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堂香事 作者:浣若君

    分卷阅读110

    锦堂香事 作者:浣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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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位贵妇们单开一间包房,隔着一堵墙,隔壁便是学政张宝璐,以及秦州知府王世昆,秦州道提学御史陆平,并秦州府一众有头有脸的官员们,则开着另一桌。

    齐蜜对于陈淮安的旧事,算是了解的比较透彻的了。

    而京城巨商贾黄爱莲和齐梅之间的事情,也一直是由齐蜜在牵线,联络。而陈淮安的生父生母在京城是个什么情况,也一直由齐蜜监视着。

    此时齐梅和齐蜜俩姊妹单坐在窗前,正在窃窃私语。

    齐梅先交给齐蜜一沓用过的宣纸,指着上面的字儿说道:“这就是陈淮安的笔迹,他手腕重,笔力穿纸,其字也书的劲朗,你瞧瞧,很容易辩认的。”

    齐蜜接了过来,草草的翻了几翻。

    这一张张宣纸上,有的临着魏碑,有的临的是瘦金体,也有的临着馆阁体,总之,样样笔迹都是出神入化。

    陈淮安的生父陈澈,曾经与张宝璐是政见不同的死对头,如今虽说被流放了,但因是二皇子朱佑镇的恩师,而二皇子又是皇帝心中最属意的继位之君,总有起复的一天,而他一手好书法,是连皇帝都赞不绝口的。

    文脉这东西,似乎会有从骨子里面而发的遗传,按理来说,陈淮安从小儿就故意叫齐梅往歪里养着,不该能书出这样一手好字的。

    但他一天酒吃着,拳耍着,连生父的面都不曾见过,竟能把生父的一手好字临的栩栩如生,不是遗传是什么?

    “可好辩认否?”齐梅有些忐忑:“我听说考卷上的名字,都是被封起来的,所以考官也认不出卷子究竟谁是主人。可我不能叫陈淮安考上好成绩,最好让他考个倒数第一,能彻底熄了他学文的心才好。”

    齐蜜胸有成竹的一笑:“若是字儿差一点,大约会比较难认。但陈淮安这手字,跟陈澈的实在太像了。宝璐还曾临过陈澈的书法,他必定一眼就能断出陈淮安的字来。听说秦州总共二百五十名学子,就给他个倒数第一呗。”

    言谈之间,陈淮安科考的名次,就这样给齐梅俩姐妹排定了。

    *

    在来秦州城之前,锦棠不知道康老夫人要怎要败坏自己酒的名誉,更不知道是谁人在吃酒,连具体会是什么地方都不知道。

    但她押准了人是在万花楼,进了万花楼之后,见跑堂迎上来,先就一笑:“贵客们是在哪间包房吃酒?”

    她生的鲜艳,漂亮,衣着虽说并不名贵,但毕竟身条儿摆在哪儿,就是披着麻袋,也自有股子仙气的。是以,她出口一问贵客,跑堂自然就要联想到今日酒楼中最尊贵的客人。

    “可是知府大人家的眷属?”跑堂问道。

    锦棠毕竟上辈子活到近三十岁,还曾做过阁老夫人,气度在哪儿摆着。她点头,道:“我大约来晚了。”

    跑堂一听她这句,便知是位贵客,这就准备往上领人了。

    恰这时,陈淮安拴好了马,提着两坛子酒赶了进来。

    陈淮安年青,人高马大,还曾在万花楼砸过场子,是万花楼东家画了画像,叫大家认得准准儿的,绝不许他入内的哪个人。

    所以,跑堂立刻伸手就来拦了:“哎哎,陈二大爷,这酒楼今儿客满,您是不能进去的。便这位大姑娘,要不您也……”

    显然,因为是跟着陈淮安来的,跑堂连锦棠也不准入内了。

    锦棠本是在前面,忽而回眸,眸光细细儿的勾了陈淮安一眼,似乎是在揶揄:瞧瞧你这臭大街的名声。

    她接过两坛子酒,道:“陈仆,去把马刷了,喂了,然后就在外头等着,本小姐一会儿要用马的。”

    好家伙,转眼之间,她成了大小姐,陈淮安就成她的仆人了。

    往后退了两步,遥遥望着锦棠细腕提着两罐子酒进了万花楼,陈淮安笑着答了声:“好。”

    要真是个老仆,她要一辈子不嫌弃,不离不弃,也挺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淮安,我是你亲妈,这回让你考第一,好不好?

    陈淮安:身处的时代,考官的格局,都有偏差,作者要真给第一,就是金手指了。

    所以,猜猜,淮安这次考第几?

    以及以及,锦棠要用亲手酿的酒,征服一众大老爷们的胃啦~~~~

    第72章 马屁不穿

    隔壁一张大圆桌, 秦州知府王世昆为东道主, 居中而坐。

    陕甘学政张宝璐则坐在他的右侧, 而提学御史陆平,则坐在他的左侧。

    张宝璐年不过三十七, 秦州男人的白皙肤色, 相貌斯文儒雅,倒是一幅好相貌。

    他如今可是和提学御史陆平共同执掌着陕西学政的地方大员。整个陕西省近千名儒生的命运,可全掌握在他们的手里。

    在座的大多家里都有进学的儒生,便以清廉而著称的王世昆,因为儿子王金丹也是个挂名儿的秀才, 对张宝璐和陆平也极为贡敬。

    眼看席开,桌上并排两坛子酒, 坛体呈蜜瓷色, 细细观之,当是景德镇产的蜜瓷,较一般的普通酒坛子,此坛坛体更加修长,远观不似酒坛,反而像只花瓶。

    上面的贴纸也格外别致。沉潭色的底, 上面书着的却是藕色字迹, 蜜,翠,并藕,三种撞色搭配起来, 沉静典雅,不似酒器,倒仿如桌上,琳琅满目的酒菜之间,端坐着位沉着婉转的大家闺秀一般。

    只瞧着酒坛精致的外观,至少就得四五百钱,其酒,当然也就更尊贵了。

    王世昆亲自拈起酒坛,唤了小厮前来分酒,笑道:“诸位有所不知,如今咱们秦州府的人好吃这锦堂香酒,其味没得说,只是价格也忒贵了些,六两银子一坛,便我身为知府,也吃它不起,只为今日有贵客在此,才敢开一坛,大家一起尝尝,这六两银子的酒它味道究竟如何,怎样?”

    在坐诸人都听过锦堂香酒,毕竟贵就是它的名气,但吃过的人并不多,因为价格就足以叫人望而怯步。

    但酒客们对于酒,就有一种嫖客们对于妓子似的馋与偏爱,听到酒字,已是满口生津,只是眼瞧着小厮揭开坛口,一众酒客都已经开始吞口水了。

    “常哥儿。”恰在此时,一位年约二八,穿着件天青色窄面袄儿,纯白面胡裙的女子利利索索走了进来,快速从小厮手中接过酒,说道:“后厨有人唤你,是关于菜品的事儿,快去。”

    这大姑娘,当然就是锦棠了。

    若锦棠猜的不错,有问题的,肯定就是这两坛子酒。终于,酒在未开封之前,有一坛子叫她给捉到手里了,只是另一坛子,还在桌上放着呢。

    *

    在上楼的途中,锦棠与哪跑堂客套了几句,得知伺候这桌贵客的跑堂姓常,进门之时,便唤小厮一声常哥。

    小厮并不认得罗锦棠,但听说后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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