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这些骷髅竟然会动。”
    踏入秩序,王枫的瞳孔顿时收缩,这时候,站在大门里面迎接他的不是人类,却是一具具森白的骷髅。
    这些骷髅手个个拿着武器,眼神幽幽,散发着蓝色的灵魂之火,。
    “我麾下有一名手下,可以将死亡的尸体变成骷髅,这些骷髅往日来负责营地的猎捕工作,专门杀虫!”陈锋走在一旁,望着白茫茫的骷髅,淡淡开口。
    听见陈锋这样述说,王枫把目光投在了骷髅战士的身上。
    通往住所的道路上,骷髅整齐站立,骸骨上面甚至还有血渍,配合上钢刀、白骨,显得气势尤为惊人。
    这片土地已经被染指,有许多层出不穷的暴徒,凶猛强盗,还有虫子、野兽、怪物等等……
    可是现在,这些骷髅的出现,却将这些敌人统统斩于刀下,王枫的眼甚至浮现出了一些场景,毫无畏惧的骷髅战士朝前冲锋,就像是洪流一般,将敌人淹没在白骨之。
    更甚至,这些骷髅战士也会成长,一直杀戮下去,会吸收尸体里面的亡者气息,有一天,也会晋升青铜,甚至是更高阶!
    王枫原本还因为身边的精兵有些骄傲,可看到陈锋的骷髅战士后,脸上最后的骄傲也被扯下,他知道,一旦发生战斗,这些不知死亡的骷髅,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将这些精兵砍成肉沫。
    子弹需要上膛。
    可骷髅却不需要停歇,只要灵魂不熄灭,就是剩下半个身子、一颗脑袋、它们都会爬到敌人面前,咬断对方的脖颈。
    这次过来,王枫最大的任务便是探查秩序的实力,就算是主战派,一些人都认为,经开区已经被摧毁,所谓的营地,不过是胡乱建,就像是纸糊一般,根本经不多少抵御。
    倒不如直接并入桥东,将双方力量合在一,才能对抗外面的灾难与怪物。
    可从进门之后,王枫却知道,那些人错了,并且是大错特错!
    这里比他们所有人想象都繁荣,在废土之上,没用多长时间,就耸立了这样一座营地,骷髅、房屋、食物几乎是遍地开花,密密麻麻的不知多少,无数人像是蚂蚁一样走来走去,没有外面饥肠辘辘的凄惨,反而脸上充满希望甚至是笑容。
    所有人都能吃饱饭!
    从这一点看来,就知道这座营地藏匿的潜力有多么巨大!
    更重要的是,几千人生活在一,非但没有出现脏乱差的现象,反而整齐有序,干净整洁,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王枫越走越心惊,越走表情越是肃穆。
    这时候,王枫不再像之前那般忌惮,更像是看待冯志勇一样,多了一丝尊敬。
    毕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建了秩序这样一所强大的庇护所,此人值得如此对待。
    ………………
    夜幕降临。
    几人坐在院落之,一旁生着篝火,而里面却不是寻常的木材,而是一种叫做烛火虫的眼睛,这种虫子能在暗夜发出明亮的光芒,用它的眼睛替代木材,可以保持三个小时不灭,并且亮度惊人。
    此时,陈锋坐在最央,一身亚麻色的衣服,面色平静,眼睛如同泉水一般泛着涟漪,从外表看去,根本就是人畜无害,与此前降服雷狱龙狮时的模样有天渊之别。
    可是,就是这个人,在废墟建立了秩序,庇护了上万人不受迫害,座下更是有四大召唤兽,一路披荆斩棘,将无数敌人斩于剑下
    陈锋。
    他的威望,在经开区无人能敌。
    现如今,陈锋的府邸周围,全部都是手持钢刀的骷髅、以及面容肃穆的人类战士,而在他身旁两侧,则坐着几个神情内敛,但眼却目露精光的一众高手。
    魏逊、徐哲、杜门、张建雄、马琛、梁静瑶、刘浩洋、元素使。
    这时候,整间营地的职业者全部落坐,这些都是陈锋一路走来,收服的手下,个个都是能当一面的好手。
    众人身前,是一个长方形的桌子,足足有十米,桌子上全部都是肉食、蔬菜,在外面难得一见的食物,现在却种类繁多的摆在桌子上,不经意间,便承托出了主人的豪气。
    桌子前方,一只四目狼蛛被捆绑倒挂,这只拥有剧毒,可以轻易毒死大象的毒虫,口的毒腺已经被拔掉,八只虫腿也遭砍断,现在凄惨的倒挂在了树下。
    它现在还活着,不停挣扎嘶鸣,显得十分痛苦。
    这时候,一名厨师走了过来,他手提着巨大的剔骨刀,走到四目狼蛛身前,一刀刺进对方的胸甲,然后用力一划,血液、内脏便流在地上,这还没完,厨师横向一切,彻底将其虫甲剃掉,拽出鲜嫩虫肉,放在一旁的炭火上开始烹饪。
    动作行云流水,根本没有一刻停顿。
    更令人无法相信的是,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根本没有觉醒能力,可刚才,他面对四目狼蛛的时候,却没有丝毫恐惧,那副模样,就像是在宰杀一只肥猪,手法之快,甚至令王枫都瞠目结舌。
    很显然,对方并非第一次宰杀虫子。
    “陈少尉,感谢您的晚膳,可是……这是不是有些太奢侈了?”眼前这份膳食,堪称奢侈,王枫就算在桥东也有些小权利,但也从未被这种宴席款待过。
    这时候,王枫的态度早已转变,语气之间,都多了一些示好,完全没有任何架子。
    “这算不了什么,你远道而来,我当然要尽一下地主之谊,虫子的肉虽然鲜嫩可口,却少了一份嚼劲,魏逊,把那匹马牵出来,杀了它,这才是今天真正的主菜!”陈锋咧嘴角,一幅无所谓的模样。
    “是!”坐在一旁的魏逊突然身,王枫当即就感到了一股杀气,好像丛林无数猛兽嚎叫一般,在自己身旁响彻。
    “刷!”
    刀光一闪!
    马头落地,血水顿时染湿了地面。
    张洛瑜座下的宝马,可日行百里,脚踏诸虫的凶兽,一刀便被切开了脑袋,轰隆一声倒在地上。
    陈锋面无其实,语气平静道:“变异宝马,心头精血是大补之物,魏逊,给我灌在一个酒杯里面。”
    魏逊闻言,再一刀切在变异马的心间,顿时,一股鲜红色的血浆便倒灌进了酒杯之,然后端在了陈锋面前。
    这一幕,王枫看的全身的寒毛都竖了来,思维早已麻木,就算他在末生存了许久,却也没有见过这种凶人!
    震慑!
    王枫不是蠢人,他当然知道这是陈锋的下马威。
    可就算心里早有准备,但看到这血腥一幕,心脏还像是被紧紧握住,顿时变得呼吸困难。
    变异马体型巨大,神态俊逸,并且速度快的出奇,在平坦的道路上跑来,甚至比跑车还要迅敏,并且它的实力也不弱,脚下马蹄,就像是四把铁锤,简直就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坐骑!
    可是,就是这么一匹在桥东备受瞩目的宝马,现在却倒在血泊,身子与马头分开,显然一击毙命。
    不管王枫的想法,陈锋举魏逊递过的酒杯,一口饮尽,直接将一杯心间血吞入到了肚子里面。
    烫!
    这是陈锋的第一感觉。
    淡淡的血腥味充斥着口腔之,但胸腔却倍感炙热,就仿似吞下的是一颗火球,热浪感十足。
    变异马气血充沛,身体八成的能量融于心间,一匹高大骏马,心间之血只有这一杯之多,其浓度,甚至可以和蜂王蜜相媲美,甚至是更胜一筹。
    杀马取血。
    一气呵成。
    这时候,陈锋嘴角沾染了一丝血渍,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胸脯横阔,有百虫难敌之威风。
    就算王枫在桥东见过不少高手,却不由暗暗称赞对方一句,当真是一个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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