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林小夕在家里,接到了寰宇公司的邀请函,请她们一家人后天去钟笋宾馆赴宴。

    林小夕原本因为钱已经交给警察而被打消的疑惑,再次加深加浓!

    十五岁的偏远县城里的中学生或许不知道郑泽华是谁!

    但已活过一世的林小夕,对这位二十一世纪初的风云人物却再熟悉不过。

    前世,即使林小夕完全摸不到富人圈儿的边,也从各种电视采访节目、报纸新闻,以及《知音》等八卦杂志这些漫天轰炸的信息中。

    对这位二零零肆年,年仅三十二岁,就成了地产界巨头的郑泽华,还是了解一些的。

    那是一个,即便是重活一回,林小夕觉得自己三十岁之前也完全接触不到的人。

    如果老天爷不跟她作对,到四十岁的时候,她能跟郑泽华有所交集,不该是现在遇到。

    林小夕心里很明白,这不是妄自匪薄,而是客观现实。

    现在,这样一份邀请函就摆在了她的面前,告诉她:你想错了!

    这让林小夕愈发摸不清头脑了——真为了十万块钱?

    不然呢?

    自己也没什么好被人图谋的呀!

    毕竟,哪怕现在是一九九八年,郑泽华也比她现在高出许多层次。

    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寰宇的公关经理心里也有点疑惑,大老板事业做得极大、背景更不用说,为什么特意让自己送了份邀请函给个小县城的中学生?

    良好的职业素养让他顶着林小夕疑惑的目光,面带微笑地站在一边等着答复。

    陪同来的派出所民警是接待林小夕的那位小年轻,觉得气氛有点怪,挠挠脸,也忍住了没说话。

    而刘月成和林云华,则是完全搞不清状况,想问什么,却看到女儿冲着他们摇头让他们不要说话后,最终什么也没有问。

    林小夕已经有了主意,她诚恳而认真地对公关经理道:“我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不能占别人的便宜。”

    说完,打开了邀请函,摸出了钢笔,认认真真在上面写了婉拒的留言——

    尊敬的郑先生,

    您好:

    拾金不昧是每一个公民……

    公关经理瞄到了开头,立刻如同被一个天雷打到脑袋上,破功了:“同学……”

    就算你字写得好,也不要写成这样啊!

    你以为在学公文写作吗?

    林小夕抬起头来:“怎么?”

    清澈的眼神看得公关经理一阵无语,这样写信,是一点也挑不出毛病来的,可要是写给老板?那就不合适了呀。

    也不对,如果是自己丢了钱,一定也很想遇到这样的一个这样拾金不昧的少女的。

    也许,老板就是因为这样,才想请她吃个饭的?

    公关经理心里胡乱猜着。

    林小夕等不到回答,照旧认真把信写完了。

    拿起来端详一下,双手拿着,郑重递给了公关经理:“麻烦叔叔把这个带回去,谢谢叔叔。”

    又向民警道谢:“谢谢警察叔叔。”

    刚从警校毕业没两年的年轻小民警:……叫哥哥好吗?叔叔叫太老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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