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5
一觉醒来,我变成了剑灵 作者: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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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龙魂吧,多谢。”卢尔擅自做出这个猜测。“我亡灵之子卢尔,许诺为你完成三件事。托隆人从不欠人情,这是命运之神的教诲。”
“好。”我没办法跟他解释刚才发生的事,就算解释了无凭无据他也不会相信,索性就按照他的思维这样下去。“现在就有两件事需要你为我做。”
“以命运之名起誓。”卢尔颔首。
“一百年前的龙焚之宴另有隐情,并非全是利维坦的过错。时间闭环已解除,托隆人的灵魂也已前往冥域,我要你永远放下对利维坦的仇恨。”
卢尔的眼中充满了疑惑,或许是不解我为何说那另有隐情,或许是奇怪我为何会提出这样一个“没用”的要求,又或许是生于仇恨的他其实不懂仇恨是什么。
片刻后,卢尔点了点头。
我提出了第二件事:“卢尔,我要你用幻术迷惑所有人,让他们以为刚才看到的我只是一个假象。”
卢尔答应后,便用法杖营造出幻境。“第三件事?”
“目前还想不到,再说吧。”说完这句话,我就回到了剑中空间。
在久违的阳光下,错综复杂的密林消失了。阿昙搀扶着惊魂未定的伊丽丝,跟在卢尔身后,走出了这里。她用神识问我:爻君,密林和幻境是怎么回事?刚才又是谁附了我的身?
糟糕,这些事情,解释起来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起码得从我是谁说起。
我心虚道:你别……
阿昙似是皱了皱眉:你别管?又来了,这是你的口癖?
熟悉的拌嘴莫名令我感到安定,这一次,我没有冲回去,而是笑道:不,我想说的是,你别担心,我们来日方长。
阿昙听完后,不知为何脸颊上浮起一抹红霞,拉着伊丽丝快步向前走。
她不会是怪我卖关子,把脸都气红了吧?哼,要论卖关子,利维坦才是个中翘楚。
----------------------------------------------------------
密林赛段的终点,设在了一片向日葵田上。花田的出现一扫乱葬深渊的阴沉,本不是什么珍奇花卉,却也让我为之一振。
不对啊,地界本就日照时间短,谷底更是常年阴暗,怎么可能长得出向日葵?
果不其然,走近一看,就发现原来这些都是一盆盆向日葵盆栽。没有了新鲜泥土的滋养,在我眼中它们也就没有了拥抱阳光的积极力量。听周围八卦的人说,这是宝器之城的使者从陆地上买下这些花特意赠给地下之城的,这数以千计的向日葵不知废了多少人力和金钱才运得过来。现在运倒是运来了,花朵也恐怕活不过三天吧。
不愧是有钱任性的宝器之城,缇亚。
花香微醺,我的思绪飞往生前经历的一个个午后,记忆中的也是葵花。不过,那时候花田那叫一个壮丽,朵朵都开得特别大,摧枯拉朽,轰轰烈烈。野生向日葵的高度甚至可与天神一族的成年男子比肩。
闲得长蘑菇的茕孑贵族们相约在大陆某处风景优美的花田里摆上果子酒,他们,或说过去的我们,会在铺着刺绣桌垫的铁艺茶桌上放几本人间的文学、哲学、艺术作品,穿着崭新的定制礼服,一个个都优雅高贵得犹如油画中人。有时他们会请来奥特兰迪大陆上最有受追捧的画家和吟咏诗人,为这样如诗如画的场景作画作诗。这样的酒会名气非常响亮,一度成为很多画家、诗人努力的终极目标。酒会过后,留下的画和诗受大陆上的贵族追捧,价值千金,还有价无市。
有时长得特别好看的人类贵族少女也会收到酒会的邀请。天神一族的少年闲得就剩下时间培养审美了,所以,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前来酒会的人类女子无一不拥有可以写一千字长诗赞颂的美貌。
不过不管来的客人有多美,这种酒会上最风光的女孩永远是神赐,希尔瓦娜斯神赐(sylvanas blessed)。只要她赏光酒会,别的女人都只能争夺第二。神赐家族在茕孑的地位给予了神赐公主的特权:她无须模仿任何人,无须追随大流,无须在意他人的眼光,无须曲意讨好、谄媚作秀。她的下巴总是高高扬起——据旁人说那样的神态简直和我如出一辙——理所应当地,相似的我们相遇了。记忆中的她常出现在向日葵花海中,有她的画面里其他谈古论今的人们都成了无关紧要的背景。
神赐喜欢佩戴一把银白色、极细的短剑,取了个天才的名字,玫瑰星流。
“巴力会阿昙,晋级——”主持人高声宣告。
阿昙握着那把漆黑无暇的长剑,一步一步,有力地登上了花海上最高的高台。
“我们比剑吧。”无论多少次,神赐都会在葵花丛中向我发出挑战。
“那你可别输得哭起来。”说完这句话,我总能如愿看到她薄怒却跃跃欲试的倔强表情。
她的剑术是那种恰到好处的典雅,绝不会显得花哨或是平庸,太过赏心悦目以至于如此热衷战斗的我都不忍心太快结束这场令人愉悦的游戏。
我了解神赐的骄傲,如果我以正式比剑的态度去挫败她,她会几个月不理睬我然后在几个月后再一次自信满满地挑战。那时的我,大概是害怕那几个月不被理睬的时间。
呀,万神使徒又输啦。友人们看到她把剑指着我时都会放下矜持哈哈大笑,“看万神使徒如何变着花样输给我们的神赐公主”,也算是每次聚会的余兴活动。
事后我把那些个起哄说我故意输给神赐的人给教训了,有时踢他们几脚让他们一个月不敢让仆人侍候穿衣,有时揪住他们的衣领悬空在天上,总之最后神赐再也听不到这些质疑的声音了。
直到有一天我们比剑比到一半,她突然停下,金黄色的向日葵迎风摇摆,她璀璨的脸颊气呼呼地鼓了起来,“喂,你就这么喜欢换着花样、换着角度、高难度地输给我吗?”
她的皮肤白得能反射日光,我被夺目的反光照到,微微侧开目光:“原来你知道啊,就那么喜欢和我练剑吗?”
被我反问后,她一愣,金眸闪亮亮的,随即故作胆大地问:“喂,听别人说,你喜欢我?”
“哼,笑话!从来都只有别人喜欢我的份。你呢,难道……”
“没!有!”她的脸蛋红彤彤的,急得直跺脚。“你别太自恋,我下个月就要订婚了,娶我的人是有着茕孑最英俊的鼻子的斯特林公子!在迷迭香花园,你可千万别来!”
那时的我,刚刚当上万神使徒,正是膨胀的顶峰。我嗤了一声说:“就是那个混种呀。”
女孩如此明晰地暗示我一定要过去,我怎能不去捣乱?
于是她的第一场订婚宴被我和一众纨绔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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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龙魂吧,多谢。”卢尔擅自做出这个猜测。“我亡灵之子卢尔,许诺为你完成三件事。托隆人从不欠人情,这是命运之神的教诲。”
“好。”我没办法跟他解释刚才发生的事,就算解释了无凭无据他也不会相信,索性就按照他的思维这样下去。“现在就有两件事需要你为我做。”
“以命运之名起誓。”卢尔颔首。
“一百年前的龙焚之宴另有隐情,并非全是利维坦的过错。时间闭环已解除,托隆人的灵魂也已前往冥域,我要你永远放下对利维坦的仇恨。”
卢尔的眼中充满了疑惑,或许是不解我为何说那另有隐情,或许是奇怪我为何会提出这样一个“没用”的要求,又或许是生于仇恨的他其实不懂仇恨是什么。
片刻后,卢尔点了点头。
我提出了第二件事:“卢尔,我要你用幻术迷惑所有人,让他们以为刚才看到的我只是一个假象。”
卢尔答应后,便用法杖营造出幻境。“第三件事?”
“目前还想不到,再说吧。”说完这句话,我就回到了剑中空间。
在久违的阳光下,错综复杂的密林消失了。阿昙搀扶着惊魂未定的伊丽丝,跟在卢尔身后,走出了这里。她用神识问我:爻君,密林和幻境是怎么回事?刚才又是谁附了我的身?
糟糕,这些事情,解释起来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起码得从我是谁说起。
我心虚道:你别……
阿昙似是皱了皱眉:你别管?又来了,这是你的口癖?
熟悉的拌嘴莫名令我感到安定,这一次,我没有冲回去,而是笑道:不,我想说的是,你别担心,我们来日方长。
阿昙听完后,不知为何脸颊上浮起一抹红霞,拉着伊丽丝快步向前走。
她不会是怪我卖关子,把脸都气红了吧?哼,要论卖关子,利维坦才是个中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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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林赛段的终点,设在了一片向日葵田上。花田的出现一扫乱葬深渊的阴沉,本不是什么珍奇花卉,却也让我为之一振。
不对啊,地界本就日照时间短,谷底更是常年阴暗,怎么可能长得出向日葵?
果不其然,走近一看,就发现原来这些都是一盆盆向日葵盆栽。没有了新鲜泥土的滋养,在我眼中它们也就没有了拥抱阳光的积极力量。听周围八卦的人说,这是宝器之城的使者从陆地上买下这些花特意赠给地下之城的,这数以千计的向日葵不知废了多少人力和金钱才运得过来。现在运倒是运来了,花朵也恐怕活不过三天吧。
不愧是有钱任性的宝器之城,缇亚。
花香微醺,我的思绪飞往生前经历的一个个午后,记忆中的也是葵花。不过,那时候花田那叫一个壮丽,朵朵都开得特别大,摧枯拉朽,轰轰烈烈。野生向日葵的高度甚至可与天神一族的成年男子比肩。
闲得长蘑菇的茕孑贵族们相约在大陆某处风景优美的花田里摆上果子酒,他们,或说过去的我们,会在铺着刺绣桌垫的铁艺茶桌上放几本人间的文学、哲学、艺术作品,穿着崭新的定制礼服,一个个都优雅高贵得犹如油画中人。有时他们会请来奥特兰迪大陆上最有受追捧的画家和吟咏诗人,为这样如诗如画的场景作画作诗。这样的酒会名气非常响亮,一度成为很多画家、诗人努力的终极目标。酒会过后,留下的画和诗受大陆上的贵族追捧,价值千金,还有价无市。
有时长得特别好看的人类贵族少女也会收到酒会的邀请。天神一族的少年闲得就剩下时间培养审美了,所以,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前来酒会的人类女子无一不拥有可以写一千字长诗赞颂的美貌。
不过不管来的客人有多美,这种酒会上最风光的女孩永远是神赐,希尔瓦娜斯神赐(sylvanas blessed)。只要她赏光酒会,别的女人都只能争夺第二。神赐家族在茕孑的地位给予了神赐公主的特权:她无须模仿任何人,无须追随大流,无须在意他人的眼光,无须曲意讨好、谄媚作秀。她的下巴总是高高扬起——据旁人说那样的神态简直和我如出一辙——理所应当地,相似的我们相遇了。记忆中的她常出现在向日葵花海中,有她的画面里其他谈古论今的人们都成了无关紧要的背景。
神赐喜欢佩戴一把银白色、极细的短剑,取了个天才的名字,玫瑰星流。
“巴力会阿昙,晋级——”主持人高声宣告。
阿昙握着那把漆黑无暇的长剑,一步一步,有力地登上了花海上最高的高台。
“我们比剑吧。”无论多少次,神赐都会在葵花丛中向我发出挑战。
“那你可别输得哭起来。”说完这句话,我总能如愿看到她薄怒却跃跃欲试的倔强表情。
她的剑术是那种恰到好处的典雅,绝不会显得花哨或是平庸,太过赏心悦目以至于如此热衷战斗的我都不忍心太快结束这场令人愉悦的游戏。
我了解神赐的骄傲,如果我以正式比剑的态度去挫败她,她会几个月不理睬我然后在几个月后再一次自信满满地挑战。那时的我,大概是害怕那几个月不被理睬的时间。
呀,万神使徒又输啦。友人们看到她把剑指着我时都会放下矜持哈哈大笑,“看万神使徒如何变着花样输给我们的神赐公主”,也算是每次聚会的余兴活动。
事后我把那些个起哄说我故意输给神赐的人给教训了,有时踢他们几脚让他们一个月不敢让仆人侍候穿衣,有时揪住他们的衣领悬空在天上,总之最后神赐再也听不到这些质疑的声音了。
直到有一天我们比剑比到一半,她突然停下,金黄色的向日葵迎风摇摆,她璀璨的脸颊气呼呼地鼓了起来,“喂,你就这么喜欢换着花样、换着角度、高难度地输给我吗?”
她的皮肤白得能反射日光,我被夺目的反光照到,微微侧开目光:“原来你知道啊,就那么喜欢和我练剑吗?”
被我反问后,她一愣,金眸闪亮亮的,随即故作胆大地问:“喂,听别人说,你喜欢我?”
“哼,笑话!从来都只有别人喜欢我的份。你呢,难道……”
“没!有!”她的脸蛋红彤彤的,急得直跺脚。“你别太自恋,我下个月就要订婚了,娶我的人是有着茕孑最英俊的鼻子的斯特林公子!在迷迭香花园,你可千万别来!”
那时的我,刚刚当上万神使徒,正是膨胀的顶峰。我嗤了一声说:“就是那个混种呀。”
女孩如此明晰地暗示我一定要过去,我怎能不去捣乱?
于是她的第一场订婚宴被我和一众纨绔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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