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兄,姜明伦和赵逊那两个小子有点手段,而李无常那小子却没什么武功,要不直接把他抓起来,他一定知道影子杀手的下落。”黑衣大汉提议道。
紫衣文士恍若未闻,吃得津津有味。
“大兄?”黑衣大汉有些着急。
紫衣文士为了那本古籍已经追查了好几年,甚至还损失了沈源那等好手,现在已经有线索了,反而一点也不放在心上了。
“你这个急性子应该好好改改……来,试试这个豌豆苗子,还真不错!这个四果酿,啧,应该也是花了很大一番心思。”紫衣文士微微一笑。
黑衣大汉只好跟着吃起来,没有继续谈论李无常的话题,只是他并不太喜欢四果酿,所以抱着五粮液喝个不停。
好汉就该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突然,楼下的街上一阵骚动,一声声“庄主好”、“逊哥儿好”、“姜哥儿好”传过来。
黑衣大汉心中一动,连忙将窗户打开,往楼下望去。
街道上自然是李无常、赵逊、姜明伦三人,现在正和一伙庄户吹牛打屁,三个人被人围起来了,周围叽叽喳喳的,热闹非凡。
李无常研究林家的“冰莲护体”有一些日子了,目前已经有了不小的进展,不过研究久了,脑子有些秀逗,所以此刻出来透透气。
雪已经停了,天气却更加冷了,呼吸一下周围都会冒出一股白雾。
街道上人来人往,各个铺子依然在营业,周围的店主们见到了李无常,都将活计交给小辈们,自己跑出来和庄主聊天。
李无常的内伤已经在极速恢复中,估计要不了两个月就会痊愈。
这些日子,赵逊和姜明伦贴身跟着李无常,谨防突发事件。
“辛老哥,这新年一过,你好像年轻了好几岁啊?真是令人羡慕呀。”李无常看着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人家,开着玩笑。
“庄主说笑了!其实是铺子里最近生意大好,老辛我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看起来年轻了一些……嘿,快请进,铺子里有好酒呢,咱们好好喝一杯。”辛老哥笑着邀请李无常进他家铺子。
“庄主,去我家铺子吧,我家的酒比老辛家的好。”有人大喊。
“你家的酒比我家的好?放你娘的狗屁!……庄主,别理秦老头,他家的酒加了蜂蜜,只适合妇道人家喝。”老辛马上反驳。
“去我家,我家除了酒,我儿子今早上山捡了几只兔子,我记得庄主、逊哥儿和姜哥儿都喜欢烤兔子肉。”又有人大叫。
“去我家,我家不远……”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场面顿时有些杂乱。
“我就随便逛逛,众位老哥若有事的话,那就该干什么干什么,不用管我,没事的话就随便吹吹牛,说说笑话。”李无常摆摆手。
众人并没有散去。
“庄主哥哥,抱抱!”一个三四岁小屁孩跑到李无常跟前,仰头看着李无常,漆黑的眸子非常纯洁。
小家伙是老辛的小孙子,此时穿的厚厚的,像个瓷娃娃。
“是我辛小弟啊,来,我抱抱,看看有没有长胖。”李无常一把将小屁孩抱起,抛了一下,惹得小屁孩惊呼不已。
“小家伙挺结实,看来是随了辛大哥。”
周围的人一阵大笑,在他们看来,庄主有时候就是一个孩子头。
“庄主,您管老辛叫辛老哥,管他儿子叫辛大哥,管他孙子叫辛小弟……这么算起来,老辛他祖孙三代敢情是兄弟啊。”有老人家开玩笑。
“在庄主的眼中,怕是所有人家的祖孙三代都是兄弟。”
此言一出,又引起了一阵笑声。
李无常就是这样,跟庄子上所有人都是平辈论交。
“愣少,大伙儿都挺热情啊,看来都过了个好年。”赵逊低声笑道。
姜明伦也笑着点头。
……
楼上。
黑衣大汉看着楼下那一幕,奇道:“想不到这个李无常还挺受欢迎的,这在冯翊郡的其他兵庄倒没见过。他不是个纨绔子弟吗?”
冯翊多兵庄,黑衣大汉他也去过一些兵庄,基本所有老兵对朝廷来的庄主都非常冷漠,甚至是仇视,像李无常这么受欢迎真的没见过。
可以说是独此一份。
紫衣文士盯着李无常,双眼突然泛起精光,道:“那个就是李无常?”
“应该是,大伙都叫他庄主嘛。”黑衣大汉回道。
“他就是影子杀手!”紫衣文士道,语气相当肯定。
“大兄,你说李无常就是影子杀手?怎么可能?”黑衣大汉身体一震,显得异常惊讶。
据情报所示,李无常只是个纨绔子弟,会点医术,武功着实不怎么样,他是进了武道阁没错,只是耍了些猥琐手段过关而已,之后又经过齐王的推荐。
紫衣文士并没有解释为何李无常就是影子杀手,依旧盯着楼下那热闹无比的场面,看着看着,他轻轻叹了一口气,略微仰着头,陷入回忆当中。
……
很多年前,这儿还叫清平庄,庄子非常贫苦,吃不饱穿不暖,鲜有白面肉食的时候,小孩子都没法念书,几岁就开始帮着家里干活。
之后,庄子上来了一个年轻人,改变了一切。
那个年轻人是个大家族的庶子,被发配到了庄子上,他却丝毫没有公子哥的架子,他为了庄户们尽心尽力,改善庄子上的生活,甚至不惜散尽家财。
接济孤寡老人家、救助贫苦、帮过乞丐、教小孩子念书、帮庄户们找活路、甚至带人去洗劫过无良的富户。
他和所有人打成一片,和所有人都能称兄道弟,深受大伙儿喜爱。
可惜……
没有好下场!
年轻人被奸人害死了,死的非常冤枉。
所有人都哭了,撕心裂肺,却无可奈何。
……
“到现在该是四十四年了,这么久了,一想起来还是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紫衣文士喃喃自语,回忆起往事,不可自拔。
看着神色异常复杂的紫衣文士,黑衣大汉不敢出声打搅,他鲜有看到紫衣文士如此优柔的一面。
“我们走吧。”很久之后,紫衣文士的脸色恢复了正常。
“那李无常?”黑衣大汉问道。
李无常既然是影子杀手,当然要抓起来拷问古籍的下落啊,怎么听紫衣文士的语气,好像要放过他呀。
“别动他,也别告诉祝家人。”紫衣文士淡淡道。
“啥?为什么呀,大兄?”黑衣大汉难以理解。
“我说……别动他,也别告诉祝家人!”紫衣文士加重了语气。
“是,大兄!”
见紫衣文士脸色沉下来了,黑衣大汉立马恭敬称是,他不敢违背紫衣文士,只是觉得非常可惜,一百步已经走了九十步,到眼前却放弃了。
“我是个无用的人,才会寄希望于一个虚无缥缈的传言!我心里其实早就不抱希望,可还是忍不住大动干戈,可惜了沈源,虽然为了他的身法和他发生过争执,但总归是自家兄弟,是我对不起他,唉!”紫衣文士重重叹了一口气。
“大兄怎么会是无用的人呢?在我心目中,大兄的才情不在任何人之下,既然那古籍可能没什么用,咱就不要了,凭咱们的实力,还怕成不了大事吗?”黑衣大汉马上开口。
紫衣文士默默点了点头。
结账。
菜相对很便宜,没几两银子,不过五粮液果然很贵,足要十二两一壶,还是打了折扣的,黑衣大汉直接掏出一张百两银票递给孟通,说剩下的算小费。
孟通恭敬接过之后,将两位豪客送出酒楼,目送他们飘然而去。
“真是豪客啊!”孟通看了看手里的银票,感慨了一句,接着立马兴奋起来,半下午人想对较少了,想不到接待了这两个客人,不仅卖出去六壶异常昂贵的五粮液,竟然还得了二十几两的小费。
这简直就是捡钱啊!
“孟通,弄一桌酒菜……干啥呀,笑得跟傻子一样。”
李无常三人刚来到酒楼的门口,就看见孟通像个二傻子似的,嘴角咧到了耳根,激动得浑身打摆子。
“是庄主啊。”孟通回过神来,立马举起手里的银票,大喜道:“庄主、逊哥儿、姜哥儿,你们看,我刚才接待了两个豪客呢。”
“一百两银子你臭屁什么呀。别打摆子了,赶紧去弄一桌酒菜。”赵逊笑骂道。
“好好好,小的马上去吩咐,马上去。”孟通收起银票,屁颠屁颠地去厨房了。
雪又下起了了,并不算大。
三人边喝酒边看着雪花,怡然自得。
“愣少,你的伤真有起色了吗?我怎么觉着你的气色还不是很好呢?”赵逊问道。
“说来也怪,年前像是一点进展都没有,年后几天却恢复神速,已经走上正轨了,看来过不了多久就能痊愈了,而且,我估计功力还能更上一层楼,脸色不好是因为我在想冰莲护体的事情。”李无常解释。
“太好了,这些日子我还特别担心有人来找咱们麻烦呢。”姜明伦大喜。
李无常若痊愈,碰到敌人,三人联手,就算对手是八品高手也可以硬撼,再不济,跑路的资格还是有的。
“哦,看愣少的样子,冰莲护体的研究好像有重大突破呀。”赵逊兴奋道。
“看着啊!”李无常嘿嘿一笑。
说着,伸出右手,在空中画了半个圈。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
一把鲜红色的“气刀”浮现在桌子上空,飘来飘去,异常灵活,过了好一阵子才消散不见。
赵逊和姜明伦目瞪口呆。
李无常擦掉额头上的汗水,笑道:“还不到家,不过方向总归是对了吧,二位服了没?”
姜明伦喃喃道:“愣少,你真是个天才啊。”
赵逊竖起大拇指,神色激动。
紫衣文士恍若未闻,吃得津津有味。
“大兄?”黑衣大汉有些着急。
紫衣文士为了那本古籍已经追查了好几年,甚至还损失了沈源那等好手,现在已经有线索了,反而一点也不放在心上了。
“你这个急性子应该好好改改……来,试试这个豌豆苗子,还真不错!这个四果酿,啧,应该也是花了很大一番心思。”紫衣文士微微一笑。
黑衣大汉只好跟着吃起来,没有继续谈论李无常的话题,只是他并不太喜欢四果酿,所以抱着五粮液喝个不停。
好汉就该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突然,楼下的街上一阵骚动,一声声“庄主好”、“逊哥儿好”、“姜哥儿好”传过来。
黑衣大汉心中一动,连忙将窗户打开,往楼下望去。
街道上自然是李无常、赵逊、姜明伦三人,现在正和一伙庄户吹牛打屁,三个人被人围起来了,周围叽叽喳喳的,热闹非凡。
李无常研究林家的“冰莲护体”有一些日子了,目前已经有了不小的进展,不过研究久了,脑子有些秀逗,所以此刻出来透透气。
雪已经停了,天气却更加冷了,呼吸一下周围都会冒出一股白雾。
街道上人来人往,各个铺子依然在营业,周围的店主们见到了李无常,都将活计交给小辈们,自己跑出来和庄主聊天。
李无常的内伤已经在极速恢复中,估计要不了两个月就会痊愈。
这些日子,赵逊和姜明伦贴身跟着李无常,谨防突发事件。
“辛老哥,这新年一过,你好像年轻了好几岁啊?真是令人羡慕呀。”李无常看着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人家,开着玩笑。
“庄主说笑了!其实是铺子里最近生意大好,老辛我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看起来年轻了一些……嘿,快请进,铺子里有好酒呢,咱们好好喝一杯。”辛老哥笑着邀请李无常进他家铺子。
“庄主,去我家铺子吧,我家的酒比老辛家的好。”有人大喊。
“你家的酒比我家的好?放你娘的狗屁!……庄主,别理秦老头,他家的酒加了蜂蜜,只适合妇道人家喝。”老辛马上反驳。
“去我家,我家除了酒,我儿子今早上山捡了几只兔子,我记得庄主、逊哥儿和姜哥儿都喜欢烤兔子肉。”又有人大叫。
“去我家,我家不远……”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场面顿时有些杂乱。
“我就随便逛逛,众位老哥若有事的话,那就该干什么干什么,不用管我,没事的话就随便吹吹牛,说说笑话。”李无常摆摆手。
众人并没有散去。
“庄主哥哥,抱抱!”一个三四岁小屁孩跑到李无常跟前,仰头看着李无常,漆黑的眸子非常纯洁。
小家伙是老辛的小孙子,此时穿的厚厚的,像个瓷娃娃。
“是我辛小弟啊,来,我抱抱,看看有没有长胖。”李无常一把将小屁孩抱起,抛了一下,惹得小屁孩惊呼不已。
“小家伙挺结实,看来是随了辛大哥。”
周围的人一阵大笑,在他们看来,庄主有时候就是一个孩子头。
“庄主,您管老辛叫辛老哥,管他儿子叫辛大哥,管他孙子叫辛小弟……这么算起来,老辛他祖孙三代敢情是兄弟啊。”有老人家开玩笑。
“在庄主的眼中,怕是所有人家的祖孙三代都是兄弟。”
此言一出,又引起了一阵笑声。
李无常就是这样,跟庄子上所有人都是平辈论交。
“愣少,大伙儿都挺热情啊,看来都过了个好年。”赵逊低声笑道。
姜明伦也笑着点头。
……
楼上。
黑衣大汉看着楼下那一幕,奇道:“想不到这个李无常还挺受欢迎的,这在冯翊郡的其他兵庄倒没见过。他不是个纨绔子弟吗?”
冯翊多兵庄,黑衣大汉他也去过一些兵庄,基本所有老兵对朝廷来的庄主都非常冷漠,甚至是仇视,像李无常这么受欢迎真的没见过。
可以说是独此一份。
紫衣文士盯着李无常,双眼突然泛起精光,道:“那个就是李无常?”
“应该是,大伙都叫他庄主嘛。”黑衣大汉回道。
“他就是影子杀手!”紫衣文士道,语气相当肯定。
“大兄,你说李无常就是影子杀手?怎么可能?”黑衣大汉身体一震,显得异常惊讶。
据情报所示,李无常只是个纨绔子弟,会点医术,武功着实不怎么样,他是进了武道阁没错,只是耍了些猥琐手段过关而已,之后又经过齐王的推荐。
紫衣文士并没有解释为何李无常就是影子杀手,依旧盯着楼下那热闹无比的场面,看着看着,他轻轻叹了一口气,略微仰着头,陷入回忆当中。
……
很多年前,这儿还叫清平庄,庄子非常贫苦,吃不饱穿不暖,鲜有白面肉食的时候,小孩子都没法念书,几岁就开始帮着家里干活。
之后,庄子上来了一个年轻人,改变了一切。
那个年轻人是个大家族的庶子,被发配到了庄子上,他却丝毫没有公子哥的架子,他为了庄户们尽心尽力,改善庄子上的生活,甚至不惜散尽家财。
接济孤寡老人家、救助贫苦、帮过乞丐、教小孩子念书、帮庄户们找活路、甚至带人去洗劫过无良的富户。
他和所有人打成一片,和所有人都能称兄道弟,深受大伙儿喜爱。
可惜……
没有好下场!
年轻人被奸人害死了,死的非常冤枉。
所有人都哭了,撕心裂肺,却无可奈何。
……
“到现在该是四十四年了,这么久了,一想起来还是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紫衣文士喃喃自语,回忆起往事,不可自拔。
看着神色异常复杂的紫衣文士,黑衣大汉不敢出声打搅,他鲜有看到紫衣文士如此优柔的一面。
“我们走吧。”很久之后,紫衣文士的脸色恢复了正常。
“那李无常?”黑衣大汉问道。
李无常既然是影子杀手,当然要抓起来拷问古籍的下落啊,怎么听紫衣文士的语气,好像要放过他呀。
“别动他,也别告诉祝家人。”紫衣文士淡淡道。
“啥?为什么呀,大兄?”黑衣大汉难以理解。
“我说……别动他,也别告诉祝家人!”紫衣文士加重了语气。
“是,大兄!”
见紫衣文士脸色沉下来了,黑衣大汉立马恭敬称是,他不敢违背紫衣文士,只是觉得非常可惜,一百步已经走了九十步,到眼前却放弃了。
“我是个无用的人,才会寄希望于一个虚无缥缈的传言!我心里其实早就不抱希望,可还是忍不住大动干戈,可惜了沈源,虽然为了他的身法和他发生过争执,但总归是自家兄弟,是我对不起他,唉!”紫衣文士重重叹了一口气。
“大兄怎么会是无用的人呢?在我心目中,大兄的才情不在任何人之下,既然那古籍可能没什么用,咱就不要了,凭咱们的实力,还怕成不了大事吗?”黑衣大汉马上开口。
紫衣文士默默点了点头。
结账。
菜相对很便宜,没几两银子,不过五粮液果然很贵,足要十二两一壶,还是打了折扣的,黑衣大汉直接掏出一张百两银票递给孟通,说剩下的算小费。
孟通恭敬接过之后,将两位豪客送出酒楼,目送他们飘然而去。
“真是豪客啊!”孟通看了看手里的银票,感慨了一句,接着立马兴奋起来,半下午人想对较少了,想不到接待了这两个客人,不仅卖出去六壶异常昂贵的五粮液,竟然还得了二十几两的小费。
这简直就是捡钱啊!
“孟通,弄一桌酒菜……干啥呀,笑得跟傻子一样。”
李无常三人刚来到酒楼的门口,就看见孟通像个二傻子似的,嘴角咧到了耳根,激动得浑身打摆子。
“是庄主啊。”孟通回过神来,立马举起手里的银票,大喜道:“庄主、逊哥儿、姜哥儿,你们看,我刚才接待了两个豪客呢。”
“一百两银子你臭屁什么呀。别打摆子了,赶紧去弄一桌酒菜。”赵逊笑骂道。
“好好好,小的马上去吩咐,马上去。”孟通收起银票,屁颠屁颠地去厨房了。
雪又下起了了,并不算大。
三人边喝酒边看着雪花,怡然自得。
“愣少,你的伤真有起色了吗?我怎么觉着你的气色还不是很好呢?”赵逊问道。
“说来也怪,年前像是一点进展都没有,年后几天却恢复神速,已经走上正轨了,看来过不了多久就能痊愈了,而且,我估计功力还能更上一层楼,脸色不好是因为我在想冰莲护体的事情。”李无常解释。
“太好了,这些日子我还特别担心有人来找咱们麻烦呢。”姜明伦大喜。
李无常若痊愈,碰到敌人,三人联手,就算对手是八品高手也可以硬撼,再不济,跑路的资格还是有的。
“哦,看愣少的样子,冰莲护体的研究好像有重大突破呀。”赵逊兴奋道。
“看着啊!”李无常嘿嘿一笑。
说着,伸出右手,在空中画了半个圈。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
一把鲜红色的“气刀”浮现在桌子上空,飘来飘去,异常灵活,过了好一阵子才消散不见。
赵逊和姜明伦目瞪口呆。
李无常擦掉额头上的汗水,笑道:“还不到家,不过方向总归是对了吧,二位服了没?”
姜明伦喃喃道:“愣少,你真是个天才啊。”
赵逊竖起大拇指,神色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