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
出发之时,李逍忍不住吟了一句诗。本来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但是转念又觉得这诗不太吉利,于是又换了一句。脑子里不知怎么的,就想到了这句诗。
秋风习习,天气凉爽,这倒是个赶路的好季节,暑气已经渐消,不避受苦了。
李家大院很安静,气氛很沉重。
李逍养的那只小野狗如今已经有近五十斤,长的又高又大却并不肥,它围在李逍脚边打转,根本不愿去玩,或许它也知道这次主人不再只是去长安,畜生有时也是通人性的,它能感受到这次李逍会去个很远的地方,会离开家很久。
“你也想去?”
小黑呜呜的点头。
“你就在家陪着婉娘、贞儿她们不好吗?这里还有你的不少伙伴呢,那个咱们家的老马阿黄,还有那只肥猫小白,你不是跟他们玩的很好吗?还有大黑牛、老芦花鸡,你跟他们不是处的挺好吗?”
李逍伸出手,小黑马上灵性的跳起来,人立而起,让主人可以摸到它的头。
婉娘在屋里收拾了许久,才由贞儿搀着出来。
一个包袱打开,却是由婉娘亲手为李逍做的征衣。一件很厚重的大氅,又长又厚,针脚细密。
“听说辽东苦寒,三郎到了那边定要多注意保暖。”
李逍接过,笑着道,“我此去是三韩的南边,那地方的气候其实跟登州差不多,并不算多冷,一年也就只有冬季那两三个月冷点,但也冷不到哪去的。”
贞儿则给李逍做了件披风。
“这个腥红的披风配你的那件御赐铠甲很搭,哥哥穿上一定好看威武。”
“我这次是去做刺史,并不用打仗的,用不着穿铠甲。”
“可皇帝都赐你铠甲了,你还是经略使呢,要带兵的。”李贞坚持道。
这件铠甲很华丽,由皇家御用工匠特别打造,是皇帝从自已收藏的铠甲中选了一套赐给李逍。银色的铠甲,还镶着金边,整套铠甲大气无比。是明光铠甲形制,胸前有两个锃亮的精钢护圆,周边则是采用的山字纹铁编甲。
头盔则是带着凤翅的兜鍪,那根耀眼的盔尖下还有一大丛红缨。
这套铠甲不但胸前有两个大圆护,后背都还有两个。
另外在肩膀部位,还各有两个制成麒麟头式样的吞肩。腰带也是制作精美样式好看的狮蛮带。
护胫护臂护腕铁手套铁靴铁裙织金披风样样俱全,做工精美,材料结实,整套铠甲下来足有三十多斤重,这还是皇帝知道李逍的斤两,特意挑了套比较轻的给他。
据说这样的一副铠甲,那起码能值几百亩地。尤其还是皇帝所赐,就更加珍贵了。
配上皇帝御赐的战马、马槊、金锏、骑弓、横刀、皮盾,倒是像模像样。
不过李逍始终认为自己用不上这套铠甲,他虽说现在是朝鲜军区司令,可那边现在也设了个朝鲜战区,战区司令是程咬金,还有三个副司令,程名振、苏定方和薛仁贵。
这几位战区司令统领着二十万野战军,人家才是真正的带兵之将。
自己这个军区司令,其实现在只能管两个州的民兵武装,甚至那边估计还没有民兵。
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要打仗也是野战军先上,哪轮的到他。
再说了,铠甲再好也没多大用处,李逍怎么说也是经略使,不用直接上前线,真要剿个匪什么的,那也是站在中军旗下的,不用亲自冲锋陷阵,他有自己的亲兵卫队,真的让人能够拿箭射到他身上来,那再好的明光甲,再好的山文防箭功能,再好的防砍的锁子甲,其实也没什么用的。
婉娘摸了摸肚子。
“再有一个月孩子就要出世了,你替他取好名字没?”
给孩子取名字这事已经考虑了好久了,但李逍一直没有想到个合适的。
“如果是男孩,那就叫庆云。楚辞中有‘枉车登兮庆云’的句子,庆云意为百福具臻、功成名就,简单却又霸气。”
都说给孩子取名男楚辞女诗经,李逍便也就随个大流,从楚辞中挑了一句。
“若是女孩的话,就叫蒹葭吧。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蒹葭虽为芦草,但却坚强,我希望我的女儿将来不但能嫁个如意郎君,也能够独立坚强。”
“庆云、蒹葭。”婉娘喃喃念着这两个名字,觉得确实挺好的。
李逍要去百济,李家庄子很多人都愿意去。不过李逍并没有答应,这一次短则一年,长则两三年,庄民们也都有一大家子要养活。
最后架不住大家的热情,李逍只好答应从那些年轻的未婚小伙子里选了十来个,这些都是家中儿子多,且身强体壮,还多半会些拳脚功夫,简单枪棒箭术的。
最后精选了十八个十六到二十岁左右的少年,李逍给他们每家十贯钱的安家费,毕竟此去遥远,谁也不能保证一定安全。十六七岁的少年,也正是家里的劳动力,总不能让人家白跟着他。
他还答应,以后每月给两贯钱月钱,并包这些少年们的衣食。
“到了那边,若是有合适的百济女子,我给他们找一个做婆娘。”李逍笑着跟少年们的父亲道。
“哎呦,百济婆娘有甚么好的。”有人笑道。
“有就不错咧,娶个百济的婆娘又不要你家的彩礼,多省钱省事咧。”
“哈哈哈。”
大彪本来也是想去的,但现在他也管着一大摊子事情。李家的饭店如今已经在蓝溪、蓝田和长安开了七八家分店,凭着炒菜已经在京畿一带打响了名气,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他这个大掌柜忙的很。
“你就留下来,看好饭馆这块,另外我们的碾磨坊、挂面坊也还要你多看顾。有空的时候,多回庄子里来照看下。”
大彪拍着胸脯,拍的砰砰响,“三郎你说这话太见外,当初若不是你带我们这些兄弟从江南来,我们都早没了。如今我的这一切都是你给的,我岂会不知感恩。”
“既然是兄弟,就别说那话,咱们有今天,也都是我们一起努力的。”
杨老夫子也要留下来管理书院,当初从江南跟李逍来的那十几个人里,最后就只带了张葱和刘蒜这两个少年。
两人跟在李逍身边久了,做事细心,李逍也用的顺手。
十八个佃户少年,便分做两队划在他们手下。
这二十人就算是李逍的亲随。
此外,便就是赵持满招募的那一团二百人雇佣兵了。
这二百余人的队伍,都算是李逍的部曲,部曲就是他的私人武装,也是他的亲兵卫队。
杨老夫子、赵大夫还有钱管家三个老头一人拄着根拐棍站在那里依依不舍。
“三郎,盼你一路保重,早日凯旋!”
出发之时,李逍忍不住吟了一句诗。本来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但是转念又觉得这诗不太吉利,于是又换了一句。脑子里不知怎么的,就想到了这句诗。
秋风习习,天气凉爽,这倒是个赶路的好季节,暑气已经渐消,不避受苦了。
李家大院很安静,气氛很沉重。
李逍养的那只小野狗如今已经有近五十斤,长的又高又大却并不肥,它围在李逍脚边打转,根本不愿去玩,或许它也知道这次主人不再只是去长安,畜生有时也是通人性的,它能感受到这次李逍会去个很远的地方,会离开家很久。
“你也想去?”
小黑呜呜的点头。
“你就在家陪着婉娘、贞儿她们不好吗?这里还有你的不少伙伴呢,那个咱们家的老马阿黄,还有那只肥猫小白,你不是跟他们玩的很好吗?还有大黑牛、老芦花鸡,你跟他们不是处的挺好吗?”
李逍伸出手,小黑马上灵性的跳起来,人立而起,让主人可以摸到它的头。
婉娘在屋里收拾了许久,才由贞儿搀着出来。
一个包袱打开,却是由婉娘亲手为李逍做的征衣。一件很厚重的大氅,又长又厚,针脚细密。
“听说辽东苦寒,三郎到了那边定要多注意保暖。”
李逍接过,笑着道,“我此去是三韩的南边,那地方的气候其实跟登州差不多,并不算多冷,一年也就只有冬季那两三个月冷点,但也冷不到哪去的。”
贞儿则给李逍做了件披风。
“这个腥红的披风配你的那件御赐铠甲很搭,哥哥穿上一定好看威武。”
“我这次是去做刺史,并不用打仗的,用不着穿铠甲。”
“可皇帝都赐你铠甲了,你还是经略使呢,要带兵的。”李贞坚持道。
这件铠甲很华丽,由皇家御用工匠特别打造,是皇帝从自已收藏的铠甲中选了一套赐给李逍。银色的铠甲,还镶着金边,整套铠甲大气无比。是明光铠甲形制,胸前有两个锃亮的精钢护圆,周边则是采用的山字纹铁编甲。
头盔则是带着凤翅的兜鍪,那根耀眼的盔尖下还有一大丛红缨。
这套铠甲不但胸前有两个大圆护,后背都还有两个。
另外在肩膀部位,还各有两个制成麒麟头式样的吞肩。腰带也是制作精美样式好看的狮蛮带。
护胫护臂护腕铁手套铁靴铁裙织金披风样样俱全,做工精美,材料结实,整套铠甲下来足有三十多斤重,这还是皇帝知道李逍的斤两,特意挑了套比较轻的给他。
据说这样的一副铠甲,那起码能值几百亩地。尤其还是皇帝所赐,就更加珍贵了。
配上皇帝御赐的战马、马槊、金锏、骑弓、横刀、皮盾,倒是像模像样。
不过李逍始终认为自己用不上这套铠甲,他虽说现在是朝鲜军区司令,可那边现在也设了个朝鲜战区,战区司令是程咬金,还有三个副司令,程名振、苏定方和薛仁贵。
这几位战区司令统领着二十万野战军,人家才是真正的带兵之将。
自己这个军区司令,其实现在只能管两个州的民兵武装,甚至那边估计还没有民兵。
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要打仗也是野战军先上,哪轮的到他。
再说了,铠甲再好也没多大用处,李逍怎么说也是经略使,不用直接上前线,真要剿个匪什么的,那也是站在中军旗下的,不用亲自冲锋陷阵,他有自己的亲兵卫队,真的让人能够拿箭射到他身上来,那再好的明光甲,再好的山文防箭功能,再好的防砍的锁子甲,其实也没什么用的。
婉娘摸了摸肚子。
“再有一个月孩子就要出世了,你替他取好名字没?”
给孩子取名字这事已经考虑了好久了,但李逍一直没有想到个合适的。
“如果是男孩,那就叫庆云。楚辞中有‘枉车登兮庆云’的句子,庆云意为百福具臻、功成名就,简单却又霸气。”
都说给孩子取名男楚辞女诗经,李逍便也就随个大流,从楚辞中挑了一句。
“若是女孩的话,就叫蒹葭吧。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蒹葭虽为芦草,但却坚强,我希望我的女儿将来不但能嫁个如意郎君,也能够独立坚强。”
“庆云、蒹葭。”婉娘喃喃念着这两个名字,觉得确实挺好的。
李逍要去百济,李家庄子很多人都愿意去。不过李逍并没有答应,这一次短则一年,长则两三年,庄民们也都有一大家子要养活。
最后架不住大家的热情,李逍只好答应从那些年轻的未婚小伙子里选了十来个,这些都是家中儿子多,且身强体壮,还多半会些拳脚功夫,简单枪棒箭术的。
最后精选了十八个十六到二十岁左右的少年,李逍给他们每家十贯钱的安家费,毕竟此去遥远,谁也不能保证一定安全。十六七岁的少年,也正是家里的劳动力,总不能让人家白跟着他。
他还答应,以后每月给两贯钱月钱,并包这些少年们的衣食。
“到了那边,若是有合适的百济女子,我给他们找一个做婆娘。”李逍笑着跟少年们的父亲道。
“哎呦,百济婆娘有甚么好的。”有人笑道。
“有就不错咧,娶个百济的婆娘又不要你家的彩礼,多省钱省事咧。”
“哈哈哈。”
大彪本来也是想去的,但现在他也管着一大摊子事情。李家的饭店如今已经在蓝溪、蓝田和长安开了七八家分店,凭着炒菜已经在京畿一带打响了名气,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他这个大掌柜忙的很。
“你就留下来,看好饭馆这块,另外我们的碾磨坊、挂面坊也还要你多看顾。有空的时候,多回庄子里来照看下。”
大彪拍着胸脯,拍的砰砰响,“三郎你说这话太见外,当初若不是你带我们这些兄弟从江南来,我们都早没了。如今我的这一切都是你给的,我岂会不知感恩。”
“既然是兄弟,就别说那话,咱们有今天,也都是我们一起努力的。”
杨老夫子也要留下来管理书院,当初从江南跟李逍来的那十几个人里,最后就只带了张葱和刘蒜这两个少年。
两人跟在李逍身边久了,做事细心,李逍也用的顺手。
十八个佃户少年,便分做两队划在他们手下。
这二十人就算是李逍的亲随。
此外,便就是赵持满招募的那一团二百人雇佣兵了。
这二百余人的队伍,都算是李逍的部曲,部曲就是他的私人武装,也是他的亲兵卫队。
杨老夫子、赵大夫还有钱管家三个老头一人拄着根拐棍站在那里依依不舍。
“三郎,盼你一路保重,早日凯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