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一条长桌搬到院子里,桌面备了笔墨纸砚,知道李白有了醉意,崔二还吩咐婢女磨好了墨。

    “咦,小白这是要作诗还是写字?他会写吗?”兰朵有些质疑地说。

    林薰儿摇摇头说:“平常就看他喝酒聊天,也没到他写过诗啊。”

    郭子珪难得开口道:“估计是喝了酒,这才有勇气写。”

    李白现在声名不显,又没有什么功名,在场人都把他当成一个幸运的幕僚,郑鹏的作品不多,可每出一首都是极品,现在那些诗会基本都不找郑鹏,原因很简单:在很多人眼中,有郑鹏在场,就没其它人什么事,还集什么会?

    在郑鹏面前作诗,需要勇气。

    “勇气可嘉。”绿姝难得也发表意见。

    堂堂诗仙,让人看成一个不会写诗的人,郑鹏马上纠正道:“你们不要误会,小白可是学富五车的大才子,他的才华,其实远在我之上。”

    郭子仪拍拍不紧不慢地说:“三弟,过份的谦虚,那可是变相的炫耀啊。”

    绿姝和林薰儿也是掩嘴一笑没说话,相反郑冰一脸崇拜地说:“大哥最厉害了。”

    兰朵也点点头说:“某人一直喜欢炫耀,又不是现在才开始。”

    郑鹏无奈地耸耸肩,干脆不争辩,等李白把诗写出来,他们自然知道。

    这时李白一手抱着酒坛,一手拿着狼毫,开始在纸上写了起来,崔二在旁边,一边替他压纸一边大声地唱起来:“将进酒。”

    将进酒?

    郑鹏的动作一下子停了下来,眼里现出惊讶地神色:天啊,竟然是将进酒。

    将进酒是李白诸多诗篇中具有代表性的一首诗。

    古代的文人大多嗜酒,他们悲伤时候喝酒,得意时喝酒,甚至为了激发诗情无事也喝酒。因为酒是一个浪漫的液体,在酒精的作用下,文人会露出他们最真实、率性的一面,他们心中压抑的情感,蓄积的宏愿会毫无保留的表露出来。

    要选出一个作品与酒结合最为密切、最为完美的诗,那毫无疑问,是“诗仙”李白的将进酒。

    将进酒原是汉乐府的一个曲调,李白用这个曲调谱写了一曲感叹人生的、最豪迈的诗章。

    如果历史没有偏移,这首诗的面世还要很久,可自己和蒸馏酒的出现,让这首千古名篇出世。

    要不是自己的出现,李白在他的不惑之年才得到道士吴筠的举荐,成为李隆基的文学侍从,专门写诗讨好皇帝,可看到郑鹏后,他的轨迹已经大幅改变。

    幸好,他的才华还在。

    听到李白真要写诗,除了郑鹏,其它人也不是很在意,一个个边吃边等崔二唱诗,他们想看看李白在醉酒后有多狂。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崔二开始大声唱了起来。

    只是一小节,众人面上的调侃之色一下子没了,郭子珪和林薰儿吃惊地瞪大眼睛,好像不敢相信的样子,兰朵、郭子仪等人也不说话,不过他们已经停下手上的动作,把注意放在崔二身上。

    黄上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两话把黄河磅礴的气势表现得淋漓尽致,每个人都忍不住回忆这条气势磅礴的黄河来。

    天上来的黄河水,太有想像力了。

    崔二来不及细细品味,李白已经写了第二小节,连忙大声唱出来:“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气势磅礴的黄河还环绕在众人的心头,可第二小节情景一转,一个上了年龄的老人对着镜子里的白发悲叹的,一天就白头形容时光匆匆,流逝得太快。

    由豪迈变成柔情,情感大起大落,可李白却很好地处理好这种落差,让人没觉得突兀。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郑东家,子仪兄,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李白越写越快,崔二也越唱越快,越唱越大声,情绪都被李白这首将进酒感染,变得激昂起来,唱到后面,每一句都是用最大力气唱出来。

    写完最后一句,李白把笔一掷,再次举起酒坛,大口大口地把酒倒进自己的喉咙,喝完后把酒坛用力一扔,大声说道:“痛快,这是某喝得最痛快的一次,哈哈哈!”

    李白笑毕,然后慢慢坐在地上,身子一软,整个人瘫软在地上。

    “崔管家,快看看小白有没有事?”绿姝有些焦急地说。

    “小姐,没事,李公子只是醉了过去。”崔二检查了一下,连忙禀报。

    郑鹏吩咐道:“快,把小白送去休息,他喝了这么多,抬的时候小心点。”

    等人把李白抬走后,郭子仪拿过李白草书的那首将进酒,一脸惊讶地说:“真是小看他了,这首将进酒豪迈中夹着柔情,感叹中带着奋进,特别是那种对生活的洒脱,更是让人啧啧称赞。”

    “这是小白写的?”林薰儿看着郑鹏,那目光中带着疑问。

    好像是在质问郑鹏,是不是郑鹏想让李白扬名,把自己的诗交给李白。

    郑鹏读懂她的意思,连忙解释:“早就说小白很厉害的,你们不信,现在信了吧。”

    “凭着这一首将进酒,李公子真是一夜扬名。”郭子珪一脸羡慕地说。

    兰朵回过神,跺跺脚说:“这个小白,亏本郡主待他那么好,写诗把郑鹏和郭大哥都捎上,也没把本郡主写进去,明天得教训他。”

    一首好的诗,流传得很快,像这种品质的诗,肯定流芳百世的,李白在诗中把郑鹏和郭子仪写上,只要有人读起这首诗,就会记住郑鹏和郭子仪,变相替两人涨名望,兰朵还真有点羡慕。

    林薰儿连忙劝道:“郡主,算了,这喝酒可不算什么好事,要是诗中有人,说不定人们以为你跟小白有什么关系呢。”

    兰朵一想也是,只好点点头说:“算了,本郡主也不稀罕。”

    众人说话间,郑鹏看到郭子仪开始卷起那幅字,看样子想带走,连忙阻止道:“大哥,你这是干嘛?”

    诗仙李白《将进酒》的真迹啊,传到后世,这是多么宝贝的东西,价值难以估量,郑鹏自然不能看着它从自己眼前溜走。

    “三弟,别抢,这叫先到先得,它归我了。”郭子仪毫不相让。

    郑鹏马上说:“刚才那种酒,三十斤,明天就有,以后想喝多少就给多少,要是不给,哼哼.....”

    “...给你。”郭子仪犹豫一下,最后有些无奈地说。

    为了那些买卖,为了能蹭饭喝酒,为了子珪的婚事,只能选择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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