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痴狂[快穿] 作者:月离争

    分卷阅读68

    为我痴狂[快穿] 作者:月离争

    分卷阅读68

    了,可能是必死剧情,也可能是主线机遇。

    是生是死,就看作者对她好不好了。

    在这一刻,夕欢体会到了和自己斗智斗勇的感觉——穿书,最大的敌人,赫然是自己啊!

    算了,大不了死出去再进来。

    现在还有痛觉豁免,人活一次,权当是免费体验全息恐怖游戏。

    夕欢咬咬牙,往声源走去。

    响动源自两辆隔开来的suv中间的空车位,她绷着精神探头去看,做足了看见一只丧尸就立刻转身逃跑的心理预备,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靠着车门,坐在地上的少年。少年浑身是伤,连衣服被浸染红了,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左额角上的伤口仍在流血,血珠舐过他苍白的脸色,像红色颜料打翻在石膏像上,因为痛楚,他长而浓密的眼睫一直在发颤。

    衣服的领口很深,露出了大片雪白皮肤,瘦得锁骨极深,而锁骨对下的皮肤有一个深长的划伤,用黑线粗糙地缝上了伤口。经受过此等粗暴对待的美少年,就像一个沦落市井的艺术品,想怜惜它,又想彻底打碎它,保护欲与破坏欲就像s跟m的硬币关系,翻个面,天使就是恶魔。

    而即使身受重伤,他依然漂亮得像个瓷人。

    在看见这位少年的时候,夕欢就知道这人她救定了。

    这么好看,肯定不会是跑龙套。

    虽然从年龄上来看,应该不是男主,但肯定是个重要角色。

    先去触发剧情再说!

    她走近,蹲下来,指尖轻碰他完好的右脸,轻声问:“你……还好吗?”

    少年闻声睁开眼,满眼迷离。

    夕欢看见了两只奇怪的眼,眼仁占了绝大部份,眼白剩得很少,使他看上去像只昏暗环境下的猫。

    但始终还属于人类的眼。

    他张嘴,发不出声音,抬起手,又收了回去。

    “说不了话?那你听得懂我说的话吗?”

    少年颔首。

    他有意识地隐匿自己的存在,避免招来危险,但遍体鳞伤的呆在这里,想来也活不了多久。

    “这里不安全,你能走路吗?”

    夕欢伸手,示意他拉着她的手站起来。

    他的手裹满了绷带,绷带尽浸染血色,她现实中的力气只比减肥中的小姑娘略好,要背起一个少年走五分钟路就得跪下,要是他真没办法自己走路,她只能另想办法了。

    幸好,他伤得虽重,站起来也站得磕磕巴巴的,但总算是自个能动。

    少年的重量几乎全压在她身上,但女主角在末世中应当经过了一番锻练,力气不小,完全能负担起他的依靠。

    他好轻,一只大猫似的。

    少年不看路面,高纯度的黑眼睛幽幽的望着她,宛如来自深渊的凝视。

    ☆、第49章 【末世】

    “往哪走啊……”

    周围静得可怕, 身边的人又是说个不了话的小哑巴, 夕欢在现实中胆子很大,那是源于她是个经历丰富的成年人, 在文明社会中的规矩, 人情来往的潜规则,她全都懂,熟得不得了。

    人的安全感源自熟悉的环境。

    显然,备受天灾**摧残的末世已经不在她的熟悉领域之内。

    如同置身恐怖游戏,夕欢戒备着随时可能出现的丧尸。

    奇怪地, 她一路往前走, 说实话并无战略可言,只避开招摇的大路,往街道小巷穿插——在大路遇上危险, 以她的跑速和体力,单纯跑步,来的不论是心怀不轨的歹人还是丧尸,她可能都跑不掉。虽然她对附近地形不算熟悉,但起码大街小道会有遮挡物,逃生机会稍高。

    停车场连接着的,是一条和住宅区连接着的美食街,再走五分钟, 有一个停车场。

    它们的性质都从招牌名字上看出来, 【佳佳牛腩】、【信强炸串串】还有一个偌大的【沃尔码】……门窗尽碎, 里面没开灯, 大白天也黑漆漆的,只能看见倒在地上的桌椅,想来是不会藏着食物了,反而有可能藏着怪物。夕欢想起来,控制着丧尸的病毒有畏光性,虽然阳光并不能杀死它们,但白天它们会表现出厌懒的习性,躲在阴凉处。

    也有小道传说,体温偏低的人更容易被病毒感染。

    夕欢刚想着,颈项便贴上了一阵冰凉——

    她侧过头用余光扫了扫,无声无息的少年用脸颊轻轻蹭刮着她的颈侧。

    ……

    这,是在揩油吗?

    夕欢沉思片刻,觉得不是。

    丑才叫揩油,漂亮可爱的美少年做来,那是撒娇。

    见一路无言的少年终于向她示好,夕欢没多想,只当他比较爱卖萌,顺手揉了一把他的头毛:“乖,趁天没黑下来,咱俩找吃的去。”

    少年又蹭了蹭她的颈,她就当他是答应了。

    话说得豪迈,实际操作起来却不如想象中的容易。

    ……实在,找不到吃的。

    美食街早被搜刮一空,里面黑漆漆的,夕欢不敢进去,因为白日,室内是丧尸休憩的最好地点,他们虽然白天不爱出来狩猎,对自动送上门的猎物依然保有攻击性。

    正当她踌躇之际,像肩部挂件一样的少年抬起手,指向四点钟方向。

    少年包满绷带的手指依然纤长,和染着血迹的绷带搭配在一起,有种病弱怪异的美感。

    美归美,夕欢依然忍不住联想起一句——‘太君,这边走,我带您去抓村干部。’

    咳,思绪扯远了,拉回来。

    夕欢:“往这边走?”

    他收起手,点点头。

    “听你的。”

    横竖这么走下去,大抵走到天黑也不会找到一粒米,夕欢死马当活马治,先听他的。少年指的方向是一幢民居楼,理应是门禁的铁门倒在地上,锁的位置被砸得稀烂,满地是血,却罕见地没有尸体块,空气中弥漫着让人难以忍受的气味,在烈日里蒸发着。

    断着电,电梯也不能用了。

    她顺着少年指的路,拐进后楼梯,往上走。

    在半密闭的环境里,沉默变得更有份量,夕欢怕说话会招来危险,牵起了少年的手壮胆——虽然真有危险来了,这小身板的病号也不会是战斗力,但作为群居动物来说,有个亲近她的活物在旁边,能缓解过于紧绷的情绪。

    他的手好冷,是因为失血过多吗?

    夕欢圈住他冰凉的手,尝试将暖意渡给他。

    他身上除了血腥气也没别的味道,都说人是不会觉得自己臭的,但夕欢疑心自己假死多日没洗澡,身上恐怕不会太好闻——希望作者善良点,不要把这部份也写出来,不写出来,那就曝尸荒野一年也不会臭!

    照着少年指的路,走了三层楼,来到317单元。

    门紧闭着,夕欢尝试打开,上锁了。

    “进不去啊……”

    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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