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如梦作梅花 作者:王世颖

    分卷阅读53

    杏花如梦作梅花 作者:王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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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眉眉毛一挑,不禁有些动容。

    “他看过之后,若肯见我一面,自是最好,若不肯……若不肯……”龚鼎孳说到这里,声音哽咽,再也说不下去了。

    “你们这是有误会吗?”褚仁好奇心大起,不禁插口问道。

    “‘忆昔与君十五六[2],我裹缊袍君奇服。相逢各不问苦愁,尚论渊玄瞪双目’……国变之后,我向北俯首,他江南拔剑,我在朝堂食周粟,他在山中采薇,他是涕洒文山,悲歌正气的义士遗民,我是终究要进贰臣传里的人……不是什么误会,只不过是一云一泥,天差地远,再也不得相见……但我却不死心,想着,也许过去了许多年,故国之思渐渐淡了,他会念起我少年时对他的一些好来……”龚鼎孳说着,便有泪,自眼角滚落。

    顾横波指尖轻挑,为龚鼎孳弹去了泪,对傅眉说道:“我这身子,你也看到了,服侍不了他几天了……他是个最喜欢繁华热闹,耐不住寂寞的人,如今父母亲族,结发妻子都嫌弃了他,和他断了关系,他身边再没有一个亲厚的人……伯紫和他,如今已是天各一方,再不相见……你若能说动伯紫,我就是死,也瞑目了……”她虽然口中说着死,眼波中却流动着殷殷的期盼。

    傅眉郑重地点了点头,“我必尽我所能,说动纪先生,无论如何,也要让他们相见。”

    道了别,褚仁和傅眉携手走出龚府,回望门口降阶相送的这一对夫妻。一个清装,一个汉装,一个是身兼明朝罪人,李闯御史,清廷大员的三朝贰臣,另一个是大明花开荼蘼时冠绝金陵的秦淮八艳。顾横波的黄金头面轻轻颤动着,在阳光下闪耀着灿灿金光,像是偷掬了一捧六朝金粉,藏在了北地这个名叫香严斋的深深院落,展笑着,给剃发易服的汉人们看:这就是故国衣冠,这就是永远消失不再的大明的繁华鼎盛。

    隐隐地,传来龚鼎孳的低声吟咏:“流寇恣披猖,长安焰天焯。忧勤十七年,社稷死无怍。新宫既沦陷,故宫剩榱桷。四方摧心肝,帝子还飘泊。二三黄发人,忧思席不著……”

    “这是纪映钟的《金陵故宫》……”傅眉轻声说道。

    注:

    [1]顾横波:秦淮八艳之一,本名顾媚,字眉生,又名顾眉。时人呼之“眉兄”。善画兰。崇祯十四年嫁龚鼎孳,至清被封一品诰命。四十五岁去世,无子女。

    [2]忆昔与君十五六……:见纪映钟《十五六行赠玉式》。但此诗不是写给龚鼎孳的,是写给同乡王民的,王民字玉式,和纪映钟同为南京人,在明代官居中书舍人,明亡后隐居在朝天宫。

    第三十一章 天涯行在梦魂之

    褚仁直到掌灯时分才回到府中,一进齐克新的房门,便撩衣跪倒,“我有错,请阿玛责罚。”

    入乡随俗,入境问禁。

    仅仅不到十年的时间,褚仁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时代的一切:风俗、礼仪、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就连他之前最不能容忍的下跪这种礼节以及扑作教刑这种父子之间的相处方式,也已经习惯。

    但是,同样的时间,却不能让那些明的遗民们适应这个全新的朝代。可是,除了衣冠发型之外,明与清,到底能有多少不同呢?“有服章之美,谓之华。”也许就是这一点外观上的改变,触到了华夏血裔的逆鳞吧?这个时代的人们,当然无法想象在当今社会,服装不再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无论汉服、旗袍还是西装,想怎么穿就怎么穿。龙凤翟鸟,黄色与秋香色,也不再成为普通人的禁忌。

    褚仁一瞥眼间,看到齐克新桌上,多了几本汉文的书,心里不禁笑了,服章算得了什么?发型又算得了什么?只要汉字还在,汉家的传承,汉家的魂魄,是不会灭的!

    “哪里错了?”齐克新语气冷冷的,不辨喜怒。

    “我不该不打招呼私自跑出去,也不该回来的这么晚。”

    “还有吗?”

    “……没了。”褚仁有点心虚,不知道齐克新指的是什么。

    “阿玛说过什么,你都当耳旁风吗?”

    褚仁一怔,突然明白过来,慢慢站了起来,忍不住低头笑了,“阿玛不许我跪着。”

    “自己说,该怎么罚?”

    褚仁四下里看了看,双手捧起案上的竹搁臂,递到齐克新面前,笑嘻嘻地说道:“该打。”

    “你背上的伤还没好,明知道阿玛不能动你,便跑来说这个便宜话儿。”齐克新冷哼道。

    “背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一点都不疼了,别看青一块紫一块的看着骇人,那只是我体质异于常人而已。”褚仁依旧是笑嘻嘻的。

    “知道自己体质有异,却从不跟阿玛说……”齐克新白了褚仁一眼。

    褚仁又把那搁臂往前一递,笑道:“嗯,这个也该打,一遭儿都打了算了。”

    齐克新一把夺过搁臂,扔到一边,“真不知道该怎么教你,我这个阿玛当得真不称职……”

    褚仁牵着齐克新的衣袖,软语说道:“是儿子顽劣。”

    齐克新一叹:“你去把《孝经》抄一遍吧!”

    褚仁听说只是罚抄一遍《孝经》,心下大喜,忙铺纸磨墨,刚要动笔,却见齐克新拄着拐,站在当地。

    “阿玛,您怎么不坐?”褚仁奇道。

    “你什么时候抄完,我什么时候坐下,阿玛教不好你,也该受罚。”齐克新淡淡地说道。

    “阿玛!”褚仁大急,“您腿上有伤!”

    “少废话!有你废话的时间,还能多抄几个字。”齐克新斥道。

    褚仁知道没法说服齐克新,便咬着嘴唇,定了定心,深吸了一口气,援笔濡墨,笔走龙蛇,落笔写出来的,竟是大草。只见笔头一点墨,在纸上蠕蠕地动,像春蚕吐丝一样,将那钩连不断的墨色汩汩吐出,那些绵延的线条如同风中的发,盘结着,舞动着,堆叠着……像是有了生命,纷纷挣扎着像是要离开那纸,飞入天际。

    褚仁已经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眼中只有那纸、那笔。不能听,不能视,不能说……一心只想把纸上的素色,用墨迹填满。像是后面有虎狼追赶着,急急的,一行又一行,写下奔跑的足迹。顾不上淋漓的墨点溅上桌案,也顾不上额头的汗,顺着下巴,滴落在衣襟上。

    “心乎爱矣,遐不谓矣[1]。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一千余字,须臾而就。

    褚仁将笔一掷,贪婪地长出了一口气,似乎之前一直在屏着气,此时方得畅快呼吸一般。

    “好字!”齐克新不禁击节赞叹。

    “阿玛,您坐。”褚仁扶齐克新坐下。

    褚仁自己端详着那幅字,也是越看越爱,不禁失笑道:“真是好字!若不是被阿玛罚,只怕写不出这么好的草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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