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街一爸 作者:兰拓
分卷阅读80
鱼街一爸 作者:兰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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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便要登船启程。
出发之前,小世子果然向亲王夫妇开口索要了商秋芦作为自己的贴身护卫,亲王和王妃想到这次孩子在外落难,正是多亏了商秋芦机敏,将世子藏在寻常人家避祸,当下便欣然应允,有了亲王一句话,商秋芦正式脱离暗卫营,有了属于自己的光明正大的新身份——豫亲王世子贴身护卫,依官制,也算是个正六品了。
一飞冲天,商秋芦也没有忘记昔日的好友。他托了中人,出银子买下了他们现在住的这栋小院,户主的名字,写的是白春笙和谢篁。
“往后你们便住在这里吧,还有周婶婶他们一家,这么多年,我也难得有这么几个熟人,往后若是有什么为难的事情,记得去豫亲王府找我。”商秋芦留下这句话和一张房契便离开了。
而在出发的前一夜,豫亲王又私下召见了白春笙,将一个绣工精致的锦囊递给他,托他转交给王鲲风。
“这里面是五千两银票,替本王交给那孩子吧,我知道你和他乃是至交好友,孩子,替本王转告他,既然从王府出来了,往后便留在此处好好生活吧,不要再回皇城了,那个地方,不是半妖能生活的地方。”
“好!”白春笙说不出别的什么话了,其实他也能理解豫亲王的无奈,毕竟是自己亲生的,若是可以的话,谁愿意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呢?就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空,世人再善良,对于患有神经类疾病的孩子,总是容易戴上有色眼镜的……对于妖族来说,半妖之子,大概就是属于不健全类型的孩子吧?
第42章
揣着银票离开亲王一家临时夜宿的县衙后宅, 白春笙身后跟着俩王府侍卫,慢悠悠地走在夜色下的鱼街。
失去了人间烟火气的鱼街, 空气十分清新, 但是也少了一份人情味。或许,这就是豫亲王所说的,皇城不适合王鲲风他们这样的半妖之子生活的原因吧, 虽然奢华,虽然气派,但是,在那里,半妖是被歧视、被驱逐的, 不像在他们鱼街,只要你能打, 有本事, 就算是半妖,别人也得敬着你。
只是,明白归明白,道理和情感, 有时候就是这么复杂,平心而论,白春笙知道,豫亲王将这些半妖子女送出皇城, 未尝不是对他们的另外一种保护,离开了皇城那个旋涡, 只要安于平淡,在外面也能过得很好。可是,凡事都不能比较,同是豫亲王和王妃的嫡子,王鲲风和小世子的命运,却是从一生下来就注定是天差地别的。
这一刻,白春笙从心底里心疼王鲲风,就算豫亲王给他再多的银子,属于豫亲王府的爵位和荣耀,来自亲生父母的关爱与呵护,却是永远都注定不属于他的。
他也不知道,他今天代替王鲲风收下的这些银票,王鲲风到底会不会收下,不过,他会尽量劝他收下的,凭什么啊?三个孩子呢,都是豫亲王的子嗣,凭什么别的孩子就能在王府锦衣玉食,他们就得在外面自生自灭?没这个道理!银子必须收!往后最好还是主动向王府申请每个月的抚养金!别便宜了这种管生不管养的渣男!
还有那个王妃,她不是心心念念将整个王府都留给她的宝贝世子吗?行啊!爵位和王府豪华大宅我们不稀罕,但是,该给的抚养金,一个铜板都不能少!
白春笙在心里默默决定,等王鲲风回来他就好好跟他说道说道,怄气归怄气,该是属于他们的抚养金,干嘛要拒绝?凭什么不要?要!必须要!要来的银子,可以买一个大宅子给王大娘他们住,还可以置办些良田,今后他们兄妹三个成亲生子,不都要花钱?靠他在码头收保护费,猴年马月才能攒到钱买宅子置地?
揣着银子回到自己屋子,客气地送走了两个送他回来的侍卫,白春笙打了些水在灶上烧热,匆匆洗了个澡,刚躺在床上,就看到床幔里藏着一条虎斑纹的毛绒绒的大尾巴。
白春笙吓了一跳,随即便猜到这大猫到底是谁了,顿时气急败坏地低吼道:“人都走了,你还不下来?躲在那里吓唬谁呢?”
那藏在床幔里的毛绒绒的尾巴僵了僵,随即,一只虎斑纹的大猫,贼头贼脑地从床幔里滑了下来,只是,这一回,他并没有变成人形。
“你怎么这时候回来了?不怕被他们撞见?”白春笙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你那么蠢,我怕他们把你带到皇城去卖了。”猫大爷蹲坐在枕头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神中的嫌弃简直都快实质化了。
“还真被你猜中了,你父王看中了我做菜的手艺,想请我去王府做他的专用厨子呢。”白春笙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
“什么?!”猫大爷顿时勃然大怒,“你答应了?”
“我若是答应了,你会挠我吗?”
“我……”爪子有点痒,但是,猫大爷忍住了,歪着头狐疑地看着他。
“放心吧!就你父王给的那点月钱,还不够我食铺半个月赚的银子呢,傻子才会去王府给人当下人,我做我自己的小掌柜,想不做就不做,日子多舒坦。”白春笙侧过身子,一只手垫在脑袋下面,一只手忍不住想去摸一把那油光水滑的大猫,却被警惕性极强的大猫一巴掌给拍了回来。
还、还未成亲就动手动脚,成何体统!
大猫气的耳朵都红了。
不过,这蠢河蚌倒是难得聪明了一回。
“王府可不是你们这种脑子不太好的妖能呆的地方,你还是老老实实在鱼街卖鱼面吧,有我护着你,没人敢欺负你。若是去了王府,你就等着自生自灭吧!”猫大爷傲娇地表示。
“哦对了,你爹,就是豫亲王,方才召我过去,你猜怎么的?他竟托我给你留了五千两银子,你发财了!”说着,白春笙从枕头底下摸出了那个精致的锦囊。
“你收下了?”猫大爷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仿佛在看着一个叛徒。
“你那是什么眼神?我说鲲哥,以前王府肯定也给你说送过银子吧?不会都被你推回去了吧?”
“推?哼!我还狠狠打了他们一顿呢!”猫大爷冷哼道,这种“嗟来之食”他才不要!从别院逃出来的时候他就发誓,这辈子都不要王府一个铜板!
白春笙:“……”
怪不得你爹娘要把你送到别院去,就您这臭脾气,留在王府只有得罪人的,动不动就挠人,这脾气和您亲爹真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白春笙瞬间就决定再也不脑抽心疼这货了,这就是一坑货!不但坑爹!他还坑基友!
“你真不要?”
“不要!”
“行!那我自己留着吧!回头给三郎和阿姌置办些良田,再盖上两个宅子,往后他们俩长大了也好搬出去住。”
“干嘛搬出去住?家里不是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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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之前,小世子果然向亲王夫妇开口索要了商秋芦作为自己的贴身护卫,亲王和王妃想到这次孩子在外落难,正是多亏了商秋芦机敏,将世子藏在寻常人家避祸,当下便欣然应允,有了亲王一句话,商秋芦正式脱离暗卫营,有了属于自己的光明正大的新身份——豫亲王世子贴身护卫,依官制,也算是个正六品了。
一飞冲天,商秋芦也没有忘记昔日的好友。他托了中人,出银子买下了他们现在住的这栋小院,户主的名字,写的是白春笙和谢篁。
“往后你们便住在这里吧,还有周婶婶他们一家,这么多年,我也难得有这么几个熟人,往后若是有什么为难的事情,记得去豫亲王府找我。”商秋芦留下这句话和一张房契便离开了。
而在出发的前一夜,豫亲王又私下召见了白春笙,将一个绣工精致的锦囊递给他,托他转交给王鲲风。
“这里面是五千两银票,替本王交给那孩子吧,我知道你和他乃是至交好友,孩子,替本王转告他,既然从王府出来了,往后便留在此处好好生活吧,不要再回皇城了,那个地方,不是半妖能生活的地方。”
“好!”白春笙说不出别的什么话了,其实他也能理解豫亲王的无奈,毕竟是自己亲生的,若是可以的话,谁愿意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呢?就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空,世人再善良,对于患有神经类疾病的孩子,总是容易戴上有色眼镜的……对于妖族来说,半妖之子,大概就是属于不健全类型的孩子吧?
第42章
揣着银票离开亲王一家临时夜宿的县衙后宅, 白春笙身后跟着俩王府侍卫,慢悠悠地走在夜色下的鱼街。
失去了人间烟火气的鱼街, 空气十分清新, 但是也少了一份人情味。或许,这就是豫亲王所说的,皇城不适合王鲲风他们这样的半妖之子生活的原因吧, 虽然奢华,虽然气派,但是,在那里,半妖是被歧视、被驱逐的, 不像在他们鱼街,只要你能打, 有本事, 就算是半妖,别人也得敬着你。
只是,明白归明白,道理和情感, 有时候就是这么复杂,平心而论,白春笙知道,豫亲王将这些半妖子女送出皇城, 未尝不是对他们的另外一种保护,离开了皇城那个旋涡, 只要安于平淡,在外面也能过得很好。可是,凡事都不能比较,同是豫亲王和王妃的嫡子,王鲲风和小世子的命运,却是从一生下来就注定是天差地别的。
这一刻,白春笙从心底里心疼王鲲风,就算豫亲王给他再多的银子,属于豫亲王府的爵位和荣耀,来自亲生父母的关爱与呵护,却是永远都注定不属于他的。
他也不知道,他今天代替王鲲风收下的这些银票,王鲲风到底会不会收下,不过,他会尽量劝他收下的,凭什么啊?三个孩子呢,都是豫亲王的子嗣,凭什么别的孩子就能在王府锦衣玉食,他们就得在外面自生自灭?没这个道理!银子必须收!往后最好还是主动向王府申请每个月的抚养金!别便宜了这种管生不管养的渣男!
还有那个王妃,她不是心心念念将整个王府都留给她的宝贝世子吗?行啊!爵位和王府豪华大宅我们不稀罕,但是,该给的抚养金,一个铜板都不能少!
白春笙在心里默默决定,等王鲲风回来他就好好跟他说道说道,怄气归怄气,该是属于他们的抚养金,干嘛要拒绝?凭什么不要?要!必须要!要来的银子,可以买一个大宅子给王大娘他们住,还可以置办些良田,今后他们兄妹三个成亲生子,不都要花钱?靠他在码头收保护费,猴年马月才能攒到钱买宅子置地?
揣着银子回到自己屋子,客气地送走了两个送他回来的侍卫,白春笙打了些水在灶上烧热,匆匆洗了个澡,刚躺在床上,就看到床幔里藏着一条虎斑纹的毛绒绒的大尾巴。
白春笙吓了一跳,随即便猜到这大猫到底是谁了,顿时气急败坏地低吼道:“人都走了,你还不下来?躲在那里吓唬谁呢?”
那藏在床幔里的毛绒绒的尾巴僵了僵,随即,一只虎斑纹的大猫,贼头贼脑地从床幔里滑了下来,只是,这一回,他并没有变成人形。
“你怎么这时候回来了?不怕被他们撞见?”白春笙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你那么蠢,我怕他们把你带到皇城去卖了。”猫大爷蹲坐在枕头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神中的嫌弃简直都快实质化了。
“还真被你猜中了,你父王看中了我做菜的手艺,想请我去王府做他的专用厨子呢。”白春笙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
“什么?!”猫大爷顿时勃然大怒,“你答应了?”
“我若是答应了,你会挠我吗?”
“我……”爪子有点痒,但是,猫大爷忍住了,歪着头狐疑地看着他。
“放心吧!就你父王给的那点月钱,还不够我食铺半个月赚的银子呢,傻子才会去王府给人当下人,我做我自己的小掌柜,想不做就不做,日子多舒坦。”白春笙侧过身子,一只手垫在脑袋下面,一只手忍不住想去摸一把那油光水滑的大猫,却被警惕性极强的大猫一巴掌给拍了回来。
还、还未成亲就动手动脚,成何体统!
大猫气的耳朵都红了。
不过,这蠢河蚌倒是难得聪明了一回。
“王府可不是你们这种脑子不太好的妖能呆的地方,你还是老老实实在鱼街卖鱼面吧,有我护着你,没人敢欺负你。若是去了王府,你就等着自生自灭吧!”猫大爷傲娇地表示。
“哦对了,你爹,就是豫亲王,方才召我过去,你猜怎么的?他竟托我给你留了五千两银子,你发财了!”说着,白春笙从枕头底下摸出了那个精致的锦囊。
“你收下了?”猫大爷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仿佛在看着一个叛徒。
“你那是什么眼神?我说鲲哥,以前王府肯定也给你说送过银子吧?不会都被你推回去了吧?”
“推?哼!我还狠狠打了他们一顿呢!”猫大爷冷哼道,这种“嗟来之食”他才不要!从别院逃出来的时候他就发誓,这辈子都不要王府一个铜板!
白春笙:“……”
怪不得你爹娘要把你送到别院去,就您这臭脾气,留在王府只有得罪人的,动不动就挠人,这脾气和您亲爹真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白春笙瞬间就决定再也不脑抽心疼这货了,这就是一坑货!不但坑爹!他还坑基友!
“你真不要?”
“不要!”
“行!那我自己留着吧!回头给三郎和阿姌置办些良田,再盖上两个宅子,往后他们俩长大了也好搬出去住。”
“干嘛搬出去住?家里不是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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