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关。

    林暗夜率领大军回到边关之后,没几日就偷偷潜回京城,他要取回安王遗体,回边关安葬。对他而言,安王遗体没有回边关,就是对安王的不敬。

    安王的陵园有很多人把手,此行为了方便,他一个人,连个护卫都没有带。自然是冲不进陵园的。就算勉强冲进去了,只怕还没取回安王的遗体,就身先死了。

    于是,林暗夜只好去找林仲超。

    豫王府。

    台阶下的阴影中,一只黄猫正眯着眼打盹,微风徐来,却赶不走树上知了的烦躁。

    书房内,从窗橼闯进来的阳光正晒在书柜上,屋内满是书香气。一尘不染的桌上,一张宣纸轻轻的躺着。

    林仲超见林暗夜回来了,一时也很惊诧。

    “暗夜,葬于皇后娘娘的陵园边上,这是安王自己的意思。”林仲超说。

    “我不管这是谁的意思,总之,安王的遗体必须和他的战士们在一起。边关才是他生活了几十年的土地。”林暗夜手执刀柄,固执地说,“豫王,你一定可以帮我的。”

    “我帮不了你,我也不能帮你。因为我不能违背安王的遗愿。”林仲超说,“皇上正想抓你,你还是快点走吧!”

    “想不到你不愿意帮我,你真的是贪生怕死!枉费安王这样帮你!”林暗夜生气了!

    林仲超说:“我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又怎么会怕死。别的事我可以帮你,可这件事不行!”

    林暗夜一刀把桌子角给砍断,气呼呼地走了。

    心情很不好,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一拐角就看到了清香庄。

    “我在去边关之前,不是入股了清香庄吗?这么说,我还是清香庄的老板呢。”林暗夜想起和张碧华的初见,嘴角就散开一抹微笑,“既然来了,去看看那个丫头在不在。”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林暗夜一走进清香庄,正看到张碧华和一个店小二刚说完走出来。

    “又看到你了!”林暗夜一阵惊喜。

    张碧华一眼就认出林暗夜了,“总算找到你了!”

    “你一直在找我?我没听错吧!”林暗夜受宠若惊。

    张碧华说:“是啊!你入了股,这是上个月你应得的红利,一直想给你,可惜不知道你在哪里。现在看到你了真是太好了!”

    原来是为了红利。

    林暗夜失望地吐了吐舌头,“我还以为张姑娘是想见我呢!”

    张碧华手一指,笑了,“那边请,我们坐着谈。”

    林暗夜马上跟了过去。

    这是在清香庄的雅座上,每个雅座配了一条似锦的帘子。外面的人看不到里面的人。

    “这是红利,这是账单,请过目。”张碧华一本正经。

    林暗夜接过,“你给我多少就多少,我信你的。”

    张碧华笑了,“要是每个入股者都像你这样好说话,就好了。”她最近亲自给小股东分红,哪个不是嫌少了,觉得她作弊了。

    也就林暗夜,给多少都说好。

    “那是。谁让张姑娘长这么好看。这些银子我就先存起来了,哪日请姑娘喝茶。”林暗夜笑得一脸轻浮。

    张碧华说:“你这个人说话真的有意思。”

    “难道我这个人不有意思吗?”林暗夜说着,给张碧华加茶。

    张碧华笑着摇摇头。

    林暗夜说:“今晚是中元节,不知道姑娘是否有时间,一起去看花灯?”

    张碧华很有涵养地说:“我们做生意的,最忙的就是过节了。恐怕没有空隙。”

    林暗夜叹了一口气:“看来中元节我也要一个人过了。”

    张碧华说:“公子这么能说会道,想必要和公子去看华灯,一定很多。”

    林暗夜摇了摇头,“以前是这样,但是现在,恐怕一个都没有。”

    “这么说,公子过去是很受欢迎的人了?”张碧华好奇地打量林暗夜,其实她很想问他,全名叫什么,可是,又怕问了林暗夜也不说。

    毕竟,在京城里,还是姓林的,可不是那么多的,基本上都是皇亲国戚了。

    “张姑娘若是想知道我更多的,今夜,就在河边,不见不散。”林暗夜说着起身,“我会等着姑娘的,如果姑娘不来,我就一直等下去。”

    张碧华愣住了,这个人也太无赖了吧,“可是我真的会很忙。”

    “我相信姑娘一定会来的。”林暗夜邪邪一笑。

    那样子真是俊美无双,张碧华不由地心跳加快,说,“看来你比我还了解我,只怕这次,要让公子失望了。”

    林暗夜轻轻一挑眉,自信满满地说:“你一定会来的。”

    看着林暗夜远去的背影,张碧华脸红了,这天下竟然有这样说话幽默的男子!

    林暗夜于是自己逛京城。

    火红的枫叶将秋日的景色点缀的多姿多彩,这是北狄所未曾见过的。

    街市上,各式各样的新鲜瓜果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香味,各种鸡鸭鱼肉,也是北狄所没有的。

    城外的城隍庙内,香火旺盛,袅袅青烟挥之不散,这也是北狄未曾有的。

    今天是中元节,周筝筝暗自约了林仲超,也是在河边见面。

    徐徐晚风,带来阵阵凉意,河面上,各式花灯或聚或散,原本漆黑的河面,此时已然是一条光的彩带。

    林仲超一身雪白的衣裳,外面披着一件黄色的斗篷,一头青丝被整齐的束起来,高高的鼻梁在灯火下更加显得笔挺。

    “就这里吧,也没什么杂草。”周筝筝一脸兴奋的快步走了过去。

    洁白的百褶裙很容易弄脏,周筝筝轻轻的将裙摆挽了上来,顺势蹲下了身子,将裙摆放在了两腿间。

    “小心点。”林仲超见周筝筝太靠近河面,赶紧上前一步。

    眼前,大大小小的河灯,几乎都占满了河道,而周筝筝选的这个位置,因为附近没什么杂草,河灯就不容易搁浅。

    这放河灯,有很多寓意,常常在河灯上写上愿望,以寄远方。

    虽然在河道两旁,有很多地方可以买到河灯,但周筝筝还是亲手做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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