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之上帝之鞭 作者:不爱吃草的羊

    第一百一十四章 乒乓教父

    本届世锦赛一共有16支球队参赛,在莱昂最不想参观他们训练的球队中,安哥拉如果排第一的话,那么加拿大就是排第二。倒不是因为加拿大队的实力太差,而是因为加拿大的队伍里没有任何一个球员是莱昂想考察的,毕竟两个国家距离太近,所有的加拿大篮球天才全都在美国打球,有着和美国新秀们一样的成长经历。

    对这批加拿大球员,莱昂对他们的熟悉程度和对美国队一模一样,因为他们几乎通通都是nba边缘球员,基本也就是在发展联盟混混,这届加拿大国家队真正能在nba打上球的也只有黄蜂的玛格洛伊尔、刚刚被交换到76人的马科洛奇,以及来自小牛的史蒂夫-纳什了。

    “怎么办?换个地方吗?”莫雷对莱昂问道,他们原本的计划是考察一下欧洲球队的球员,尤其是一些东欧球队,对于本赛季没有什么选秀成果的凯尔特人来说,如果能够在欧洲球员市场有些收获,也会是非常不错的。

    “不,既然来了,就在这儿呆着吧,我们有的是时间。”莱昂看到纳什以后,突然就决定不走了。

    纳什这名球员莱昂是有印象的,在太阳起步,被小牛挑走开始发光发热,身体素质给人感觉一般,但在场上非常拼。在做球探的时候,莱昂给纳什出过一份球探报告,认为纳什在进攻端有出众的才华,但同时也有很大的局限。至于防守端,一如参加选秀时一位球探给他的评价,基本上达不到nba平均水平。

    这也导致莱昂对纳什的兴趣不算很大,在控球后卫这个位置上,如果无法引入一位攻防俱佳、经验老到的控球后卫,那么凯尔特人就会选择培养阿里纳斯。这是莱昂和安吉达成的共识,安吉原本打算尝试接触森林狼的控卫比卢普斯。但是凯尔特人给出的报价显然无法直接签下这位曾经在凯尔特人效力的探花。先签后换的话,凯尔特人也没有筹码,而且在感情上比卢普斯并不愿意回到波士顿这个让他心碎的地方。

    不过,在世锦赛开始前莱昂有收到过消息,纳什将不会参加这次比赛,因为在场上打球过于拼命,纳什身上有多处伤病。小牛的老板库班也不希望这名刚刚在01-02赛季晋升为全明星的球员,在国家队的比赛中再受到太大消耗,从而影响他下个赛季在nba的赛场表现。

    可是纳什还是出现在了世锦赛的赛场上,并且在所有队友都还没有抵达训练馆的时候。第一个来到了场地门口。他带着耳机,看样子是一路慢跑过来的,他一眼就认出了莱昂,虽然两人并没有什么交情,但莱昂在凯尔特人当了一个赛季的助理教练,但凡脑子正常的nba球员起码还是能认出一支球队的助理教练的。

    “早上好,凯尔特人的助教,福克斯……福克斯……什么来着?”纳什摘下耳机走到莱昂面前问好,可他竟然想不起莱昂的名字了。

    “莱昂。福克斯-莱昂,现在凯尔特人的主教练,很高兴见到你,史蒂夫……史蒂夫……什么来着?”莱昂则装作也不认识纳什的样子。伸出手和纳什握手道。

    “纳什!史蒂夫-纳什,你竟然不知道全明星球员的名字。”纳什笑着说道,01-02赛季的纳什终于迎来了自己生涯的爆发,成功入选全明星。这也让纳什终于跨入了球星行列。

    “你不是也不知道全明星助理教练的名字吗?”莱昂在02赛季的全明星赛中过了把全明星助理教练的瘾,只不过他是东部的教练,没有机会和纳什坐在同一张板凳上。

    两人这样开着玩笑。一起进了训练馆,显然莱昂没有要走的意思,而是想参观一下纳什的训练,这也是了解对手的一个机会,作为曾经负责球员训练的助理教练,莱昂不会放弃任何学习的机会。

    但是当纳什换好衣服来到球场的时候,他手里并没有拿着篮球,而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掏出来一副乒乓球拍,手里还捏着一个小乒乓球,然后对莱昂、莫雷以及科米尔说道:“来打乒乓球怎么样?距离球队训练还早着呢,我也需要稍稍热一下身,玩玩吧。”说着把一个球拍扔到了莱昂的手上。

    之前一直显得兴致不高的莫雷突然来了精神,凑近莱昂,两眼放光地说道:“让我试试吧,让我试试!我可是个乒乓球的爱好者呢!”

    原来莫雷虽然从事篮球方面的工作,个子也非常高,可是他在篮球场上是个十足的菜鸟,从来没入选过任何一级的篮球队。不过他在乒乓球上却有着独特的天赋,虽然在美国这是一项冷门运动,可是除了篮球之外莫雷最喜欢的就是乒乓球了,在高中、大学,他的乒乓球水平都是打遍全校无敌手——虽然整个学校会打乒乓球的也没几个就是了。

    没想到纳什竟然也喜欢打乒乓球,这让莫雷的手一下子痒了起来,几乎就是从莱昂的手里抢过了球拍,然后和纳什两个人一起跑上了二楼看台,在乒乓球桌上开始了较量。只留下莱昂和科米尔面面相觑。

    纳什身高6尺3,而莫雷身高大概6尺4,两人相差无几,都是长手长脚的家伙。只不过纳什身材偏瘦,而莫雷已然挺着大肚子顶着一张打脸。但是乒乓球的好处就在于,胖子一样可以所向披靡,莫雷不愧是在学校打遍无敌手的美国乒乓高手,上来几个回合,就连续利用扣杀得分,胖子一下子好不得意,竟然把全明星运动员打得满地找球。

    不过纳什很快就熟悉了莫雷的套路,他认真思考了一下,决定将球主要往莫雷的反手打。这下子莫雷没了刚才的威风,他的反手只会推挡而不会扣杀,纳什打过来的球越来越快,莫雷连着好几个失误,双方很快平手。

    莱昂和科米尔也站在一旁观战,科米尔是看热闹。莱昂却看出,纳什在改变策略后,他的击球落点极准,说是反手就是反手,不管莫雷打过来什么样的球。他的力道、方向掌握的都非常好,只是击球的技巧上非常之平庸,基本上处于中国小学二年级的水平,而莫雷除了扣杀,也基本停留在四年级水准。

    一时间两人杀的昏天黑地,莫雷很快就气喘吁吁。而纳什身子还没热,他已经越来越熟悉莫雷的那三板斧,把莫雷的三板斧破了,只要不失误,那等着莫雷失误就行了。

    “我想我需要稍微休息一下了,还是你来打一会儿吧,福克斯。来福克斯,你会打乒乓球吗?记得这是球拍,用来击打那个小球的。可不是用来打人的。”莫雷把球拍扔回给莱昂,开玩笑地说道。

    莫雷知道莱昂以前是练拳击的,打架是把好手,可是拳击和乒乓球那是差了十万八千里的运动。莫雷也是心想不知道莱昂在纳什面前能撑过几个回合。

    莱昂拿起球拍,他先尝试着直握,不过想了想又改成了横握,然后从桌上拿起球。准备发球,但又想了想还是把球抛给了纳什,让纳什先发球。

    纳什摇了摇头。以为莱昂不会发球,接到球以后他在桌上像模像样地弹了弹,然后发了一个轻飘飘的高球,好像是怕莱昂接不到似的。

    然后纳什就看到一个白色的物体弹回他这边的桌面,“啪”地一声飞出去老远,他连反应一下的时间都没有。

    莱昂用一个大力的扣杀,得到了他的第一分。

    “1:0!”莱昂伸出一支手指对纳什说道,然后指了指他身后,示意他去捡球。

    “**!”纳什嘴里骂了一句,他知道自己遇到扮猪吃老虎的了,看样子他的球技不会比莫雷差。捡回球后,纳什想了想,决定故技重施,打莱昂的反手,或许他和莫雷一样,是个反手不行的家伙。

    于是,纳什朝着莱昂的反手方向发了一个斜线球,然后调整好脚步等待着莱昂的回球。只见莱昂朝着反手方向一个跨步,然后用反拍用力削了一下飞来的乒乓球,球慢悠悠地飞过了网,纳什已经准备好了,看准飞来的球,预判好球的落点,调整好时间差,挥拍想把球打回莱昂的反手方向。

    结果,纳什击了个空!拍子根本没有碰到球!

    “2:0!看样子让你发球是对的,起码你可以碰一下球。”莱昂伸出两根手指对纳什说道。这时候一旁的莫雷都快疯了,他压根没想到莱昂会是个乒乓球的高手,只能做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纳什显然不服,他把球扔回给莱昂,让莱昂发球。莱昂接到球后没有做太多的准备动作,只是一个简单地低平发球,球速很快,旋转也很强,过了网以后直朝纳什飞去。纳什看准了飞来的球,挥拍击打,结果球“嘣”地一声飞到了天上,当他掉下来的时候已经是三秒钟以后了。

    莱昂摇了摇头,把球拍放回了球桌,内心不仅感慨,美国人民的乒乓球水平实在是堪忧他,他不过是在球上加了点旋转,就让纳什毫无抵抗能力了。

    纳什和莫雷当然不知道,莱昂的身体虽然是个美国人,可他的灵魂可是来自乒乓王国中国,在莱昂想起的回忆中,就有自己小时候爱打乒乓球的记忆,从小学开始一直到高中,乒乓球这项对体能要求不算高的运动就是莱昂最喜欢参加的运动项目。多年乒乓球打下来,虽然在稍微专业一些的人眼中还是个渣,可是在更渣的美国人面前足够横着走。

    “我可是波士顿的乒乓教父,如果想学乒乓球的话,欢迎到波士顿来。”莱昂一本正经地对着纳什胡说八道。可看起来纳什并没有纯粹把这句话当成玩笑,而是点了点头表示会向莱昂学习乒乓技术的。

    “我的热身已经结束了,有兴趣的可以观看一下我的篮球训练,我保证不会像乒乓球一样难看的。”纳什用乒乓球热身完后,终于要开始他的训练了。

    不得不承认,一个人的成就和他的努力是成正比的,作为加拿大队最出色的球员,其他人都还在酒店睡觉,纳什却最先来到训练馆开始训练。莱昂知道,这是一个非常努力的人,或许他今后的成就会更高也说不定,哪怕他今年已经28岁了。

    “还会更高吗?”莱昂不禁紧锁起了眉头。(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四章 乒乓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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