身体虽然还有痛感,但心灵上的兴奋感却是无与伦比,谁能想象一个在末世混了二十多年的杀人如麻的老油条突然来到了一个有秩序、鸟语花香、生机勃勃的地界儿会有多愉悦?

    陈均跑着、跳跃着,就像八六版西游记中刚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孙猴子,撒开欢的狂奔,可能是身体重新年轻化了,脚底板上厚厚的一层老茧也消失不见了,踩在石头上带着一些刺痛感,但他仍然乐此不疲,疼痛对他来说,意味着更加真实。

    他翻过了一座山,等到他看到袅袅炊烟时已经是黄昏了,自己评估了一下身体状况,陈均发现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跟自己十八九岁时应该是一样的。

    铁兰星出生的孩子会在出生后一个月内注射基因强化育苗,来促进宝宝的身体发育,让宝宝更为健康强壮。

    如果不是末世,每个人都只会注射一到两次育苗,第二次则是人们成长到十八岁时,选择是否参军后注射的,如果参军就会注射第二支强化药剂。

    当初陈均并未选择去参军,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如果跟四十多岁的自己比起来,跟个布娃娃没什么区别。

    但跟刚才见到的那个老头比起来就强了太多了,如果按照这里的年轻人身体素质是那个老人的两到三倍来计算,自己应该是这里年轻人身体素质的十五倍到二十倍左右。

    这也让陈均不禁松了口气,虽然他确定了这里是有秩序存在的,但一个打打杀杀二十多年的人还是十分依赖自身的实力。

    在山坡上观察了一下这个山村的情况,女人们捧着洗衣盆从河边回来,老人和孩子不是放牛就是放羊的,也都纷纷回了家,一辆小轿车从村口行驶到村子里,陈均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车子,是有轮子的。

    有车轮的车在铁兰星差不多已经淘汰了将近三十年,虽然不知道这车烧的是什么燃料,但应该不是电力的,这也侧方面证明了这里的科技水平是没有铁兰星高的。

    天色彻底昏暗了下来,陈均光着屁股蛋子躺在草丛中仰头看着这美丽的星空,铁兰星自从末世之后天色一直是雾蒙蒙的,根本看不到星辰,这副美丽的景象不禁让陈均看的有些痴了,他敢保证,这是他见过的最美的夜晚。

    蟋蟀和蝉在鸣叫着,陈均看到村子里最后一户人家关了灯,起身拍了拍屁股,朝着山下狂奔而去。

    老话说的是上山容易下山难,可到陈均这里可是一点都看不出来哪里难了,良好的夜视能力可以让他迅速的找到落脚点,就像一头豹子一样跳跃着,短短三分钟就到了村子里。

    走在村里的土路上,他四处寻觅着,首先他需要遮体的衣服,其次是一顿饭,他太饿了。

    衣服他已经在傍晚的时候已经注意到了一户人家,这家男人很胖,身高虽然比不上现在一米八八的陈均,但也是一米八出头了。

    他家婆娘比较懒,晚上衣服并没有收起来,还在外面晾着,这也给了陈均一个机会,直接翻过外面的围墙进入院子里挑着衣服穿上。

    裤子就是一条迷彩裤子,还好比较肥,穿进去以后还有很大的地方,只是有些短,穿上跟八分裤差不多。

    又找了一件灰色短袖穿上,陈均把目光转向了地上放着的一双绿胶鞋,有点小,但没什么关系,踩着鞋跟走也是一样的。

    紧接着陈均翻墙出去又去了另外一户人家,这家的特点是住的屋子跟厨房不是连在一块的,而且最重要的就是没有狗。

    厨房的门锁上了,但窗户不知道是主人粗心还是怎样并没有锁住,推开窗户爬进去,打开电饭锅里面还有半饭锅的米。

    地上有一个大灶台,掀开锅盖一看里面炖的是一锅白菜炖粉条,旁边的盆里还有四个半红薯没吃。

    二话不说直接开吃,拎起电饭锅内胆,把白菜盛进锅里,直接动手抓着吃,这种饭菜虽然算不上好,可对陈均来说就简直就是美食。

    蔬菜这种东西末世中只有靠无土栽培才能种出一些,猎杀小队完成任务后也会有一些蔬菜作为报酬,可那么一小把蔬菜怎么能跟这一大锅相比?

    白菜的甘甜冲击着陈均已经快“干旱至死”的味蕾,他就在这么一个农村的厨房里坐在地上狼吞虎咽,灶台上还带着烟熏火燎的痕迹,月光下,他的身影很可怜。

    吃完半盆饭,陈均感觉还差点什么,抓起不知道谁吃剩下的半个红薯塞进肚子里,总算是打了个饱嗝儿。

    把剩下的四个红薯用灶台上装着大蒜的塑料袋装好,陈均悄悄的翻出窗户,翻过墙头,跑到村口外的国道边,悄悄的等待了起来。

    他想看看城市,他好奇这里的城市是什么样的,而且这村子太小了,不可能每晚都能偷到点东西吃,去人口密集的地方还容易一些。

    一辆货车以差不多六十迈的速度驶来,陈均躲在路边的树后,看准机会,瞬间肌肉紧绷爆发出了强大的动力,趁着司机换挡没给油的时候拽住栏杆翻了进去。

    可一进去后陈均却被吓了一跳,十来双大眼睛就这么看着陈均,轻轻的打着几个鼻响,对陈均哞了一声。

    “这是......牛?”

    耳朵上带着一个蓝色的标签,黄白相间的肉牛看着陈均目光中带着一丝警惕,作为动物,它们能感受到这个人身上散发着的危险气息,四只蹄子轻轻跺着集装箱的铁板,稍微往后退了几步。

    陈均也不愿意打草惊蛇,找到一个犄角处拽了点干草坐在上面,翻开栏杆外面的黑布和渔网,瞪着眼睛准备随时跳车。

    大概开了两个小时左右,他微微张着嘴巴,看到了远处的霓虹灯光,美妙!实在太美妙了!城市!五彩斑斓的城市!他有多久没见过了?

    车进入了城市中,透过围栏的缝隙,他看到了街上露着大白腿的漂亮妞儿,在路边摆摊卖皮筋的老太太,在大排档里光着膀子吃烧烤老爷们儿,玩着滑板穿行在车辆中的小伙子,这一切都让他感到了一丝陌生的熟悉感。

    衣着光鲜的男人开着跑车停在路边拉着一个姑娘上了车。

    一个男人喝多了酒在两座大楼的胡同中呕吐着。

    一个戴帽子遮遮掩掩的男人撕开手中的小招贴扔在地上,然后用力的在上面跺了一脚,上面写的什么陈均不知道,但小广告上坦胸露乳的女人意味着什么自然不言而喻。

    两个美女坐在街边的咖啡店桌上,翘着兰花指喝着咖啡、吃着甜点,时不时拍拍手中的包包,一副骄傲的模样。

    有趣,实在太有趣了!

    末世前的陈均可没有这么仔细的看过街边的每一个人,那时候的他每天就沉迷在游戏里,而失去后他才懂得了珍惜,让他不愿错过这座城市中每一个或好或坏的细节。

    在城市中穿行了大概四十分钟左右,外面的景色又一次从繁华回到了一个个矮小的平房中,是时候跳车了。

    好好观察了一下附近是否有人,陈均翻过栏杆,抱着四个红薯和两头大蒜跳下了车。

    重新朝着城市的方向走去,他要再看看这个城市,他已经决定了,要暂时生活在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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