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之,勒维恩戴维斯一共表演了六首曲目。其,开场和结束,他表演了同样的曲目,但心情和心态却演变出了不同的味道来,那种唏嘘和茫然、那种疲惫和无助、那种苦涩和困惑,在两场表现之呈现出来。
    于是,这也回到了蓝礼最开始的问题之上——
    勒维恩绕了一个圈,心态的变化,是否通过音乐来传达?
    如果是,那么编曲的方式、演唱的方式,乃至于情感的细节和表演的控制,全部都必须做出相对应的调整;如果不是,那么表演和表演之间,导演是否会留下镜头给予演员更多的表演空间?
    这就是乔尔刚开始询问的那个问题的答案:对于电影的原声带编曲,蓝礼有什么意见?
    认真倾听了蓝礼的阐述之后,乔尔轻轻收了收下颌,“是的,我们需要展现出些许的不同来,但仅仅只是一点点,我的意思是,一点点心态的变化,不能太过激烈,也不能太过明显,只是一种缓慢而苦涩的变化。怎么样,如果编曲的话,你会如何表演呢?”
    客观来说,这就是科恩兄弟对于蓝礼始终念念不忘的理由。
    如果只是单纯的演唱和表演,奥斯卡伊萨克就足以满足他们所有的挑剔要求了,但比较之下,蓝礼的表演却具有一种微妙的特质,足够细腻也足够深刻,留下袅袅余韵,令人细细回味。“爱疯了”的表演是如此,先驱村庄版“克里奥帕特拉”是如此,格莱美颁奖典礼版“野兽”也是如此。
    从歌唱到演技,蓝礼的表演才能够真正地呈现出勒维恩一周之内的心态微妙变化,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波澜壮阔,看似原地打转实则沧海桑田。
    今天,剧组第一次聚集在一朗读剧本,蓝礼对于角色的解读就已经让乔尔和伊桑眼前一亮了,哪怕还没有沟通过,蓝礼的个人理解就已经无限接近他们两兄弟的构思,甚至更进一步地将角色与歌曲结合了来。
    但问题就在于,蓝礼到底会如何呈现呢?他的深入理解又是否符合科恩兄弟的构想呢?
    “嗯,我不太确定应该如何解释,现在就可以看得出来,我不是一名歌手了……”蓝礼信手拈来地自我吐槽了一句,众人都不由愣了愣,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蓝礼就接着说道,“但我个人是这样理解的。”
    “勒维恩是自豪的,甚至是自傲的,他带着一股清高,来自艺术家的人的知识分子的清高,他因为自己的坚持而骄傲,也因为自己的个性而满足。
    虽然,他的生活陷入了困境之,可能就连一顿晚饭都解决不了;但,他依旧是骄傲的,似乎正在享受着饿肚子的待遇——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
    这一次,大家的嘴角就忍不住轻轻上扬了来,再次感受到了蓝礼话语之的幽默。
    “我的意思是,他是一个非常有趣也非常普遍的人,在当时的浪潮之,他代表了一群人,他们清苦,他们贫穷,他们困难,他们简陋,他们同样在渴求着成功。
    名利、声望、财富、荣耀,这些都是美妙的,他们也将竭尽全力争取;但,如果为了这些成功,需要放弃自己的坚持,他们则会选择拒绝。”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他们是愚蠢的,甚至是丑陋和憎恶的,因为他们摆出了一幅高高在上的姿态,藐视众生,一个眼神,就在批判着其他人,似乎整个界只有他是出淤泥而不染一般;但,当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侧耳倾听他们的音乐时,一切就说得通了。”
    说到这里,蓝礼自嘲地笑了笑。
    恍惚之间,话语之正在描述的,似乎不是勒维恩戴维斯,而是他自己。
    这着实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有些荒唐,有些荒谬,还有些喜感。如果说,“地心引力”的相似来自于楚嘉树,那么“醉乡民谣”的相似就来自于蓝礼霍尔。
    “所以,在电影开篇的时候,勒维恩的演唱是朝气的、蓬勃的,是以自我为心的;但在结尾的时候,他的演唱却是惆怅的、茫然的,隐隐约约透露出一股困惑。”
    蓝礼将自己的理解和感悟讲述了出来,“但……我不是一位出色的歌手,我没有戴夫范朗克的粗粝嗓子,我也没有经历过戴夫范朗克的时代浪潮……”说话之间,众人就开始轻笑了来,蓝礼也跟着上扬了嘴角,“我是认真的。”
    贾斯汀就在旁边吐槽,“嘿!嘿!去年的三座格莱美得主。”大家更是哄笑来。
    蓝礼摊开了双手,诚恳地说道,“我更加擅长于叙事,民谣对于我来说,那是一个个故事,关于人生关于生活关于幻想的故事。所以,我更加倾向于演绎歌曲,以不同的情感来演绎。”
    “耶稣基督。”约翰古德曼也呵呵地笑了来,“小子,你知道,这是多么一件不容易的事吗?’悲惨界’里’带我回家’的唱段,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讲述出一个故事的。”字里行间却透露出一个关键,约翰曾经在百老汇观看过蓝礼的表演。
    蓝礼耸了耸肩,“那么我猜想,我就是一位出色的歌手了。所以……谢谢。”集体拍掌大笑,就连约翰也是笑容满面,蓝礼扯了扯嘴角,接着说道,“我不太确定应该如何表述,那么,我们就直接演唱一下,看看这个质感。”
    “哇哦,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乔尔立刻就鼓掌欢迎,大家都也都纷纷跟着鼓掌来,贾斯汀甚至还吹了口哨,然后尼尔也一来凑热闹。“吉他?谁现在可以翻找出一把吉他,递给蓝礼?对,吉他就可以了。”
    旁边一阵混乱,然后工作人员就递来了一把吉他,蓝礼抱在了怀里。此时,他是作为一名演员在歌唱,而不是作为歌手在表演,这有些细微的差别——
    因为歌曲和旋律本身就是表演的一部分,蓝礼需要进入勒维恩的状态,而不是他自己,认真想想,这确实是千载难逢的一次表演机会。以另外一种方式来释放表演情感,这应该非常有趣。
    低头看着怀抱之的吉他,蓝礼眉尾轻轻一挑,“尼尔?这不是酒吧里的那一把吗?一直都留在这里?”
    “对的,这就是你当初演唱’克里奥帕特拉’时的那把吉他。”乔尔迫不及待地补充到,“我们觉得,这十分适合电影的气氛,也适合勒维恩的身份,所以,借用了这把道具。”
    “上帝,现在’穆赫兰道’的那种感觉正在越来越明显了。”蓝礼的一句调侃,周围稀稀拉拉地响了大笑声。
    科恩兄弟、约翰古德曼、莫里亚伯拉罕和凯瑞穆里根几个人都欢乐地笑了来,而其他人则是满头问号,完全没有理解其的笑点。小小的细节还是可以看出对于电影、对于艺术、对于角色的理解,层次就显现出了差别。
    微微调整了一下琴弦,蓝礼直接就勾勒了琴弦,轻快而悠扬的旋律犹如山涧清泉一般,在金色阳光之穿行,叮咚叮咚,清脆的声响推开了清晨薄雾,寂静山谷演绎着勃勃生机。
    “若我能如同诺亚之鸽般,展开双翼,我将越过江河,追寻挚爱。挥手作别,我的爱人,愿你珍重。我心住着一个顶天巨人,高大雄伟,身姿矫健,如同炮弹。挥手作别,我的爱人,愿你珍重。”
    清晰的咬字、轻盈的节奏、悠扬的弦音,洋溢着潇洒不羁的放/荡和肆意,可以清晰地看到蓝礼嘴角扬的一抹灿烂笑容,眉宇之间淡淡的哀伤在袅袅氤氲,离别在即、高声放歌,可以感受到分离的伤感,却更多是对于未来的憧憬和期待。
    这是戴夫范朗克的作品“丁克之歌(Dink’sSong)”。
    在原曲之,戴夫的声音充满了沧桑和风霜,步履蹒跚之间的流浪滋味,潦倒而落魄,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那吟游诗人的身影,在漫天黄沙之踽踽独行,一把吉他、一杯啤酒和一把嗓子,这就是他所拥有的全部。
    现在蓝礼改编之,同样是浪迹天涯,却平添了一抹潇洒和放纵,仿佛可以看到那浪子般的肆意和癫狂,意气奋发的身姿却是让人心生艳羡,绽放出“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坦然和骄傲,哪怕身无长物,他却拥有了全界。
    只要任何一个倾听过两个版本的人,都可以清晰地感受到那扑面而来的与众不同。
    不仅仅是编曲的变化,还有蓝礼眉宇之间的神采,缓缓渗透在歌词和旋律之,似乎就连手指和发梢都迸发出了一种致命的浪漫,视线就这样牢牢地锁定在了他的身上。
    勒维恩戴维斯与蓝礼霍尔两个角色形象就这样重叠在了一,乔尔科恩不由想了蓝礼刚才的话语——
    他是骄傲的,他是清高的,他是自大的。哪怕身无分、流落街头,哪怕深陷囹圄、狼狈不堪,但他依旧是自豪的,因为自己的坚定不移而自豪。形单影只地坐在酒吧里,哼唱着内心的旋律,但这一刻,他却是整个界上最幸福的人。
    不由自主地,就让人想要扬下巴,仰视着眼前的男人。他所拥有的,是全界的财富都无法交换的风骨和气质。
    然后,蓝礼的指尖就停顿了下来,扣住了琴弦,等待着旋律在空气之袅袅消散,再次拨动琴弦时,乐符就放缓了脚步,似乎什么都没变,却似乎什么都已经不同了,只是可以捕捉到,那清隽的眉宇之间,情绪缓缓地、缓缓地沉淀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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