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她拿着剧本[末世] 作者:丹歌惊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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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主她拿着剧本[末世] 作者:丹歌惊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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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呢,别闹。

    “你们在车上等我们,我带宋元去洗澡,洗完就回来。”

    陆明清握着宋元的手腕,声音平静得没有一点起伏。

    嘲风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他知道,陆明清这个表情,基本上就是下定决心,没法改变了。

    他实在是没有办法,虽然自己年纪比陆明清大,但是两人却是一样的军阶,嘲风总不能命令他现在回到车上去吧?

    “去吧,注意安全。”摆了摆手,嘲风只觉得心累;他又忍不住瞪了宋元一眼,在心里嘀咕着:这大小姐,就不能忍忍吗?等到了北京还不是想怎么洗就怎么洗?在医院里跑路的时候灰头土脸的,也不见她这么娇气啊。

    宋元顶着嘲风的目光,半点不为所动,挽着陆明清的胳膊,细长的手指轻点他的手背,催促道:“走呀,我身上都要有味儿了。”

    “好。”

    陆明清收回目光,反手抓住她的手腕,微微压力;被他压制着,宋元便再也不能用手指去勾他的掌心了。

    目送两人走远,林黎花冷冷的看着嘲风,说:“你就这样看着你的战友为了一个女人去送死?”

    “我发现你对宋丫头有很大的意见?”嘲风没有正面回答她,反而问了一个看似毫不相干的问题。

    林黎花嗤笑道:“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以为世界皆她妈,我凭什么要对她有好感?”

    嘲风笑了,他靠着车门,用手遮着风给自己点了一支烟,烟雾缭绕里,他说:“没谈过恋爱吧?”

    林黎花:“……关你屁事。”

    “一看就是没谈过——至少没有谈过正儿八经的恋爱,肯定也没有喜欢过别人。”嘲风弹掉自己指尖上的烟灰,吐了口烟圈,满脸沧桑的说:“这人啊,要是真的喜欢另外一个人,全心全意的喜欢,那就是犯贱。”

    “宋丫头不是个娇气的人,这个我能给你打包票。陆明清也不是个色令智昏的人,他的身份特殊,从小到大遇见的美人远超你的想象。如果他真的贪图一张皮囊,你现在肯定就不会和我坐一辆车了。”

    “年轻人就是这样,明知道这样不对,但只要手里拿着别人的真心了,就没有不作的。不作那就不是谈恋爱了。”

    “哦,很有经验嘛?”

    林黎花冷眼瞥着他。嘲风被她看得胯下一凉,被烟呛了一口,捂着喉咙咳嗽起来:“咳——咳咳咳——没,没有的事。嘿嘿……这不是,人老了,就比较爱叨叨,您继续守夜,继续,我回车上睡了,换班的时候叫我。”

    “哼!”

    林黎花冷哼一声,抢过他手上的烟狠狠的吸了一口,烟圈被呛得泛红,她捂着嘴,看着远处苍茫夜色,面上神色若有所思。

    过了好一会,她才缓缓地吐出一口烟气,冷冷的说:“人都死了,喜欢有什么用。”

    温泉旅馆。

    大门开着,门口溅射出半凝固的血迹。

    旅馆昏黄的灯光还亮着,门口用日语贴着“欢迎回家”。

    这是一间典型的日式温泉旅馆。

    陆明清刚推开门,就有一只形容狰狞的丧尸扑了上来!

    他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只是略微抬了一下左手——瞬息之间,丧尸化作沙土,消散在风中!

    这一幕出现在黑夜中,说不出的诡异。

    宋元被他拉着手腕,居然也不觉得害怕;因为对方是陆明清,就算他踩在尸山血海里,宋元大约也不会觉得他可怖。

    “陆明清!你也有超能力吗?”

    “嗯,控水。”

    陆明清侧过头,左手在她面前比划了一下,空气中顿时飘起拇指大小的透明水滴,绕着他的指间打了个转,瞬息之间化做一只水液体的蝴蝶,扑棱着翅膀绕着两人飞了一圈。

    仅仅是一圈,它啪的一声碎裂在空中,消失殆尽。

    陆明清收手,说:“用的还不是很熟练。走吧,我们先去更衣室找换洗的衣服。”

    “好。”

    宋元被他拉着手腕走在走廊上,头顶昏黄的灯光在此时,居然透出几分温馨。

    她透过墙上的玻璃窗,看见外面昏沉的夜色,还有声声虫鸣,一时间居然生出一种错觉;仿佛从来没有末世,他们还和以前一样。

    “嗷——”

    丧尸尖锐的叫声划破宁静,宋元被这声音一惊,回过神来,恰好看见陆明清面无表情的拧掉一个丧尸脑袋!

    红白脑浆洒落在他的迷彩服上,面对宋元的半边侧脸精致得像是一幅画。

    宋元下意识的抓紧了自己的衣袖,心跳一下快过一下;她感觉到自己脸上有点热,不由得暗骂自己有病——骂完又想要捧脸:呜呜呜,陆明清太帅了!就算是拧掉丧尸脑袋都这么好看!

    她抽了抽鼻子,觉得自己没救了。

    就算有救,宋元也懒得自救。

    “幸好这里面的丧尸不多,应该有先导部队疏散过这里了。”

    陆明清微微皱眉擦了擦手,转而又抓紧宋元的手腕,叮嘱她:“你跟紧我,小心脚下,不要被丧尸绊倒。”

    “陆明清,为什么它们和我在医院里遇见的不一样?”

    宋元指了指地上的丧尸尸体,好奇的问他。

    陆明清垂眸,说:“不清楚,医院里的那种类型,我们也是第一次遇见。它没有普通丧尸那样充满了攻击性,甚至看上去还有点智慧,大概类似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那样。”

    也就是说,在此之前,外面还没有出现过那种怪物?

    宋元想到了她在地下室里发现的两个房间,心里隐隐约约的想到了什么。

    但是那个念头转瞬即逝,宋元始终抓不到其中的关键点。

    “那我在地下室里发现的日记本呢?”宋元问:“那个日记本在哪?睚眦手里?”

    她昏迷前看见了睚眦的脸,所以很轻易的就能认出他。

    宋元从小记忆力就好,过目不忘。只有她不愿意记的东西,就没有她记不住的东西。

    陆明清前进的脚步顿了顿,他缓缓地转过头来,那双雾沉沉的桃花眼看着宋元,道:“你不想洗澡了吗?”

    “不准转移话题!”

    宋元撇嘴,不打算给陆明清转移话题的机会:“你要是转移话题,我就自己查!”

    “……在睚眦手里。”

    陆明清没有多想,就告诉了宋元。从小到大的经历告诉他,只要宋元认真了,那么就没有她没办法知道的事情。

    “他拿那个日记本干什么?上交国家吗?”宋元继续问了下去。

    陆明清摇头:“我不知道,我和他不是一个队的。”

    这句是实话,陆明清这次出来接到的任务只是把东西送回北京,至于其他人有没有接到额外的任务,他就不知道了。

    宋元不再追问,她指着前面冒起热气的水池子,笑眯眯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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