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府,丁魁楚开城,迎接夏完淳入城的那一刻,郑芝龙就明白了,自己上了当了。
醉翁之意不在酒,明军的目标是肇庆,不是广州。
唇亡齿寒,郑芝龙一万个不相信,侯玄演会和自己和平相处、会继续容忍自己做福建王。
再过几年,侯玄演的实力越来越稳固,自己就会成为板上鱼肉。
郑芝龙不同于丁魁楚,他绝对不会相信,侯玄演会善待他。所以郑家从一开始,就没有人想过投降。
双方积怨太深了,从郑芝龙收留李成栋开始,道福州的那场惊心动魄的迎驾,还有对于日本商路的争夺。
广州府六月份的天气,已经是酷暑难当,郑芝龙半1裸1着上臂,常年的海上生涯,让他的肌肤变成了古铜色。正是身强力壮的年纪,郑芝龙的上臂肌肉如同盘虬,看上去不像是养尊处优的平国公,而是一条精壮的汉子。
郑芝龙的几个兄弟,各自领兵驻守一方,眼前只有他的儿子郑森和郑渡。郑森以前叫朱成功,自从隆武帝死了之后,侯玄演立小皇帝登基,郑森就改回了本名。
郑渡一身的锦衣玉带,和父兄的短打便装不同,那是上好的丝绸衫子,一件就值个几百两银子。手里握着一把玉骨扇,边晃边说道:“丁魁楚那个王八蛋,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投降侯玄演。嘿,如今被人押到金陵,过着猪牛一样的日子,随时都会被宰。可惜的是两广这么块好地方,白白落到了姓侯的手里。”
郑芝龙一掌拍在桌子上,怒道:“丁魁楚自己犯蠢,死不足惜,却把我们害惨了。本来我们两边既是互相牵制,也是互相依存。小猴子打我就要害怕永历动他,打永历就怕我们插手。这下可好了,丁魁楚把自己地盘和小命拱手相送,咱们成了孤家寡人了。”他的掌力不俗,震得老黄花梨木的桌子嗡嗡作响,案上茶水的涟漪经久不歇,也可以看出郑芝龙现在内心的震怒。
郑渡一听这话,心中有了一个念头,刚想说话,就听到自己老爹沉声道:“森儿,你怎么看?”
郑渡心中一阵嫉恨,自己的老爹果然还是更看中大哥。郑芝龙虽然虽然是个海盗,但是却不希望自己的儿子也和自己一样,他降明之后,就把郑森送到南京国子监求学,聘请的都是知名的教师,还让郑森拜了钱谦益为师。钱谦益当时,可不是臭名昭著的汉奸,那时他号称文坛宗主,声望很高。郑森师从钱谦益,学了满腹经纶,算是郑家允文允武的一位。郑芝龙也一向看重这个儿子,不但让他独自带领军队,而且很有话语权。
在后世,郑森能还有一个名字,被人叫做郑成功,不过他本人从来没有用过这个名字。他叫过郑森、朱成功、甚至还有一个日本名字田川福松,但是从未叫过郑成功。
郑森长得和他爹郑芝龙不同,因为他的母亲是日本人,所以郑森没有继承到郑芝龙的魁梧身高。郑森长得颇为儒雅,小眼细眉,跟自己的众兄弟相貌悬殊,他见过夏完淳,当初延平府外,甲胄鲜明,战意滔天的风字营统领,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听说肇庆府的夏完淳,这一次带来了十万大军,比上次的五千不可同日而语。
“父亲,若是硬拼,恐怕咱们不是湘兵的对手。我们的主力是水师,很难在地上挡住侯玄演几十万的兵马。而且我们的主场是福建,在广东我们势单力孤,很容易被朝廷兵马击溃。”
郑渡终于忍不住了,插嘴道:“爹,我倒觉得大哥说的不对,咱们怎么就没有帮手了。儿子没有大哥读书多,但是远交近攻的道理还是懂得,北边那群辫子兵,和侯玄演才是不共戴天的仇人,他们是不死不休的关系。乡间俗话都知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我们和谁都没有绝对的仇恨,充其量不过是利益之争,何不和清兵约好,共击侯玄演!”
郑芝龙眼色一亮,大笑道:“你小子开窍了,这个主意不错!”
郑渡得意的笑了笑,对着郑森投去挑衅的目光,说道:“儿子虽然没有去江南读书,学识上比不上大哥,但是一直跟在爹的身边,还是学到了一点皮毛的。”
郑芝龙哈哈大笑,浑然不在意两个儿子之间的明争暗斗。
郑森皱眉道:“我们是汉人,怎么能和满清结盟,那样一来咱们郑家不就成了众矢之的了么。大义若失,天下人都会视我们为建奴的附属了,郑家还怎么立足。”
他确实是出于民族大义,但是在郑渡看来,这就是大哥为了争宠,强行否定自己的妙计了。郑渡当即翻脸,说道:“大哥,咱们要是成了丁魁楚那个德行,全家被猴子抓到金陵,那你还要这大义有什么用?”
郑森默然无语,这是郑家的大院,在这里郑家的利益才是最大的。他没有办法跟父亲和兄弟争辩,他的一切都是郑家给的,要为了大明为了汉统这些虚无缥缈的大义去劝说一群海盗,那才是蠢人的行为。
看到大哥不说话,郑渡心中一阵快意,他自问谋略才能都比大哥强,而且就算是相貌,自己也是更像郑芝龙的。就只因为那个倭奴女人早生了几年,他就爬到自己头上,将来还要继承郑家的势力,郑渡心中就不服。
郑芝龙也颔首说道:“老二说的不错,什么他妈的大明大清,都是狗屁,只要老子这个福建王的宝座不丢,咱们郑家就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西边那些土司,有什么本事?论地盘论兵力还及不上我们半根手指头,还不是做了千年的土皇帝。老子的胃口不大,就要粤闽这两个地盘,哪个朝廷肯给我这两个地盘,我就是哪个朝廷的忠臣。哼,现在看来,猴子是肯定不会给的,这小子吃相太难看,一千年没人动的土司,他都开始下手了。”
郑渡站起身来,意气风发:“爹,儿子愿意亲自去北边,和满人共商大事。”
醉翁之意不在酒,明军的目标是肇庆,不是广州。
唇亡齿寒,郑芝龙一万个不相信,侯玄演会和自己和平相处、会继续容忍自己做福建王。
再过几年,侯玄演的实力越来越稳固,自己就会成为板上鱼肉。
郑芝龙不同于丁魁楚,他绝对不会相信,侯玄演会善待他。所以郑家从一开始,就没有人想过投降。
双方积怨太深了,从郑芝龙收留李成栋开始,道福州的那场惊心动魄的迎驾,还有对于日本商路的争夺。
广州府六月份的天气,已经是酷暑难当,郑芝龙半1裸1着上臂,常年的海上生涯,让他的肌肤变成了古铜色。正是身强力壮的年纪,郑芝龙的上臂肌肉如同盘虬,看上去不像是养尊处优的平国公,而是一条精壮的汉子。
郑芝龙的几个兄弟,各自领兵驻守一方,眼前只有他的儿子郑森和郑渡。郑森以前叫朱成功,自从隆武帝死了之后,侯玄演立小皇帝登基,郑森就改回了本名。
郑渡一身的锦衣玉带,和父兄的短打便装不同,那是上好的丝绸衫子,一件就值个几百两银子。手里握着一把玉骨扇,边晃边说道:“丁魁楚那个王八蛋,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投降侯玄演。嘿,如今被人押到金陵,过着猪牛一样的日子,随时都会被宰。可惜的是两广这么块好地方,白白落到了姓侯的手里。”
郑芝龙一掌拍在桌子上,怒道:“丁魁楚自己犯蠢,死不足惜,却把我们害惨了。本来我们两边既是互相牵制,也是互相依存。小猴子打我就要害怕永历动他,打永历就怕我们插手。这下可好了,丁魁楚把自己地盘和小命拱手相送,咱们成了孤家寡人了。”他的掌力不俗,震得老黄花梨木的桌子嗡嗡作响,案上茶水的涟漪经久不歇,也可以看出郑芝龙现在内心的震怒。
郑渡一听这话,心中有了一个念头,刚想说话,就听到自己老爹沉声道:“森儿,你怎么看?”
郑渡心中一阵嫉恨,自己的老爹果然还是更看中大哥。郑芝龙虽然虽然是个海盗,但是却不希望自己的儿子也和自己一样,他降明之后,就把郑森送到南京国子监求学,聘请的都是知名的教师,还让郑森拜了钱谦益为师。钱谦益当时,可不是臭名昭著的汉奸,那时他号称文坛宗主,声望很高。郑森师从钱谦益,学了满腹经纶,算是郑家允文允武的一位。郑芝龙也一向看重这个儿子,不但让他独自带领军队,而且很有话语权。
在后世,郑森能还有一个名字,被人叫做郑成功,不过他本人从来没有用过这个名字。他叫过郑森、朱成功、甚至还有一个日本名字田川福松,但是从未叫过郑成功。
郑森长得和他爹郑芝龙不同,因为他的母亲是日本人,所以郑森没有继承到郑芝龙的魁梧身高。郑森长得颇为儒雅,小眼细眉,跟自己的众兄弟相貌悬殊,他见过夏完淳,当初延平府外,甲胄鲜明,战意滔天的风字营统领,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听说肇庆府的夏完淳,这一次带来了十万大军,比上次的五千不可同日而语。
“父亲,若是硬拼,恐怕咱们不是湘兵的对手。我们的主力是水师,很难在地上挡住侯玄演几十万的兵马。而且我们的主场是福建,在广东我们势单力孤,很容易被朝廷兵马击溃。”
郑渡终于忍不住了,插嘴道:“爹,我倒觉得大哥说的不对,咱们怎么就没有帮手了。儿子没有大哥读书多,但是远交近攻的道理还是懂得,北边那群辫子兵,和侯玄演才是不共戴天的仇人,他们是不死不休的关系。乡间俗话都知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我们和谁都没有绝对的仇恨,充其量不过是利益之争,何不和清兵约好,共击侯玄演!”
郑芝龙眼色一亮,大笑道:“你小子开窍了,这个主意不错!”
郑渡得意的笑了笑,对着郑森投去挑衅的目光,说道:“儿子虽然没有去江南读书,学识上比不上大哥,但是一直跟在爹的身边,还是学到了一点皮毛的。”
郑芝龙哈哈大笑,浑然不在意两个儿子之间的明争暗斗。
郑森皱眉道:“我们是汉人,怎么能和满清结盟,那样一来咱们郑家不就成了众矢之的了么。大义若失,天下人都会视我们为建奴的附属了,郑家还怎么立足。”
他确实是出于民族大义,但是在郑渡看来,这就是大哥为了争宠,强行否定自己的妙计了。郑渡当即翻脸,说道:“大哥,咱们要是成了丁魁楚那个德行,全家被猴子抓到金陵,那你还要这大义有什么用?”
郑森默然无语,这是郑家的大院,在这里郑家的利益才是最大的。他没有办法跟父亲和兄弟争辩,他的一切都是郑家给的,要为了大明为了汉统这些虚无缥缈的大义去劝说一群海盗,那才是蠢人的行为。
看到大哥不说话,郑渡心中一阵快意,他自问谋略才能都比大哥强,而且就算是相貌,自己也是更像郑芝龙的。就只因为那个倭奴女人早生了几年,他就爬到自己头上,将来还要继承郑家的势力,郑渡心中就不服。
郑芝龙也颔首说道:“老二说的不错,什么他妈的大明大清,都是狗屁,只要老子这个福建王的宝座不丢,咱们郑家就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西边那些土司,有什么本事?论地盘论兵力还及不上我们半根手指头,还不是做了千年的土皇帝。老子的胃口不大,就要粤闽这两个地盘,哪个朝廷肯给我这两个地盘,我就是哪个朝廷的忠臣。哼,现在看来,猴子是肯定不会给的,这小子吃相太难看,一千年没人动的土司,他都开始下手了。”
郑渡站起身来,意气风发:“爹,儿子愿意亲自去北边,和满人共商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