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的训练后,埃德加正在给自己的战马洗澡,将棕色的皮毛刷洗得流光溢彩。在他的附近,骑士们或各自照顾战马,或整理维护武器,还有些则脱下湿透的衬甲进入营帐。
今天的训练又增加了马术的份量,特别对骑兵的上马、控马等动作进行规范,如使用缰绳和笼头嚼子的各类姿势,前世的汤姆森中尉并不喜欢19世纪40年代在英国骑兵军官中流行的那套“仪仗队作风”,那种对整齐划一队列、身材高大的马匹和骑兵、笔直如削的华丽制服之类的迷信。从克里米亚到埃及,他都深切感受到很多在和平年代里逐渐失去职业技艺的骑兵们在战场的衰弱无能,军官对军服的剪裁比对马刀的砍削更看重,很少去考虑战斗技能,这些弊端都是他当初反感不已的。然而如今面对英格兰骑兵,他却不得不将他们首先训练成一支合格的仪仗队,否则根本无法完成各种正常的战术动作,如果是单骑的冲锋训练和瞄准目标训练尚无问题,一旦需要列队训练集体冲锋和瞄准,就会陷入混乱之中。在诺曼底的那些比赛跑马拔桩的骑士们或许也并不能很好解决这一合作攻击的问题。不过为了提高攻击能力,这样的训练是必须完成的。为此埃德加命令制作了许多并排的靶柱,隔着一马距离并排立在地面,单骑冲锋训练时,骑兵会持剑刺入或劈上靶子,集群训练时则需要并排保持队列,按照正常冲锋的节奏加速至大步冲击,并劈刺目标,然后评判各自成绩和集体队列成绩。这也是必须让所有骑兵接受整齐划一的“仪仗队训练”的原因,否则骑兵冲击的效果便只能主要依赖心理作用,实际战果则会受到很大限制,而若是只能列队前进,缺乏使用武器高效精准攻击的技巧,同样不能有效造成杀伤。持枪冲锋的训练使用的靶柱则是较大的刺枪靶,顶部各自固定一面盾牌,这类训练和骑士比武的形式很接近。
不过马背上的混战也不可忽视,尤其是骑兵战中的近战,骑枪在近战中的杀伤力较为有限,虽然在东欧的一些枪骑兵可以把敌骑抽得没法正面朝向自己,但从杀伤效率来说,还是刀剑更便利些,毕竟一手控马左右转动时另一只手持枪攻击的难度还是较大的,在这样紧张的混战中,在马背保持平衡并发出攻击,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需要将缰绳交叉后从中抓紧,另一只手持剑,这样才能避免被缰绳阻挡或不小心砍断缰绳,而若是不小心拉得过猛,马匹口部受到嚼子影响,紧张中会变得不稳,骑士也会失去平衡。这一训练过程包括持剑控马转圈,必须灵活自如并保持平衡,始终注意保护马匹不受任何伤害。埃德加因此反复告诉所有骑士们,在混战中马术是最重要的,一个剑术高手在马背上绝不能和一个马术高手匹敌。
在这个时代的骑士们似乎还没有较完整的混战训练,这种作战既不是步兵列阵的对刺对砍,也不是散兵之间的单个决斗,其形式介于两者之间,这也是骑枪在这种集团混战中效果较逊色的原因,如果是列阵对刺,或是单打独斗,骑枪要么会形成方阵推进压倒敌人,要么可以靠长度的优势抽打敌人的马匹,但是骑兵近战介于这两种形式中间,因而在战斗时维持对马匹的高度控制,在集团混战中不断前进,不要受任何想法引诱,并将刀剑像闪电一样挥舞就成了更加合适的方法。
埃德加对英格兰人的建议是在冲击时使用骑枪或刀剑,如果敌人没有被我方大无畏的凶猛冲击击退,则放弃骑枪拔剑近战,如果敌人战马较矮小,则试图撞倒他们,用剑猛烈刺向他们的面门。而如果敌人单骑较强大,马匹健壮,剑术和马术高超,则不要和对方单打独斗,以免在控马时被对方绕到侧后攻击,此时应当尽量维持横队集群,以挥舞刀剑并控马不断前进为目标,绝不停马和敌人单骑互相周旋。若是一定要进行单骑对战,则要优先攻击敌人战马,或砍伤战马或砍断缰绳,并依赖马术不断尝试迂回敌骑,以攻击敌人盾牌或衣甲保护不到的位置。
如此紧张的训练对这些盎格鲁撒克逊精英战士们来说也显得过于繁重,埃德加却深感时间太少,这段时间里,他就像内战时期的克伦威尔训练铁骑军一样,几乎为之倾注了全部心血。那位护国公在1643年时,也曾因一年前亲眼看到出身平民的议会军骑兵被绅士出身充满荣耀感的王军骑兵们打得七零八落,从而痛下决心辛苦练就两团规模的精锐,在马斯顿荒原一举击破了鲁珀特亲王骑兵的两面合击。
第二天,在剑术训练时,埃德加向军官们重点讲解了使用剑进行攻击和防御的六个基本招式,以及在不同情况时选择的招式和对应的攻击或格挡的部位。略微练习了几次后,他发现大部分骑兵在注意力分散时很容易忘记训练的要点和正确动作,往往会按照本能做出反应,为了强化大家的印象,埃德加便不断发出各种口令指示,同时纠正那些动作不规范的士兵。他耐心地确保每个人都不会偏离训练的规范系统:“注意剑刃方向,不要用剑身攻击,你没法拍死敌人,必须靠劈砍的力量。手臂要保持伸直,永远只用手腕运剑!”
纠正了一系列动作后,埃德加继续下令攻击敌人马头和面部、大腿右侧,或是格挡左侧,以第三号劈砍招式反击对方手腕……所有训练都是先在马下反复练习,然后在马背上一边控马一边练习,以训练骑兵们的注意力控制。每次埃德加以坚决而漂亮的动作完成示范后,都有艳惊四座的效果,然而接下来的训练和纠正又让他迅速转变成魔鬼的形象,没有人记得王子只是一个17岁的青年,盎格鲁撒克逊的贵族们对此也逐渐习以为常,并以为天授。
战争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诺森布里亚也不可能坐观其他人一一被诺曼人击败,或许格斯帕特里克伯爵还在希冀于阿尔巴国王马尔科姆从苏格兰出兵,或者丹麦国王斯汶沿鲸路来援,埃德加已经确定,最关键的时刻只能依靠北方人自己的力量,必须让麦西亚人、威尔士人、苏格兰人或是丹麦人看到希望,他们才会下决心加入对诺曼人的战争,约克并不是关键,威廉本人和他的精锐主力才是必须克服的障碍,若不能面对国王的军队并全身而退,各个贵族甚至连防御的信心都不会有,苏格兰人和丹麦人也随时可能将自己变成谈判的筹码。为了这个目标,埃德加每天都住在营中,整军演武,同时晚上还要检查和监督防御事务,包括工事修理和补给储存的进度,由于有约克主教和沃切斯特主教的帮助,一切都安排得井然有序,一名来自东盎格利亚的刻尔帮助埃德加将所有物资和建造细目记录下来,埃德加则要根据这些资料制定后勤计划,正如一个普鲁士参谋总部的军官根据作战计划制定兵力物资调配一样,虽然不用制定列车时刻表,但对于各个防御堡垒的物资到野战兵力所需补给规模,埃德加都一一核算。目前的结果还算较为乐观,在物力和运力方面,北方甚至可以支持万人以上的兵力投放,只不过如果没有丹麦或苏格兰的援军,埃德加手上并没有这么多野战兵力可用。
根据贝尼西亚伯爵格斯帕特里克的情报,苏格兰的马尔科姆国王虽然暂时没有答应亲自出兵,但愿意帮助说服洛锡安地区的一部分英格兰贵族加入埃德加的军队,这一地区目前归属苏格兰国王的势力范围,但主要居民则是盎格鲁人,当地贵族较为独立。埃德加知道这就是日后苏格兰的低地地区,爱丁堡便是昔日盎格鲁人的北方要塞,原本是不列颠人的北方王国高德丁的王城。不列颠人被盎格鲁人击败后,在北方只剩下一个斯特拉斯克莱德王国,后来又被皮克特人攻击,最终为苏格兰阿尔巴王国吞并,而洛锡安地区则被诺森布里亚王国吞并,直到较近的时代,才被苏格兰控制。不过对于北方人来说,洛锡安地区并不算苏格兰本土,而是苏格兰国王的英格兰臣民,他们传统上和诺森布里亚的英格兰人较为亲近,习俗相同,且互相通婚。埃德加宣布反叛后,部分东洛锡安的贵族已经加入了他的事业,如果获得苏格兰国王的支持,低地的其他贵族也非常可能加入,埃德加预计,威廉国王会在夏季向北方用兵,那时无论有多少援军加入,自己都必须南下,打破诺曼人的威势逼迫,避免麦西亚和诺森布里亚的贵族们大量屈服,只要北方的叛乱继续下去,苏格兰人、丹麦人——甚至法兰西国王都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今天的训练又增加了马术的份量,特别对骑兵的上马、控马等动作进行规范,如使用缰绳和笼头嚼子的各类姿势,前世的汤姆森中尉并不喜欢19世纪40年代在英国骑兵军官中流行的那套“仪仗队作风”,那种对整齐划一队列、身材高大的马匹和骑兵、笔直如削的华丽制服之类的迷信。从克里米亚到埃及,他都深切感受到很多在和平年代里逐渐失去职业技艺的骑兵们在战场的衰弱无能,军官对军服的剪裁比对马刀的砍削更看重,很少去考虑战斗技能,这些弊端都是他当初反感不已的。然而如今面对英格兰骑兵,他却不得不将他们首先训练成一支合格的仪仗队,否则根本无法完成各种正常的战术动作,如果是单骑的冲锋训练和瞄准目标训练尚无问题,一旦需要列队训练集体冲锋和瞄准,就会陷入混乱之中。在诺曼底的那些比赛跑马拔桩的骑士们或许也并不能很好解决这一合作攻击的问题。不过为了提高攻击能力,这样的训练是必须完成的。为此埃德加命令制作了许多并排的靶柱,隔着一马距离并排立在地面,单骑冲锋训练时,骑兵会持剑刺入或劈上靶子,集群训练时则需要并排保持队列,按照正常冲锋的节奏加速至大步冲击,并劈刺目标,然后评判各自成绩和集体队列成绩。这也是必须让所有骑兵接受整齐划一的“仪仗队训练”的原因,否则骑兵冲击的效果便只能主要依赖心理作用,实际战果则会受到很大限制,而若是只能列队前进,缺乏使用武器高效精准攻击的技巧,同样不能有效造成杀伤。持枪冲锋的训练使用的靶柱则是较大的刺枪靶,顶部各自固定一面盾牌,这类训练和骑士比武的形式很接近。
不过马背上的混战也不可忽视,尤其是骑兵战中的近战,骑枪在近战中的杀伤力较为有限,虽然在东欧的一些枪骑兵可以把敌骑抽得没法正面朝向自己,但从杀伤效率来说,还是刀剑更便利些,毕竟一手控马左右转动时另一只手持枪攻击的难度还是较大的,在这样紧张的混战中,在马背保持平衡并发出攻击,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需要将缰绳交叉后从中抓紧,另一只手持剑,这样才能避免被缰绳阻挡或不小心砍断缰绳,而若是不小心拉得过猛,马匹口部受到嚼子影响,紧张中会变得不稳,骑士也会失去平衡。这一训练过程包括持剑控马转圈,必须灵活自如并保持平衡,始终注意保护马匹不受任何伤害。埃德加因此反复告诉所有骑士们,在混战中马术是最重要的,一个剑术高手在马背上绝不能和一个马术高手匹敌。
在这个时代的骑士们似乎还没有较完整的混战训练,这种作战既不是步兵列阵的对刺对砍,也不是散兵之间的单个决斗,其形式介于两者之间,这也是骑枪在这种集团混战中效果较逊色的原因,如果是列阵对刺,或是单打独斗,骑枪要么会形成方阵推进压倒敌人,要么可以靠长度的优势抽打敌人的马匹,但是骑兵近战介于这两种形式中间,因而在战斗时维持对马匹的高度控制,在集团混战中不断前进,不要受任何想法引诱,并将刀剑像闪电一样挥舞就成了更加合适的方法。
埃德加对英格兰人的建议是在冲击时使用骑枪或刀剑,如果敌人没有被我方大无畏的凶猛冲击击退,则放弃骑枪拔剑近战,如果敌人战马较矮小,则试图撞倒他们,用剑猛烈刺向他们的面门。而如果敌人单骑较强大,马匹健壮,剑术和马术高超,则不要和对方单打独斗,以免在控马时被对方绕到侧后攻击,此时应当尽量维持横队集群,以挥舞刀剑并控马不断前进为目标,绝不停马和敌人单骑互相周旋。若是一定要进行单骑对战,则要优先攻击敌人战马,或砍伤战马或砍断缰绳,并依赖马术不断尝试迂回敌骑,以攻击敌人盾牌或衣甲保护不到的位置。
如此紧张的训练对这些盎格鲁撒克逊精英战士们来说也显得过于繁重,埃德加却深感时间太少,这段时间里,他就像内战时期的克伦威尔训练铁骑军一样,几乎为之倾注了全部心血。那位护国公在1643年时,也曾因一年前亲眼看到出身平民的议会军骑兵被绅士出身充满荣耀感的王军骑兵们打得七零八落,从而痛下决心辛苦练就两团规模的精锐,在马斯顿荒原一举击破了鲁珀特亲王骑兵的两面合击。
第二天,在剑术训练时,埃德加向军官们重点讲解了使用剑进行攻击和防御的六个基本招式,以及在不同情况时选择的招式和对应的攻击或格挡的部位。略微练习了几次后,他发现大部分骑兵在注意力分散时很容易忘记训练的要点和正确动作,往往会按照本能做出反应,为了强化大家的印象,埃德加便不断发出各种口令指示,同时纠正那些动作不规范的士兵。他耐心地确保每个人都不会偏离训练的规范系统:“注意剑刃方向,不要用剑身攻击,你没法拍死敌人,必须靠劈砍的力量。手臂要保持伸直,永远只用手腕运剑!”
纠正了一系列动作后,埃德加继续下令攻击敌人马头和面部、大腿右侧,或是格挡左侧,以第三号劈砍招式反击对方手腕……所有训练都是先在马下反复练习,然后在马背上一边控马一边练习,以训练骑兵们的注意力控制。每次埃德加以坚决而漂亮的动作完成示范后,都有艳惊四座的效果,然而接下来的训练和纠正又让他迅速转变成魔鬼的形象,没有人记得王子只是一个17岁的青年,盎格鲁撒克逊的贵族们对此也逐渐习以为常,并以为天授。
战争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诺森布里亚也不可能坐观其他人一一被诺曼人击败,或许格斯帕特里克伯爵还在希冀于阿尔巴国王马尔科姆从苏格兰出兵,或者丹麦国王斯汶沿鲸路来援,埃德加已经确定,最关键的时刻只能依靠北方人自己的力量,必须让麦西亚人、威尔士人、苏格兰人或是丹麦人看到希望,他们才会下决心加入对诺曼人的战争,约克并不是关键,威廉本人和他的精锐主力才是必须克服的障碍,若不能面对国王的军队并全身而退,各个贵族甚至连防御的信心都不会有,苏格兰人和丹麦人也随时可能将自己变成谈判的筹码。为了这个目标,埃德加每天都住在营中,整军演武,同时晚上还要检查和监督防御事务,包括工事修理和补给储存的进度,由于有约克主教和沃切斯特主教的帮助,一切都安排得井然有序,一名来自东盎格利亚的刻尔帮助埃德加将所有物资和建造细目记录下来,埃德加则要根据这些资料制定后勤计划,正如一个普鲁士参谋总部的军官根据作战计划制定兵力物资调配一样,虽然不用制定列车时刻表,但对于各个防御堡垒的物资到野战兵力所需补给规模,埃德加都一一核算。目前的结果还算较为乐观,在物力和运力方面,北方甚至可以支持万人以上的兵力投放,只不过如果没有丹麦或苏格兰的援军,埃德加手上并没有这么多野战兵力可用。
根据贝尼西亚伯爵格斯帕特里克的情报,苏格兰的马尔科姆国王虽然暂时没有答应亲自出兵,但愿意帮助说服洛锡安地区的一部分英格兰贵族加入埃德加的军队,这一地区目前归属苏格兰国王的势力范围,但主要居民则是盎格鲁人,当地贵族较为独立。埃德加知道这就是日后苏格兰的低地地区,爱丁堡便是昔日盎格鲁人的北方要塞,原本是不列颠人的北方王国高德丁的王城。不列颠人被盎格鲁人击败后,在北方只剩下一个斯特拉斯克莱德王国,后来又被皮克特人攻击,最终为苏格兰阿尔巴王国吞并,而洛锡安地区则被诺森布里亚王国吞并,直到较近的时代,才被苏格兰控制。不过对于北方人来说,洛锡安地区并不算苏格兰本土,而是苏格兰国王的英格兰臣民,他们传统上和诺森布里亚的英格兰人较为亲近,习俗相同,且互相通婚。埃德加宣布反叛后,部分东洛锡安的贵族已经加入了他的事业,如果获得苏格兰国王的支持,低地的其他贵族也非常可能加入,埃德加预计,威廉国王会在夏季向北方用兵,那时无论有多少援军加入,自己都必须南下,打破诺曼人的威势逼迫,避免麦西亚和诺森布里亚的贵族们大量屈服,只要北方的叛乱继续下去,苏格兰人、丹麦人——甚至法兰西国王都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