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公府,府上上上下下的人加起来,有五六十人。一个月的开销,也是很大的。
都说不当家,不知道当家的辛苦。
但周筝筝却很明白,这当家管钱,除了细心,更要灵清。
有些钱该花,而且要多花,而有些钱,就要抠一点,能省则省。
就在周筝筝帮着管家后没几天,又到了给大家伙置办衣裳的时候了。
每年这个时候,府上的人,都要做一些新衣裳。
这时候,布匹不是几匹几匹的买,而是几车几车的买。只是周筝筝觉得没必要那么铺张浪费,因为很多衣裳做出来之后,根本就没怎么穿过。
就周筝筝自己,去年做的新衣裳,还有三件还没穿过一次。
和母亲林莜商量过后,周筝筝把自己的想法也跟父亲周瑾轩说了一遍,好在父母都很支持周筝筝。
自此,周筝筝就把布匹的数量减半,有些没怎么穿的旧衣裳,拿出来改一改,又是一件新衣裳了。
而为了生意,早就预存了很多布匹的布庄,见大生意变小,火急火燎的上门送礼,却都被周筝筝一一回绝掉了。
就单单这一个调整,周筝筝就省出了一百两银子,当外面的人都以为新当家的周筝筝是个抠门角色的时候,周筝筝又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在附近的山上,大兴土木,修建了一个风雨亭。
以往,那些上山劳作或采药的人,一遇到下雨天,便只能躲在山洞里,或是大树底下,非常危险,好几个人还因此丧命。
虽然大家都希望有个风雨亭,但一直没人出钱兴建,毕竟,这可是一大笔钱。
“真好啊!没想到还有人愿意出这个钱。”一个七旬老人感慨道,“在山上忙碌了一辈子,终于有个风雨亭可以躲躲雨了。”
那些之前说周筝筝小气的人,也都纷纷转变脸色,给周筝筝竖起了大拇指。
负责修建风雨亭的工匠们准备在亭子边上立一块石碑纪念一下吴国公府,却被周筝筝否决掉了。
周筝筝早就看淡了这些虚名的事情。
为了建这个风雨亭,周筝筝不仅将之前省出来的一百两银子花光了,还又多花了一百两银子,而这个缺口,就需要周筝筝去抹平。
这些,在周筝筝决定兴建风雨亭的时候,早都已经想好了,除了控制国公府内的日常开销外,周筝筝还有一套开源的方法。
在一个神清气爽的早晨,周筝筝叫上青云和水仙,跟着自己去家里的铺子里转了一圈。
不仅对各店铺的存货进行了清点,还把所有账本都核算了一遍。
这么大的工作量,之前林莜只能半年左右查一次,但周筝筝接管以后,实行的是一月一盘查,随时核算账本。
周筝筝的这个动作,大大减少了店铺的浪费和漏洞。
而在周筝筝如此用心的督察下,每个月,又多给吴国公府多上交了三百两银子。
“什么,有那么多?”林莜有些不敢相信,虽然知道各店铺里会有些猫腻,但真的没想到,会有那么多。
林莜原本担心周筝筝会有些吃力,真是没想到周筝筝比自己还要厉害。
除此之外,周筝筝还把所有店铺的盈利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有些盈利能力好的,比如一些大酒楼,大客栈,周筝筝就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店掌柜的开分店。
而一些盈利能力不行的店铺,周筝筝则会进行关店处理,把店铺腾空,出租给他人,坐收租金。
虽然租金不算多,但相对于亏损或基本持平的状态,租金的收入,无形中又增加了吴国公府的账面余额。
御花园。
春色盎然,假山下的池水中,倒影着树枝上的新叶和几只麻雀,麻雀叽叽喳喳的叫声外,隐约还能听见其他鸟儿的叫声,只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周宾带着林枫走了过来。
林枫穿着一件浅色窄袖短衣,下身是一件合裆长裤便于骑马,脚上是一双黑色革靴。
周云萝穿着一件雪白的祥云图案里衣,外面再穿着一件淡蓝色长裙,裙裾上,绣着淡粉色的点点红梅,正立于丛花深处等候。
林枫刹那间觉得眼前站着的是周筝筝,可是细细一看,失望至极,“既然是你。”
“你很失望是不是?”周云萝深情地凝视林枫,“齐王,别来无恙啊。”
林枫说:“你不应该打扮成周筝筝的样子。”
“难道这衣服只有周筝筝可以穿吗?”周云萝摸了摸衣裙,“这么淡雅的打扮,我也可以。”
“你不像。”林枫说,一脸不屑。
“我不需要像周筝筝,她现在哪有我地位高。”周云萝冷笑道,“皇上爱我,这个世界上最高权力的男人爱我呢。”
林枫说:“这些,我不感兴趣。说吧,让我来,为了什么。”
周宾笑道:“你们谈,我去外面把风。”于是给周云萝一个眼色走了。
林枫找了个石头坐了下来。
周云萝叹了口气,“齐王,你还是连看都不愿意看我一眼。”
“你现在已经是父皇的女人,还是安分一些吧。”林枫冷若冰霜。
“想不到在你心里,我就那么不安分,我就是个随便的女人。”周云萝失望至极到绝望。
林枫说:“你说的没错。”
“我想,如果我们可以合作,你助我成为皇后,而我帮你成为太子,会不会比做敌人更好?”周云萝说。
林枫说:“你凭什么可以让我成为太子?”当年周仪也是这样说的,可是,最后,林枫不但成不了太子,连齐王都已经不是了。
周筝筝略施小计,林枫就成为齐侯。
“如果我是皇后,我是后宫之主,难道皇上还不会听我的吗?再说了,我也没什么人可以依靠,如果我不听你的话,你再拉我下台,不就行了?”
林枫想一想,笑了:“你想做皇后,难是不难,可惜,第一个反对的就是吴国公周瑾轩,如果你可以说服他,我再帮你,就很好办了。”
周云萝咬牙说:“他为何总是反对?真是太过分了。”
都说不当家,不知道当家的辛苦。
但周筝筝却很明白,这当家管钱,除了细心,更要灵清。
有些钱该花,而且要多花,而有些钱,就要抠一点,能省则省。
就在周筝筝帮着管家后没几天,又到了给大家伙置办衣裳的时候了。
每年这个时候,府上的人,都要做一些新衣裳。
这时候,布匹不是几匹几匹的买,而是几车几车的买。只是周筝筝觉得没必要那么铺张浪费,因为很多衣裳做出来之后,根本就没怎么穿过。
就周筝筝自己,去年做的新衣裳,还有三件还没穿过一次。
和母亲林莜商量过后,周筝筝把自己的想法也跟父亲周瑾轩说了一遍,好在父母都很支持周筝筝。
自此,周筝筝就把布匹的数量减半,有些没怎么穿的旧衣裳,拿出来改一改,又是一件新衣裳了。
而为了生意,早就预存了很多布匹的布庄,见大生意变小,火急火燎的上门送礼,却都被周筝筝一一回绝掉了。
就单单这一个调整,周筝筝就省出了一百两银子,当外面的人都以为新当家的周筝筝是个抠门角色的时候,周筝筝又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在附近的山上,大兴土木,修建了一个风雨亭。
以往,那些上山劳作或采药的人,一遇到下雨天,便只能躲在山洞里,或是大树底下,非常危险,好几个人还因此丧命。
虽然大家都希望有个风雨亭,但一直没人出钱兴建,毕竟,这可是一大笔钱。
“真好啊!没想到还有人愿意出这个钱。”一个七旬老人感慨道,“在山上忙碌了一辈子,终于有个风雨亭可以躲躲雨了。”
那些之前说周筝筝小气的人,也都纷纷转变脸色,给周筝筝竖起了大拇指。
负责修建风雨亭的工匠们准备在亭子边上立一块石碑纪念一下吴国公府,却被周筝筝否决掉了。
周筝筝早就看淡了这些虚名的事情。
为了建这个风雨亭,周筝筝不仅将之前省出来的一百两银子花光了,还又多花了一百两银子,而这个缺口,就需要周筝筝去抹平。
这些,在周筝筝决定兴建风雨亭的时候,早都已经想好了,除了控制国公府内的日常开销外,周筝筝还有一套开源的方法。
在一个神清气爽的早晨,周筝筝叫上青云和水仙,跟着自己去家里的铺子里转了一圈。
不仅对各店铺的存货进行了清点,还把所有账本都核算了一遍。
这么大的工作量,之前林莜只能半年左右查一次,但周筝筝接管以后,实行的是一月一盘查,随时核算账本。
周筝筝的这个动作,大大减少了店铺的浪费和漏洞。
而在周筝筝如此用心的督察下,每个月,又多给吴国公府多上交了三百两银子。
“什么,有那么多?”林莜有些不敢相信,虽然知道各店铺里会有些猫腻,但真的没想到,会有那么多。
林莜原本担心周筝筝会有些吃力,真是没想到周筝筝比自己还要厉害。
除此之外,周筝筝还把所有店铺的盈利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有些盈利能力好的,比如一些大酒楼,大客栈,周筝筝就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店掌柜的开分店。
而一些盈利能力不行的店铺,周筝筝则会进行关店处理,把店铺腾空,出租给他人,坐收租金。
虽然租金不算多,但相对于亏损或基本持平的状态,租金的收入,无形中又增加了吴国公府的账面余额。
御花园。
春色盎然,假山下的池水中,倒影着树枝上的新叶和几只麻雀,麻雀叽叽喳喳的叫声外,隐约还能听见其他鸟儿的叫声,只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周宾带着林枫走了过来。
林枫穿着一件浅色窄袖短衣,下身是一件合裆长裤便于骑马,脚上是一双黑色革靴。
周云萝穿着一件雪白的祥云图案里衣,外面再穿着一件淡蓝色长裙,裙裾上,绣着淡粉色的点点红梅,正立于丛花深处等候。
林枫刹那间觉得眼前站着的是周筝筝,可是细细一看,失望至极,“既然是你。”
“你很失望是不是?”周云萝深情地凝视林枫,“齐王,别来无恙啊。”
林枫说:“你不应该打扮成周筝筝的样子。”
“难道这衣服只有周筝筝可以穿吗?”周云萝摸了摸衣裙,“这么淡雅的打扮,我也可以。”
“你不像。”林枫说,一脸不屑。
“我不需要像周筝筝,她现在哪有我地位高。”周云萝冷笑道,“皇上爱我,这个世界上最高权力的男人爱我呢。”
林枫说:“这些,我不感兴趣。说吧,让我来,为了什么。”
周宾笑道:“你们谈,我去外面把风。”于是给周云萝一个眼色走了。
林枫找了个石头坐了下来。
周云萝叹了口气,“齐王,你还是连看都不愿意看我一眼。”
“你现在已经是父皇的女人,还是安分一些吧。”林枫冷若冰霜。
“想不到在你心里,我就那么不安分,我就是个随便的女人。”周云萝失望至极到绝望。
林枫说:“你说的没错。”
“我想,如果我们可以合作,你助我成为皇后,而我帮你成为太子,会不会比做敌人更好?”周云萝说。
林枫说:“你凭什么可以让我成为太子?”当年周仪也是这样说的,可是,最后,林枫不但成不了太子,连齐王都已经不是了。
周筝筝略施小计,林枫就成为齐侯。
“如果我是皇后,我是后宫之主,难道皇上还不会听我的吗?再说了,我也没什么人可以依靠,如果我不听你的话,你再拉我下台,不就行了?”
林枫想一想,笑了:“你想做皇后,难是不难,可惜,第一个反对的就是吴国公周瑾轩,如果你可以说服他,我再帮你,就很好办了。”
周云萝咬牙说:“他为何总是反对?真是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