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草原,一望无际。
大部队刚刚走过,草地上还能看到一条踩得稀烂的路。
草地上处处陷阱,步步有泥潭,那些泥潭深不见底,一旦踩进去,泥潭就会吞噬掉大家宝贵的生命。
小姜慢吞吞地蹲在地上,揉了揉酸痛的小腿,脑袋一阵一阵地发沉发木。
身上的行囊已经不多,食物早就吃完,可是还是沉得厉害。
如果能躺下睡一觉该有多好?
这时,迎面走来一同志:“小鬼,你这算什么行军?就你这速度,三年也走不出去。”
小姜鼓着脸生气,那同志就笑起来,摘了他身上的空粮袋和枪,和他并肩一起走,他身量很高,是个极魁梧的汉子,就是眼眶深陷,脸色蜡黄,可精神好,一路跟小姜聊天,给他鼓劲。
他并不是掉队的同志,只是担心他们几个掉队的小鬼,特意追过来找人。
“来吧。”
这位同志看了看越来越暗的天色,再看脚步越来越慢的小姜,蹙了蹙眉,一把把小姜背在了身后,“走,我背着你走。”
“不行。”
小姜大急。天又冷,大家都饿着肚子,谁都没有多余的力气,他背着空粮袋都感到肩膀沉甸甸,何况是背着一个大活人?
天边的亮光被吞没,夜幕降临,小姜拼命请求他把自己放下,可是,怎么说也没用,他依旧背着小姜,步履蹒跚地向前走,一步也不停。
天上开始下雨,大雨倾盆,脚步越来越艰难,黑暗中没有一点亮光,眼前一片漆黑,只能摸索着向前艰难前行。
忽然,小姜感觉到身体一沉。
“小鬼,快走,我陷进……泥潭里了。”
小姜一时愣住,不知如何是好,下一瞬,他就被身下的同志用力甩去一旁。
“走,我们两个不能都牺牲!”
耳边听着发颤的声音,小姜心中一片冰凉,泪水模糊了眼睛,他拼命伸手抓住这位同志,使劲抓着,可是对方还是一寸一寸地向下沉,很快就没了顶。
“呜!”
身边似乎有脚步声,小姜脑子木然,只觉得身体一轻,被人拽到一边。
“下面有人?”
小姜听到一个略带几分沙哑的女声,抬头看去,就看到一头乌黑的秀发,一个女孩子趴在地上,戴着手套的手宛如残影,迅速刨开淤泥积水,他都来不及说话,就听那姑娘声音拔高:“抓住了,拽!”
后面扑过来无数个黑漆漆的人头,都匍匐在地上,拽着腿和腰身拼命地撕扯。
小姜心下震动,猛地也扑过去帮忙。
也许只有几秒钟,也许是十几秒钟,小姜就看到那位同志浑身上下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淤泥,被扒着浮出泥潭。
“同志!!”
小姜大哭。
方若华冷静地清理干净对方的口鼻,心脏按压,人工呼吸。
小姜跪坐在一旁,眼珠子随着方若华的举动而转动,眼神发木。
幸亏时间不长,转眼间这人喷出一口气,剧烈地咳嗽起来。
小姜一颗心终于放回了肚子里,大颗大颗的眼泪滚滚而落。
苏哲带着那一帮学生,也满头大汗地坐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我的妈呀,等回了家,说不定我们能保命参加回马拉松,不说得个什么名次,但是跑下来,想必没多大问题。”
方若华轻笑:“走吧。”
她爸妈方肖和夏芬正在前面不远处准备食物和御寒的衣物。
“该把粮食都运过来,商量一下,看做什么饭比较合适。”
如果是供苏哲等二十一个人吃饭,哪怕吃个半年八个月,方若华光靠从宇宙商城买粮食也供应得起,但是如果供大部队吃饭,那真是吃上几顿饭,恐怕他们就有破产的迹象。
衣服等物资还好说,只买一次就行,可是食物那是要吃的东西。
别说数万人,就是几千人马嚼用,他们家恐怕都有点供应不起。既然难得到了这样的时空,方家一家三口,心里还是想尽可能地做得完美一些,不只是少饿死人,而是让这些先辈们,能稍稍滋补身体,变得更健康些,更强壮,活得更长久。
这事有点困难,幸亏许岚好心肠,估计也是为了讨方若华欢心,替他们想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现在现代那边回不去,许岚正带着人拼命努力消除影响,不能起大的波动,不过,方若华自己拥有的那把能开启小时空大门的钥匙,现在自我修复中,恢复一点能量,能连通另外一个小时空。
连接的小时空随机,有一点可能是方若华曾经涉足过的地方,即便不是她去过的地方,也很大可能是相关时空,毕竟比较容易定位。
按理说如果是比较太平的时代,光凭钱买一批粮食救急一点都不难,但是现在来说,方若华还是有些无奈。
她这钥匙目前是个残缺宝宝,此时最多只能有寥寥几个人往返两个时空,自家的房子过不去,金银珠宝也过不去,能带过去一身衣服就耗费很大的灵力了。
也就是说,只能凭借几个人的力量,还是个黑户,在那边搜集物资供应这边的大部队。
方若华一开始都做好了无功而返的心理准备,但是命运一向疼她,总是不着痕迹地给她搭桥铺路。
很幸运,他们正好开门开到了一个类似‘红楼’的小时空,而且有一定的时间差,在红楼呆十天,课文的衍生时空才会过去一天左右。
‘红楼’正值盛世,虽则贫民百姓们贫苦,贵族却过着奢侈无度的生活。
方若华对这个小时空又比较熟悉,穿过去做了伪装,打扮成翩翩公子,第一时间千里跋涉,巧之又巧地赶在薛蟠遇到劫匪的时候出手相救,救了薛蟠一回。
知道薛蟠遇险这事,还是当初听了一耳朵八卦,这回碰了次运气,果然如她所料,这些小细节上并没有多大的改变。
方若华其实想过诸如伪装贾家的亲戚,王家的亲戚什么的,攫取第一桶金,但是想来想去,还是薛蟠最好忽悠,而且贾家,王家高门大户,攀关系还挺费时费力。
至于做老本行装神弄鬼,那还不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提前布置?
在这样消息传播不畅通的时代,想出名都不那么容易。
于是,方若华摇身一变,变成一位出身世家,见识不俗,却不走寻常路,喜欢四处游历,而且遵从夫子的话,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极擅长吃之一道的贵公子。
都说君子远庖厨,他偏偏精通易牙之道,说起吃来滔滔不绝,方若华只对薛蟠道,想要复苏前朝著名的那一场‘贵妃夜宴’。
薛蟠也是个爱热闹的,而且论奢侈,薛蟠那绝对是不差钱的代表,从来不把钱当一回事,方若华是他的救命恩人,想下厨尝试做几道菜又怎样?
他当然是不遗余力地支持了。
什么几百只鸡,几百只鸭,几百只鹅只取最精华的部分做菜,其它的通通扔掉。
一道豆腐羹要用无数的鸡鸭鱼肉来配。
这种事薛蟠根本觉得是理所当然,不认为有半点不妥之处。
有赖于薛蟠的大肆宣传,当然,方若华购买的百味调味料,还有她不错的厨艺也是一个巨大的招牌,很快,方若华就在贵族圈子里出了名。
不过数日,京城的名门大族都想定一桌方公子的贵妃夜宴,享受一下前朝皇室的待遇。
方若华就占了薛家的别院,三天做一桌席面,供京城贵族子弟们享用。
想要吃美食,各种材料当然要这些贵族子弟们提供,加上损耗,他们吃一桌子饭,能给方若华富余出一车食材,光是做菜剩下的‘下脚料’,让百八十人饱足一餐没有半点问题。
再加上方公子指点做菜不能白做,收钱还是要收的,试验新菜更是要损耗,反正方若华如今什么山珍海味都不缺少。
虽然明面上是让先辈们吃的这些贵族子弟做菜剩下的食材,但是真说起来,似乎也说不上谁吃谁剩下的,反正在方若华这儿,最主要的还是做大锅菜,那些贵族公子哥们的吃食,反而不重要。
唔,老班长他们估计也不会介意这点细节。
……
雨后的草原冷得人骨头缝里都是寒气。
老高拧了拧头发上的水,走出来从前向后看了两眼,作为排长,他带着的这一共是一百六十七名伤兵,还有四十多个医护人员。
这些伤兵里面都是些轻伤员,重伤员落在更后面,老高忍不住回头张望,茫茫草原里,他完全看不到后面的同志们。
老高的新婚妻子是一名护士,被编在重伤员的队伍里,三天前两支队伍还没有分开,他和妻子难得说了几句话。
似乎药不够了。
这一路上,很多同志都是因为缺少药品,一点点消耗掉自己宝贵的生命,离开了他们。
老高看了看自己队伍里的伤员,小唐正打着欢快的快板儿,引得同志们一阵阵欢笑。
小唐今年才十一岁,浓眉大眼,相貌很好,此时却瘦得厉害,他还记得当初初次见到小唐的那一天,小唐长得好,唇红齿白,一双眼睛特别有灵性,很讨人喜欢,现在这个孩子却吊着胳膊,脸颊凹陷,眼睛更是深深地陷入眼眶里,一双眼大的突兀。
这孩子已经好几天不肯吃一口青稞面,自己挖草根,吃草籽,他知道,队伍里最后半袋粮食已经快吃完了。
他们离开大部队之前,首长特意把仅剩下的粮食分给他们一多半。
当时首长握着老高的手说:“我把伤员交给你了,无论如何,你要把他们带出去。”
老高发过誓,一定做到,可是真难啊,好几个伤员都三天没吃过一碗热饭。
如果能有一碗热汤就好了。
老高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不知道是不是出现幻觉,鼻子里忽然闻到一点异香。
那香味勾人的厉害,一阵阵往自己鼻子里钻,勾引得腹中咕噜咕噜地拼命叫唤。
“老高,老高!”
小唐忽然停下手里的快板,惊疑不定地指着前面不远处,“那是什么?”
老高抬头一看,就见天上的星星好像落了下来,星星点点,火红一片。
还有炊烟。
他再也忘不了那样的炊烟,以前他每天傍晚回家,都会在自家看到这样的炊烟。
母亲烧饭给他吃呢。
“是高翔同志吗?”
苏哲一瘸一拐地蹒跚而至,走到最前面的老高面前,“您好,您好,可算是看到你了,苗华同志说,你们在后面,我等了你们三个小时,快,快,赶紧坐下吃完饭,休息休息。”
老高:“啊?”
苏哲把自己的笔记本递过去:“您看看,这是你们首长给你的信。”
老高上过高小,可是高材生,他认得字,也认识自己首长的字。
看着精致的,雪白的纸页上遒劲的钢笔字,老高热泪盈眶——他的战友们终于有救了。
草地上搭着一片简陋的棚子,但是四下都由油毡布遮挡,不说密不透风,但一钻进去,登时就感到身体里的寒气消散了许多。
老高进了棚子,就见里面的草垛上坐着七八个人,他一眼就认出自己的老战友陆勇。
陆勇不久前才从泥潭里过了一遍,此时还没有彻底缓过来,神色憔悴,半躺在草垛上面,和一个小孩子挤在一起正说话,抬头看到老高,才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两位老战友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苏哲搬着七个暖壶过来,从里面倒出鱼汤,挨个递给战士们。
“太冷了,先喝点汤,刚出锅不久,还是滚烫的。”
棚子里的火堆上架着一口巨大的铁锅,铁锅上的木头盖子上捂着毛巾,烟气滚滚而上,带着特有的呛鼻子的味道。
苏哲看了看时间,一掀锅盖,浓郁的肉香伴随着白面馒头的香味扑面而来。
“是梦吗?”
苏哲笑了笑,把里面炖得连骨头都酥烂的大鸡腿拣起来一个扔到木头碗里,又从铁锅边上夹了一个焦黄的贴饼子,递给其中一名伤员:“开饭。”
大块大块的肉配上白面的,棒子面的饼子馒头,还有大碗的,鲜得能让人连舌头都吞下去的鱼汤。
所有的伤员和战士们脸上都泛起红光。
“大家胃里油水太少,都尝尝味就好了,可不能多吃,免得闹肚子。”
苏哲还是叮嘱了一句扫兴的话。
大部队刚刚走过,草地上还能看到一条踩得稀烂的路。
草地上处处陷阱,步步有泥潭,那些泥潭深不见底,一旦踩进去,泥潭就会吞噬掉大家宝贵的生命。
小姜慢吞吞地蹲在地上,揉了揉酸痛的小腿,脑袋一阵一阵地发沉发木。
身上的行囊已经不多,食物早就吃完,可是还是沉得厉害。
如果能躺下睡一觉该有多好?
这时,迎面走来一同志:“小鬼,你这算什么行军?就你这速度,三年也走不出去。”
小姜鼓着脸生气,那同志就笑起来,摘了他身上的空粮袋和枪,和他并肩一起走,他身量很高,是个极魁梧的汉子,就是眼眶深陷,脸色蜡黄,可精神好,一路跟小姜聊天,给他鼓劲。
他并不是掉队的同志,只是担心他们几个掉队的小鬼,特意追过来找人。
“来吧。”
这位同志看了看越来越暗的天色,再看脚步越来越慢的小姜,蹙了蹙眉,一把把小姜背在了身后,“走,我背着你走。”
“不行。”
小姜大急。天又冷,大家都饿着肚子,谁都没有多余的力气,他背着空粮袋都感到肩膀沉甸甸,何况是背着一个大活人?
天边的亮光被吞没,夜幕降临,小姜拼命请求他把自己放下,可是,怎么说也没用,他依旧背着小姜,步履蹒跚地向前走,一步也不停。
天上开始下雨,大雨倾盆,脚步越来越艰难,黑暗中没有一点亮光,眼前一片漆黑,只能摸索着向前艰难前行。
忽然,小姜感觉到身体一沉。
“小鬼,快走,我陷进……泥潭里了。”
小姜一时愣住,不知如何是好,下一瞬,他就被身下的同志用力甩去一旁。
“走,我们两个不能都牺牲!”
耳边听着发颤的声音,小姜心中一片冰凉,泪水模糊了眼睛,他拼命伸手抓住这位同志,使劲抓着,可是对方还是一寸一寸地向下沉,很快就没了顶。
“呜!”
身边似乎有脚步声,小姜脑子木然,只觉得身体一轻,被人拽到一边。
“下面有人?”
小姜听到一个略带几分沙哑的女声,抬头看去,就看到一头乌黑的秀发,一个女孩子趴在地上,戴着手套的手宛如残影,迅速刨开淤泥积水,他都来不及说话,就听那姑娘声音拔高:“抓住了,拽!”
后面扑过来无数个黑漆漆的人头,都匍匐在地上,拽着腿和腰身拼命地撕扯。
小姜心下震动,猛地也扑过去帮忙。
也许只有几秒钟,也许是十几秒钟,小姜就看到那位同志浑身上下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淤泥,被扒着浮出泥潭。
“同志!!”
小姜大哭。
方若华冷静地清理干净对方的口鼻,心脏按压,人工呼吸。
小姜跪坐在一旁,眼珠子随着方若华的举动而转动,眼神发木。
幸亏时间不长,转眼间这人喷出一口气,剧烈地咳嗽起来。
小姜一颗心终于放回了肚子里,大颗大颗的眼泪滚滚而落。
苏哲带着那一帮学生,也满头大汗地坐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我的妈呀,等回了家,说不定我们能保命参加回马拉松,不说得个什么名次,但是跑下来,想必没多大问题。”
方若华轻笑:“走吧。”
她爸妈方肖和夏芬正在前面不远处准备食物和御寒的衣物。
“该把粮食都运过来,商量一下,看做什么饭比较合适。”
如果是供苏哲等二十一个人吃饭,哪怕吃个半年八个月,方若华光靠从宇宙商城买粮食也供应得起,但是如果供大部队吃饭,那真是吃上几顿饭,恐怕他们就有破产的迹象。
衣服等物资还好说,只买一次就行,可是食物那是要吃的东西。
别说数万人,就是几千人马嚼用,他们家恐怕都有点供应不起。既然难得到了这样的时空,方家一家三口,心里还是想尽可能地做得完美一些,不只是少饿死人,而是让这些先辈们,能稍稍滋补身体,变得更健康些,更强壮,活得更长久。
这事有点困难,幸亏许岚好心肠,估计也是为了讨方若华欢心,替他们想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现在现代那边回不去,许岚正带着人拼命努力消除影响,不能起大的波动,不过,方若华自己拥有的那把能开启小时空大门的钥匙,现在自我修复中,恢复一点能量,能连通另外一个小时空。
连接的小时空随机,有一点可能是方若华曾经涉足过的地方,即便不是她去过的地方,也很大可能是相关时空,毕竟比较容易定位。
按理说如果是比较太平的时代,光凭钱买一批粮食救急一点都不难,但是现在来说,方若华还是有些无奈。
她这钥匙目前是个残缺宝宝,此时最多只能有寥寥几个人往返两个时空,自家的房子过不去,金银珠宝也过不去,能带过去一身衣服就耗费很大的灵力了。
也就是说,只能凭借几个人的力量,还是个黑户,在那边搜集物资供应这边的大部队。
方若华一开始都做好了无功而返的心理准备,但是命运一向疼她,总是不着痕迹地给她搭桥铺路。
很幸运,他们正好开门开到了一个类似‘红楼’的小时空,而且有一定的时间差,在红楼呆十天,课文的衍生时空才会过去一天左右。
‘红楼’正值盛世,虽则贫民百姓们贫苦,贵族却过着奢侈无度的生活。
方若华对这个小时空又比较熟悉,穿过去做了伪装,打扮成翩翩公子,第一时间千里跋涉,巧之又巧地赶在薛蟠遇到劫匪的时候出手相救,救了薛蟠一回。
知道薛蟠遇险这事,还是当初听了一耳朵八卦,这回碰了次运气,果然如她所料,这些小细节上并没有多大的改变。
方若华其实想过诸如伪装贾家的亲戚,王家的亲戚什么的,攫取第一桶金,但是想来想去,还是薛蟠最好忽悠,而且贾家,王家高门大户,攀关系还挺费时费力。
至于做老本行装神弄鬼,那还不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提前布置?
在这样消息传播不畅通的时代,想出名都不那么容易。
于是,方若华摇身一变,变成一位出身世家,见识不俗,却不走寻常路,喜欢四处游历,而且遵从夫子的话,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极擅长吃之一道的贵公子。
都说君子远庖厨,他偏偏精通易牙之道,说起吃来滔滔不绝,方若华只对薛蟠道,想要复苏前朝著名的那一场‘贵妃夜宴’。
薛蟠也是个爱热闹的,而且论奢侈,薛蟠那绝对是不差钱的代表,从来不把钱当一回事,方若华是他的救命恩人,想下厨尝试做几道菜又怎样?
他当然是不遗余力地支持了。
什么几百只鸡,几百只鸭,几百只鹅只取最精华的部分做菜,其它的通通扔掉。
一道豆腐羹要用无数的鸡鸭鱼肉来配。
这种事薛蟠根本觉得是理所当然,不认为有半点不妥之处。
有赖于薛蟠的大肆宣传,当然,方若华购买的百味调味料,还有她不错的厨艺也是一个巨大的招牌,很快,方若华就在贵族圈子里出了名。
不过数日,京城的名门大族都想定一桌方公子的贵妃夜宴,享受一下前朝皇室的待遇。
方若华就占了薛家的别院,三天做一桌席面,供京城贵族子弟们享用。
想要吃美食,各种材料当然要这些贵族子弟们提供,加上损耗,他们吃一桌子饭,能给方若华富余出一车食材,光是做菜剩下的‘下脚料’,让百八十人饱足一餐没有半点问题。
再加上方公子指点做菜不能白做,收钱还是要收的,试验新菜更是要损耗,反正方若华如今什么山珍海味都不缺少。
虽然明面上是让先辈们吃的这些贵族子弟做菜剩下的食材,但是真说起来,似乎也说不上谁吃谁剩下的,反正在方若华这儿,最主要的还是做大锅菜,那些贵族公子哥们的吃食,反而不重要。
唔,老班长他们估计也不会介意这点细节。
……
雨后的草原冷得人骨头缝里都是寒气。
老高拧了拧头发上的水,走出来从前向后看了两眼,作为排长,他带着的这一共是一百六十七名伤兵,还有四十多个医护人员。
这些伤兵里面都是些轻伤员,重伤员落在更后面,老高忍不住回头张望,茫茫草原里,他完全看不到后面的同志们。
老高的新婚妻子是一名护士,被编在重伤员的队伍里,三天前两支队伍还没有分开,他和妻子难得说了几句话。
似乎药不够了。
这一路上,很多同志都是因为缺少药品,一点点消耗掉自己宝贵的生命,离开了他们。
老高看了看自己队伍里的伤员,小唐正打着欢快的快板儿,引得同志们一阵阵欢笑。
小唐今年才十一岁,浓眉大眼,相貌很好,此时却瘦得厉害,他还记得当初初次见到小唐的那一天,小唐长得好,唇红齿白,一双眼睛特别有灵性,很讨人喜欢,现在这个孩子却吊着胳膊,脸颊凹陷,眼睛更是深深地陷入眼眶里,一双眼大的突兀。
这孩子已经好几天不肯吃一口青稞面,自己挖草根,吃草籽,他知道,队伍里最后半袋粮食已经快吃完了。
他们离开大部队之前,首长特意把仅剩下的粮食分给他们一多半。
当时首长握着老高的手说:“我把伤员交给你了,无论如何,你要把他们带出去。”
老高发过誓,一定做到,可是真难啊,好几个伤员都三天没吃过一碗热饭。
如果能有一碗热汤就好了。
老高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不知道是不是出现幻觉,鼻子里忽然闻到一点异香。
那香味勾人的厉害,一阵阵往自己鼻子里钻,勾引得腹中咕噜咕噜地拼命叫唤。
“老高,老高!”
小唐忽然停下手里的快板,惊疑不定地指着前面不远处,“那是什么?”
老高抬头一看,就见天上的星星好像落了下来,星星点点,火红一片。
还有炊烟。
他再也忘不了那样的炊烟,以前他每天傍晚回家,都会在自家看到这样的炊烟。
母亲烧饭给他吃呢。
“是高翔同志吗?”
苏哲一瘸一拐地蹒跚而至,走到最前面的老高面前,“您好,您好,可算是看到你了,苗华同志说,你们在后面,我等了你们三个小时,快,快,赶紧坐下吃完饭,休息休息。”
老高:“啊?”
苏哲把自己的笔记本递过去:“您看看,这是你们首长给你的信。”
老高上过高小,可是高材生,他认得字,也认识自己首长的字。
看着精致的,雪白的纸页上遒劲的钢笔字,老高热泪盈眶——他的战友们终于有救了。
草地上搭着一片简陋的棚子,但是四下都由油毡布遮挡,不说密不透风,但一钻进去,登时就感到身体里的寒气消散了许多。
老高进了棚子,就见里面的草垛上坐着七八个人,他一眼就认出自己的老战友陆勇。
陆勇不久前才从泥潭里过了一遍,此时还没有彻底缓过来,神色憔悴,半躺在草垛上面,和一个小孩子挤在一起正说话,抬头看到老高,才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两位老战友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苏哲搬着七个暖壶过来,从里面倒出鱼汤,挨个递给战士们。
“太冷了,先喝点汤,刚出锅不久,还是滚烫的。”
棚子里的火堆上架着一口巨大的铁锅,铁锅上的木头盖子上捂着毛巾,烟气滚滚而上,带着特有的呛鼻子的味道。
苏哲看了看时间,一掀锅盖,浓郁的肉香伴随着白面馒头的香味扑面而来。
“是梦吗?”
苏哲笑了笑,把里面炖得连骨头都酥烂的大鸡腿拣起来一个扔到木头碗里,又从铁锅边上夹了一个焦黄的贴饼子,递给其中一名伤员:“开饭。”
大块大块的肉配上白面的,棒子面的饼子馒头,还有大碗的,鲜得能让人连舌头都吞下去的鱼汤。
所有的伤员和战士们脸上都泛起红光。
“大家胃里油水太少,都尝尝味就好了,可不能多吃,免得闹肚子。”
苏哲还是叮嘱了一句扫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