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校长叹了口气,并没有发火,在村子里呆得久了,他涵养越发好,脾气自然也好,温声细语地劝解王月英道:“小云是好孩子,听话懂事,就是胆子有点小,应该多鼓励,多让她接触新事物,你这个做妈妈的,要沉住气才好。”

    王月英木愣愣地点头。

    目光落在瘦弱的女儿身上,徐小云却怕得厉害,整个人拼命往方若华背后躲,王月英脑袋一跳一跳的疼,却是咬紧牙关不知该说什么。

    她竟然忘了自己的女儿到底多大,这几日在课堂上看到孩子,还以为她的儿子和女儿已经上了小学,却忘了蔡校长好说话,农忙时节,家里人手不够,把孩子送到教室里待着的家长有不少。

    这些孩子通常也懂事,知道上课不乱闹,老老实实。

    王月英最近一段时间过得实在不好,她在村子里得罪了不少人,好多乡亲都对她很有意见,都是乡下妇女,本来就喜欢嚼舌根,就算人家不当面骂她,她这人比较敏感,总觉得诸多不自在。

    教学生也是很辛苦的工作,大王庄适龄的小学生有三百多人,外村过来读小学的也有五六十,加起来近四百人,分成五个年级,一共却只有蔡校长和另外两名老师,一个老师要教好几个班,还要教好几个年级。

    每天备课,教学,批改作业,王月英焦头烂额,越发觉得她必须改变这一切。

    虽然现在没有大学开课,但是她听她外婆的话,坚信这只是暂时的,将来肯定需要大学生,需要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她要努力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

    又忙又累,被一群淘气的小孩子闹得脑袋疼,还要抽空读书,再看自家那两个孩子,个个都不写作业,不回答问题,课堂上除了睡觉就是玩耍,她说也不听,竟然还拿看白痴一样的目光看自己,其他小孩子还暗暗偷笑,嘻嘻哈哈,王月英这日一看到徐小云手里的小人书,只觉得一股子邪火蹭一下就窜上来。

    徐小云遍体鳞伤,连看都不肯看她一眼,在她面前一脸恐惧憎恶。

    王月英的眼泪滴滴答答地落,女儿伤得这般厉害,她又怎能不心疼。

    方若华把孩子往蔡校长手里一塞,使了个眼色就溜之大吉。

    “校长,我去抄书。”

    中学课本也要抄,时间紧任务重,方若华表示自己必须努力工作。

    蔡校长:“……”

    方若华能溜,他却是溜不得的,王月英的心情要顾忌,她可是自家学校的老师,带着情绪上课非出事不可,还要把徐小龙,徐小云两个小萝卜头安安稳稳地送回家去,否则出点事他可说不清了。

    在教室里认认真真抄了一会儿书,花小芳就神神秘秘地凑过来:“外面可热闹了,去看看不?”

    徐小龙飞奔回家,口舌伶俐地在赵玉兰面前告了一状,和小龙比,小云当然是根草,可是和王月英比,小云那也是心肝肉。

    赵玉兰本来就恨王月英恨的咬牙切齿,对让自己儿子丢脸的女人,要是能的话,她恨不得拿擀面杖打死了事,现在还敢欺负自家孙女?

    冲到学校,老太太使出撒泼的手段,又是吵又是骂,上手就把王月英挠了个大花脸。

    王月英哪里能受这种罪,她要是能够忍耐,当年也不会和徐茂林离婚,毕竟两个人是正经的青梅竹马,感情深厚,登时也怒火上涌,抬手就推得赵玉兰摔倒在地,还冲上去踩了两脚。

    两个人都火冒三丈,这就打了起来。

    “蔡校长正劝架,不过我看一时半会劝不好,有人去叫徐茂林了。”

    方若华:“……呵呵。”

    原文里似乎没那么惨,不过也是,在原著中女主可没有回村,也见不到赵玉兰,以原主那位便宜婆婆的性子,在村子里撒泼很正常,让她去了县城,还是比较怂的,就算有矛盾,大约都打不起来。

    等到原主死了,王月英已经得贵人青睐,进了公安局工作,有了铁饭碗,跟徐茂林堪称郎才女貌,复婚是正常合理的行为,赵玉兰别管是不是和她尽弃前嫌,反正是不至于闹得太僵硬。

    学校里一团乱,校长看样子一时半会不得闲,方若华琢磨了三秒钟,决定干脆偷个懒,就伸伸懒腰起身出门,绕了一圈钻到后山去。

    大王庄村背靠一座无名山,山上靠近村子的地处早就被扒了个精光,但凡能吃的东西全都入了村民的肚子,方若华完全欣赏不到美丽的风景,唯一的好处就是还有一些树和怪奇的石头,可以把玩一二。

    往深山走,自然有景观绝妙之地,也有些野物,不过现在猎物也不能随便打,打来了比较大的,那只能送到大队算一点工分。

    方若华不缺吃不缺喝,也没想花费太长时间专门去盯着野物较劲,还不够费事的,她时常进山,纯粹只是为了游玩而已。村子里没有太多消遣的方式,如今她比较清闲,老在家里待着的话,总会被黄素珍抓去一起坐门口聊天。

    村民都如此,黄素珍不管干什么都拉着她,也是怕她一个人不自在。

    奈何方若华着实对什么张家的婆婆和媳妇又打架,李家的小子居然被保送工农兵大学了,孙家的丫头和知青搞对象,她妈反对她要离家出走这类事情感兴趣,干脆就借口找野菜什么的进山去玩,好歹能躲开自己不大感兴趣的聊天娱乐。

    慢慢悠悠地走了没多久,有一只笨兔子蹭一下从她眼前窜过去,方若华本能地两步追上,拿自己助力用的竹杖啪一声,把兔子给敲晕了。

    方若华是不专门打猎,但她偏偏运气不错,几乎算是三次进山,两次都能弄到点小野味。

    主要是身手利落,而且速度快,胆子大,深入山林,不在外围转悠。

    “……”

    刚把兔子提溜起来,抬头就看到一个一身军绿色的小年轻目瞪口呆地立在前面。

    这小年轻头发上沾了一头灰,脸上也脏兮兮,裤子上都是尘土,气喘吁吁,显然一路上追兔子追了不短的时间。

    咕咚一声,对方吞了口口水。

    方若华挑眉:“你追的兔子?”

    小年轻迟疑了下,似乎不知道该不该和一个女子抢兔子,不过最后还是点点头。

    “那现在也是我的了。”方若华笑眯眯地道。

    小年轻:“……”

    方若华多看了两眼就认出这个小年轻是住在牛棚后头的,父子两个一起生活,姓申,叫什么不知道,虽然她的房子离对方不远,但是那父子两个深居简出,鲜少和村民打交道,她每天也忙得很,而且已经有了交际圈,还有几个小伙伴,暂时没有拓展朋友圈子的想法,面对总是冷着脸,避着人的父子两个,她寻常见面连个招呼都不打,自然就更说不上熟识。

    拎着兔子,方若华优哉游哉地继续前行。

    直播间水友:“亲爱哒,后面的小哥哥哇一声哭出来啦!”

    申长胜鼓了鼓脸,心下叹气,方若华不认识他和他爹,但他们父子两个却是对这位女士印象深刻的很。

    怎么可能不印象深?方若华每天变着花样做饭吃,什么时候都不委屈自己的肚子,只要吃饭就要四菜一汤,不止如此,什么红烧鱼,清蒸丸子,闷兔子,炸虾,香味四散,馋的他每天睡不着觉。

    他们父子两个当年不说锦衣玉食,可做饭有保姆,从没有吃过苦,现在下放到了大王庄已经足足有四年,四年时间里不要说油水,就连肚子都填不饱,整天饿得嗷嗷叫,偏偏他爹京城的老战友们也困难,寻常给他们捎带个日用品什么的到是常有,粮食真不多见。

    而且父子两个还不会做饭,每天闻着隔壁不远处传来的香味,申长胜在梦里都快要抱着自己的手当猪蹄啃,早晨起来一看几个牙印。

    更过分的是,有一回他去房顶上辛辛苦苦地修自家漏了的屋子,看见方若华舒舒服服地躺在躺椅上,一摇一摆,手里把肉丸子掰碎了——喂鸡!

    她拿肉丸子喂鸡。

    为什么我不是那只鸡?

    申长胜明知道不应该,可是他还是越发忍不住去窥视方若华吃饭,越看越馋,越馋越想看,然后他就看见吃了肉丸子的鸡被去毛下锅也变成了丸子。

    哎!

    方若华没有理会后面自怨自艾的小年轻,在山里转了一圈,又捡到两条蛇,一条有毒,一条没毒,有毒的清理的时候得更用心一些。

    下了山,方若华照旧先去赵建国家串门。

    今天来开门的是舒宁姐,一看见她手里拎着的兔子和蛇,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连忙把人让进来笑道:“等着,等着。”

    她钻进厨房,没一会儿就拎出来一小碗白面,还有一大碗玉米面。

    方若华笑嘻嘻地接了,又去孙月香家要了两个大萝卜,一篮子野菜,几个相熟的人家都转了一圈,等出来的时候,手里拎着杂七杂八的豆腐,土豆,蘑菇,粉条等各种吃食,甚至还有一碗鸟蛋,身后坠着两个小尾巴,一个是赵建国家的大孙子菜瓜,另一个是孙月香的妹子孙月如。

    两个小尾巴亦步亦趋地跟着她,口水滴答滴答地落下来。

    方若华拿了块肥猪肉炼油,把油渣检出来,足足捡了一碗,她自己是不大爱吃,塞给两个孩子就是最好的零食。

    锅里抹上去一大块肥油,切碎了半肥半瘦的猪肉进去,大火烧起来,加香辛料,加处理好的蛇段,加高汤,扔进去兔子和鱼,各类菜也下锅,杂面饼子贴上,锅盖盖好,顺便拿湿毛巾堵住。

    申长胜趴在院子里被老爹盯着背书,一看隔壁冒出来的白烟,登时就觉得腹中翻江倒海。

    其实现在什么香味都没有,方若华的灶台垒的好,锅也好,香味都焖在锅里,不可能闻得见,问题是他知道方若华抓了只兔子回去,也看见方若华在门口的水缸里捞了一条养了两天的大草鱼走,不用闻,只凭想象也忍不住口水横流。

    申长胜背书背得都心不在焉。

    他老爹略显苍老的脸上到是露出一丝笑意,自从来了大王庄,他已经很久没看见儿子露出这样的神态,以前他媳妇秀珠还在的时候,每每故意招惹逗弄儿子,儿子都会露出如此可爱的模样。

    想起老伴,申明风已然不痛苦难过,时间是最好的药,漫长的时间过去,残留下来的只剩微暖的回忆,人总归是要死,他有一天也会去见自己的老伴,但他现在还不想死去,他还想看更多……唔,要是能吃得好一点,那就更好不过了。

    不远处传来阵阵的肉香。

    也幸亏这地方偏僻,离村子不算近,否则整日闻着这种味道,再宽和的村民也要因为忍受不了举报方若华去。

    方若华掀开锅盖,在两个小孩子垂涎欲滴地注视下,翻出两个大竹篓,一个里面塞了一盆肉菜,一盆玉米面饼子,让他们两个人背好:“别让人看见,快回去。”

    两个孩子脆生生答应,撒腿就跑。

    大王庄村穷困了些,但是本地的村民都沾亲带故,即便有几个容易犯红眼病,但总体来说还是太平无事。

    赵建国这个大队长也有能力,有威望,他家就是偶尔有点肉香味,估计大部分人也觉得理所当然,毕竟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富户。

    剩下的菜还有很多,主要是汤汁鲜美,调料配得好,本身的肉哪怕不多,但烹制出来的菜肴还是很好,不只是在这个小时空,就是放到未来去也是极好极好,毕竟里面所有的材料绝对都是纯天然无污染。

    方若华又装了一盆,虽然汤水和菜多一些,肉比较少,加一大张新烙出来的油饼,塞到篮子里,溜溜达达给隔壁送去。

    申长胜:“……”

    “这叫见者有份,当然也叫封口费。”

    塞了东西,方若华也不等对方纠结着推辞,回院子赶紧吃自己的饭。

    跟人客套,哪有享受美食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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