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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甜狼 作者:机场佛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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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甜狼 作者:机场佛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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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点点头,随机转头对身边的人说:“刚刚那是周楠吧?最近总是心不在焉。”
“是啊,听说家里那个老母亲昨天去世,今天又传来消息说儿子肺炎。他想回去,可回去两千多公里的路程,车费都是一笔大开销。”猴子说道。
没一会儿那个叫周楠的人就跑了下来,连连道歉,说是自己的失误。
木浙上前拍了拍周楠的肩,关切地说:“家里还好吧?”
饶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听到这句话,好像一瞬间被击垮。
他一人出门在外打工,有多苦有多累自己知道。住的地方很小,睡的床不大。每个月工地上发的钱他都会如数给家里打过去,自己身上不会留一分。
这个男人今年才二十五,早早地就背负起了一家的责任。
周楠红了眼眶,沙哑着说:“刚老婆打电话让我不要担心。”
可是能不担心吗?
“真有困难这边可以先预支工资,你回去一趟也耽误不了事情。钱可以再赚,但老母亲最后一面还是要见的。”木浙真切说道。
他不是不近人情的人,有些事情该严厉地指责,有些事情也要放宽对待。
二十五岁的周楠哭成了一个大男孩,双手是灰,他用手臂擦着眼泪,说:“老妈也不知道怎么的,前几天打电话回去还有说有笑的……我老婆说是脑溢血,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一旁的程蒙宇已经起身了,也忘了拍自己身上的土,只是紧紧地看着那个男人在哭。
程蒙宇和周楠其实相差不了几岁。
印象中,程蒙宇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这样哭,好像很委屈,让人有些心疼。
周楠在程蒙宇的眼中就是一个“打工仔”,那种平时他看都不会看一眼的“打工仔”。在程蒙宇心里,“打工仔”就不是什么好的代名词,他们脏,他们穷,他们是从落后的农村来。可现在,程蒙宇突然有点改观,有点震撼。
虽然这个周楠刚才差点要了程蒙宇的“命”,但大少爷决定大发慈悲不计较了。
突然心情好像有点称重了,程蒙宇掉了个头往车那头走去。
于清茗还在玩手机,转头一见程蒙宇灰头土脸的样子忍不住笑。
程蒙宇看了眼后视镜里的自己,暗暗咒骂了一声,然后用手拍打着自己脸上和身上的灰尘。
之后程蒙宇就坐进了车里一言不发,和刚才的叽叽喳喳形成了鲜明对比。
于清茗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忍不住转头问他怎么了。
“差点死了。”程蒙宇说。
于清茗闻言又上下打量了一番程蒙宇。
“你男人是要负责的!”程蒙宇又说。
于清茗笑,“那你找他呀。”
“你以为我不敢呀?”
“还真怕你不敢。”
= = =
用了不过一个小时,木浙当真把事情忙完了。
他上了车,有些凝重的神情一闪而过,细心的于清茗捕捉到了,忍不住好奇地问他:“怎么了吗?”
“没什么大事。”木浙淡笑。
后座的程蒙宇看着木浙的侧脸,突然觉得这个男人比之前他感觉的还要帅。
他刚才是明显听出了些工地上出现的问题,虽然他不知道问题大不大,但最后木浙一句话:“全部推倒重来。”
真的很man.
女人大概都是比较喜欢这种沉稳的男人吧?
程蒙宇突然觉得自己也有些喜欢。
况且:
“我这个人还恩怨分明的,你刚才救了我一命,我还是得谢谢你。”程蒙宇骄傲地仰着头。
木浙发动车,准备起步,闻言淡淡地说:“不用谢。”
“喂,我可是第一次那么真诚地谢别人,你的反应也太平淡了些吧?”程大少爷感觉自己满腔热血受到了冷落。
木浙呵呵一笑。
不明所以的于清茗可好好奇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程蒙宇简略地说了一下过程。
于清茗听完后立即说:“当然要谢的,择日不如撞日,中午这顿就你请了吧。”
“不用。”木浙说,“我请客,他买单。”
“我举双手赞成。”于清茗说。
程蒙宇爽朗一笑,大声说:“你们两口子可以的,合起伙怼我。”
有时候拉拢人心其实很简单,短短不过一个小时,程蒙宇默默无声地举白旗投降。他知道的,自己是追不上于清茗,更比不上木浙。虽然他不想承认木浙比自己优秀,但他又忍不住自我安慰,这个世界上总是会有一些优秀的人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 发烧生病全身无力无法码字的时候,很庆幸自己的存稿。
今天应该还是无法码字,因为头还很疼。那么就偷懒一下吧。嘻嘻,论存稿的重要性。
ps:我再说一下哈,本文无虐,什么狗血误会分开,第三者破坏啊,都没有。
这两只从谈恋爱到结婚再到婚后生活,就是甜甜甜。不是为了甜而甜,而且生活本来就没有那么多风浪。爱情当中,彼此信任,知道要携手走一辈子,所以就会甜。
☆、第 38 章
= = =
午夜的烽市与白天全然不同, 绽放的霓虹灯,麻醉人的灯红酒绿。
酒吧街,形形色色的男女摇晃着酒杯,在这个地方能够感受到红尘的喧嚣。
木浙一般不来这种地方, 但来了,基本上也不会是什么好事。
一只纤细修长的手像蛇一般想缠绕上木浙的肩, 但被他悄无声息躲过。细看, 她那红唇里吐露的蛇信子嚣张地采集空气中有关木浙的一切味道。
木浙的脸上保持着疏远的微笑,勾着唇说:“凡姐, 看样子您今天心情不错啊。”
“你来了,我心情自然好。”
被称为凡姐的人大木浙几岁,但岁月似乎在这个女人脸上看不出来任何痕迹。到了夜晚, 她喜欢用浓艳的妆容来武装自己,然而白天, 她又会是写字楼里最乖巧懂事的助理。
凡姐本名顾千凡,是这个酒吧人气最高的驻唱歌手。
木浙来找酒吧不是调情的,不一会儿他见到了自己要见的人,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蛇窝。
苏三柳正靠在二楼栏杆上看着楼下, 见到后木浙后朝他挥了一下手。
酒吧街这一带有三分之二的酒吧是苏三柳名下的。
说起苏家,但凡烽市商界的人应该都会敬上三分。那个黑白两道通吃的苏家,掌握了一半以上烽市的经济命脉。苏三柳作为苏家财产的第一继承人, 也无疑是城中人巴结的对象。只是苏三柳为人低调,真认识他的人不多。
木浙认识苏三柳是个意外,地点也是在酒吧。
两年前木浙无意来到一间名叫西黎酒吧, 当时工程上的事情另他头疼,借酒消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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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点点头,随机转头对身边的人说:“刚刚那是周楠吧?最近总是心不在焉。”
“是啊,听说家里那个老母亲昨天去世,今天又传来消息说儿子肺炎。他想回去,可回去两千多公里的路程,车费都是一笔大开销。”猴子说道。
没一会儿那个叫周楠的人就跑了下来,连连道歉,说是自己的失误。
木浙上前拍了拍周楠的肩,关切地说:“家里还好吧?”
饶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听到这句话,好像一瞬间被击垮。
他一人出门在外打工,有多苦有多累自己知道。住的地方很小,睡的床不大。每个月工地上发的钱他都会如数给家里打过去,自己身上不会留一分。
这个男人今年才二十五,早早地就背负起了一家的责任。
周楠红了眼眶,沙哑着说:“刚老婆打电话让我不要担心。”
可是能不担心吗?
“真有困难这边可以先预支工资,你回去一趟也耽误不了事情。钱可以再赚,但老母亲最后一面还是要见的。”木浙真切说道。
他不是不近人情的人,有些事情该严厉地指责,有些事情也要放宽对待。
二十五岁的周楠哭成了一个大男孩,双手是灰,他用手臂擦着眼泪,说:“老妈也不知道怎么的,前几天打电话回去还有说有笑的……我老婆说是脑溢血,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一旁的程蒙宇已经起身了,也忘了拍自己身上的土,只是紧紧地看着那个男人在哭。
程蒙宇和周楠其实相差不了几岁。
印象中,程蒙宇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这样哭,好像很委屈,让人有些心疼。
周楠在程蒙宇的眼中就是一个“打工仔”,那种平时他看都不会看一眼的“打工仔”。在程蒙宇心里,“打工仔”就不是什么好的代名词,他们脏,他们穷,他们是从落后的农村来。可现在,程蒙宇突然有点改观,有点震撼。
虽然这个周楠刚才差点要了程蒙宇的“命”,但大少爷决定大发慈悲不计较了。
突然心情好像有点称重了,程蒙宇掉了个头往车那头走去。
于清茗还在玩手机,转头一见程蒙宇灰头土脸的样子忍不住笑。
程蒙宇看了眼后视镜里的自己,暗暗咒骂了一声,然后用手拍打着自己脸上和身上的灰尘。
之后程蒙宇就坐进了车里一言不发,和刚才的叽叽喳喳形成了鲜明对比。
于清茗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忍不住转头问他怎么了。
“差点死了。”程蒙宇说。
于清茗闻言又上下打量了一番程蒙宇。
“你男人是要负责的!”程蒙宇又说。
于清茗笑,“那你找他呀。”
“你以为我不敢呀?”
“还真怕你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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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不过一个小时,木浙当真把事情忙完了。
他上了车,有些凝重的神情一闪而过,细心的于清茗捕捉到了,忍不住好奇地问他:“怎么了吗?”
“没什么大事。”木浙淡笑。
后座的程蒙宇看着木浙的侧脸,突然觉得这个男人比之前他感觉的还要帅。
他刚才是明显听出了些工地上出现的问题,虽然他不知道问题大不大,但最后木浙一句话:“全部推倒重来。”
真的很man.
女人大概都是比较喜欢这种沉稳的男人吧?
程蒙宇突然觉得自己也有些喜欢。
况且:
“我这个人还恩怨分明的,你刚才救了我一命,我还是得谢谢你。”程蒙宇骄傲地仰着头。
木浙发动车,准备起步,闻言淡淡地说:“不用谢。”
“喂,我可是第一次那么真诚地谢别人,你的反应也太平淡了些吧?”程大少爷感觉自己满腔热血受到了冷落。
木浙呵呵一笑。
不明所以的于清茗可好好奇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程蒙宇简略地说了一下过程。
于清茗听完后立即说:“当然要谢的,择日不如撞日,中午这顿就你请了吧。”
“不用。”木浙说,“我请客,他买单。”
“我举双手赞成。”于清茗说。
程蒙宇爽朗一笑,大声说:“你们两口子可以的,合起伙怼我。”
有时候拉拢人心其实很简单,短短不过一个小时,程蒙宇默默无声地举白旗投降。他知道的,自己是追不上于清茗,更比不上木浙。虽然他不想承认木浙比自己优秀,但他又忍不住自我安慰,这个世界上总是会有一些优秀的人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 发烧生病全身无力无法码字的时候,很庆幸自己的存稿。
今天应该还是无法码字,因为头还很疼。那么就偷懒一下吧。嘻嘻,论存稿的重要性。
ps:我再说一下哈,本文无虐,什么狗血误会分开,第三者破坏啊,都没有。
这两只从谈恋爱到结婚再到婚后生活,就是甜甜甜。不是为了甜而甜,而且生活本来就没有那么多风浪。爱情当中,彼此信任,知道要携手走一辈子,所以就会甜。
☆、第 3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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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的烽市与白天全然不同, 绽放的霓虹灯,麻醉人的灯红酒绿。
酒吧街,形形色色的男女摇晃着酒杯,在这个地方能够感受到红尘的喧嚣。
木浙一般不来这种地方, 但来了,基本上也不会是什么好事。
一只纤细修长的手像蛇一般想缠绕上木浙的肩, 但被他悄无声息躲过。细看, 她那红唇里吐露的蛇信子嚣张地采集空气中有关木浙的一切味道。
木浙的脸上保持着疏远的微笑,勾着唇说:“凡姐, 看样子您今天心情不错啊。”
“你来了,我心情自然好。”
被称为凡姐的人大木浙几岁,但岁月似乎在这个女人脸上看不出来任何痕迹。到了夜晚, 她喜欢用浓艳的妆容来武装自己,然而白天, 她又会是写字楼里最乖巧懂事的助理。
凡姐本名顾千凡,是这个酒吧人气最高的驻唱歌手。
木浙来找酒吧不是调情的,不一会儿他见到了自己要见的人,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蛇窝。
苏三柳正靠在二楼栏杆上看着楼下, 见到后木浙后朝他挥了一下手。
酒吧街这一带有三分之二的酒吧是苏三柳名下的。
说起苏家,但凡烽市商界的人应该都会敬上三分。那个黑白两道通吃的苏家,掌握了一半以上烽市的经济命脉。苏三柳作为苏家财产的第一继承人, 也无疑是城中人巴结的对象。只是苏三柳为人低调,真认识他的人不多。
木浙认识苏三柳是个意外,地点也是在酒吧。
两年前木浙无意来到一间名叫西黎酒吧, 当时工程上的事情另他头疼,借酒消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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