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面而来的海风越来越强劲,不知道什么原因,上半夜的星光在下半夜已经看不见,战舰顶部用来测量风速的海风球转动的越来越快,胖子放下手中的瞭望镜,从远处红光越来越浓烈的科妮莉亚港方向收回目光,刚才最后返回的一艘龙级战舰回报,洛克娜没有上船,百余名在科妮莉亚港参与挖掘的教团人员,都表现出令人骇然的决心,即使已经发现了外围被埃罗军队和亚丁军队包围的水泄不通,依然固执的选择留下守护,最后还是在洛克娜的强行命令下,才有三四个人登上了回撤的战舰,

    “这是离开时,教宗殿下让我特意带来转交给陛下的,教宗殿下很感谢陛下这段时间的照顾!”

    一名登船者之一的教团祭司,神色无比恭敬的将一份没有署名的信函送到胖子手上,这名祭祀的年级看起来有五十岁左右,兜帽下的头发斑白间杂,鼻梁挺拔,只是右耳位置的一道裂口伤疤,让这名祭祀更显出几分沧桑,一开就是那种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风雨的老练人物,能够被洛克娜作为交代后事的人,必然是洛克娜的心腹,绝不会是教团国的小人物,不过对方没有说,胖子也不会问,这是一种不需要言语说明的默契,

    胖子伸手接过信函,随手一摸,从触感来看应该是一条项链一样的东西,不会是塞了一颗那种矿石吧,胖子有些担心,微微启开一个封口,一条黄铜色的项链顺着信口滑到了胖子的手上,这是一条很古朴的黄铜项链,常年佩戴下已经将黄铜表面打磨的异常光滑,项链的顶端悬挂着一个银白色的圆形宝石,仔细看了一下,才看见是一颗纯净的水晶吊坠,胖子困惑的看向那名祭司

    祭司神色看清那条看起来价值不大的黄铜项链,古波不动的脸上竟然露出了一丝惊诧,虽然只是恍惚的了一下,但是足以让胖子看在眼里,深吸了一口气,这名祭司的说道”这是圣痕水晶,是圣城的教典中是唯一可以不受到红龙影响的圣物,可惜开采的数量极少,随着圣城陨落,圣痕水晶的开采也就断绝了,这一颗也是一百多年前从圣城遗留出来的,是殿下最心爱的东西,殿下能够将圣痕交给陛下,足以说明陛下在殿下心中的地位,或者是希望陛下能够将圣痕带回教团国吧“

    “你知道她不是真正的教宗,对不对?”

    胖子将手中的圣痕水晶握在手心中,目光凌厉的突然问道,对方一口一个殿下,俨然便是认定洛克娜就是教宗,这实在是太不符合常理了,既然是洛克娜托付后事的人,怎么会不知道洛克娜其实是一名假教宗,这不对劲的情况甚至让胖子有一种想要直接杀掉对方的冲动,如果对方不是洛克娜的心腹,那么洛克娜让她送来圣痕水晶的举动就只有一种可能了,洛克娜认为对方是某一方的卧底,而采用这种办法直接送到自己这里来

    “我不知道陛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对方脸色突变,身体不可抑止的微颤了一下,就连那道耳边边的疤痕,似乎都更加狰狞了一些,能够看穿人的内心,早已经是胖子最擅长的本能,那双经过特殊力量灌输过的眼睛,甚至能够清晰把握到对方瞳孔的大小,而这名祭祀的瞳孔在刚才激烈的紧缩了一下,这要是没有问题才叫见鬼了呢!

    “来人,立即将他扣押起来”胖子脸色冷峻的向四周站立的近卫命令道,几名身材高大的近卫一拥而上,将这名祭祀双手势大力沉的扣在地上,在一片哀嚎中强行从甲板上拖下去,

    看了一眼被拖下去的祭司,胖子向站在右侧的一名近卫队长偏了一下头,厉声说道“狼牙,给你一个晚上的时间,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天亮之前,我要撬开他的嘴”

    “陛下放心,只要对方是人,我就能做到”那名身材魁梧的犹如一头熊样的近卫队长,大手放在右胸上,嘴角咧了咧,神色振奋的转身而去,就像是一个刚刚获得开心玩具的孩子,这是一名来自诺德的近卫,名字叫罗梅里,外号狼牙,

    在成为帝国近卫之前,其家族担任诺德王室御用的刑讯官长达百余年,精通各种刑讯手段,在伊卡迪瓦大陆算是非常有名的一个家族,据说只要是人,就没有罗梅家族撬不开的嘴,胖子曾经亲自看过一次罗梅里刑讯,即使是胖子是现代人,也不得不承认罗梅家族已经将刑讯这种血淋漓的工作升华到了一种值得专研百年的信仰,甚至还要求监察部派人到罗梅家族专业学习刑讯手段,

    既然送来的人有问题,那么这枚水晶吊坠只怕也靠不住,当年圣城开采红龙矿大人只怕都是人手一个的戴着这种东西,那些开采者只怕都很难活的长久,一个人接一个人,所以这种水晶吊坠上的黄铜链子才会被摩擦的如此铮亮,这种满是冤魂的东西怎么能够留下,胖子犹豫了一下,手臂猛力一抛,看着水晶吊坠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入船舷外的广袤大海,能够对抗辐射的只有辐射,虽然这种水晶没有红龙矿那么的令人眼花缭乱,但也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据说教团国的历代教宗就没有活过三十岁的,只怕脖子上也是戴着一条这样的催命符才对!真是没有知识害死人,造孽啊!

    科妮莉亚港,红光最为光亮的地段是港口下方的一个被挖开的洞口,此刻已经是横七竖八的躺满了尸体,洛克娜也是其中一个,在沉侵在短暂的欢呼雀跃的三个小时之后,所有参与挖掘的人都开始感觉到不适,红光从刚一开始的冒出来,已经变成了犹如雾气一样的东西,只是这种雾气几乎是贴在地面上,让人以为是光在流动,其实根本就是一种尘埃在流动,一开始还没怎么发觉,等到吸入了一段时间后,就开始有人不断倒下,这个时候,再有所反应也是迟了,洛克娜直到神思陷入迷糊,一只手都还放在那个被胖子拒绝的铜箱子上,她不知道自己娇嫩白皙的手臂皮肤,此刻完全呈现出一种灰白色,在灰白色之间,有细小的绿点在扩大,就像是炎热夏季后凌乱生长的苔藓一样,触目惊心

    港口之外,红色的光让港口外的埃罗军和亚丁军士兵的眼睛都被染成了红色,随着最后一艘猎鹰帝国战舰离开科妮莉亚港的海面,黑夜里静默的两军开始不安骚动起来,

    “全军压上,抢下科妮莉亚港!”

    埃罗皇帝最先沉不住气,他在战马上居高临夏,神色冷峻的大手一挥,身后大军如潮水一样开始向前,十余万埃罗军主力,全力压上的景象,绝对是可以用壮观来形容,最先冲出去的自然是埃罗的骑兵,每骑队很自觉的间隔达到了五米,身上穿着重甲,战马两侧都挂挎着武器的近战骑兵,每一个都是缺乏长资源,花费了无数心血和金钱堆垒起来的精锐战士,他们的铠甲正面描绘有埃罗帝国的纹章,队列层层叠叠,一个个显得冷冰冰的。头盔上的金属敷面,遮住了鼻梁以下的面容,只露出那满是血色杀意的眼睛,

    他们举着手中从刺枪,整齐划一的犹如一堵浪潮向前,杀声震天,马蹄轰隆,,就看见这道黑潮一样滚滚向港口冲击而来的长线,迅速的朝着港口方向漫过来,大有一口就将整个港口全部吞下来的架势

    在骑兵集群的后方,是开动的步兵集群,钢盾如雪,刺枪如林,身穿轻甲的弓箭手从两侧飞快的压上,等了大半夜,终于等到了这一刻,皇帝那边已经下了死命令,那个军团首先拿下科妮莉亚港,所有军官连生三级,加爵位,听到这样的命令,骑兵们只恨不战马多长出两条腿来,步兵们恨不得自己能飞,弓箭手恨不得自己的弓射程能够超过一千米就好了,

    “全军向前”

    高喊着命令的红斗篷从亚丁军团前面飞驰而过,就象快掠过天际的流星尾巴,

    “前进!决不能让埃罗人进入港口”

    在埃罗军汹涌猛扑的对面,亚丁军团同样是不甘示弱的齐头并进卷起的杀意,无数朝前的刺抢一样在黑夜里闪出一道亮线,无数庞大的身影跃动,犹如黄沙卷起,汹涌向前,那是亚丁军最具有冲击力的骆驼骑兵

    作为亚丁军团最强悍的锋芒,骑着厚重披甲的骆驼骑兵,头盔上带着各种特殊的装饰,骆驼上还挂着一连串的空核哨子,同时奔跑时发出的整肃声音,就像是沙漠中黄沙席卷而起的那种尖锐呼声,一片整齐拔出近战重刀的声音,更是在夜色里犹如一道寒风呼啸而起,朝着前方已经可以看见的埃罗骑兵,骆驼骑兵们高喊着冲击口号,正以排山倒海的气势猛扑上去,

    “咯咯”

    无数的武器犹如交错的犬牙发出刺耳的格致磨察声,寒光闪闪的金属刺入重甲覆盖下的人体,双方高速奔跑的战马犹如装在一睹看不见的墙壁上一下翻滚,人潮滚滚犹如铁流般,恍如天上的鹰群猛扑而至,狰狞无比的喊杀声,势如狂飙的铁流疯狂挤压在了一起,层层叠叠的人和战马同时拥挤在一起,刀光剑影,厮杀震天,巨浪冲撞,激起无数飞溅的鲜血,强大的撞击力,无论是人还是马纷纷给揣倒在地,刀砍马踏,人头翻滚,双方的交战线上立刻平铺除了一条血色的长线,

    双方骑兵数量加起来近六七万人,映照在这片不到两平方公里的平原上,拥挤程度可想而知,一个个骑兵队列就像被无比沉重的压力挤开,上面的骑兵在激战中落马滚翻,,头顶上是箭雨横飞的呼啸,如雨一般打在四周上,血腥扑鼻,中箭者惨叫落马,穿着金属铠甲的的身体,就像被抽中的螺旋一样从战马上飞出去,冷兵器陆战争锋中最具有决定性的骑兵集群,这个双方激战了半年时间,都舍不得拿出来作为一锤定音的最强力量,这一刻都被好不吝啬的全部压上了,犹如两道漫长而高速的铁墙猛烈的撞击在一起

    “左侧的轻步兵向前推进掩护!”

    亚丁神罚军殿堂长雅阁罗目光冷冷的扫视整个战场,向身后的将军们下达命令,身后的亚丁将军们心领神会,立即就有大片的轻装步兵从侧面开始对骑兵交错的战线进行挤压,无数的标枪如雨点一样冲着埃罗人的队列落下来

    前方的报告一份份的传回来,骆驼骑兵天生在骑战上拥有优势,不仅仅因为骆驼比最优秀的战马也要高上一个头,上面的骑兵天生便具有居高临下的优势,还因为骆驼身上沉重的膻味,足以刺激的战马慌乱

    埃罗骑兵虽然战力不俗,但是毕竟埃罗不是什么骑兵大国,更是没有如同北方之雄猎鹰帝国那样彪悍的远攻骑兵,本身条件上的限制,埃罗骑兵顶天也就是欧巴罗二流的水平,真正让雅阁罗担心的是埃罗人具备一流战力的重装步兵集群,沙漠民族从来不是一个盛产重装兵种的国度,匮乏的矿产和炎热的天气,都让沙漠民族天生就放弃了重甲的兵种,即使是领主级的精锐步兵,也只是装备的轻锁甲,以前拥有奴隶作为炮灰,算是勉强填平了这一劣势,现在奴隶炮灰已经消耗光了,将双方步兵战力放在同一水平上,埃罗步兵的优势就相当明显了

    不过沙漠民族能够跟喜好重甲的欧巴罗人抗衡那么久,自然有其独特办法,那就是配备有金属枪头标枪的具有相当穿透力的沙漠轻装步兵,这些沙漠轻装步兵都是各地领主专门养就的护卫军,与装备精良但是数目不多的领主卫队不同,沙漠领主麾下的护卫军,有一半都是这种装备廉价但是战力不俗的标枪轻步兵,一个是好筹集,而是标枪使用的培训时间,远远要小于弓箭手的训练时间,最让领主们满意的是,轻装标枪手是不需要配备重铠甲的,顶多就是穿着一件皮甲,大大减少了所需要花费的成本,真正到了战场上,一通标枪投射过去,怎么都不会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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