挚野 作者:丁墨
分卷阅读2
挚野 作者:丁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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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许寻笙关上门,在一楼坐定,隐隐只听到他们又开始了华丽而富有激情的演奏。许寻笙在桌前坐了一会儿,给自己倒上一杯茶,喝了几口,然而依然觉得心跳不太平静。那激昂的节奏,始终萦绕在耳边。
她有感而发,坐到了琴架前,掀开布罩,双手抹了点油,擦在弦上,双手轻轻抬起,落下。
古琴沉鸣,琴案轻震。她面目宁静如朝日,只有十指,由缓至重,由慢至快,急速拨动。那些摇滚节奏,渐渐在耳中远去,只余琴声,在渐渐泛起的暮色中,在被风掀起的窗帘中,弥漫浸没。她的嘴角泛起浅浅笑意,一时间忘乎所以,连有人走进来也没听到。
这便是岑野第一次看到许寻笙的情景。
一个瘦瘦的女孩子,穿着很厚很暖和的毛衣,大长裙子,头发很随意地系了个马尾,安安静静坐在那儿。她的肤色很白,两颊微红。脸不大,却也不瘦,甚至有点肉肉的。一双眼非常大,眼珠极黑。于是那张脸就显得颜色很好,气色也很诱人。
她抬起纤长手指,七根琴弦玲珑错落,音乐极为激荡,却与他的摇滚完全不同,一静一室,是金戈铁马,古朴震动。
岑野听了几秒钟。
他并没有耐心听太久:“喂!”
妹子没听见。
“喂——”
许寻笙后背一颤,琴声戛然而止,抬起头,便看到一个很高的男孩子,立在门口。天色已有些许暗了,他明显是匆匆赶来的,还有点喘气。
在这个年代,许寻笙所见过的,能驾驭住中分头的男人,是很少很少的。眼前显然是一个。他穿了件蓝色厚连帽衫,也只比他的同伴们穿得多一点点,牛仔裤膝盖上破了两个洞。肩膀上挂着个黑色背包。
蓬松的黑发往两边随意分开,露出白净的、五官特别清晰的脸。眼睛深而长,漆黑中仿佛敛着寒光。鼻梁挺立,唇紧抿着。右边眼角有一颗小小的痣。这痣若是长在一张普通的脸上,只怕是累赘。但长在这张脸上,却是美人痣,为那清秀轮廓平添深刻味道。
不过,这中分美人显然是个熬夜鬼,眼睛下深深两个黑眼圈,虽说双眼有神,但整个人明显恹恹的。见许寻笙不答话,他人往门框上一靠,懒懒散散像只高大的羊,嘴角一勾:“问你呢?我兄弟们是不是在这儿?”
许寻笙点点头:“他们在下面试设备。”
岑野仔细一听,确实听到声音,刚才竟然都被这女人的琴音遮住了。他站直了:“我下去看看。”
许寻笙:“自便。”
经过她身旁时,却听到他淡淡的嗓音传来:“琴弹得不错。谢了。”
许寻笙没说话,听到他“咚咚咚”跑下楼梯的声音,而后是几个男孩大声叫嚷的笑声。许寻笙坐下,继续喝茶,却不弹琴了,兀自笑笑:哪里来的毛头小子,居然还故作深沉评论她的琴!
第2章 冬雪闻琴(下)
岑野下楼后,就把背包往地上一丢,看到眼前的设备,也是惊喜万分,抓起留给他那把吉他,试了试音。张天遥伸手勾住他的肩膀,第一句话居然是说:“喂,楼上的妞是不是很正?”
岑野头也不抬:“老子是来训练的,不是来把妹的。”
“哎呦呦……你他妈一个老是沾花惹草的货,居然开始装正经了!”张天遥怪叫着,缩了回去。
“她也许会欣赏我们的音乐。”赵潭忽然说。
“no,她和我们不是一路人。”岑野没头没脑来了这么一句,抬起头,咧嘴笑了,“还等什么?走起!”
还是刚才的曲子。因为加了一把吉他,旋律更加丰富。许寻笙端着杯芽叶清绿的龙井茶,静静听着。
“我数过天空的流云,
一朵两朵三朵四朵,
想要送你那朵,它偷偷着了火。
红得像我的双眼,
深得像你的口红,
躲在天边慢慢不见了。
我走过冰冻的松花江,
心如坚冰从不声张,
水在深处流长,鱼儿穿梭时光。
我把爱情留左岸,
迷惘丢到另一边,
剩下孤独的我走向远方。
我的家在北京之北,
却跑到南方流浪。
他们问我为什么总是张望,
因为我不知道脚下的路,
是否通往未来有你的那个方向。
噢……
你看天还是那么蓝,
伸手就能摸到它的边界。
海还是那么深,
它总是在我身后沉默。
沉默得像那个手足无措的我。
亲爱的姑娘,
我愿意漂泊,
我愿意流浪。
我不曾真的放纵,
请你不要真的遗忘。
勇敢在天空描绘我的名字,
听我在远方为你放肆歌唱。
……”
许寻笙没有想到,他会有这样一把嗓音。清澈,纯粹,如同暮色中一簇明亮烟火冉冉升起。高潮处,却自然而然带着某种厚重的力量,甚至迸发出些许嘶哑震颤。
他的同伴们的音乐,本来是极好极好的。可当他用全身力气唱出“我愿意漂泊、愿意流浪……”的反抗之音,所有乐器黯然失色,只有他的歌声,穿破空气穿破墙壁,来到她的耳朵里,也来到她的心里。
许寻笙忽然想到的,是曾经在父亲的朋友家,看到的一具古琴。历经数年,满是纹路,却明亮如新。当你轻轻拂过琴弦,发出的便是这样清澈、厚重、震颤的声音。
他是天生的歌者。
许寻笙真没想到,自己心血来潮出租个训练室,就招来这么一支有潜力的乐队,这么一位年轻而有实力的主唱。虽然现在在湘城,他们好像还没什么名气。
一曲终了,许寻笙听到男孩低低在麦克风里笑了,然后大声说:“谢谢大家!很高兴今天能拿到冠军!耶……要感谢我们的歌迷,我们的乐队经理mr吧啦吧啦吧吧啦,感谢所有人!请记住我们的名字,我们是来自湘城的——”几个男孩齐声吼道:“朝暮乐队!朝朝暮暮,陪你共度!”
许寻笙望着窗外,暮色四起,灯火初上。她的嘴角有清淡的笑,神色却依旧淡漠。
他们很快上来了。
还是推出了赵潭,去和许寻笙谈定最后的租金。岑野套上了连帽衫的帽子,低头走在最后,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没想到他们一上楼,就看到许寻笙已泡好了四杯茶,抬头笑。尽管男孩们平时很少喝茶,却也能闻出那小小的青釉杯子里,茶如其人,幽香隐隐。
“那个……美女。”赵潭摸了摸头,说,“我们就想租这里。”
张天遥却已忍不住了,冲上前,笑容灿烂中带着痞气:“小姐姐,半价租给我们吧?都听到我的吉他了,还没有被征服?还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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挚野 作者:丁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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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许寻笙关上门,在一楼坐定,隐隐只听到他们又开始了华丽而富有激情的演奏。许寻笙在桌前坐了一会儿,给自己倒上一杯茶,喝了几口,然而依然觉得心跳不太平静。那激昂的节奏,始终萦绕在耳边。
她有感而发,坐到了琴架前,掀开布罩,双手抹了点油,擦在弦上,双手轻轻抬起,落下。
古琴沉鸣,琴案轻震。她面目宁静如朝日,只有十指,由缓至重,由慢至快,急速拨动。那些摇滚节奏,渐渐在耳中远去,只余琴声,在渐渐泛起的暮色中,在被风掀起的窗帘中,弥漫浸没。她的嘴角泛起浅浅笑意,一时间忘乎所以,连有人走进来也没听到。
这便是岑野第一次看到许寻笙的情景。
一个瘦瘦的女孩子,穿着很厚很暖和的毛衣,大长裙子,头发很随意地系了个马尾,安安静静坐在那儿。她的肤色很白,两颊微红。脸不大,却也不瘦,甚至有点肉肉的。一双眼非常大,眼珠极黑。于是那张脸就显得颜色很好,气色也很诱人。
她抬起纤长手指,七根琴弦玲珑错落,音乐极为激荡,却与他的摇滚完全不同,一静一室,是金戈铁马,古朴震动。
岑野听了几秒钟。
他并没有耐心听太久:“喂!”
妹子没听见。
“喂——”
许寻笙后背一颤,琴声戛然而止,抬起头,便看到一个很高的男孩子,立在门口。天色已有些许暗了,他明显是匆匆赶来的,还有点喘气。
在这个年代,许寻笙所见过的,能驾驭住中分头的男人,是很少很少的。眼前显然是一个。他穿了件蓝色厚连帽衫,也只比他的同伴们穿得多一点点,牛仔裤膝盖上破了两个洞。肩膀上挂着个黑色背包。
蓬松的黑发往两边随意分开,露出白净的、五官特别清晰的脸。眼睛深而长,漆黑中仿佛敛着寒光。鼻梁挺立,唇紧抿着。右边眼角有一颗小小的痣。这痣若是长在一张普通的脸上,只怕是累赘。但长在这张脸上,却是美人痣,为那清秀轮廓平添深刻味道。
不过,这中分美人显然是个熬夜鬼,眼睛下深深两个黑眼圈,虽说双眼有神,但整个人明显恹恹的。见许寻笙不答话,他人往门框上一靠,懒懒散散像只高大的羊,嘴角一勾:“问你呢?我兄弟们是不是在这儿?”
许寻笙点点头:“他们在下面试设备。”
岑野仔细一听,确实听到声音,刚才竟然都被这女人的琴音遮住了。他站直了:“我下去看看。”
许寻笙:“自便。”
经过她身旁时,却听到他淡淡的嗓音传来:“琴弹得不错。谢了。”
许寻笙没说话,听到他“咚咚咚”跑下楼梯的声音,而后是几个男孩大声叫嚷的笑声。许寻笙坐下,继续喝茶,却不弹琴了,兀自笑笑:哪里来的毛头小子,居然还故作深沉评论她的琴!
第2章 冬雪闻琴(下)
岑野下楼后,就把背包往地上一丢,看到眼前的设备,也是惊喜万分,抓起留给他那把吉他,试了试音。张天遥伸手勾住他的肩膀,第一句话居然是说:“喂,楼上的妞是不是很正?”
岑野头也不抬:“老子是来训练的,不是来把妹的。”
“哎呦呦……你他妈一个老是沾花惹草的货,居然开始装正经了!”张天遥怪叫着,缩了回去。
“她也许会欣赏我们的音乐。”赵潭忽然说。
“no,她和我们不是一路人。”岑野没头没脑来了这么一句,抬起头,咧嘴笑了,“还等什么?走起!”
还是刚才的曲子。因为加了一把吉他,旋律更加丰富。许寻笙端着杯芽叶清绿的龙井茶,静静听着。
“我数过天空的流云,
一朵两朵三朵四朵,
想要送你那朵,它偷偷着了火。
红得像我的双眼,
深得像你的口红,
躲在天边慢慢不见了。
我走过冰冻的松花江,
心如坚冰从不声张,
水在深处流长,鱼儿穿梭时光。
我把爱情留左岸,
迷惘丢到另一边,
剩下孤独的我走向远方。
我的家在北京之北,
却跑到南方流浪。
他们问我为什么总是张望,
因为我不知道脚下的路,
是否通往未来有你的那个方向。
噢……
你看天还是那么蓝,
伸手就能摸到它的边界。
海还是那么深,
它总是在我身后沉默。
沉默得像那个手足无措的我。
亲爱的姑娘,
我愿意漂泊,
我愿意流浪。
我不曾真的放纵,
请你不要真的遗忘。
勇敢在天空描绘我的名字,
听我在远方为你放肆歌唱。
……”
许寻笙没有想到,他会有这样一把嗓音。清澈,纯粹,如同暮色中一簇明亮烟火冉冉升起。高潮处,却自然而然带着某种厚重的力量,甚至迸发出些许嘶哑震颤。
他的同伴们的音乐,本来是极好极好的。可当他用全身力气唱出“我愿意漂泊、愿意流浪……”的反抗之音,所有乐器黯然失色,只有他的歌声,穿破空气穿破墙壁,来到她的耳朵里,也来到她的心里。
许寻笙忽然想到的,是曾经在父亲的朋友家,看到的一具古琴。历经数年,满是纹路,却明亮如新。当你轻轻拂过琴弦,发出的便是这样清澈、厚重、震颤的声音。
他是天生的歌者。
许寻笙真没想到,自己心血来潮出租个训练室,就招来这么一支有潜力的乐队,这么一位年轻而有实力的主唱。虽然现在在湘城,他们好像还没什么名气。
一曲终了,许寻笙听到男孩低低在麦克风里笑了,然后大声说:“谢谢大家!很高兴今天能拿到冠军!耶……要感谢我们的歌迷,我们的乐队经理mr吧啦吧啦吧吧啦,感谢所有人!请记住我们的名字,我们是来自湘城的——”几个男孩齐声吼道:“朝暮乐队!朝朝暮暮,陪你共度!”
许寻笙望着窗外,暮色四起,灯火初上。她的嘴角有清淡的笑,神色却依旧淡漠。
他们很快上来了。
还是推出了赵潭,去和许寻笙谈定最后的租金。岑野套上了连帽衫的帽子,低头走在最后,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没想到他们一上楼,就看到许寻笙已泡好了四杯茶,抬头笑。尽管男孩们平时很少喝茶,却也能闻出那小小的青釉杯子里,茶如其人,幽香隐隐。
“那个……美女。”赵潭摸了摸头,说,“我们就想租这里。”
张天遥却已忍不住了,冲上前,笑容灿烂中带着痞气:“小姐姐,半价租给我们吧?都听到我的吉他了,还没有被征服?还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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