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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的正确姿势[重生] 作者:咸鱼小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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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的正确姿势[重生] 作者:咸鱼小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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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按照喜好的口味要了一杯冰拿铁,于歌见书架上里有许多的书便随便从其中抽出了一本来。
看不进那些正经的书籍,于歌只好拿了一本小说来,那个名字好听她就看那个。
“《白夜行》……作者东野圭吾。”
于歌小声的念着,她知道东野圭吾,陆亦景貌似挺喜欢看他写的东西的,经常向自己安利,于歌记得陆亦景说过她喜欢这本书的其中一段话,具体是什么于歌却忘了。
只是那个时候于歌不喜欢看书,买了也是放在家堆满灰尘,只是她今天忽然来了兴趣想要看看。
于歌躺在星巴克内的皮质沙发上,她调整了一个对于自己来说较为舒适的姿势。
她看书的时候喜欢先不看第一章 ,把一本书的大致内容和结局看看再从头来。
但她的目光却停留在了其中一页的内容上,于歌小声的念着,她只觉得耳熟,她记起来,这是陆亦景喜欢的那段话。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做白天。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做白天。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东野圭吾《白夜行》
想到白夜行就好心疼亮司,作者君跑去准备再次二刷《白夜行》
第11章 bsp;11
“轰隆隆——”
于歌抬起头来看着窗外,刚才是不是有雷声?
“轰——”
合上书,于歌这会儿倒是听见了,她站起身来把书放回原位然后匆匆的喝完了剩余冰拿铁离开了星巴克,空气十分的闷热,四周充斥着蝉鸣声,这反而让于歌此时的心情变得烦躁。
于歌住的公寓不在商业区而是临近郊区,但这儿也有便利店,酒吧等商业建筑,只是有些少没有繁华地段的多而已,只是这儿离区域桥近,要想去上班也挺方便的。
等会儿应该会下雨吧,得赶在之前回去。
刷卡进入自己所在的那栋公寓大门,于歌按下了电梯在门外等待着。
她戴着耳机正循环的播放着一些听起来让人心潮澎湃的歌曲,她是有些害怕的,这是实话。
每当于歌一个人等电梯的时候总是会在这个时间段戴上耳机听歌,她想自己这害怕的心思都得拜托于之前自己住的那间屋子的住户和那栋楼的电梯,于歌搬过一次家,搬家的地方就是她现在住的这里。
她刚回国哪会儿其实懒得买房子,反正只是放假才回国,离自己毕业还有一年,之后她便拜托亲生哥哥给自己随便找了个住所住下,住所也是公寓,电梯房,一栋的楼层总共十七楼。
于歌在哪儿住的还算是舒服,但好景不长,自己就在这儿住了十天这栋楼就出事了。
那天于歌刚和她的狐朋狗友聚会完回来,一个曾经喜欢过她的男生送她回家,只是当天晚上有很多人都聚集在了这栋楼的楼下,外面停满了救护车,消防车和警车,公寓的四周都拉起来了警戒线,于歌当时还好奇这是有人跳楼了还是被抢劫了,搞得跟要发生什么大事一样。
然而好奇心害死猫,于歌当时也没有听那名男生的劝告就跑去凑热闹了,现在于歌想起那惊悚的场面还是觉得毛骨悚然浑身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电梯意外失事,一个人被卡在了电梯楼层的中间,场面十分血腥,血肉模糊的尸体就这么直直的卡在了那里。
于歌对于这视觉效果的冲击当然是推开人群,然后迅速的跑到了公寓外的花花草草哪儿,不顾形象的把她今晚聚会吃的东西全给吐了出来。
那男生见了这场面赶快去外面给她买了瓶水。
之后好长一段时间于歌就对这种封闭式胶囊电梯开始产生阴影了,事故发生后当晚她就直接跑去了陆亦景的家,那整个假期于歌都是借住在陆亦景家里的,没事儿的时候她还会让自己那个学心理学专业的朋友帮忙看看。
只是后来于歌听到的那件事的后续便是,那个人在电梯里玩手机的时候并没有看见电梯当时已经出了事故,以为没事便一脚踩了出去。
这件事对于歌受益颇深,从此之后她便再也没有在走路或者乘电梯时玩过手机了。
直到现在她都没有完全克服掉这个阴影。
于歌深呼吸,她走进电梯里按下了自己家所在的楼层,也没什么其他的感觉,就是憋得慌。
现在才晚上十一点,于歌觉得那本小说还挺好看便把它从自己那表面上已经积满了灰尘的书架上拿下来,她用湿纸巾擦干净放在了床头柜。
于歌寻思着是时候该打扫打扫书架了。
哼着歌去了浴室,雷声还在继续但却迟迟不下雨,于歌想不会就光打雷不下雨吧,那这样多没意思。
要是下雨的话就去阳台收衣服,收完然后滚去床上睡觉。
虽然于歌是这样盼望着雨下来,直到调好闹钟上床睡觉,于歌连雨声都没有听到,第二天早上起来太阳已经高高的挂在天空上了,走到楼下看了看地面,别说下雨,地面都没湿过。
“光打雷不下雨,这有意思么。”
昨天去名才买的那个煎饼果子还挺好吃,于歌今天把车停在路边去了那个摊位,自己的前面还有好几个初中生,于歌想着这会儿光站着等着有些无聊就拿出来手机刷刷八卦新闻。
页面上全是关于明星的八卦新闻,于歌想那些狗仔队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什么都能够拍的到。
“小妹妹,你的煎饼果子好了。”
“这么快?”
于歌把一叠整理好的零钱给了摊主,现在正是上学的高峰期,名才中学的校门口停着各式各样的车,这是一所国重,于歌在这里毕业却没读出个什么名堂来。
迅速的吃完早饭再去买了一盒牛奶,于歌打了个哈欠,她还是头一次这么早就起来。
陆亦景在把车停好刚走出停车场的时候看见一个熟悉的车影,很像是于歌开的玛莎拉蒂,但仔细一想于歌不可能这么早来公司上班,陆亦景也没有细看便走出了停车场。
站在电梯门口对各色各样的人点头道早,见电梯终于来到一楼,她抬脚走进了电梯里站定按下关门键。
在电梯门即将关上的时候,它在原来的位置停了一两秒后打开了。
“还好赶上了。”
很熟悉的女音,在这个匆匆忙忙进入电梯的女人抬起头来的时候,陆亦景和她对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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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按照喜好的口味要了一杯冰拿铁,于歌见书架上里有许多的书便随便从其中抽出了一本来。
看不进那些正经的书籍,于歌只好拿了一本小说来,那个名字好听她就看那个。
“《白夜行》……作者东野圭吾。”
于歌小声的念着,她知道东野圭吾,陆亦景貌似挺喜欢看他写的东西的,经常向自己安利,于歌记得陆亦景说过她喜欢这本书的其中一段话,具体是什么于歌却忘了。
只是那个时候于歌不喜欢看书,买了也是放在家堆满灰尘,只是她今天忽然来了兴趣想要看看。
于歌躺在星巴克内的皮质沙发上,她调整了一个对于自己来说较为舒适的姿势。
她看书的时候喜欢先不看第一章 ,把一本书的大致内容和结局看看再从头来。
但她的目光却停留在了其中一页的内容上,于歌小声的念着,她只觉得耳熟,她记起来,这是陆亦景喜欢的那段话。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做白天。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做白天。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东野圭吾《白夜行》
想到白夜行就好心疼亮司,作者君跑去准备再次二刷《白夜行》
第11章 bsp;11
“轰隆隆——”
于歌抬起头来看着窗外,刚才是不是有雷声?
“轰——”
合上书,于歌这会儿倒是听见了,她站起身来把书放回原位然后匆匆的喝完了剩余冰拿铁离开了星巴克,空气十分的闷热,四周充斥着蝉鸣声,这反而让于歌此时的心情变得烦躁。
于歌住的公寓不在商业区而是临近郊区,但这儿也有便利店,酒吧等商业建筑,只是有些少没有繁华地段的多而已,只是这儿离区域桥近,要想去上班也挺方便的。
等会儿应该会下雨吧,得赶在之前回去。
刷卡进入自己所在的那栋公寓大门,于歌按下了电梯在门外等待着。
她戴着耳机正循环的播放着一些听起来让人心潮澎湃的歌曲,她是有些害怕的,这是实话。
每当于歌一个人等电梯的时候总是会在这个时间段戴上耳机听歌,她想自己这害怕的心思都得拜托于之前自己住的那间屋子的住户和那栋楼的电梯,于歌搬过一次家,搬家的地方就是她现在住的这里。
她刚回国哪会儿其实懒得买房子,反正只是放假才回国,离自己毕业还有一年,之后她便拜托亲生哥哥给自己随便找了个住所住下,住所也是公寓,电梯房,一栋的楼层总共十七楼。
于歌在哪儿住的还算是舒服,但好景不长,自己就在这儿住了十天这栋楼就出事了。
那天于歌刚和她的狐朋狗友聚会完回来,一个曾经喜欢过她的男生送她回家,只是当天晚上有很多人都聚集在了这栋楼的楼下,外面停满了救护车,消防车和警车,公寓的四周都拉起来了警戒线,于歌当时还好奇这是有人跳楼了还是被抢劫了,搞得跟要发生什么大事一样。
然而好奇心害死猫,于歌当时也没有听那名男生的劝告就跑去凑热闹了,现在于歌想起那惊悚的场面还是觉得毛骨悚然浑身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电梯意外失事,一个人被卡在了电梯楼层的中间,场面十分血腥,血肉模糊的尸体就这么直直的卡在了那里。
于歌对于这视觉效果的冲击当然是推开人群,然后迅速的跑到了公寓外的花花草草哪儿,不顾形象的把她今晚聚会吃的东西全给吐了出来。
那男生见了这场面赶快去外面给她买了瓶水。
之后好长一段时间于歌就对这种封闭式胶囊电梯开始产生阴影了,事故发生后当晚她就直接跑去了陆亦景的家,那整个假期于歌都是借住在陆亦景家里的,没事儿的时候她还会让自己那个学心理学专业的朋友帮忙看看。
只是后来于歌听到的那件事的后续便是,那个人在电梯里玩手机的时候并没有看见电梯当时已经出了事故,以为没事便一脚踩了出去。
这件事对于歌受益颇深,从此之后她便再也没有在走路或者乘电梯时玩过手机了。
直到现在她都没有完全克服掉这个阴影。
于歌深呼吸,她走进电梯里按下了自己家所在的楼层,也没什么其他的感觉,就是憋得慌。
现在才晚上十一点,于歌觉得那本小说还挺好看便把它从自己那表面上已经积满了灰尘的书架上拿下来,她用湿纸巾擦干净放在了床头柜。
于歌寻思着是时候该打扫打扫书架了。
哼着歌去了浴室,雷声还在继续但却迟迟不下雨,于歌想不会就光打雷不下雨吧,那这样多没意思。
要是下雨的话就去阳台收衣服,收完然后滚去床上睡觉。
虽然于歌是这样盼望着雨下来,直到调好闹钟上床睡觉,于歌连雨声都没有听到,第二天早上起来太阳已经高高的挂在天空上了,走到楼下看了看地面,别说下雨,地面都没湿过。
“光打雷不下雨,这有意思么。”
昨天去名才买的那个煎饼果子还挺好吃,于歌今天把车停在路边去了那个摊位,自己的前面还有好几个初中生,于歌想着这会儿光站着等着有些无聊就拿出来手机刷刷八卦新闻。
页面上全是关于明星的八卦新闻,于歌想那些狗仔队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什么都能够拍的到。
“小妹妹,你的煎饼果子好了。”
“这么快?”
于歌把一叠整理好的零钱给了摊主,现在正是上学的高峰期,名才中学的校门口停着各式各样的车,这是一所国重,于歌在这里毕业却没读出个什么名堂来。
迅速的吃完早饭再去买了一盒牛奶,于歌打了个哈欠,她还是头一次这么早就起来。
陆亦景在把车停好刚走出停车场的时候看见一个熟悉的车影,很像是于歌开的玛莎拉蒂,但仔细一想于歌不可能这么早来公司上班,陆亦景也没有细看便走出了停车场。
站在电梯门口对各色各样的人点头道早,见电梯终于来到一楼,她抬脚走进了电梯里站定按下关门键。
在电梯门即将关上的时候,它在原来的位置停了一两秒后打开了。
“还好赶上了。”
很熟悉的女音,在这个匆匆忙忙进入电梯的女人抬起头来的时候,陆亦景和她对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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