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则鸣 作者:宋昙
分卷阅读151
不平则鸣 作者:宋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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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亦是心知肚明, 江笛是必然不会答应的。果不其然, 徐三听罢, 兀自觉得好笑, 摇了摇头,轻声道:“袁震, 我今日上来, 就是为了跟你说清楚的。江笛已经死了, 她很不幸,努力了大半辈子,亲情、婚姻、子女、事业, 全都前功尽弃,一败涂地。她死了,她和袁震的婚姻, 自然也就荡然无存了。”
徐三稍稍一顿, 又缓缓说道:“我与你说老实话,穿越了这么多年, 我虽说恨你, 厌恶你, 但你这个名字, 我也不怎么想得起来了。你若喜欢我原来的皮相, 你可以去找姜娣。你上辈子一心想出人头地,你埋怨自己的起点太低,但是这辈子不一样了, 你是皇子,你的起点很高。金元祯,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金元祯眯眼看着她,沉声说道:“江笛,你是律师,上大学的时候,在辩论队,几乎场场都是最佳辩手。辩论也好,打官司也罢,不能只有你一个人说,我们必须有来有往,有正方有反方,有原告有被告,对不对?”
徐三嗤笑一声,倚着车壁,抬起头来,漫不经心地道:“好,你可以说。但是我没那么多时间,一直听你扯东扯西。所以不如这样,我提问,你作答,怎么样?”
金元祯饶有兴味地看着她,挑眉笑道:“不错。你问吧。”
徐三垂眸道:“我死的太早,出轨的事,还没来及听你狡辩。虽然我已经记不大清了,但我还是想听听你的辩解。”
金元祯眼睑低垂,扯了下唇角,沉沉说道:“这要看你怎么定义出轨这两个字了。我一直认为,灵与肉是可以完全分开的。就好像我看出来你和蒲察,迟早要在一块儿,但我不点破,不挑拨,也不拦着,因为我知道,也许你的身体喜欢他,但你的灵魂,并不爱他。而因为我爱着你,所以你和谁睡,都无所谓,只要我们的灵魂是相通的、相交的。”
虚伪。徐三心上暗骂。
她皮笑肉不笑,故作很有兴趣,挑眉问道:“你的意思是,虽然你和那个老女人上床了,但是你的灵魂属于我,你只爱我,所以这不算出轨?”
她觉得面前这男人虚伪至极,是在为自己辩解,殊不知在袁震的价值观中,他是真的认为,肉体出轨不算出轨。他眼看着徐三和蒲察走在一起,也是想向她证明这一点。
金元祯眯眼瞧她,轻声道:“江笛,在我眼里,她不是女人,她只是个客户。她想让我睡她,好,我睡,只有这样,我才能从她手里拿到合同,我才能给辞职在家的你,给我们即将诞生的孩子,创造一个更高的起点。”
话及此处,他那俊美的眉眼间,染上了些许愠怒之色。在徐三看来,这或许就叫做恼羞成怒。
她笑了一笑,闲闲说道:“哦?你的意思是,只要能拿到钱,你就跟人家睡?这个工作性质,真是耐人寻味。”
金元祯强抑怒气,冷笑道:“江笛,你也知道我的起点有多低。我必须要付出成百上千倍的努力,才能追上我的同学、同事。为了事业,为了让我的孩子不至于像我这样,我只能不惜血本,把我拥有的一切都当做赌注——除了你。即使我当时走投无路,我愁到每天抽几盒烟,头发一把一把的掉,但只要回了家,只要我有空,我给你做家务,陪你上早教课,我从不会把外头的乌烟瘴气带给你!”
他为了金钱和利益,连自己的身体都愿意出卖,背着怀孕的妻子,和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女人上床。他说他是迫不得已,是别无他选,是为了家庭和婚姻。
徐三听着,怒气上涌。她忆起自己抓奸在床时的恶心,忆起躺在病床上,感受生命一点一点流逝的绝望,更忆起了结婚当日,在蓝天碧海的大溪地,那个穿着白色婚纱,手捧花束,相信着他,也期待着他的自己。
她紧抿红唇,抓起案上酒碗,猛地抬腕,泼了男人满头满脸。金元祯淡淡抬眼,勾唇一笑,依旧目光灼灼地盯着她不放。
徐三移开眼来,蹙眉说道:“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也说的上是模范夫妻了。我们说好了暂时丁克,先忙事业,但是你做了什么,你扎破了避孕套,换掉了避孕药,想方设法拉着我上床,逼着我怀孕,逼着我辞职。我当时三十多岁,那是我作为一个女人,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里,最后的职场黄金期。你彻底绝了我的后路。”
金元祯紧盯着她,眯眼说道:“嗯,你也知道,我没什么安全感。尤其你当时和你的合伙人,还有那些张总王总,天天待在一起。你出差的天数比我还多。而且你出差的时候,从来没有给我主动打过一次电话。我感觉你离我越来越远,所以,我才会想用孩子困住你。”
他这一生最怀念的时光,就是江笛辞职养胎的那段日子。她收了心,她再也不会出差,也不会忙工作忙到深夜,她每天守在家中,只等着他回来。
每天晚上,当他下班回家,打开门时,会看见她帮保姆打下手,洗菜或是切肉,小腹微微隆起,肚子里是他的骨肉——那是他们曾经亲密无间,灵肉相契的最好证明。
当她听见开门声时,她会放下手中的活,走过来,接过他的西装外套,拽住他的领带,给他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而他会不舍放开,他会拉住她,吻得更深。有时候,他甚至会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过分贪求了,也许这样的日子,已经算得上完满。
不!午夜梦回,他忆起少年时的自己,忆起自己贫困的故乡,忆起自己不为人知的、难堪而又心酸的往事,他都会再一次坚定——绝不让自己的孩子重蹈覆辙,哪怕拼了命,哪怕付出所有,也要给孩子一个尽可能高的起点。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哪个男人愿意卖屁股去换合同?他原本也以为,凭借能力,他就可以站到高处,但是慢慢地,他想通了,性能力也是能力,不能排除在外。再说了,他做这种事,也就三五回而已,大家各取所需,各凭本事,在圈子里虽非常态,但也并不罕见。
金元祯是怎样一番心思,徐三娘可懒得去想,她越听,越是感觉厌烦,兀自想道:这男人方才还说甚么灵与肉是分开的,肉体出轨不算出轨,现在倒好,又拿自己的疑心病和独占欲说事儿了?真是自相矛盾,自打自脸,虚伪至极!
徐三眉头紧皱,不耐烦道:“我和你,没甚么可说的了。过去的事儿,我也懒得追究。金元祯,各自珍重罢。”
言罢之后,徐三起身欲走,金元祯却骤然起身,一把扯住她的胳膊,将她强压于软榻之上,一手钳着她那小尖下巴,便要朝着她唇上吻去。哪知就在此时,徐三袖中寒光一闪,一枚柳叶形的镖刀,便已横在了金元祯的颈部。
金元祯稍稍一顿,瞥了眼那寒光凛凛的镖刀,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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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亦是心知肚明, 江笛是必然不会答应的。果不其然, 徐三听罢, 兀自觉得好笑, 摇了摇头,轻声道:“袁震, 我今日上来, 就是为了跟你说清楚的。江笛已经死了, 她很不幸,努力了大半辈子,亲情、婚姻、子女、事业, 全都前功尽弃,一败涂地。她死了,她和袁震的婚姻, 自然也就荡然无存了。”
徐三稍稍一顿, 又缓缓说道:“我与你说老实话,穿越了这么多年, 我虽说恨你, 厌恶你, 但你这个名字, 我也不怎么想得起来了。你若喜欢我原来的皮相, 你可以去找姜娣。你上辈子一心想出人头地,你埋怨自己的起点太低,但是这辈子不一样了, 你是皇子,你的起点很高。金元祯,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金元祯眯眼看着她,沉声说道:“江笛,你是律师,上大学的时候,在辩论队,几乎场场都是最佳辩手。辩论也好,打官司也罢,不能只有你一个人说,我们必须有来有往,有正方有反方,有原告有被告,对不对?”
徐三嗤笑一声,倚着车壁,抬起头来,漫不经心地道:“好,你可以说。但是我没那么多时间,一直听你扯东扯西。所以不如这样,我提问,你作答,怎么样?”
金元祯饶有兴味地看着她,挑眉笑道:“不错。你问吧。”
徐三垂眸道:“我死的太早,出轨的事,还没来及听你狡辩。虽然我已经记不大清了,但我还是想听听你的辩解。”
金元祯眼睑低垂,扯了下唇角,沉沉说道:“这要看你怎么定义出轨这两个字了。我一直认为,灵与肉是可以完全分开的。就好像我看出来你和蒲察,迟早要在一块儿,但我不点破,不挑拨,也不拦着,因为我知道,也许你的身体喜欢他,但你的灵魂,并不爱他。而因为我爱着你,所以你和谁睡,都无所谓,只要我们的灵魂是相通的、相交的。”
虚伪。徐三心上暗骂。
她皮笑肉不笑,故作很有兴趣,挑眉问道:“你的意思是,虽然你和那个老女人上床了,但是你的灵魂属于我,你只爱我,所以这不算出轨?”
她觉得面前这男人虚伪至极,是在为自己辩解,殊不知在袁震的价值观中,他是真的认为,肉体出轨不算出轨。他眼看着徐三和蒲察走在一起,也是想向她证明这一点。
金元祯眯眼瞧她,轻声道:“江笛,在我眼里,她不是女人,她只是个客户。她想让我睡她,好,我睡,只有这样,我才能从她手里拿到合同,我才能给辞职在家的你,给我们即将诞生的孩子,创造一个更高的起点。”
话及此处,他那俊美的眉眼间,染上了些许愠怒之色。在徐三看来,这或许就叫做恼羞成怒。
她笑了一笑,闲闲说道:“哦?你的意思是,只要能拿到钱,你就跟人家睡?这个工作性质,真是耐人寻味。”
金元祯强抑怒气,冷笑道:“江笛,你也知道我的起点有多低。我必须要付出成百上千倍的努力,才能追上我的同学、同事。为了事业,为了让我的孩子不至于像我这样,我只能不惜血本,把我拥有的一切都当做赌注——除了你。即使我当时走投无路,我愁到每天抽几盒烟,头发一把一把的掉,但只要回了家,只要我有空,我给你做家务,陪你上早教课,我从不会把外头的乌烟瘴气带给你!”
他为了金钱和利益,连自己的身体都愿意出卖,背着怀孕的妻子,和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女人上床。他说他是迫不得已,是别无他选,是为了家庭和婚姻。
徐三听着,怒气上涌。她忆起自己抓奸在床时的恶心,忆起躺在病床上,感受生命一点一点流逝的绝望,更忆起了结婚当日,在蓝天碧海的大溪地,那个穿着白色婚纱,手捧花束,相信着他,也期待着他的自己。
她紧抿红唇,抓起案上酒碗,猛地抬腕,泼了男人满头满脸。金元祯淡淡抬眼,勾唇一笑,依旧目光灼灼地盯着她不放。
徐三移开眼来,蹙眉说道:“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也说的上是模范夫妻了。我们说好了暂时丁克,先忙事业,但是你做了什么,你扎破了避孕套,换掉了避孕药,想方设法拉着我上床,逼着我怀孕,逼着我辞职。我当时三十多岁,那是我作为一个女人,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里,最后的职场黄金期。你彻底绝了我的后路。”
金元祯紧盯着她,眯眼说道:“嗯,你也知道,我没什么安全感。尤其你当时和你的合伙人,还有那些张总王总,天天待在一起。你出差的天数比我还多。而且你出差的时候,从来没有给我主动打过一次电话。我感觉你离我越来越远,所以,我才会想用孩子困住你。”
他这一生最怀念的时光,就是江笛辞职养胎的那段日子。她收了心,她再也不会出差,也不会忙工作忙到深夜,她每天守在家中,只等着他回来。
每天晚上,当他下班回家,打开门时,会看见她帮保姆打下手,洗菜或是切肉,小腹微微隆起,肚子里是他的骨肉——那是他们曾经亲密无间,灵肉相契的最好证明。
当她听见开门声时,她会放下手中的活,走过来,接过他的西装外套,拽住他的领带,给他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而他会不舍放开,他会拉住她,吻得更深。有时候,他甚至会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过分贪求了,也许这样的日子,已经算得上完满。
不!午夜梦回,他忆起少年时的自己,忆起自己贫困的故乡,忆起自己不为人知的、难堪而又心酸的往事,他都会再一次坚定——绝不让自己的孩子重蹈覆辙,哪怕拼了命,哪怕付出所有,也要给孩子一个尽可能高的起点。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哪个男人愿意卖屁股去换合同?他原本也以为,凭借能力,他就可以站到高处,但是慢慢地,他想通了,性能力也是能力,不能排除在外。再说了,他做这种事,也就三五回而已,大家各取所需,各凭本事,在圈子里虽非常态,但也并不罕见。
金元祯是怎样一番心思,徐三娘可懒得去想,她越听,越是感觉厌烦,兀自想道:这男人方才还说甚么灵与肉是分开的,肉体出轨不算出轨,现在倒好,又拿自己的疑心病和独占欲说事儿了?真是自相矛盾,自打自脸,虚伪至极!
徐三眉头紧皱,不耐烦道:“我和你,没甚么可说的了。过去的事儿,我也懒得追究。金元祯,各自珍重罢。”
言罢之后,徐三起身欲走,金元祯却骤然起身,一把扯住她的胳膊,将她强压于软榻之上,一手钳着她那小尖下巴,便要朝着她唇上吻去。哪知就在此时,徐三袖中寒光一闪,一枚柳叶形的镖刀,便已横在了金元祯的颈部。
金元祯稍稍一顿,瞥了眼那寒光凛凛的镖刀,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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