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小妻小仙人 作者:神龙吞恶虎
第0568章 体味凡人的甘甜
第0568章 体味凡人的甘甜
王秀枝家的玉米田,处在一望无际玉米田的中央,秀枝的妈妈,干起活来,颇有力压须眉的劲头,头上戴着黄白色的大草帽,上身只穿一件粗布白褂子,下身是自己用董嫂给织的布做成的藏蓝色裤子,一条细皮腰带,把褂子扎在裤子里头。
由于村里的妇人们收玉米时要大弯腰,她们的两条辫子便下垂着,即使褪了色的红头绳,在太阳光下,也显得格外醒目。
金童看到,一个个乡村妇人的脸,被太阳晒得通红,汗珠子滴嗒滴嗒往下掉,她们左手握着长把镰刀,右手的手腕上扎一条白色手绢,左手薅住一把玉米的同时,右手的镰刀已经到了玉米根上,“刷刷”声不断,节奏极快。
在戴家庄里,秀枝的妈妈,是有名的收玉米快刀,百米长的玉米垅,一气从这头割到那头,不带直腰的。
整片玉米田里,村民们展开了无声的比赛,秀枝的妈妈冲在最前头,这使金童为秀枝感到深深地自豪。
各家各户,青壮年人员在前面收玉米,老年和少年,在后面给玉米打捆,有的放“草腰子”用草打的草绳,有的负责把横在地上的一把把玉米抱到一起,力气稍大的老年人,把玉米捆成结结实实、直径在半米左右的玉米捆,捆好后,玉米穗朝上,用力往地上一戳,那玉米捆便稳稳地立住了。
一个个玉米捆,在割过的玉米田里站成一排,这更给农民们带来收获的喜悦气氛。
金童也参加了收玉米,而且在乡亲们的影响下,很快便是少年中的一把收玉米好手。
此刻,充当一个少年农民的他,拿起镰刀试了试,觉得自己收玉米的动作,比操起上古金矛作战生疏得多。不过稍稍加了点仙力,这种劳动,还是轻而易举,当然,金童不会冲到乡村妇人们的前面去。
挨着王芳芳家的玉米田的另一块田地里,那个身材苗条、戴着草帽、穿着粉红小褂、黑色长裤衩的圆脸小姑娘,忽然吸引了金童的眼睛。
小小年纪的她。正在专心地放“草腰子”,纤细的肩上。背了几十条一米多长的“草腰子”,一条一条地放,哪条放得不顺,她就弯腰把它捋顺。
她的脚上,穿着一双棕红色塑料鞋,鞋子前面的塑料条条,有几根断了,是她自己用红线缝上的。
她,就是金童的徒弟。今年十二岁的戈兰兰。
戈兰兰的实际年龄,比金童小六岁,而当金童以少年妖人面目出现的时候,只小一岁。
小学毕业后,戈兰兰就缀学了。
倒不是她家里供不起她上学,而是这个全村最调皮的小姑娘,实在不愿意读书了。
在戈兰兰家里。金童看过戈兰兰上学时的那几样文具,一块橡皮,几个学习本,倒是一直放在书包里。
每当金童翻开练习本,看着纸张上戈兰兰不好好做功课,却画了一些憋脚的小猫小狗。心里便不是滋味。
那个盖不上盖的铁皮铅笔盒,戈兰兰也是一直保存着,这是她的收藏物品之一。
金童知道,虽然精蛋儿王凌一直想和戈兰兰好,变着法地想和戈兰兰在一起,但是,戈兰兰心中真正喜欢的。却是自己这个年轻的师父。
……此刻,在金童看着戈兰兰的时候,戈兰兰由于专注地放草腰子,并没注意到金童来到了旁边的玉米田里。
“戈兰兰……”金童轻声唤道。
“咦?是你啊师父,你怎么也干活了来啊!”一说话,戈兰兰脸上就有一种天然的诱人的甜蜜笑容,红润的小嘴启开,露出洁白精致的牙齿。
“哦,我不是天天帮大家干活吗?”金童笑道。
“哦,也是啊,师父,你来帮我家干活吧,有工钱哦,那你是收玉米,还是捆玉米?”戈兰兰笑着问道。
她大概认为,金童是自己的师父,理应帮她家干活儿。
“我啊,我帮秀枝和王芳芳两家先收玉米,然后再去帮你家捆玉米,秀枝家和王芳芳家就两亩玉米田,实际上还不够我一个人割的。”
金童说着,放下手中的镰刀,开始像戈兰兰一样,在玉米田里放草腰子。
“戈爷爷怎么没有来收玉米?”金童问道。
“哦,我爷爷正在管理甜瓜地,昨天夜里,我爷爷说,今天要摘一些甜瓜,卖给收割玉米的乡亲们吃。”戈兰兰道,说到甜瓜这个字眼,下意识地伸出小巧的舌头,舔了舔鲜嫩的嘴唇。
民间有句话叫作,一月看大,三岁看老,说的是,生下来的孩子,在一个月的时候,就可以判定他长大成人后会是个什么样子,在三岁的时候,就可以判定他的一生是个什么样子。
戈兰兰现在已经十二岁了,都可以干农活了,从她的身体状况看,天癸也至了,明眼人应该看出她的人生未来怎么样了。
然而,朴素的一般村民,又何尝注意这些,即便是她的父母,也不会看出自己的女儿,将来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师父,想不想到我爷爷的甜瓜地里去看看?”戈兰兰小嘴角上挂着亮晶晶的一丝涎水,问道。
金童想了一下,道:“当然想啊。”
“嗯,我爷爷伺候的甜瓜地可好了,甜瓜又大又甜,现在大家活累,他每天给大家卖甜瓜,而且价格公道,人人都夸他呢。”
金童听出了戈兰兰的心思,便转头,目光投向村东的一块地,那里就是戈把式种甜瓜的地方。
“师父,你想去的话,现在咱们就去吧。”戈兰兰道。
戈兰兰说这话的时候,下意识地,也把目光投向村东瓜地。
金童道:“嗯,兰兰,和你一起去,当然更好,不过不行啊,我还要放腰子,你先去吧,我放完腰子立刻就去找你还不行吗。”
戈兰兰注视一眼金童,笑道:“那好,你先干活吧,我在我爷爷的甜瓜地里等你,把最甜的瓜留给你吃。”
戈兰兰和正在地里收玉米的妈妈打声招呼,然后转身向甜瓜地那里走去。
戈兰兰不收玉米,却去甜瓜地,妈妈自然有些不高兴,可是也没办法,妈妈最宠爱的孩子,而且现在戈兰兰又成了全村人崇拜的大能妖人的徒弟。
远远地看着戈兰兰向瓜地走着,金童默默地想道,戈兰兰这个小美人坯子,太阳这么烈,怎么就晒不黑她那张小俏脸呢!
金童帮王芳芳家干完了活,也向瓜地走去。
走着走着,金童又想到了秀枝、王芳芳和豌豆,她们若是也像村民们一样,享受这种大丰收的喜悦,该多好。
金童张目,向豌豆家也就是王族长家的玉米田看去,惟独她家的玉米田里空无一人,看来妖人王族长已经不在乎庄稼了。
金童行进速度快,不一刻,瓜地就快到了,远远地,金童就看到,戈把式弯着腰,正在甜瓜地里专心致志地忙活着。
这是一块形状不规则的总共有两亩多的甜瓜地,就戈把式一个人伺候,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忙得过来的。
除了伺候甜瓜地之外,戈把式还要起早赶晚地积肥,用大铁锨把路边地上的草皮铲成一堆一堆地,再用推土用的带边板的小推车,把草皮推到自家的猪圈里,每隔三五天铺上一层草皮,这样不光给猪改善了生长环境,而且猪在草皮上一倒腾,猪屎猪尿和草皮便掺和在一起,大热天,草皮很快就发酵了,发成了很不错的有机肥料。正是使用这样的肥料,使得甜瓜特别的甜。
走到了甜瓜地边上,金童看到,整块地里,甜瓜秧长势正旺,叶子绿油油的,把地皮全遮住了,甜瓜的秧蔓上,结着一个个诱人的甜瓜。
戈把式种的甜瓜,有十来个品种,有花皮的甜瓜,有白皮的甜瓜,有脆甜瓜,有面甜瓜,品种不同,个头大小也不一样。
金童最喜欢吃的,是一种个头最小的甜瓜,花皮,用手掰开,瓜瓤呈黄绿色,瓜籽鲜红鲜红,这种称作“甜瓜蛋”的品种,最甜最香,咬一口,从嘴里甜到骨子里。
“师父,你果然来了?过来,吃个甜瓜,你自个儿选吧,愿吃哪个摘哪个。”戈兰兰偶一抬头,发现了师父,便直起腰来,冲师父说道。
金童好多天没享受这种甜瓜了,而且,这是老戈把式亲手种的甜瓜。
金童走到甜瓜地里,伸手先摘个面甜瓜,有大窝头那么大,墨绿色的皮上有着黄色的花纹,靠近瓜把处还有着细细的毛刺,这种小毛刺,有点像小萝莉耳后根上那短短的绒绒毛。
金童先用拇指的指甲,在甜瓜顶上那个纽扣大小的圆鼓上划开一条缝,然后两手合握瓜身,用力一捏,甜瓜就裂开了,露出里面十分诱人的金黄色的瓜瓤和最中间结着白籽的丝丝,这丝丝甜汁浓浓。
金童最爱吃的就是这甜瓜丝丝,它比凉伴西红柿盘底下的那种汁水还要可口爽心。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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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枝家的玉米田,处在一望无际玉米田的中央,秀枝的妈妈,干起活来,颇有力压须眉的劲头,头上戴着黄白色的大草帽,上身只穿一件粗布白褂子,下身是自己用董嫂给织的布做成的藏蓝色裤子,一条细皮腰带,把褂子扎在裤子里头。
由于村里的妇人们收玉米时要大弯腰,她们的两条辫子便下垂着,即使褪了色的红头绳,在太阳光下,也显得格外醒目。
金童看到,一个个乡村妇人的脸,被太阳晒得通红,汗珠子滴嗒滴嗒往下掉,她们左手握着长把镰刀,右手的手腕上扎一条白色手绢,左手薅住一把玉米的同时,右手的镰刀已经到了玉米根上,“刷刷”声不断,节奏极快。
在戴家庄里,秀枝的妈妈,是有名的收玉米快刀,百米长的玉米垅,一气从这头割到那头,不带直腰的。
整片玉米田里,村民们展开了无声的比赛,秀枝的妈妈冲在最前头,这使金童为秀枝感到深深地自豪。
各家各户,青壮年人员在前面收玉米,老年和少年,在后面给玉米打捆,有的放“草腰子”用草打的草绳,有的负责把横在地上的一把把玉米抱到一起,力气稍大的老年人,把玉米捆成结结实实、直径在半米左右的玉米捆,捆好后,玉米穗朝上,用力往地上一戳,那玉米捆便稳稳地立住了。
一个个玉米捆,在割过的玉米田里站成一排,这更给农民们带来收获的喜悦气氛。
金童也参加了收玉米,而且在乡亲们的影响下,很快便是少年中的一把收玉米好手。
此刻,充当一个少年农民的他,拿起镰刀试了试,觉得自己收玉米的动作,比操起上古金矛作战生疏得多。不过稍稍加了点仙力,这种劳动,还是轻而易举,当然,金童不会冲到乡村妇人们的前面去。
挨着王芳芳家的玉米田的另一块田地里,那个身材苗条、戴着草帽、穿着粉红小褂、黑色长裤衩的圆脸小姑娘,忽然吸引了金童的眼睛。
小小年纪的她。正在专心地放“草腰子”,纤细的肩上。背了几十条一米多长的“草腰子”,一条一条地放,哪条放得不顺,她就弯腰把它捋顺。
她的脚上,穿着一双棕红色塑料鞋,鞋子前面的塑料条条,有几根断了,是她自己用红线缝上的。
她,就是金童的徒弟。今年十二岁的戈兰兰。
戈兰兰的实际年龄,比金童小六岁,而当金童以少年妖人面目出现的时候,只小一岁。
小学毕业后,戈兰兰就缀学了。
倒不是她家里供不起她上学,而是这个全村最调皮的小姑娘,实在不愿意读书了。
在戈兰兰家里。金童看过戈兰兰上学时的那几样文具,一块橡皮,几个学习本,倒是一直放在书包里。
每当金童翻开练习本,看着纸张上戈兰兰不好好做功课,却画了一些憋脚的小猫小狗。心里便不是滋味。
那个盖不上盖的铁皮铅笔盒,戈兰兰也是一直保存着,这是她的收藏物品之一。
金童知道,虽然精蛋儿王凌一直想和戈兰兰好,变着法地想和戈兰兰在一起,但是,戈兰兰心中真正喜欢的。却是自己这个年轻的师父。
……此刻,在金童看着戈兰兰的时候,戈兰兰由于专注地放草腰子,并没注意到金童来到了旁边的玉米田里。
“戈兰兰……”金童轻声唤道。
“咦?是你啊师父,你怎么也干活了来啊!”一说话,戈兰兰脸上就有一种天然的诱人的甜蜜笑容,红润的小嘴启开,露出洁白精致的牙齿。
“哦,我不是天天帮大家干活吗?”金童笑道。
“哦,也是啊,师父,你来帮我家干活吧,有工钱哦,那你是收玉米,还是捆玉米?”戈兰兰笑着问道。
她大概认为,金童是自己的师父,理应帮她家干活儿。
“我啊,我帮秀枝和王芳芳两家先收玉米,然后再去帮你家捆玉米,秀枝家和王芳芳家就两亩玉米田,实际上还不够我一个人割的。”
金童说着,放下手中的镰刀,开始像戈兰兰一样,在玉米田里放草腰子。
“戈爷爷怎么没有来收玉米?”金童问道。
“哦,我爷爷正在管理甜瓜地,昨天夜里,我爷爷说,今天要摘一些甜瓜,卖给收割玉米的乡亲们吃。”戈兰兰道,说到甜瓜这个字眼,下意识地伸出小巧的舌头,舔了舔鲜嫩的嘴唇。
民间有句话叫作,一月看大,三岁看老,说的是,生下来的孩子,在一个月的时候,就可以判定他长大成人后会是个什么样子,在三岁的时候,就可以判定他的一生是个什么样子。
戈兰兰现在已经十二岁了,都可以干农活了,从她的身体状况看,天癸也至了,明眼人应该看出她的人生未来怎么样了。
然而,朴素的一般村民,又何尝注意这些,即便是她的父母,也不会看出自己的女儿,将来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师父,想不想到我爷爷的甜瓜地里去看看?”戈兰兰小嘴角上挂着亮晶晶的一丝涎水,问道。
金童想了一下,道:“当然想啊。”
“嗯,我爷爷伺候的甜瓜地可好了,甜瓜又大又甜,现在大家活累,他每天给大家卖甜瓜,而且价格公道,人人都夸他呢。”
金童听出了戈兰兰的心思,便转头,目光投向村东的一块地,那里就是戈把式种甜瓜的地方。
“师父,你想去的话,现在咱们就去吧。”戈兰兰道。
戈兰兰说这话的时候,下意识地,也把目光投向村东瓜地。
金童道:“嗯,兰兰,和你一起去,当然更好,不过不行啊,我还要放腰子,你先去吧,我放完腰子立刻就去找你还不行吗。”
戈兰兰注视一眼金童,笑道:“那好,你先干活吧,我在我爷爷的甜瓜地里等你,把最甜的瓜留给你吃。”
戈兰兰和正在地里收玉米的妈妈打声招呼,然后转身向甜瓜地那里走去。
戈兰兰不收玉米,却去甜瓜地,妈妈自然有些不高兴,可是也没办法,妈妈最宠爱的孩子,而且现在戈兰兰又成了全村人崇拜的大能妖人的徒弟。
远远地看着戈兰兰向瓜地走着,金童默默地想道,戈兰兰这个小美人坯子,太阳这么烈,怎么就晒不黑她那张小俏脸呢!
金童帮王芳芳家干完了活,也向瓜地走去。
走着走着,金童又想到了秀枝、王芳芳和豌豆,她们若是也像村民们一样,享受这种大丰收的喜悦,该多好。
金童张目,向豌豆家也就是王族长家的玉米田看去,惟独她家的玉米田里空无一人,看来妖人王族长已经不在乎庄稼了。
金童行进速度快,不一刻,瓜地就快到了,远远地,金童就看到,戈把式弯着腰,正在甜瓜地里专心致志地忙活着。
这是一块形状不规则的总共有两亩多的甜瓜地,就戈把式一个人伺候,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忙得过来的。
除了伺候甜瓜地之外,戈把式还要起早赶晚地积肥,用大铁锨把路边地上的草皮铲成一堆一堆地,再用推土用的带边板的小推车,把草皮推到自家的猪圈里,每隔三五天铺上一层草皮,这样不光给猪改善了生长环境,而且猪在草皮上一倒腾,猪屎猪尿和草皮便掺和在一起,大热天,草皮很快就发酵了,发成了很不错的有机肥料。正是使用这样的肥料,使得甜瓜特别的甜。
走到了甜瓜地边上,金童看到,整块地里,甜瓜秧长势正旺,叶子绿油油的,把地皮全遮住了,甜瓜的秧蔓上,结着一个个诱人的甜瓜。
戈把式种的甜瓜,有十来个品种,有花皮的甜瓜,有白皮的甜瓜,有脆甜瓜,有面甜瓜,品种不同,个头大小也不一样。
金童最喜欢吃的,是一种个头最小的甜瓜,花皮,用手掰开,瓜瓤呈黄绿色,瓜籽鲜红鲜红,这种称作“甜瓜蛋”的品种,最甜最香,咬一口,从嘴里甜到骨子里。
“师父,你果然来了?过来,吃个甜瓜,你自个儿选吧,愿吃哪个摘哪个。”戈兰兰偶一抬头,发现了师父,便直起腰来,冲师父说道。
金童好多天没享受这种甜瓜了,而且,这是老戈把式亲手种的甜瓜。
金童走到甜瓜地里,伸手先摘个面甜瓜,有大窝头那么大,墨绿色的皮上有着黄色的花纹,靠近瓜把处还有着细细的毛刺,这种小毛刺,有点像小萝莉耳后根上那短短的绒绒毛。
金童先用拇指的指甲,在甜瓜顶上那个纽扣大小的圆鼓上划开一条缝,然后两手合握瓜身,用力一捏,甜瓜就裂开了,露出里面十分诱人的金黄色的瓜瓤和最中间结着白籽的丝丝,这丝丝甜汁浓浓。
金童最爱吃的就是这甜瓜丝丝,它比凉伴西红柿盘底下的那种汁水还要可口爽心。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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