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欢喜人生 作者:雪凤凰
分卷阅读3
人的宋大妹想到的事就多了。
“医生,我们欢喜头上的伤口以后会留疤吗?”她满脸忧心道。
虽说乡下地头,女孩子脸上有个小小的疤痕也不算什么,更何况欢喜伤在额头,了不起还能用刘海遮住,大家挑选儿媳妇看的可是干活麻不麻利,而不是长得漂不漂亮。
但是宋大妹却一点也不希望漂亮的侄女到时候嫁在农村。
他们欢喜这么漂亮,到时候好好念书,有个初中文凭,再让她家建设走关系在城里找个工作,到时候准有城里的好青年能看上。
对了,最好能找个家里没有老人的,或者是小儿子的,那样说不准还能把二柱接过去奉养。
宋二柱可不知道自家姐姐想得这么远,他这会听了她的话,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虽然不够细心,但宋二柱对女儿向来疼爱,对于这种事不可能不关心。
医生皱了皱眉道:“留疤是肯定的,不过不会很明显,不仔细看的话都看不出来。”
二人闻言顿时便有些不高兴,宋大妹更是道:“周小宝那个兔崽子,等我哪天回去,一定要把他的屁股打烂。”
平时她说这种话,宋二柱即便不训斥,也是要不高兴的,但是这会却是一言不发。以前小打小闹就算了,闺女这回吃了这么大的苦头,他心里如何不恼,周小宝要是个大人,他铁定会把人给打一顿。
拖拉机自然是不如欢喜坐惯的豪华汽车舒适的,加上这会的路况,因此一路极为颠簸,好在欢喜这会因为是病人所以是躺着的,身下还铺了好几条旧被子。担心她不舒服,宋卫国还将她连人带被子都抱在了怀里。一路以来,欢喜愣是稳稳当当的。
路上,宋二柱却懊恼道:“早知道找个轿子了。”
娇子?
欢喜歪了歪脑袋,翻了翻记忆才知道,宋家庄的确是有轿子的,不过一般都是有急病病人的时候才会用到。
即便如此,宋二柱的提议也有些不靠谱,毕竟宋家庄的人生了病基本都去离得近的卫生所,上县医院的话还是要靠拖拉机的。
被宋卫国抱着下了拖拉机,欢喜抬眼打量着眼前的宋家。
——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这会的宋家庄房子基本都差不多,都是那种泥砖铸就的房子,唯一能够令她庆幸的是家里虽然没有一个像样的女人,但老宋家从大到小的男人都很勤快,因此不论是院子里还是屋里都算得上整洁。
不像后世农村的房子都是好几层的楼房,房间多不说屋子还宽敞。这会的宋家庄都是平房不说,一家也就一两间泥砖砌的房子,住却往往要住上七八个人。
对比起来,宋家的屋子算是大的,因为有宋大柱留下的两间屋子,加上宋二柱后来起的两间,总共有四间屋,住却只住四人。也是因此,欢喜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孩,才能早早就拥有一个自己的房间。
听到拖拉机的声音,宋为民从屋中窜了出来,目光第一时间看向欢喜,见她脸色虽然有些白,但看着还算有精神,也不像傻了的样子,不由松了口气,然后开始跑前跑后忙活起来了,又是端洗脸水,又是拿着鸡毛掸子给人拍灰。
“我摘了一把韭菜,还让小婶娘给我加好了米和水,我自己烧了一锅米饭,二哥你再炒两个菜就成了。”看了眼欢喜,宋为民又补充道:“今儿我在鸡窝里摸出了九个蛋,比平日里还多了一个,给欢喜做个蒸蛋吧。”
欢喜颇有些稀奇地看着小大人模样的宋为民,在原身的记忆里,对这个小哥的心情有些复杂,类似想亲近却不敢亲近。一来是因为宋为民是宋家庄的孩子王,二来则是宋为民对着这个妹妹嘴上总是很嫌弃,也不乐意带她玩。
不过看这人这会的表现,对着妹妹却显然很关心,只不过小男孩的心思比较别扭。
南方不睡炕,因此欢喜房间里放的是床,而且意外的这张床还不小,目测有一米五的宽度——后来才知道,乡下人家因为人多,买床是宁愿买大也不买小的。
宋卫国将欢喜放到床上,给她盖好了被子,嘱咐道:“欢喜你先躺会,我去帮二叔烧火。”
欢喜点了点头,宋卫国又给她倒了杯水放到手边,就出去了。
房间里只剩自己一个人,欢喜目光扫过头顶的圆木横梁,暗黄的石灰墙,黑色的泥土地面,灰扑扑的账台……她忍不住叹了口气。
虽说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这环境也实在太糟糕了。
偏偏她现在才是个七岁的女娃,即便想要奋斗一把摆脱目前这种困境,也是有心而无力。
相比农村,她自然是更希望去城市,至少那里再怎么糟糕,屋内的地面也应该是水泥的,房子也会更牢靠。更别说在原身的记忆中,乡下的房子里像老鼠蟑螂的东西根本避免不了。
——虽说老鼠这东西一旦被乡下孩子看到,铁定是逃不过被抽筋扒皮架上火堆的,遇上个精明点的孩子,比如宋为民那种,指不定就会被一锅端。
可惜,这会想要从农村户口变成城市户口就只有两个方法,一个是在城里买房子,一个是成为工人把户口落到集体。
而这两样,以她这会的小身板……先不说能不能做到,即便能做到,她也不敢这样出风头。
更何况,这年代,某种程度上城里比乡下要危险多了。
☆、第4章 牙刷
晚餐非常简单,米饭、炒韭菜和红烧螺蛳,以及一碗只属于欢喜的蒸蛋。
——当然,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这顿饭已经称得上是丰盛了。
“螺蛳是我前两天去河里摸的,在水里养了两天,这会泥沙都吐干净了。爱国他们也去了,不过他和敬业两个才摸了一点点。我分了一半给他们,小婶娘看了可高兴了。”饭桌上,宋为民颇为得意道。
见着侄子这般,宋二柱也笑:“为民可能干了,居然能自己把螺蛳屁股给剪了。”
螺蛳做之前是要将屁股用剪刀剪掉的,这个活可不简单,宋为民一个孩子能做到也确实了不起。
“那是,我力气可大了。”宋为民得意得扬了扬下巴,转头又盯着欢喜道:“别磨蹭,把蒸蛋都给吃了。”
欢喜眨了眨眼睛。
说实话,眼前的饭菜除了油少了一点,滋味是真不差,关键新鲜。最让她庆幸的是自己重生到了南方而不是北方,哪怕作为北方人的她习惯以面为主食,但让她选的话也不乐意重生到这会的北方。
土豪爹跟她说过,他小时候在乡下,一年都吃不到几次白面,平日里吃的多是割嗓子的粗粮。虽说北方以面食为主,但那年代,吃的不是苞米饼就是野菜窝窝头,面条和饺子一年也吃不上几回。
欢喜上辈子也看过很多重生的年代文,一般只要是六七十年代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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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宋大妹想到的事就多了。
“医生,我们欢喜头上的伤口以后会留疤吗?”她满脸忧心道。
虽说乡下地头,女孩子脸上有个小小的疤痕也不算什么,更何况欢喜伤在额头,了不起还能用刘海遮住,大家挑选儿媳妇看的可是干活麻不麻利,而不是长得漂不漂亮。
但是宋大妹却一点也不希望漂亮的侄女到时候嫁在农村。
他们欢喜这么漂亮,到时候好好念书,有个初中文凭,再让她家建设走关系在城里找个工作,到时候准有城里的好青年能看上。
对了,最好能找个家里没有老人的,或者是小儿子的,那样说不准还能把二柱接过去奉养。
宋二柱可不知道自家姐姐想得这么远,他这会听了她的话,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虽然不够细心,但宋二柱对女儿向来疼爱,对于这种事不可能不关心。
医生皱了皱眉道:“留疤是肯定的,不过不会很明显,不仔细看的话都看不出来。”
二人闻言顿时便有些不高兴,宋大妹更是道:“周小宝那个兔崽子,等我哪天回去,一定要把他的屁股打烂。”
平时她说这种话,宋二柱即便不训斥,也是要不高兴的,但是这会却是一言不发。以前小打小闹就算了,闺女这回吃了这么大的苦头,他心里如何不恼,周小宝要是个大人,他铁定会把人给打一顿。
拖拉机自然是不如欢喜坐惯的豪华汽车舒适的,加上这会的路况,因此一路极为颠簸,好在欢喜这会因为是病人所以是躺着的,身下还铺了好几条旧被子。担心她不舒服,宋卫国还将她连人带被子都抱在了怀里。一路以来,欢喜愣是稳稳当当的。
路上,宋二柱却懊恼道:“早知道找个轿子了。”
娇子?
欢喜歪了歪脑袋,翻了翻记忆才知道,宋家庄的确是有轿子的,不过一般都是有急病病人的时候才会用到。
即便如此,宋二柱的提议也有些不靠谱,毕竟宋家庄的人生了病基本都去离得近的卫生所,上县医院的话还是要靠拖拉机的。
被宋卫国抱着下了拖拉机,欢喜抬眼打量着眼前的宋家。
——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这会的宋家庄房子基本都差不多,都是那种泥砖铸就的房子,唯一能够令她庆幸的是家里虽然没有一个像样的女人,但老宋家从大到小的男人都很勤快,因此不论是院子里还是屋里都算得上整洁。
不像后世农村的房子都是好几层的楼房,房间多不说屋子还宽敞。这会的宋家庄都是平房不说,一家也就一两间泥砖砌的房子,住却往往要住上七八个人。
对比起来,宋家的屋子算是大的,因为有宋大柱留下的两间屋子,加上宋二柱后来起的两间,总共有四间屋,住却只住四人。也是因此,欢喜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孩,才能早早就拥有一个自己的房间。
听到拖拉机的声音,宋为民从屋中窜了出来,目光第一时间看向欢喜,见她脸色虽然有些白,但看着还算有精神,也不像傻了的样子,不由松了口气,然后开始跑前跑后忙活起来了,又是端洗脸水,又是拿着鸡毛掸子给人拍灰。
“我摘了一把韭菜,还让小婶娘给我加好了米和水,我自己烧了一锅米饭,二哥你再炒两个菜就成了。”看了眼欢喜,宋为民又补充道:“今儿我在鸡窝里摸出了九个蛋,比平日里还多了一个,给欢喜做个蒸蛋吧。”
欢喜颇有些稀奇地看着小大人模样的宋为民,在原身的记忆里,对这个小哥的心情有些复杂,类似想亲近却不敢亲近。一来是因为宋为民是宋家庄的孩子王,二来则是宋为民对着这个妹妹嘴上总是很嫌弃,也不乐意带她玩。
不过看这人这会的表现,对着妹妹却显然很关心,只不过小男孩的心思比较别扭。
南方不睡炕,因此欢喜房间里放的是床,而且意外的这张床还不小,目测有一米五的宽度——后来才知道,乡下人家因为人多,买床是宁愿买大也不买小的。
宋卫国将欢喜放到床上,给她盖好了被子,嘱咐道:“欢喜你先躺会,我去帮二叔烧火。”
欢喜点了点头,宋卫国又给她倒了杯水放到手边,就出去了。
房间里只剩自己一个人,欢喜目光扫过头顶的圆木横梁,暗黄的石灰墙,黑色的泥土地面,灰扑扑的账台……她忍不住叹了口气。
虽说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这环境也实在太糟糕了。
偏偏她现在才是个七岁的女娃,即便想要奋斗一把摆脱目前这种困境,也是有心而无力。
相比农村,她自然是更希望去城市,至少那里再怎么糟糕,屋内的地面也应该是水泥的,房子也会更牢靠。更别说在原身的记忆中,乡下的房子里像老鼠蟑螂的东西根本避免不了。
——虽说老鼠这东西一旦被乡下孩子看到,铁定是逃不过被抽筋扒皮架上火堆的,遇上个精明点的孩子,比如宋为民那种,指不定就会被一锅端。
可惜,这会想要从农村户口变成城市户口就只有两个方法,一个是在城里买房子,一个是成为工人把户口落到集体。
而这两样,以她这会的小身板……先不说能不能做到,即便能做到,她也不敢这样出风头。
更何况,这年代,某种程度上城里比乡下要危险多了。
☆、第4章 牙刷
晚餐非常简单,米饭、炒韭菜和红烧螺蛳,以及一碗只属于欢喜的蒸蛋。
——当然,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这顿饭已经称得上是丰盛了。
“螺蛳是我前两天去河里摸的,在水里养了两天,这会泥沙都吐干净了。爱国他们也去了,不过他和敬业两个才摸了一点点。我分了一半给他们,小婶娘看了可高兴了。”饭桌上,宋为民颇为得意道。
见着侄子这般,宋二柱也笑:“为民可能干了,居然能自己把螺蛳屁股给剪了。”
螺蛳做之前是要将屁股用剪刀剪掉的,这个活可不简单,宋为民一个孩子能做到也确实了不起。
“那是,我力气可大了。”宋为民得意得扬了扬下巴,转头又盯着欢喜道:“别磨蹭,把蒸蛋都给吃了。”
欢喜眨了眨眼睛。
说实话,眼前的饭菜除了油少了一点,滋味是真不差,关键新鲜。最让她庆幸的是自己重生到了南方而不是北方,哪怕作为北方人的她习惯以面为主食,但让她选的话也不乐意重生到这会的北方。
土豪爹跟她说过,他小时候在乡下,一年都吃不到几次白面,平日里吃的多是割嗓子的粗粮。虽说北方以面食为主,但那年代,吃的不是苞米饼就是野菜窝窝头,面条和饺子一年也吃不上几回。
欢喜上辈子也看过很多重生的年代文,一般只要是六七十年代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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