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六七十年代 作者:传山
分卷阅读220
快穿之六七十年代 作者:传山
分卷阅读220
乱割。”
“知道,你先打样,我们学着就是。”
三人很快就割完一担,剩下的时间,陆洪兵先到自己设置的陷阱边察看,里面有两只野鸡,提溜起来,埋在猪草中,“老连长,今天你有口福了,我们一起去捉鱼,做个清淡的鱼汤,野鸡就做个家常味,路面炖些木耳,味道很不错的。”
“我也去捉鱼。”说完,顾言和就要脱鞋子,陆洪兵鄙视的瞟了一眼,不想和蠢人说话。
就是这一眼,把顾言和气炸了,混小子,敢看不起自己,一点也没有变,还是那么气人,“陆混蛋,你别看不起人,我一定能捉到鱼的。”
“哼,现在还是春天,即使我们这里偏南方,气候比较温暖,可是谁会轻易赤脚下水捉鱼,你一大把年纪还这么……”陆洪兵只差没有说你真蠢,可是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都是多年在一起的战友,都彼此了解彼此,顾言和再一次炸毛,这个混蛋,公然说自己蠢,以前这小子就欺负自己脑袋瓜不灵泛,现在还这样。
“哼,你以为你有多聪明,我就看看你,不下水怎么捉鱼。”
气哼哼的顾言和背着双手,站在一边,斜眼没好气的看着陆混蛋,小袁在一边暗自好笑:首长自从来了这儿,人也变得鲜活许多,没有在首都的时候那么暴躁。还有别看这里是乡村,可是吃得比首长都好,伙食很好。首长也能养养身体。
陆洪兵在顾言和的斜眼中,拿起扁担,在扁担的一头按了几下,抽出来一截包在扁担上的扁担筒,里面包裹的是尖锐的一截铁尖,足有十多公分。
顾言和睁大眼睛,看着诡诈的陆混蛋,这小子真是奸诈,居然在扁担上做文章。
陆洪兵站在边上,看着溪水里面游跃的鱼儿,不是随便什么鱼都捉的,陆洪兵只捉一些大点的鱼,还有一种当地的鱼种,味道鲜美。
据陆洪兵知道,外地没有这种鱼类,是这里独有的一种鱼类,从老辈就传下来的,可以吃。味道极其鲜美,肉嫩,刺少,鲜。只是没有名字,奇怪的是,也从来没有人给它取一个名字,大家都叫无名鱼。
看准目标,一叉一条,看的边上的小袁,张大着嘴巴,惊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听首长说过,这位在部队的时候就是神木仓手,可是他没有想过首长口中的神木仓手,叉鱼也这么厉害。
陆洪兵在小袁的惊吓中,叉了一条又一条的无名鱼,还有别的鱼类,顾言和已经蹲下来开始用边上的鱼草串上一条条的鱼。
“兵子,够了,不用再叉了。”
“不够,我家还有孙子孙女呢,只有你吃啊!”
“你……”
被气习惯的顾言和不理这混蛋,自己不和他计较。
陆洪兵能不断的气顾言和,是因为以前还是个小兵的时候就一直跟着顾言和,从连长到现在,虽然分隔了几年时光,可是岁月并没有磨蚀他们的友情,陆洪兵几次三番救顾言和于危险之外,顾言和早就把陆洪兵当做亲弟弟看待。如果陆洪兵每次不气他一下,他就觉得陆洪兵对他客气,太见外。
两人的相处模式就是这样,陆洪兵觉得顾言和有受虐的倾向。
三人挑着猪草回到家里,院子里面早就给他们摆好一个剁猪草的木盆,还有一把直立的铲刀,铲刀上面绑着一根一米的木棍。
顾言和提溜着鱼和野鸡放在一边,陆洪兵从井里打来几桶水,一口破缸干干净净。是陆洪兵平日用来杀鱼清洗的破缸。
“家庆他娘,烧一锅开水来。”陆洪兵对着后院大喊,孟红梅在后院侍弄种下去的菜苗。
“知道啦。”
孟红梅知道他们回来了,没有吭声,只是做自己的事情。
家里的孩子们中午已经习惯睡午觉,这时候还没有起床。
三人杀鸡杀鱼,忙的不亦乐乎,很快活。“兵子,我来你们这儿可是享了大福,可得给我好好补补,还有我今天都忘记给孩子们礼物,还有你们夫妻俩的,都在房间里面,等下晚上吃饭以后给你们。见到你太高兴,高兴的都忘记了。”
“买礼物干啥,暑假的时候我也要去你家,是不是也要买礼物,我可没钱没票给你们家里买礼物 。”
“买啥礼物,你去的时候带些新做的腊肉就行,保管我家的孙子儿子把你当善人供起来。”
“这个可以有,我们这儿别的都缺就是不缺肉食。”
两人还一起说着以前的往事和旧友 。
。。。。。。。。。。。
这段时间顾言和经常会出去,还偶尔在陆家接待来找他的人,经常都很忙,陆洪兵也经常随他一起出去。
孟红梅像不知道一样,在家里忙碌不停,一场人工降雨以后,孟红梅忙完家里的事情,独自上山,一个人上山采蘑菇,多采点,晒点干蘑菇,以后去北京要送人。
家里也要积攒一些,很久都没有上山,孟红梅还觉得有点新鲜,一个人穿梭在山林中间,见到蘑菇就采,不远处听到“叽咕叽咕”的声音,孟红梅当机弯下身,在地上捡起几颗石子,等待着,没有等待多久,就见到野鸡冒出头,一颗石子随风击打在野鸡的脑袋上,当下野鸡的脑袋一歪,倒在地上。
边上的野鸡顿时鸡飞乱跳,孟红梅抓住石子相继快速击打出去,只是逃走三两只,其余的都歪倒在地上,沦为孟红梅的盘中餐。
几只野鸡引起孟红梅打猎的兴趣,她想着既然来了,就不能走空,一人窜进更深的山林,也不知道进去了多远,孟红梅才停下,这里宛如世外桃源,虽不是书中形容的世外桃源那样,可也是非常美的地方,这里的景色有过之无不及。
孟红梅停留住脚步,仔细观察,发现这里是一个山坳,流水潺潺,果树成荫,竹楼,土屋皆全,不过竹楼和土屋是残破不堪,不过不影响周围的景致,孟红梅走进去看了看,里面找到不少遗留之物,一些古代的旧时物件,孟红梅展开精神力,在所有屋子里面搜索了一遍,有用的东西都是古董,最后在土屋边上不远处的一颗梨树下找到了深埋地下很深的陶罐。
小心挖出来,放在外边。孟红梅把屋子里面的古董全部打包收进自己的储物空间,做完这些,孟红梅才打开陶罐,陶罐应该是定做的一样,口子很大,上面还有严丝合缝的盖子,还用油布和油纸一圈圈的密封,密封了很多圈,打开以后,看见里面的东西,不是什么孤本字画,里面是一封封的书信,还有里面有几卷羊皮卷,孟红梅打开羊皮卷才发现,居然是一幅藏宝图。
再打开书信一一查察,最底部还有两本厚厚的本子,里面记载着主人的生平还有羊皮卷上面的秘密。
孟红梅没有想到这座山上还有巨大的秘密,这里不是什么名山大川,也
分卷阅读220
- 肉书屋
分卷阅读220
-
分卷阅读220
快穿之六七十年代 作者:传山
分卷阅读220
乱割。”
“知道,你先打样,我们学着就是。”
三人很快就割完一担,剩下的时间,陆洪兵先到自己设置的陷阱边察看,里面有两只野鸡,提溜起来,埋在猪草中,“老连长,今天你有口福了,我们一起去捉鱼,做个清淡的鱼汤,野鸡就做个家常味,路面炖些木耳,味道很不错的。”
“我也去捉鱼。”说完,顾言和就要脱鞋子,陆洪兵鄙视的瞟了一眼,不想和蠢人说话。
就是这一眼,把顾言和气炸了,混小子,敢看不起自己,一点也没有变,还是那么气人,“陆混蛋,你别看不起人,我一定能捉到鱼的。”
“哼,现在还是春天,即使我们这里偏南方,气候比较温暖,可是谁会轻易赤脚下水捉鱼,你一大把年纪还这么……”陆洪兵只差没有说你真蠢,可是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都是多年在一起的战友,都彼此了解彼此,顾言和再一次炸毛,这个混蛋,公然说自己蠢,以前这小子就欺负自己脑袋瓜不灵泛,现在还这样。
“哼,你以为你有多聪明,我就看看你,不下水怎么捉鱼。”
气哼哼的顾言和背着双手,站在一边,斜眼没好气的看着陆混蛋,小袁在一边暗自好笑:首长自从来了这儿,人也变得鲜活许多,没有在首都的时候那么暴躁。还有别看这里是乡村,可是吃得比首长都好,伙食很好。首长也能养养身体。
陆洪兵在顾言和的斜眼中,拿起扁担,在扁担的一头按了几下,抽出来一截包在扁担上的扁担筒,里面包裹的是尖锐的一截铁尖,足有十多公分。
顾言和睁大眼睛,看着诡诈的陆混蛋,这小子真是奸诈,居然在扁担上做文章。
陆洪兵站在边上,看着溪水里面游跃的鱼儿,不是随便什么鱼都捉的,陆洪兵只捉一些大点的鱼,还有一种当地的鱼种,味道鲜美。
据陆洪兵知道,外地没有这种鱼类,是这里独有的一种鱼类,从老辈就传下来的,可以吃。味道极其鲜美,肉嫩,刺少,鲜。只是没有名字,奇怪的是,也从来没有人给它取一个名字,大家都叫无名鱼。
看准目标,一叉一条,看的边上的小袁,张大着嘴巴,惊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听首长说过,这位在部队的时候就是神木仓手,可是他没有想过首长口中的神木仓手,叉鱼也这么厉害。
陆洪兵在小袁的惊吓中,叉了一条又一条的无名鱼,还有别的鱼类,顾言和已经蹲下来开始用边上的鱼草串上一条条的鱼。
“兵子,够了,不用再叉了。”
“不够,我家还有孙子孙女呢,只有你吃啊!”
“你……”
被气习惯的顾言和不理这混蛋,自己不和他计较。
陆洪兵能不断的气顾言和,是因为以前还是个小兵的时候就一直跟着顾言和,从连长到现在,虽然分隔了几年时光,可是岁月并没有磨蚀他们的友情,陆洪兵几次三番救顾言和于危险之外,顾言和早就把陆洪兵当做亲弟弟看待。如果陆洪兵每次不气他一下,他就觉得陆洪兵对他客气,太见外。
两人的相处模式就是这样,陆洪兵觉得顾言和有受虐的倾向。
三人挑着猪草回到家里,院子里面早就给他们摆好一个剁猪草的木盆,还有一把直立的铲刀,铲刀上面绑着一根一米的木棍。
顾言和提溜着鱼和野鸡放在一边,陆洪兵从井里打来几桶水,一口破缸干干净净。是陆洪兵平日用来杀鱼清洗的破缸。
“家庆他娘,烧一锅开水来。”陆洪兵对着后院大喊,孟红梅在后院侍弄种下去的菜苗。
“知道啦。”
孟红梅知道他们回来了,没有吭声,只是做自己的事情。
家里的孩子们中午已经习惯睡午觉,这时候还没有起床。
三人杀鸡杀鱼,忙的不亦乐乎,很快活。“兵子,我来你们这儿可是享了大福,可得给我好好补补,还有我今天都忘记给孩子们礼物,还有你们夫妻俩的,都在房间里面,等下晚上吃饭以后给你们。见到你太高兴,高兴的都忘记了。”
“买礼物干啥,暑假的时候我也要去你家,是不是也要买礼物,我可没钱没票给你们家里买礼物 。”
“买啥礼物,你去的时候带些新做的腊肉就行,保管我家的孙子儿子把你当善人供起来。”
“这个可以有,我们这儿别的都缺就是不缺肉食。”
两人还一起说着以前的往事和旧友 。
。。。。。。。。。。。
这段时间顾言和经常会出去,还偶尔在陆家接待来找他的人,经常都很忙,陆洪兵也经常随他一起出去。
孟红梅像不知道一样,在家里忙碌不停,一场人工降雨以后,孟红梅忙完家里的事情,独自上山,一个人上山采蘑菇,多采点,晒点干蘑菇,以后去北京要送人。
家里也要积攒一些,很久都没有上山,孟红梅还觉得有点新鲜,一个人穿梭在山林中间,见到蘑菇就采,不远处听到“叽咕叽咕”的声音,孟红梅当机弯下身,在地上捡起几颗石子,等待着,没有等待多久,就见到野鸡冒出头,一颗石子随风击打在野鸡的脑袋上,当下野鸡的脑袋一歪,倒在地上。
边上的野鸡顿时鸡飞乱跳,孟红梅抓住石子相继快速击打出去,只是逃走三两只,其余的都歪倒在地上,沦为孟红梅的盘中餐。
几只野鸡引起孟红梅打猎的兴趣,她想着既然来了,就不能走空,一人窜进更深的山林,也不知道进去了多远,孟红梅才停下,这里宛如世外桃源,虽不是书中形容的世外桃源那样,可也是非常美的地方,这里的景色有过之无不及。
孟红梅停留住脚步,仔细观察,发现这里是一个山坳,流水潺潺,果树成荫,竹楼,土屋皆全,不过竹楼和土屋是残破不堪,不过不影响周围的景致,孟红梅走进去看了看,里面找到不少遗留之物,一些古代的旧时物件,孟红梅展开精神力,在所有屋子里面搜索了一遍,有用的东西都是古董,最后在土屋边上不远处的一颗梨树下找到了深埋地下很深的陶罐。
小心挖出来,放在外边。孟红梅把屋子里面的古董全部打包收进自己的储物空间,做完这些,孟红梅才打开陶罐,陶罐应该是定做的一样,口子很大,上面还有严丝合缝的盖子,还用油布和油纸一圈圈的密封,密封了很多圈,打开以后,看见里面的东西,不是什么孤本字画,里面是一封封的书信,还有里面有几卷羊皮卷,孟红梅打开羊皮卷才发现,居然是一幅藏宝图。
再打开书信一一查察,最底部还有两本厚厚的本子,里面记载着主人的生平还有羊皮卷上面的秘密。
孟红梅没有想到这座山上还有巨大的秘密,这里不是什么名山大川,也
分卷阅读220
- 肉书屋
分卷阅读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