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师父不作死 作者:曲偕
分卷阅读91
合单一水灵根这个炉鼎体质的设定,说男主一路上打怪升级的同伴全是男的,对路过的美女连鸟都不鸟,简直就是个和尚,看着太憋屈了。
不过女读者们都尖叫着不要,说这个少年很萌,活泼可爱的个性可以和男主的面瘫性格互补,两个人超级配。陶思淼就是林仪风之前说过的除了王虎之外,被女读者们yy过和沈则容有一腿的配角之一,咳咳,之一,就是说还有其他,因此林仪风很郁闷,他可没想过卖腐啊,为什么一出现一个份量重一点的配角就会被文下的读者拿去拉郎配?
林仪风觉得需要调节一下自己的心境,心境越是浮躁就越难突破瓶颈,出去走一走,转换一下心情,也许自然而然地他就能够突破到化神,虽然说是要去寻找机缘,其实他只是想去找徒弟而已。要出去旅游,阿喵显得很兴奋,一年多的时间里只有潘良和偶而来探望的王虎可供它发泄,可把它闷坏了,它需要的就是和林仪风好好地出门散散心。
林仪风招来了潘良嘱咐完毕,就带着阿喵离开了灵云。
沈则容觉得陶思淼这个人很奇怪,虽然他觉得他奇怪,但并不代表他不了解他,因为在前世,他在东阳与南林两国交界的青萝山也碰上过这么一个人,他是九门之一的擎天门的弟子,单一水灵根,跟他一样是筑基后期的修为。
在前世他是偶然遇上他的,沈则容这种冷冰冰的性格自然是不会主动结交什么人,他们是在几次偶遇之下逐渐认识的,应该说是陶思淼单方面想跟他交朋友,后来沈则容察觉到他没什么心机和不轨的意图,便在打怪的时候跟他组队,相处过一段时间。
沈则容本来以为自己这一世修炼速度较快,提前去往青萝谷的时候不会遇上他,但似乎就是这么凑巧,他又遇上了这个人,但是这个人给他的感觉与前世不同,陶思淼的性格是活泼,但是眼前这个人比他更甚,开朗得都有些过头了,简直就是一个话唠,拉着他问东问西,说得话还很奇怪,蹦出一个又一个他听不懂的奇怪词语。
说什么要抱紧主角的金大腿,或者是跟着你有肉吃,又说要攻略他刷他的好感度之类的奇怪的话。虽然他师父偶尔也会说上一两句奇怪的话,但哪有他那么离谱,当然即使他师父变成话唠,恐怕沈则容也不会觉得讨厌,只会喜欢吧。但陶思淼不是他师父,所以沈则容觉得很烦,很有一种想一脚把他踹开的冲动。
☆、第五十七章 :我就是要攻略主角
陶思淼的原名叫做陶乐,就像你们看到的,他的确是一名穿越客,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在发生车祸之后,没错,就是经常在小说和影视剧里看到的桥段,发生了车祸,身体在这个时空死了,灵魂却穿越到了另外一个时空里,不过他既没有回到古代也没有穿梭到未来,而是穿越到了一本坑掉的网络小说里,他曾经追过的那一本。
穿越的情况跟他看过的好几本穿书小说一样,他感到很兴奋,因为他有着小说主角一样的经历,这就意味着他必定会在穿越的世界中拥有一个崭新而精彩的人生,不然要他穿越干嘛?如果他终究只会当一个炮灰或者路人甲,那老天为什么还要让他穿越重生呢?不不不,正因为老天选中了他,所以他是独一无二的,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尽管他没有变成主角或者是继主角之后的第二个份量极重的角色——反派,他只是重生到了《凌云九霄》这本书里的一个配角身上,但在穿书小说中,穿到炮灰及路人身上咸鱼翻身的比比皆是,他觉得这更加契合了他将会成为这本小说的主角的事实。
而且这个角色并不差,相反还很讨喜,对于外貌协会会员的陶乐来说,陶思淼的性格和长相他都很满意,他那清秀可爱的外形配上活泼开朗的性格使他在擎天门的那堆师兄弟里很吃得开。忘了补充一句,陶乐,性别男,爱好男,在修真界美男如云的情况下,每天对着那么多养眼的小鲜肉,他实在是过得如鱼得水。
不过在修真门派虽然过得安逸,但他还是没有忘了他肩负的“使命”,在小说里,他这个角色会成为主角的小弟,而在陶乐穿越过来之后,他当然不会忘记和主角搭上线,与主角组队打怪刷他的好感度这成了他的目标。女人可以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那么配角当然也可以通过征服主角来征服这个世界喽,更何况他是这本书的读者,他比其他人,比书中的这些npc式人物更加清楚剧情的走向,也就更加可以赢得主角的好感进而征服他。
陶乐觉得自己的计划非常棒,特别是当他终于“千辛万苦”找到主角的时候,对方令他眼前一亮,不,应该是两眼冒精光,他那俊美的外形,挺拔的身材,独特的气质完全没有辜负他大开的脑洞,甚至比他想象得还要出色。虽然陶乐的几个师兄弟长得也不错,但是跟主角一比那都给衬成了渣渣,他觉得自己来找主角是找对了。他打算露一手来引起对方的注意,那就是展现他“先知”的能力。
很好,他显露的预知能力很好地引起了沈则容的注意,呃,或者该说是警惕,不过不管怎样,他都成功地勾搭上了他,引起了他的注意。对方越是冷冰冰地拒人千里之外,就会越发激起陶乐想要征服他的雄心,啊!小说主角与穿越读者,多么般配,简直完美!
“小蓉蓉!蓉蓉!”就像现在,陶乐又开始了他的调戏行为。
“闭嘴!你可以叫我的全名,但不许这么恶心地叫我!”
这一贯招来了沈则容的不满,小容容?容容?这都是什么鬼称呼,连他师父都没有那么恶心地称呼过他,或许如果他师父喜欢这么叫的话,他会毫无抗议地欣然接受,但是别人不行,特别还是这个话唠。
“那我叫你小蓉好吗?”陶乐讨价还价道。
“不行!”那是属于他师父的称呼!沈则容向那个嬉皮笑脸的人射出一记狠厉的眼刀。
如果眼刀可以杀人,对面的陶乐早被捅成马蜂窝了,但是因为他的脸皮特别厚,所以他仍是笑嘻嘻地:“我叫你则容总可以了吧,你可以喊我淼淼,我不介意别人这么称呼我。”相较于主角的“小肚鸡肠”,陶乐表现得十分大度。
沈则容瞥了他一眼没有应声,他本可以一脚踹开他,但是他那与前世不同的言行举止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有点想弄清楚他究竟是谁,接近自己有什么目的。沈则容本来猜测陶思淼是被人夺舍了,才会表现得与前世不同,这种情况跟他师父有些类似,而且他那些奇怪的说辞中有几个他曾从他师父那里听到过,这更加引起了沈则容的好奇心,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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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单一水灵根这个炉鼎体质的设定,说男主一路上打怪升级的同伴全是男的,对路过的美女连鸟都不鸟,简直就是个和尚,看着太憋屈了。
不过女读者们都尖叫着不要,说这个少年很萌,活泼可爱的个性可以和男主的面瘫性格互补,两个人超级配。陶思淼就是林仪风之前说过的除了王虎之外,被女读者们yy过和沈则容有一腿的配角之一,咳咳,之一,就是说还有其他,因此林仪风很郁闷,他可没想过卖腐啊,为什么一出现一个份量重一点的配角就会被文下的读者拿去拉郎配?
林仪风觉得需要调节一下自己的心境,心境越是浮躁就越难突破瓶颈,出去走一走,转换一下心情,也许自然而然地他就能够突破到化神,虽然说是要去寻找机缘,其实他只是想去找徒弟而已。要出去旅游,阿喵显得很兴奋,一年多的时间里只有潘良和偶而来探望的王虎可供它发泄,可把它闷坏了,它需要的就是和林仪风好好地出门散散心。
林仪风招来了潘良嘱咐完毕,就带着阿喵离开了灵云。
沈则容觉得陶思淼这个人很奇怪,虽然他觉得他奇怪,但并不代表他不了解他,因为在前世,他在东阳与南林两国交界的青萝山也碰上过这么一个人,他是九门之一的擎天门的弟子,单一水灵根,跟他一样是筑基后期的修为。
在前世他是偶然遇上他的,沈则容这种冷冰冰的性格自然是不会主动结交什么人,他们是在几次偶遇之下逐渐认识的,应该说是陶思淼单方面想跟他交朋友,后来沈则容察觉到他没什么心机和不轨的意图,便在打怪的时候跟他组队,相处过一段时间。
沈则容本来以为自己这一世修炼速度较快,提前去往青萝谷的时候不会遇上他,但似乎就是这么凑巧,他又遇上了这个人,但是这个人给他的感觉与前世不同,陶思淼的性格是活泼,但是眼前这个人比他更甚,开朗得都有些过头了,简直就是一个话唠,拉着他问东问西,说得话还很奇怪,蹦出一个又一个他听不懂的奇怪词语。
说什么要抱紧主角的金大腿,或者是跟着你有肉吃,又说要攻略他刷他的好感度之类的奇怪的话。虽然他师父偶尔也会说上一两句奇怪的话,但哪有他那么离谱,当然即使他师父变成话唠,恐怕沈则容也不会觉得讨厌,只会喜欢吧。但陶思淼不是他师父,所以沈则容觉得很烦,很有一种想一脚把他踹开的冲动。
☆、第五十七章 :我就是要攻略主角
陶思淼的原名叫做陶乐,就像你们看到的,他的确是一名穿越客,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在发生车祸之后,没错,就是经常在小说和影视剧里看到的桥段,发生了车祸,身体在这个时空死了,灵魂却穿越到了另外一个时空里,不过他既没有回到古代也没有穿梭到未来,而是穿越到了一本坑掉的网络小说里,他曾经追过的那一本。
穿越的情况跟他看过的好几本穿书小说一样,他感到很兴奋,因为他有着小说主角一样的经历,这就意味着他必定会在穿越的世界中拥有一个崭新而精彩的人生,不然要他穿越干嘛?如果他终究只会当一个炮灰或者路人甲,那老天为什么还要让他穿越重生呢?不不不,正因为老天选中了他,所以他是独一无二的,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尽管他没有变成主角或者是继主角之后的第二个份量极重的角色——反派,他只是重生到了《凌云九霄》这本书里的一个配角身上,但在穿书小说中,穿到炮灰及路人身上咸鱼翻身的比比皆是,他觉得这更加契合了他将会成为这本小说的主角的事实。
而且这个角色并不差,相反还很讨喜,对于外貌协会会员的陶乐来说,陶思淼的性格和长相他都很满意,他那清秀可爱的外形配上活泼开朗的性格使他在擎天门的那堆师兄弟里很吃得开。忘了补充一句,陶乐,性别男,爱好男,在修真界美男如云的情况下,每天对着那么多养眼的小鲜肉,他实在是过得如鱼得水。
不过在修真门派虽然过得安逸,但他还是没有忘了他肩负的“使命”,在小说里,他这个角色会成为主角的小弟,而在陶乐穿越过来之后,他当然不会忘记和主角搭上线,与主角组队打怪刷他的好感度这成了他的目标。女人可以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那么配角当然也可以通过征服主角来征服这个世界喽,更何况他是这本书的读者,他比其他人,比书中的这些npc式人物更加清楚剧情的走向,也就更加可以赢得主角的好感进而征服他。
陶乐觉得自己的计划非常棒,特别是当他终于“千辛万苦”找到主角的时候,对方令他眼前一亮,不,应该是两眼冒精光,他那俊美的外形,挺拔的身材,独特的气质完全没有辜负他大开的脑洞,甚至比他想象得还要出色。虽然陶乐的几个师兄弟长得也不错,但是跟主角一比那都给衬成了渣渣,他觉得自己来找主角是找对了。他打算露一手来引起对方的注意,那就是展现他“先知”的能力。
很好,他显露的预知能力很好地引起了沈则容的注意,呃,或者该说是警惕,不过不管怎样,他都成功地勾搭上了他,引起了他的注意。对方越是冷冰冰地拒人千里之外,就会越发激起陶乐想要征服他的雄心,啊!小说主角与穿越读者,多么般配,简直完美!
“小蓉蓉!蓉蓉!”就像现在,陶乐又开始了他的调戏行为。
“闭嘴!你可以叫我的全名,但不许这么恶心地叫我!”
这一贯招来了沈则容的不满,小容容?容容?这都是什么鬼称呼,连他师父都没有那么恶心地称呼过他,或许如果他师父喜欢这么叫的话,他会毫无抗议地欣然接受,但是别人不行,特别还是这个话唠。
“那我叫你小蓉好吗?”陶乐讨价还价道。
“不行!”那是属于他师父的称呼!沈则容向那个嬉皮笑脸的人射出一记狠厉的眼刀。
如果眼刀可以杀人,对面的陶乐早被捅成马蜂窝了,但是因为他的脸皮特别厚,所以他仍是笑嘻嘻地:“我叫你则容总可以了吧,你可以喊我淼淼,我不介意别人这么称呼我。”相较于主角的“小肚鸡肠”,陶乐表现得十分大度。
沈则容瞥了他一眼没有应声,他本可以一脚踹开他,但是他那与前世不同的言行举止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有点想弄清楚他究竟是谁,接近自己有什么目的。沈则容本来猜测陶思淼是被人夺舍了,才会表现得与前世不同,这种情况跟他师父有些类似,而且他那些奇怪的说辞中有几个他曾从他师父那里听到过,这更加引起了沈则容的好奇心,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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