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迹的脸拉得比马脸还长。很明显,这些人臣服的对象不是他,而是身边这头欺软怕硬,没有一点骨气的白马。

    他终于体会了一把焙阳的感受。被自己忽视的玩意居然比自己还受尊崇,这种啪啪打脸的感觉,心塞。

    亏他刚才还自作多情半天,各种猜测。

    怕死的白马感受到了林迹的情绪变化,颇为讨好的将那捆已经散开的青草拱了过来。

    “吃你的!”林迹更怒了。这简直就是被一匹马羞辱了。难道他堂堂一个华夏的大王还要跟一匹马计较?

    嗯,确实是在计较,但居然被一匹马看出来了。这就让人太没有面子了。

    白马被训,乖乖低头吃草,甚至有些讨好甩了甩尾巴。

    这却让围栏外的那些人惊呼起来。也许此时他们才看清围栏里白马被拴住的场景。更让他们惊疑的是,白马对林迹的姿态。

    对于围栏,汽车以及林迹身上的铠甲和步枪,他们倒是无知的忽视了的。

    他们愤怒了起来,仿佛是自己的信仰被人玷污了一般。

    林迹的心也沉了下去,枪杆抬了起来。外面那些人作为白马的敬奉者,显然不会看到白马被囚禁,可能会找他厮杀,以还白马自由。

    希望这样的人不要太多。林迹想着。要不然这白马真不太好带回去。要弄更多的马回去也可能会非常麻烦。

    围栏外,那些人纷扰着,有人拿起矛,有人要张弓,林迹甚至看到了有人甩起了石头绑成的飞索。

    林迹缩在铁板后冷眼看着,只等他们靠得足够近后再开枪。他要争取不让他们任何人逃掉。

    围栏外的人也正如林迹意料一般,不断往围栏靠近,显然也是想不让林迹逃走,同时避免误伤白马。

    但他们走到一半的时候,他们中一个落后的老者忽然冲上来,挡住了他们,激动地跟他们说着什么。

    而后,他们的矛垂了下去,弓松了弦,飞索也停下了。

    他们转而有些惊异看着林迹,神情似乎有些犹豫和挣扎。

    老者指着白马,又指指林迹,继续巴拉巴拉地说着,最后,这些人似乎终于统一了认识,放下了武器,恭敬地对着林迹也伏倒了。

    这回他们距离比较近,林迹确认他们是对着自己伏倒无疑了。

    林迹再次疑惑,不明白这又是怎么回事。身边的白马打了一个响鼻,似乎有些自嘲。林迹跟着便想到了一个可能:他们是因为他驯服了白马,从而对他表示尊敬?

    林迹觉得很有可能是这样。因为忽而格便说过不止一次,神马不可能征服。联系这些人的表现看来,所谓的神马,应该就是这白马无疑了。在射杀了打退狼群后,白马表现地异常恭敬,现在林迹几乎已经征服了这白马,落在他们眼中,他可能就已经成了了不得的英雄了?

    不论如何,能不打起来,林迹也乐得省一些子弹。

    他想了想,拿起身边的那些烤熟的狼肉扔了出去,扔到了那些刚爬起来的人旁边。他自己也摘下头盔,拿了一块熟肉咬了一口,跟着对外面的人示意了一下:吃。

    如果这些人真是因为他驯服了白马而敬佩他,此时他再请他们吃一顿,交好应该就没有问题了。

    外边的人看了看狼肉,又是那个最瘦弱的人先跑过去,捡起肉闻了闻,而后递给旁边的老者。

    狼肉很柴,林迹烤的时候还加了不少酱汁作料,烤出来后香味扑鼻。老者闻闻后忍不住咬了一口,之后便满足的嚼了起来,吃得眉开眼笑的。其他人见状,捡的捡分的分,每个人都拿了一些,也吃的啧啧有声。

    他们在吃肉的时候,各种武器落了一地。

    林迹放下心来,将枪挂在肩膀上,再拿起了更多狼肉,推开了角落的门和铁丝网走了出去,准备和他们一起分食。

    林迹的做法显然让他们大生好感。一群人顿时围坐在草地上大快朵颐起来。

    老者看到围栏内的狼皮,还学着狼叫问林迹这是不是狼肉,得到肯定的答案后,这些人吃得更欢快了。

    两边语言不通,交流显得极为困难。比比划划里,林迹知道这些人大约是草原上的流浪部落,以猎杀牛,羊,象等为食。他们也和忽而格那个部落一般,唯独不猎杀马,他们虽然没有获得马匹成为坐骑,但有时候跟着马群移动,常常能获得马群踩踏死的其他野兽为食。他们觉得这就是这白马给他们的回报了。

    林迹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说自己是南方来的。没办法说太多的信息,他便拿出了王宫的照片和龙的图案给他们看。

    他们看了这些之后,自然把林迹奉为天人。对林迹也就更加恭敬了。

    等他们吃饱了,林迹见到围栏里还有几头狼肉,便比划着对他们道:“你们还有同伴吗?叫过来一起吃。”

    这一下,更是获得了这些人的高度拥戴。那个瘦弱的战士拿了一点狼肉跑入草原之中。两个小时之后天色将黒时,他带着男女老少上百人到了这边。

    这个时刻,林迹带着老者几人在周边开了几枪,猎杀了几只兔子,已经完全把老者征服了。他们的部族到来之后,在老者的带领下,所有人都对林迹行伏倒大礼,一个个对林迹都无比恭敬。

    巨大的篝火被点了起来,狼肉被分解开,塞进一张张血盆大嘴之中。林迹这个披着一身铠甲的英雄被不少女人围着,被热烈的挑逗着。

    林迹被逗的烦闷,甩了甩手,这些人则立刻停止了所有的活动。林迹似乎觉得,他好像也已经掌控了这个部落。

    带着一群野人从头来过,也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在此后的几天里,林迹玩心大起,给这个流浪的部落起名游原部落。而后带着他们清洗身子,修剪毛发指甲,给他们分发衣服,再教他们烧陶煮食,揉皮制毡。看着他们一点点变干净,在围栏周围建起了简易但能遮风挡雨的蒙古包,林迹也觉得颇有成就感。

    这也让几日之后找过来的墩木等人怀疑自己回到了华夏的村落之中。

    相比于游原部落的这些人干净清爽,找来的墩木这些人就显得凄惨多了。

    他们一个个不但蓬头垢面,而且不少人还伤痕累累。就连他们坐下的坐骑也显得筋疲力尽,血污连连。

    林迹一眼看过去,大角鹿的数量少了一半,大象也少了几头。墩木还是开着越野车来的。不过他只坐在车里打方向。车子是大象拖过来的。

    小白就在车里,显得无精打采的,见到了林迹才咧嘴笑了一笑。鬼鹰站在车顶上,羽毛似乎更乱了。它见到林迹,想跳下来也不太敢。

    车里还有忽而格和焙阳。忽而格身上似乎还有血迹,看着颇为虚弱。至于她的青马,则不见了。

    “怎么回事?”林迹黑着脸问。林迹看到越野车有被砸撞的痕迹,人员似乎也少了几个,觉得只怕不是从马群里逃出来这么简单。

    众人见到林迹平安无事,自然是喜悦的。不过被林迹一问,立刻就羞愧低下头去了。

    “汽车没油了。”墩木解释了一句,张了张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林迹左右看了看,索性下令道:“列队,报数!”

    除了林迹之外,队伍加上忽而格是45人,回来的人只有37个。忽而格和好几个人受的还是重伤。

    林迹让伤员进入围栏休息,自己再拿出药物再了进一步的救治,之后来到焙阳和墩木面前问:“慢慢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墩木道:“你被白马驮走之后,我后面开着车就想追,但才追出马群,就被人围住了。”

    焙阳跟着道:“有一群人,忽而格说他们叫狼犬牙的,是专门猎杀马匹为食的。他们正好躲在那片草原上猎马。忽而格被马群冲散后,最先发现了他们,想把他们赶走,结果就被他们抓住了。她的马也被他们杀了。”

    “我是跟在她后面出马群的,看到自然不能不管,就过去和他们战了一场,救回了忽而格。但他们人太多了,所以有些死伤。还好墩木开车出来,撞飞了他们一些人。”

    墩木接着道:“我撞完他们,你已经跑不见了。”

    焙阳又接着道:“我就跟墩木说,先集合人手,再一起来找你。不过我们每次点火或者生烟信号的时候,这些人都会跟着扑上来。我们一路走,他们也一路追。直到前日才摆脱他们。”

    林迹不满道:“你们有坐骑,他们也有吗?”

    一个猎马为食的部落,林迹不觉得他们有马代步。

    “没有。”焙阳也知道自己做得不好,也有些羞愧,但他觉得自己有点冤:“但他们的人数不下三千人啊。”

    “什么?”这回倒是让林迹惊住了。

    这种猎马为生的部落,一般来说会逐兽群而走,少有居所。相对来说,也难于形成多大的规模。这三千人的规模确实出乎了林迹的意料。

    从某个角度来说,焙阳能带着四十几人从三千人的包围里杀出来,还保存着三十几人,已经算是非常厉害了。

    林迹又听他们说了一些细节,末了不能不对焙阳称赞道:“你做的不错了。”

    焙阳苦笑道:“都是小白的功劳,要不是它断后,我们都跑不了。”

    林迹往边上看了看,发现小白的大刀都卷了刃了。可见它经历了多少厮杀,也无怪小白是那么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哇靠!”林迹才想夸赞一下小白,却发现小白已经不再车里了。再扭头一找,林迹看到小白已经站到了白马身前,他不禁惊叹出声来。

    在马群里时,白马可是狠狠挑衅过小白的。当时小白要跳下象背和白马厮杀,被林迹拉住了。

    现在白马还被缰绳栓在围栏里,几乎就是沙袋一般的存在,林迹觉得它药丸。

    果然,林迹才惊叹出口,小白就已经出手了。它扬起自己蒲扇大的巴掌,一掌就往白马脖子上拍下去。

    白马现在是求生欲模式爆发的时候,丝毫不敢抵挡,顺势就跪下了。

    这一下,让它少受了很多力,因此受的伤害也非常有限。而后,它更是无耻地伸长舌头,却舔小白的脚面。

    小白在朝林城里是做过好些年的孩子头的,对于这种孩子般讨好的行为,它再也气不起来了。低头对白马再吼了两下,意思大概是警告,便不再为难白马,扭头上中巴车,寻找好吃的去了。

    围栏里,白马的作态似乎终于引起了忽而格的注意。她仔细看过白马的身高,体态和它比较独特的鬃毛,忽然大声叫喊起来。

    林迹这边的人不知道她在喊些什么,倒是游原的老者听了之后,靠近围栏跟她热切的聊了起来。老者指指白马,又指指林迹,不断说着什么。没过多久,忽而格看向林迹的目光再次变得水汪汪亮晶晶的。

    那是浓的几乎化不开的崇拜。

    “你就这么轻轻松松驯服了那头马王?还在这几天收服了这个部落?”焙阳吃味问林迹道。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该佩服还是该嫉妒。他觉得不管林迹做什么,似乎总是能够轻而易举达成。别人一辈子做不到的事情,只要林迹出马似乎就都不是事。

    神马这种传说中的存在,草原上不少人敬仰的精灵,现在就这么成了林迹的家畜了。这该到哪里说理去?

    最让焙阳受不了的是,林迹对忽而格一点意思没有,偏偏那个女人哪里都觉得林迹好。这真气死个人。

    林迹稍微展示了一下手上各种没有好的伤,大概说了一下这几天的事情,很快转移话题道:“这些不用太过计较,我们还是先想想那三千人会不会找到这里来吧。”

    焙阳等人是两天前摆脱他们的,这么说来他们离这边不会太远。草原一马平川,视野比较好。说不定他们就能留意到这边的烟火或者已经留意到中巴车的远光灯了。

    要是他们根据这些追过来。就靠这里的百多人,那依旧是个天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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