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痴狂[快穿] 作者:月离争
分卷阅读14
为我痴狂[快穿] 作者:月离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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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好的皮肤。
太恶心了。
连他自己都不想多看。
“以前没这么难看……不过也拜这所赐,当时的我和师妹一起到后山玩,我没察觉到异样,只觉得出奇地热,直至师妹尖叫逃开,我又越发疼痒,想着独自去瀑布稍作冲洗,驱除暑意再回去找她问个明白。脱下衣服,才发现整个上身都发红。”华听风嘲弄的扯了扯唇角:“自此以后,一靠近花田,手臂和背上就痛不可抑,又痛又痒,不过师妹替我保守秘密,没把我的怪病说给其他人听,我猜想这病不会传染,就一直瞒了下来。”
“我很自私吧?”
“……”
夕欢沉默良久,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皮肤红肿,发热痒痛,大片大片的起反应,远离花田后又恢复正常,这、这……不就是——
最普通的花粉过敏吗?
古代医学不普及,过敏源和过敏反应又千奇百怪,有时看上去很像被鬼夜袭,或是极严重的皮肤病,过一会又好转,即使是现代人,也常有为之所苦,不明其病理性,甚至因为旁人以为瞎几把多碰就能脱敏而被害死。
太不幸了,实在不应该笑的。
夕欢望向眼前为过敏所苦,深深自卑的华听风,也确实笑不出来。
可以想象一个根本不知过敏为何物的少年,发现身体异样,又被朋友所厌恶抗拒的时候,内心有多慌张,多自厌,这不好笑,也不应该笑。
无论如何,还是先把作者拉出来处刑三分钟吧。
……
不对。
脑海一片凌乱的夕欢抬手捂住半张脸,再次想起来……
她特么就是作者啊!
作者有话要说: 加更完了!!
今天的月哥是小天使!我之前过敏,妈惹,整个上身发红,真的像很严重的皮肤病……自己看了都想把一层皮刮下来
码晕迷了先睡睡,评论明天起来回
如果回漏了,那是月哥弱智,那没关系,多留,增加回复的机率(是骗评论的意思)(因为jj经常抽,有时我一直回,以为回上了,会给我抽没,头疼)
☆、魔教教主养成记
“是我失礼了,”
在夕欢想改剧本的时候,华听风低下眸,望向坐在地上的娇小姑娘,心中百感交杂。
第一次病发让师妹看了去,是意外。
自那时起,他就发誓要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里。本想远离眠蓝花田,然而陈贞儿钟爱折腾他,每次稍有不顺心,就让师母吩咐他去采药。他性格要强,知道这病不危及性命后,宁愿忍受痛痒,也不愿意跟师妹低头服软。
华听风想,女子爱美,这丑陋可怖的一面,又有哪位女子愿意接受?
别说是姑娘家了,连他自己看到,都心生不快。
然而夕姑娘实在太好,华听风自觉不是好颜色之人——左右不过是红粉骷髅,一具皮囊罢了。师母夸他面相生得好,尤其是一双风流的眼,长大了不知要祸害多少好姑娘,然而他也有不欲与人道的一面。早早明白这个道理,以为能不为情爱所苦,还是太想当然了,钟情一位女子,有时与相貌也没有太大关系,只能说锦上添花。
夕姑娘好看归好看,吸引他的却是她的欢颜。
他见过夕欢哭,也见过她笑。
她哭时,隐忍得单薄的身影随时凋零,想要将她拥入怀中,护她周全。
夕宅大火,焚烧一切,少女背后是熊熊火光,而她愣是一滴泪也没掉,彼时他只觉这人漂亮精致的皮相下,有着不食人间烟火的出世感,像是经过几个轮回的锤炼,才得这打碎后重组的况味。只是即使日后在天海帮住下,也与他无关。
华听风觉得,他话总是说得太早。
她笑时,眉眼舒展开来,有着平安喜乐的欢快,是触手可及的温暖眼睛,让他视线贪恋流连,久久不得自已。这次,他想与她有关。
眼前人太好了,好得他生出了她与别人不同,会接纳他伤痕的错觉。
夕欢怔怔的小脸映进眼帘,华听风又痛又悔,并不怪她吃惊厌恶,只后悔自己再一次把话说得太早,恐怕是要失去她了——他应该再等一等的,等上一年半载,两人感情再深些,或是等他有勇气表白心迹,也许她就不会离他而去。
世间没有或许。
陈师妹说他年纪小小就老僧入定,除了练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她只是未曾见过,他冲动的一面。
他颤声:“是我孟浪,污了夕姑娘的眼睛,”
华听风将袖子拉下来,盖得严严实实的,手臂上的刺痛红肿不及心中千刀万剜的痛半分,痛应有尽时,胸腔的肉却像刮之不尽,每一下都像第一下那么痛。他侧过脸,线条优美的下巴与精瘦的颈项连成一线,看得夕欢心潮蹁跹,而他声音一沉再沉:“我送你回去……放心,这病不会传染,而且隔着衣料……不过,也是委屈夕姑娘了。”
她那么好,他怎么配。
夕欢从看见手臂,明白是什么怪病,到回过神来,不过五秒。
而她一抬头,就知道男主角的脑补能力果然天赋异禀,恐怕在她发愣的空档,他已经兀自脑补了十万字虐文,吃了一嘴玻璃渣,心里流血又流泪。她以一个明白人的角度来看,不免有些好笑,但更多是心疼。
她犯病了可以立刻去市医院做个全身体检,她很惜命,不会省这点钱。但一个寄人篱下,又不懂得讨成人欢心的孤僻少年,面对‘怪病’,无疑于灭顶之灾。每个在世上行走的人,或多或少,总有一些说出来会被旁人觉得无足轻重,自身却痛不可当的苦处,往往只能学会忍耐,与之相处。
再坏一点的,便是长成皮糙肉厚的大人后,回过头去嘲讽同样有难言之痛的人。
夕欢自觉不是这种大人。
她暗自吸一口气,手撑着地站起来,仰脸定定看住华听风——
他看上去更难过了???
“我只是手臂发病,手上没事,大可让我扶你起来,何必苦了自己的腿。”
他满心苦涩,她日了狗了。
面对心中积病已久的傲娇少年,夕欢也自有一套办法,她先下一重药——
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扑进华听风怀里。
“不要说这么难过的话啊,”夕欢的声音轻而坚定:“我不是怕你,我只是太想抱住你,等不及你扶我了。“
“……”
“我太高兴了……”
这五个字的语速拉得很慢,给了她足够时间打好腹稿。
要忽悠人,或者安慰人——这两件事的方向是一致的,只是论心不一样而已,想要干好两件事的时候,语气语速都要稳,将对方带入自己的节奏,一旦断断续续的,对方就会在你话里的空隙开始思考,脱离你的掌控。说直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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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好的皮肤。
太恶心了。
连他自己都不想多看。
“以前没这么难看……不过也拜这所赐,当时的我和师妹一起到后山玩,我没察觉到异样,只觉得出奇地热,直至师妹尖叫逃开,我又越发疼痒,想着独自去瀑布稍作冲洗,驱除暑意再回去找她问个明白。脱下衣服,才发现整个上身都发红。”华听风嘲弄的扯了扯唇角:“自此以后,一靠近花田,手臂和背上就痛不可抑,又痛又痒,不过师妹替我保守秘密,没把我的怪病说给其他人听,我猜想这病不会传染,就一直瞒了下来。”
“我很自私吧?”
“……”
夕欢沉默良久,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皮肤红肿,发热痒痛,大片大片的起反应,远离花田后又恢复正常,这、这……不就是——
最普通的花粉过敏吗?
古代医学不普及,过敏源和过敏反应又千奇百怪,有时看上去很像被鬼夜袭,或是极严重的皮肤病,过一会又好转,即使是现代人,也常有为之所苦,不明其病理性,甚至因为旁人以为瞎几把多碰就能脱敏而被害死。
太不幸了,实在不应该笑的。
夕欢望向眼前为过敏所苦,深深自卑的华听风,也确实笑不出来。
可以想象一个根本不知过敏为何物的少年,发现身体异样,又被朋友所厌恶抗拒的时候,内心有多慌张,多自厌,这不好笑,也不应该笑。
无论如何,还是先把作者拉出来处刑三分钟吧。
……
不对。
脑海一片凌乱的夕欢抬手捂住半张脸,再次想起来……
她特么就是作者啊!
作者有话要说: 加更完了!!
今天的月哥是小天使!我之前过敏,妈惹,整个上身发红,真的像很严重的皮肤病……自己看了都想把一层皮刮下来
码晕迷了先睡睡,评论明天起来回
如果回漏了,那是月哥弱智,那没关系,多留,增加回复的机率(是骗评论的意思)(因为jj经常抽,有时我一直回,以为回上了,会给我抽没,头疼)
☆、魔教教主养成记
“是我失礼了,”
在夕欢想改剧本的时候,华听风低下眸,望向坐在地上的娇小姑娘,心中百感交杂。
第一次病发让师妹看了去,是意外。
自那时起,他就发誓要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里。本想远离眠蓝花田,然而陈贞儿钟爱折腾他,每次稍有不顺心,就让师母吩咐他去采药。他性格要强,知道这病不危及性命后,宁愿忍受痛痒,也不愿意跟师妹低头服软。
华听风想,女子爱美,这丑陋可怖的一面,又有哪位女子愿意接受?
别说是姑娘家了,连他自己看到,都心生不快。
然而夕姑娘实在太好,华听风自觉不是好颜色之人——左右不过是红粉骷髅,一具皮囊罢了。师母夸他面相生得好,尤其是一双风流的眼,长大了不知要祸害多少好姑娘,然而他也有不欲与人道的一面。早早明白这个道理,以为能不为情爱所苦,还是太想当然了,钟情一位女子,有时与相貌也没有太大关系,只能说锦上添花。
夕姑娘好看归好看,吸引他的却是她的欢颜。
他见过夕欢哭,也见过她笑。
她哭时,隐忍得单薄的身影随时凋零,想要将她拥入怀中,护她周全。
夕宅大火,焚烧一切,少女背后是熊熊火光,而她愣是一滴泪也没掉,彼时他只觉这人漂亮精致的皮相下,有着不食人间烟火的出世感,像是经过几个轮回的锤炼,才得这打碎后重组的况味。只是即使日后在天海帮住下,也与他无关。
华听风觉得,他话总是说得太早。
她笑时,眉眼舒展开来,有着平安喜乐的欢快,是触手可及的温暖眼睛,让他视线贪恋流连,久久不得自已。这次,他想与她有关。
眼前人太好了,好得他生出了她与别人不同,会接纳他伤痕的错觉。
夕欢怔怔的小脸映进眼帘,华听风又痛又悔,并不怪她吃惊厌恶,只后悔自己再一次把话说得太早,恐怕是要失去她了——他应该再等一等的,等上一年半载,两人感情再深些,或是等他有勇气表白心迹,也许她就不会离他而去。
世间没有或许。
陈师妹说他年纪小小就老僧入定,除了练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她只是未曾见过,他冲动的一面。
他颤声:“是我孟浪,污了夕姑娘的眼睛,”
华听风将袖子拉下来,盖得严严实实的,手臂上的刺痛红肿不及心中千刀万剜的痛半分,痛应有尽时,胸腔的肉却像刮之不尽,每一下都像第一下那么痛。他侧过脸,线条优美的下巴与精瘦的颈项连成一线,看得夕欢心潮蹁跹,而他声音一沉再沉:“我送你回去……放心,这病不会传染,而且隔着衣料……不过,也是委屈夕姑娘了。”
她那么好,他怎么配。
夕欢从看见手臂,明白是什么怪病,到回过神来,不过五秒。
而她一抬头,就知道男主角的脑补能力果然天赋异禀,恐怕在她发愣的空档,他已经兀自脑补了十万字虐文,吃了一嘴玻璃渣,心里流血又流泪。她以一个明白人的角度来看,不免有些好笑,但更多是心疼。
她犯病了可以立刻去市医院做个全身体检,她很惜命,不会省这点钱。但一个寄人篱下,又不懂得讨成人欢心的孤僻少年,面对‘怪病’,无疑于灭顶之灾。每个在世上行走的人,或多或少,总有一些说出来会被旁人觉得无足轻重,自身却痛不可当的苦处,往往只能学会忍耐,与之相处。
再坏一点的,便是长成皮糙肉厚的大人后,回过头去嘲讽同样有难言之痛的人。
夕欢自觉不是这种大人。
她暗自吸一口气,手撑着地站起来,仰脸定定看住华听风——
他看上去更难过了???
“我只是手臂发病,手上没事,大可让我扶你起来,何必苦了自己的腿。”
他满心苦涩,她日了狗了。
面对心中积病已久的傲娇少年,夕欢也自有一套办法,她先下一重药——
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扑进华听风怀里。
“不要说这么难过的话啊,”夕欢的声音轻而坚定:“我不是怕你,我只是太想抱住你,等不及你扶我了。“
“……”
“我太高兴了……”
这五个字的语速拉得很慢,给了她足够时间打好腹稿。
要忽悠人,或者安慰人——这两件事的方向是一致的,只是论心不一样而已,想要干好两件事的时候,语气语速都要稳,将对方带入自己的节奏,一旦断断续续的,对方就会在你话里的空隙开始思考,脱离你的掌控。说直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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