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谣言必须澄清,不然久了就会被人认为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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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1、作者不承认日军暴行
来自第二卷第九十四章国史。这是一个激愤的书友(现在应该还能查到他在书评区的帖子)所发的评论,最开始好像还有‘疑似’的意思,到最后就成为——不承认日军暴行了。
情节是:主角想通过抹黑秦军(虚构鄢郢之战秦军的各种暴行),来激起楚人的反抗,但大臣们反对这样的抹黑。这是一个很正常的情节,史书上并没有记载鄢郢之战秦军犯下主角脑补的那些恶心暴行,主角无中生有,大臣们自然反对。
这是书中的逻辑,作者的逻辑之一在于:先秦是华夏最有君子之风的时代,春秋如此,战国残暴归残暴,但杀戮就是杀戮,不会虐杀,也不懂得虐杀。比干做成肉饼,那是商人祭祀的惯例,祭祀后祭品要吃掉,很多酷刑是古老的习俗,而非时人的创造。换而言之,秦军即便是虎狼之秦,杀人盈野盈城,逼格也不是日军能比的,这样的表达有错?
补充一句:作者并没有讨好秦粉的意思,作者理解的秦军就是这样,残暴但有一定节制的军队,做不出日本人的畜生行径。秦始皇虽然被后世称为暴君,如果他真是暴君,那也是最轻微的暴君。最少,他不会因为某个大臣嘴唇反一下就要处死他,没有这样的秦法。
作者的逻辑之二:主角虽然是大王,但是臣子是什么就是什么,不阿谀奉承,没有的事情就是没有。这样的表达有错?
描述的明明是秦军,没有半个‘日’字,怎么就自动替换成日军了呢?真是很奇怪的逻辑。作者写这段时想到的是一战时期英国人在美国宣扬德军的暴行,以求美国人相信德军残暴进而参战,但实际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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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2、作者不承认(质疑)南京大屠杀
来自某坛的一个推书贴,女王造的谣。
女王是SB论坛的名人,她最大的特长就是脑补。以至于北朝分立出去后,她去北朝,北朝很快就把她踢掉,因为她太喜欢脑补。SB很多人很不喜欢她(她辩论的时候常常会说这是某某某说的(比如说这是一见倾心说的),然后一见倾心忽然冒出来回帖,说你不要造谣,我没这样说),但只要不把她脑补的那些东西当真,她不是一个坏人,最大的优点是从来不发脾气,不骂脏话,这是SB公认的优点。
写《血海孤狼》的时候,曾请教SB坛贤两脚书橱疯狗老大很多二战时期日军武器、战术、作战方面的细节,此前写《清末》的时候,一战造船挣钱就来自疯狗的建议。疯狗的立场先不说,女王在那个帖子造谣的逻辑就是——疯狗同意的(关于大屠杀),就是作者同意的,因为作者曾向疯狗请教很多军事知识,甚至要拜他为师学习这些知识。
问题是!问题是,疯狗老大是个标准的果粉(他常常说校长是一个悲剧英雄,帖子里常常用干货纠正我们对果军的看法),可作者哪里是一个果粉?《血海孤狼》贬低了果军、贬低了校长,贬低了果军空军——因此被举报了N次,说是污蔑抗战英雄。怎么就成了疯狗老大同意的,作者也同意了呢?
SB老人对女王的话那是一笑了之,但一些人不知道,以为她说的就是真的。就像——不承认日军暴行一样,很多人看都没有看上下文(因为这一段写的恶心,已经删改,但盗网还有),就信以为真。
另外,女王也是无心之失。后来给她发了一个站短(没有骂她),她哦了一声就没有下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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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再申明一次,以免有些书友不悦。
网文的实质就是YY,因为历史有太多遗憾。在解决这些历史遗憾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办法,网文已经有很多,怎么解决都有一定的套路。读者希望书里能写出自己喜欢的、期望的套路,而不是相反。如果相反,就会不悦。
情有可原,这是作者的错,作者违反了套路原则,没有按一些书友的期望去写,很对不起,让你们不悦了。不过各位应该高兴啊,作者连续完蛋了两本书,丢了一房间的书本资料和两电脑的硬盘资料,一切努力化为虚无。并且,这本书的成绩更差,一百五十万字收藏不到七千,订阅就更可怜,均定不过三百,跟定也就是一百出头甚至不到,貌似八、九十(真不忍心看),标准的仆街。并且继续保持之前的光荣传统——写的东西左边骂,右边也骂,两面都不讨好。
不悦的书友请消消气,作者已仆街,已经很惨很惨很惨了,何必和一本仆街书计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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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再说一下申明。
《荆楚》从一开始构思就没有说要写主角如何如何,《荆楚》从一开始构思就是想写这个时代如何如何。主角能翻盘整个时代?也许可以,也许不可以。在作者的理解中,他应该好像置身于一艘东流入海的大船,他能改变船上的一切,但无法改变河水的奔腾,不管怎么折腾,船都会入海。
当然,他能做很多事,很多后世人看来顺理成章的事,可这又有什么意义?不但没有意义,而且也做不到。先秦就是先秦,先秦的人就是这种性格,楚人就是楚人,楚人就是这种脾气。是主角融入了这个时代,变成了一个楚人,而非主角改变了这个时代,把楚人变成了现代人。
说到这里书友会问:既然如此,那穿越还有什么意义?你何必要设定一个主角?
确实。这个问题从本书第一个字开始就一直在想,改变与不改变之间如何权衡,时代与主角之间怎样协调?好在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考虑,到了那个时候就会得出答案。
再次重申补在上架之后的那句话:本书所写的是一个伟大时代之落幕,伟大到两千多年后我们仍称自己为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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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1的原文(发布的时候会修改一下,也许会有少许不同):
……
“既是以私人的名义出书,秦楚之仇要写的深一些。张仪如何欺骗先君怀王、如果囚禁怀王、先君怀王如何宁死而不割地;还有,白起的身份隐去,他非我楚人公室之后,他是秦人大夫之后,鄢郢战时,秦人淹死楚人数十万众,对,他们还*****楚女,奸完杀了还吃其肉……”
熊荆是咬着牙说的,他还没有说完右史就道:“大王,并无此事啊!白起所部纪律严明,虽横夺民财,屠杀楚民,未曾奸楚女吃其肉啊。”
“这不是有和没有的问题,这是立场问题,懂吗?”熊荆被他打断很不耐烦。
“臣不懂。未有之事怎可杜撰?”右史连连摇头。
“我说有就有!”熊荆斥着,“这书又不要你编?我来编!秦人杀楚人,掳起妻女,奸之后杀。杀完至于火堆之旁,烤熟便食。可怜我楚女,白日为秦人奸.yin,夜晚却被烤了人排。白起此獠还最喜吃幼女之脑汁,他行军打仗,用脑无数,必要以童男童女脑汁补之……”
“大王何必如此?”最支持熊荆的屈遂也听不下去了。
“为何不如此?”熊荆有些生气。“我还没说秦人把木棍插入楚女下体,割去她们的双乳。”
“王者荡荡,子荆何至于此。”宋玉拂袖,看熊荆的目光全是责怪和惋惜。
“我……”熊荆语塞,他站起来对宋玉一揖,道:“熊荆受教了。我只不过要激发楚人之仇恨,唯有仇恨能激起楚人之杀意。”
“子荆怕死?”宋玉问道。见熊荆摇头,又道:“即不怕死,何必以小人之举诋毁秦人?子路结缨而死,虽迂腐,却是君子。子荆以小人之举诋毁秦人,胜了又如何?”
“确实。人不能咬狗,只能屠狗。”沂邑的事情一直盘绕在熊荆心头,每每想起他就恨得咬牙切齿,以至不顾王者的身份,编排一些自己也不想听的恶心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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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1、作者不承认日军暴行
来自第二卷第九十四章国史。这是一个激愤的书友(现在应该还能查到他在书评区的帖子)所发的评论,最开始好像还有‘疑似’的意思,到最后就成为——不承认日军暴行了。
情节是:主角想通过抹黑秦军(虚构鄢郢之战秦军的各种暴行),来激起楚人的反抗,但大臣们反对这样的抹黑。这是一个很正常的情节,史书上并没有记载鄢郢之战秦军犯下主角脑补的那些恶心暴行,主角无中生有,大臣们自然反对。
这是书中的逻辑,作者的逻辑之一在于:先秦是华夏最有君子之风的时代,春秋如此,战国残暴归残暴,但杀戮就是杀戮,不会虐杀,也不懂得虐杀。比干做成肉饼,那是商人祭祀的惯例,祭祀后祭品要吃掉,很多酷刑是古老的习俗,而非时人的创造。换而言之,秦军即便是虎狼之秦,杀人盈野盈城,逼格也不是日军能比的,这样的表达有错?
补充一句:作者并没有讨好秦粉的意思,作者理解的秦军就是这样,残暴但有一定节制的军队,做不出日本人的畜生行径。秦始皇虽然被后世称为暴君,如果他真是暴君,那也是最轻微的暴君。最少,他不会因为某个大臣嘴唇反一下就要处死他,没有这样的秦法。
作者的逻辑之二:主角虽然是大王,但是臣子是什么就是什么,不阿谀奉承,没有的事情就是没有。这样的表达有错?
描述的明明是秦军,没有半个‘日’字,怎么就自动替换成日军了呢?真是很奇怪的逻辑。作者写这段时想到的是一战时期英国人在美国宣扬德军的暴行,以求美国人相信德军残暴进而参战,但实际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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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2、作者不承认(质疑)南京大屠杀
来自某坛的一个推书贴,女王造的谣。
女王是SB论坛的名人,她最大的特长就是脑补。以至于北朝分立出去后,她去北朝,北朝很快就把她踢掉,因为她太喜欢脑补。SB很多人很不喜欢她(她辩论的时候常常会说这是某某某说的(比如说这是一见倾心说的),然后一见倾心忽然冒出来回帖,说你不要造谣,我没这样说),但只要不把她脑补的那些东西当真,她不是一个坏人,最大的优点是从来不发脾气,不骂脏话,这是SB公认的优点。
写《血海孤狼》的时候,曾请教SB坛贤两脚书橱疯狗老大很多二战时期日军武器、战术、作战方面的细节,此前写《清末》的时候,一战造船挣钱就来自疯狗的建议。疯狗的立场先不说,女王在那个帖子造谣的逻辑就是——疯狗同意的(关于大屠杀),就是作者同意的,因为作者曾向疯狗请教很多军事知识,甚至要拜他为师学习这些知识。
问题是!问题是,疯狗老大是个标准的果粉(他常常说校长是一个悲剧英雄,帖子里常常用干货纠正我们对果军的看法),可作者哪里是一个果粉?《血海孤狼》贬低了果军、贬低了校长,贬低了果军空军——因此被举报了N次,说是污蔑抗战英雄。怎么就成了疯狗老大同意的,作者也同意了呢?
SB老人对女王的话那是一笑了之,但一些人不知道,以为她说的就是真的。就像——不承认日军暴行一样,很多人看都没有看上下文(因为这一段写的恶心,已经删改,但盗网还有),就信以为真。
另外,女王也是无心之失。后来给她发了一个站短(没有骂她),她哦了一声就没有下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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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再申明一次,以免有些书友不悦。
网文的实质就是YY,因为历史有太多遗憾。在解决这些历史遗憾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办法,网文已经有很多,怎么解决都有一定的套路。读者希望书里能写出自己喜欢的、期望的套路,而不是相反。如果相反,就会不悦。
情有可原,这是作者的错,作者违反了套路原则,没有按一些书友的期望去写,很对不起,让你们不悦了。不过各位应该高兴啊,作者连续完蛋了两本书,丢了一房间的书本资料和两电脑的硬盘资料,一切努力化为虚无。并且,这本书的成绩更差,一百五十万字收藏不到七千,订阅就更可怜,均定不过三百,跟定也就是一百出头甚至不到,貌似八、九十(真不忍心看),标准的仆街。并且继续保持之前的光荣传统——写的东西左边骂,右边也骂,两面都不讨好。
不悦的书友请消消气,作者已仆街,已经很惨很惨很惨了,何必和一本仆街书计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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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再说一下申明。
《荆楚》从一开始构思就没有说要写主角如何如何,《荆楚》从一开始构思就是想写这个时代如何如何。主角能翻盘整个时代?也许可以,也许不可以。在作者的理解中,他应该好像置身于一艘东流入海的大船,他能改变船上的一切,但无法改变河水的奔腾,不管怎么折腾,船都会入海。
当然,他能做很多事,很多后世人看来顺理成章的事,可这又有什么意义?不但没有意义,而且也做不到。先秦就是先秦,先秦的人就是这种性格,楚人就是楚人,楚人就是这种脾气。是主角融入了这个时代,变成了一个楚人,而非主角改变了这个时代,把楚人变成了现代人。
说到这里书友会问:既然如此,那穿越还有什么意义?你何必要设定一个主角?
确实。这个问题从本书第一个字开始就一直在想,改变与不改变之间如何权衡,时代与主角之间怎样协调?好在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考虑,到了那个时候就会得出答案。
再次重申补在上架之后的那句话:本书所写的是一个伟大时代之落幕,伟大到两千多年后我们仍称自己为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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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1的原文(发布的时候会修改一下,也许会有少许不同):
……
“既是以私人的名义出书,秦楚之仇要写的深一些。张仪如何欺骗先君怀王、如果囚禁怀王、先君怀王如何宁死而不割地;还有,白起的身份隐去,他非我楚人公室之后,他是秦人大夫之后,鄢郢战时,秦人淹死楚人数十万众,对,他们还*****楚女,奸完杀了还吃其肉……”
熊荆是咬着牙说的,他还没有说完右史就道:“大王,并无此事啊!白起所部纪律严明,虽横夺民财,屠杀楚民,未曾奸楚女吃其肉啊。”
“这不是有和没有的问题,这是立场问题,懂吗?”熊荆被他打断很不耐烦。
“臣不懂。未有之事怎可杜撰?”右史连连摇头。
“我说有就有!”熊荆斥着,“这书又不要你编?我来编!秦人杀楚人,掳起妻女,奸之后杀。杀完至于火堆之旁,烤熟便食。可怜我楚女,白日为秦人奸.yin,夜晚却被烤了人排。白起此獠还最喜吃幼女之脑汁,他行军打仗,用脑无数,必要以童男童女脑汁补之……”
“大王何必如此?”最支持熊荆的屈遂也听不下去了。
“为何不如此?”熊荆有些生气。“我还没说秦人把木棍插入楚女下体,割去她们的双乳。”
“王者荡荡,子荆何至于此。”宋玉拂袖,看熊荆的目光全是责怪和惋惜。
“我……”熊荆语塞,他站起来对宋玉一揖,道:“熊荆受教了。我只不过要激发楚人之仇恨,唯有仇恨能激起楚人之杀意。”
“子荆怕死?”宋玉问道。见熊荆摇头,又道:“即不怕死,何必以小人之举诋毁秦人?子路结缨而死,虽迂腐,却是君子。子荆以小人之举诋毁秦人,胜了又如何?”
“确实。人不能咬狗,只能屠狗。”沂邑的事情一直盘绕在熊荆心头,每每想起他就恨得咬牙切齿,以至不顾王者的身份,编排一些自己也不想听的恶心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