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面对突如其来的质问,我忍不住反问一句:“你又是谁?”
风风火火闯进门来的,赫然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在鹰爪门的地盘,你居然敢问姑奶奶我是谁?”小姑娘瞪大着眼睛说。
这句话,怎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小愉,别胡闹。”鹰爪王喝住了她。
小……虞、鱼、余、渔、愉?
我在心里勾划了一下这个‘愉’字。
幸好是嘴里叫出来的,如果用笔来写,会不会有人错看成‘小偷’?
“你应该听说过,她就是连副门主的千金。”鹰爪王为我介绍道,“连欢愉。”
果然是她!
“原来是连大小姐……”我随口应道。
“叫连大姑奶奶!”连欢愉响亮道。
“不得无礼!”鹰爪王怒道,“这位是你郑大哥的好朋友,专门为了你郑大哥的事情过来的。”
好朋友?
听到这个词,我心里微微一愣。
我和郑则,算得上好朋友么?
见过一面,说过几句话……
恐怕,连朋友都算不上吧?
但为了这个可能连朋友都算不上的人,我倒是怒挑金牌杀手,勇闯黑风别苑,明察暗访鹰爪门。
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或许,是因为郑则做的事情——为了救援一个素味平生的江湖女子,他冒着生命危险,孤身闯入黑风帮总舵,力毙首恶……
这类少年英雄为民除害的故事,我从说书先生口中听过很多很多,心里也非常向往这种侠客生活。
但如果事情真的摆在面前,我是十有八、九不敢帮忙的。
大部分人都不敢。
毕竟豁出生命和恶势力作斗争,确实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但不敢,不代表不想。
每个人心中,都自有一腔热血。
虽然残酷的现实,让我们麻木,让我们冷漠。
可正因为有这种英雄故事,让我们不至于把这一腔热血,漠然化作冷血。
吃力不讨好,讨的不是自己的好!
所以,我做的这一切,不是为了郑则,而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一点信念——只要问心无愧,做点傻事又何妨?
“你……你没事吧?”五根纤细的手指在我眼前摇晃。
“没事。”我眨眨眼,从沉思中回过神来。
“你……你有郑大哥的消息?”连欢愉问道。
“没有。”我摇了摇头。
“那你来这里是干什么的?”连欢愉满脸失望。
“我来这里,就是想看看自己究竟能干些什么。”我耸肩道。
“那就是什么都干不了咯。”连欢愉叹息一声,拉过一张椅子,反向坐下。
“郑门主。”我转向鹰爪王道,“你能不能把整个事件的经过,详细给我说一遍?”
“没问题。”鹰爪王点头道,“正巧,小愉是第一个发现郑则失踪的人,有些事情,她比我知道得还清楚。”
我看看连欢愉。
连欢愉将下巴靠在椅背上,眨眨眼睛。
于是乎,在鹰爪王和连欢愉的交替讲述下,郑则失踪事件的始末,逐渐在我脑海中清晰成型……
事情,发生在一个多月之前。
那几天,鹰爪王感觉身体不适,请了几个大夫来诊断,却都查不出什么毛病。
最后,还是连鹰的心眼透彻,猜测说会不会是中了某种特殊的毒?
从病理的方向查不出,从毒性方向一查,当即就查清楚了。
果然是中毒!
这下子,可把鹰爪王惊出一身冷汗——自己在鹰爪门内中了毒,居然还懵然不知,究竟是谁干的?
他开始闭关逼毒。
就在这个时候,郑则回来了。
他不是两手空空回来的,还带了许多礼物。
在好几年前,郑则的母亲就去世了,所以他最亲的人就是鹰爪三王——郑应、连鹰、杨彩凤。
杨鱼和连欢愉,也被他视为亲弟妹。
那些礼物,就是为他们准备的。
郑应闭关逼毒,连鹰忙着追查下毒元凶,郑则见不到他们,没办法,就只能先带着礼物去探望杨彩凤、杨鱼、连欢愉几个。
大半年没见,他们自然是高高兴兴的聊了很长时间。
一夜无事。
第二天早上,连欢愉带着点心,蹦蹦跳跳的去找郑大哥玩儿。
郑则失踪了!
当时房间内的情景,和现在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异常痕迹,再加上郑则打小就是出了名的淘气包,偷偷溜出去玩乃家常便饭……
所以,当时并没有人意识到郑则失踪这个事实——除了连欢愉。
连欢愉马上找到连鹰,说郑大哥失踪了。
连鹰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随便让几个手下到城里各大烟花之地找郑则。
当然没有发现。
就这样一连过了两天,依然没有郑则的消息,连鹰才开始正视这个问题。
三十八路哨探,七十五条伏线,一百六十六道暗桩同时运作,海量消息源源不断传来,最终得出结论……
郑则,人间蒸发!
然后,连鹰就在郑则的床底下发现了那五个指刻的小字:找金鹰毛者。
于是乎,搜捕持有金色鹰爪令的大网,就此悄然展开……
“我很好奇,为什么你当时会觉得郑则失踪了?”我问连欢愉。
一般来说,郑则这么大一个人,你发现他不在家,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是他出门了。
更何况,这里是守卫森严的鹰爪门总舵?
“因为床铺太干净了。”连欢愉鼓着腮帮子道,“郑大哥从来不会自己叠被子,但又很讨厌侍女、小厮动他的被子,所以每次我到他房里来,床上肯定是乱糟糟的被窝——我一看床上那么干净整齐,就知道绝对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么说来,有两种可能。”我猜测道,“第一,那天晚上郑则根本没在床上睡过;第二,他睡过了,但把他劫走的人重新整理了床铺。”
“这有什么区别?”连欢愉不以为然道。
“有一点区别。”我说,“如果是劫走郑则的人整理了床铺,至少可以证明,那个人并不熟悉郑则的生活习惯。”
“既然劫匪不熟悉郑大哥的生活习惯,那某些人的嫌疑就可以排除了,对不对?”连欢愉接着道。
“聪明!”我点头道,“而且,有证据能证明,床铺确实被人整理过了!”
(本章完)
风风火火闯进门来的,赫然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在鹰爪门的地盘,你居然敢问姑奶奶我是谁?”小姑娘瞪大着眼睛说。
这句话,怎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小愉,别胡闹。”鹰爪王喝住了她。
小……虞、鱼、余、渔、愉?
我在心里勾划了一下这个‘愉’字。
幸好是嘴里叫出来的,如果用笔来写,会不会有人错看成‘小偷’?
“你应该听说过,她就是连副门主的千金。”鹰爪王为我介绍道,“连欢愉。”
果然是她!
“原来是连大小姐……”我随口应道。
“叫连大姑奶奶!”连欢愉响亮道。
“不得无礼!”鹰爪王怒道,“这位是你郑大哥的好朋友,专门为了你郑大哥的事情过来的。”
好朋友?
听到这个词,我心里微微一愣。
我和郑则,算得上好朋友么?
见过一面,说过几句话……
恐怕,连朋友都算不上吧?
但为了这个可能连朋友都算不上的人,我倒是怒挑金牌杀手,勇闯黑风别苑,明察暗访鹰爪门。
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或许,是因为郑则做的事情——为了救援一个素味平生的江湖女子,他冒着生命危险,孤身闯入黑风帮总舵,力毙首恶……
这类少年英雄为民除害的故事,我从说书先生口中听过很多很多,心里也非常向往这种侠客生活。
但如果事情真的摆在面前,我是十有八、九不敢帮忙的。
大部分人都不敢。
毕竟豁出生命和恶势力作斗争,确实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但不敢,不代表不想。
每个人心中,都自有一腔热血。
虽然残酷的现实,让我们麻木,让我们冷漠。
可正因为有这种英雄故事,让我们不至于把这一腔热血,漠然化作冷血。
吃力不讨好,讨的不是自己的好!
所以,我做的这一切,不是为了郑则,而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一点信念——只要问心无愧,做点傻事又何妨?
“你……你没事吧?”五根纤细的手指在我眼前摇晃。
“没事。”我眨眨眼,从沉思中回过神来。
“你……你有郑大哥的消息?”连欢愉问道。
“没有。”我摇了摇头。
“那你来这里是干什么的?”连欢愉满脸失望。
“我来这里,就是想看看自己究竟能干些什么。”我耸肩道。
“那就是什么都干不了咯。”连欢愉叹息一声,拉过一张椅子,反向坐下。
“郑门主。”我转向鹰爪王道,“你能不能把整个事件的经过,详细给我说一遍?”
“没问题。”鹰爪王点头道,“正巧,小愉是第一个发现郑则失踪的人,有些事情,她比我知道得还清楚。”
我看看连欢愉。
连欢愉将下巴靠在椅背上,眨眨眼睛。
于是乎,在鹰爪王和连欢愉的交替讲述下,郑则失踪事件的始末,逐渐在我脑海中清晰成型……
事情,发生在一个多月之前。
那几天,鹰爪王感觉身体不适,请了几个大夫来诊断,却都查不出什么毛病。
最后,还是连鹰的心眼透彻,猜测说会不会是中了某种特殊的毒?
从病理的方向查不出,从毒性方向一查,当即就查清楚了。
果然是中毒!
这下子,可把鹰爪王惊出一身冷汗——自己在鹰爪门内中了毒,居然还懵然不知,究竟是谁干的?
他开始闭关逼毒。
就在这个时候,郑则回来了。
他不是两手空空回来的,还带了许多礼物。
在好几年前,郑则的母亲就去世了,所以他最亲的人就是鹰爪三王——郑应、连鹰、杨彩凤。
杨鱼和连欢愉,也被他视为亲弟妹。
那些礼物,就是为他们准备的。
郑应闭关逼毒,连鹰忙着追查下毒元凶,郑则见不到他们,没办法,就只能先带着礼物去探望杨彩凤、杨鱼、连欢愉几个。
大半年没见,他们自然是高高兴兴的聊了很长时间。
一夜无事。
第二天早上,连欢愉带着点心,蹦蹦跳跳的去找郑大哥玩儿。
郑则失踪了!
当时房间内的情景,和现在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异常痕迹,再加上郑则打小就是出了名的淘气包,偷偷溜出去玩乃家常便饭……
所以,当时并没有人意识到郑则失踪这个事实——除了连欢愉。
连欢愉马上找到连鹰,说郑大哥失踪了。
连鹰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随便让几个手下到城里各大烟花之地找郑则。
当然没有发现。
就这样一连过了两天,依然没有郑则的消息,连鹰才开始正视这个问题。
三十八路哨探,七十五条伏线,一百六十六道暗桩同时运作,海量消息源源不断传来,最终得出结论……
郑则,人间蒸发!
然后,连鹰就在郑则的床底下发现了那五个指刻的小字:找金鹰毛者。
于是乎,搜捕持有金色鹰爪令的大网,就此悄然展开……
“我很好奇,为什么你当时会觉得郑则失踪了?”我问连欢愉。
一般来说,郑则这么大一个人,你发现他不在家,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是他出门了。
更何况,这里是守卫森严的鹰爪门总舵?
“因为床铺太干净了。”连欢愉鼓着腮帮子道,“郑大哥从来不会自己叠被子,但又很讨厌侍女、小厮动他的被子,所以每次我到他房里来,床上肯定是乱糟糟的被窝——我一看床上那么干净整齐,就知道绝对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么说来,有两种可能。”我猜测道,“第一,那天晚上郑则根本没在床上睡过;第二,他睡过了,但把他劫走的人重新整理了床铺。”
“这有什么区别?”连欢愉不以为然道。
“有一点区别。”我说,“如果是劫走郑则的人整理了床铺,至少可以证明,那个人并不熟悉郑则的生活习惯。”
“既然劫匪不熟悉郑大哥的生活习惯,那某些人的嫌疑就可以排除了,对不对?”连欢愉接着道。
“聪明!”我点头道,“而且,有证据能证明,床铺确实被人整理过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