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之还我魂来 作者:倾思慕宇
分卷阅读23
沈沐彦这才放心,拔出长刀指天——
“出发!”
花净初被小兵扶着向马车走去,他使劲扭着头回头看着沈沐彦,沈沐彦却没有回头一次。
他们越走越远,直到消失不见,只能看到那明黄色亮眼的战旗在风中飞扬。
花净初没有想到,这一别,就是两年。
为了让花净初放心,沈沐彦每十天送回一封信报平安,两年来从不间断,或是关心他的伤势,或是诉说军中的趣事,或是诉说战事的胜利。
却没有说过半点忧愁。
根据沈沐彦信上所说,此次与藩国征战两年,藩国已经吃不消了,连连战败,他们已经大获全胜班师回朝,已经便会到达京城。
花净初换了好几套衣服,终于换了套颜色最绚丽最张扬最为俊美的衣服,早早地就去城门口等着去了。
看着花净初那满含期待又故作不在意的脸,薛唐忍不住热泪捧心。
“什么时候我谈完生意回家,也有这么一个媳妇在家门口等我。”
薛秦睨他一眼,假装没听到。
隔得老远,花净初就看到沈沐彦的队伍。
他渐渐逼近,两年不见,沈沐彦已不像当初那般羸弱,许是两年征战,他健硕了许多,脸庞也再不似原来白皙,黑了些。
他的眼底冰冷,不再像是当年那个温润如玉的太子。
老远见到他,花净初就急急下了城门楼,大开城门去迎接。
沈沐彦自然也见到他,莞尔下马,轻唤:“净初。”
花净初本想与他亲近些,可是两年未见,他竟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也不敢上前,只是微微笑道:“太子哥哥,你回来了。”
“彦哥哥,不给我介绍吗?”
花净初这才发现,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那女子娇俏可爱,一身打扮似乎不是中原女子,倒有些番邦风情。
“金铃,他就是我跟你经常提起的,我最好的兄弟花净初。”沈沐彦对她介绍,他对她说话的时候声音很温柔,看她的眼神也满是慈爱,甚是宠溺。
“哦,”金铃恍然大悟,对着花净初甜甜一笑,“原来你就是净初哥哥啊。”
花净初后背一僵,无论他之前设想过千次万次,想过他们重逢的场景,想过自己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以报当年断腿之恨,却独独没有想到会是眼前这副场景。
他看着这个金铃,有些不太友善,“你谁啊?”
作者有话要说:
☆、桃花劫篇10占了她身子
沈沐彦开口介绍,“她叫金铃,是藩国公主,此次随我回来,是……”他没有说完,有些回避着花净初的视线。
“是来跟彦哥哥和亲的。”金铃笑吟吟地替他说完,“我是奉父王的命令来跟南朝和亲,我先跟彦哥哥回来,我父王随后就到。”
所有的表情都僵在花净初的脸上,他张了张嘴,看着沈沐彦,半天没有出声,好一会儿,他才僵硬地扯了扯嘴角。
“你要娶亲了?”
沈沐彦拍了拍金铃的肩膀,这才回头看向花净初,点头,“是的,这次和亲的事情,还要麻烦净初你多多帮忙。”
花净初又是愣了下,半晌才反应过来,笑着捶了下沈沐彦的肩膀,“咱俩这关系,这不是应该的嘛,对吧嫂子。”
他很不经意、很不经意、很不经意地看着金铃,淡然地唤出那句“嫂子”。
金铃乐开了花。
“好了,你们赶紧进宫吧,皇帝叔叔……”花净初顿了顿,改口继续说道:“陛下还在等着你们呢。”
沈沐彦点点头,对他微笑了下,扶着金铃的肩回身上马,绕过花净初,领着身后的队伍浩浩荡荡地进了城。
花净初看着他的背影,这是第二次了,自己第二次这样看着他的背影,离开自己。
花净初和沈沐彦之间有种独有的默契,虽然他俩貌合神离,可是两个人如果太久没有见面,其中一个总会有办法出现在另一个面前。
两年没见面了,花净初不知道那种默契还在不在,所以即使沈沐彦已经回来了,他迟迟不敢去找他,然而果不其然,沈沐彦也没来主动找过自己。
金铃公主?和亲?怎么他信中从未提过?
藩国国主已经来到了南朝,和亲一事已成定局,金铃公主一定会是太子妃,现在举国上下都在忙着太子大婚的事情。
两年前,他要抢自己喜欢的女人,两年后这人却要自己成亲了,花净初喝了口酒,可是口里的酒还没咽下去,就把手中的酒坛狠狠地摔在地上。
想得美!
大婚的事依然在忙着,沈沐彦和花净初自从回城那天之后也再没见过,可是花净初知道,他今天一定会见自己。
果然,入夜之后,太子的贴身公公来到花府,要他连夜入宫。
花净初有些惊讶,他的太子哥哥果然定性惊人,这都沉得住气。
入宫也好,自从两年前他腿伤好之后,他就搬出了皇宫,好久没去过东宫了。
他又挑了身鲜艳好看的衣服,跟着那公公进了宫。
东宫已经两年没有主人,太监宫女们还是每天打扫,东宫还是保持着当年的摆设模样,东宫的每一处摆设,都是当初花净初要求的,每样东西,都为了迎合花净初的喜好。
沈沐彦喜静,喜欢素净简单的布设,可是花净初偏偏喜欢张扬,喜欢五颜六色的跳色,导致整个东宫看起来色彩缤纷甚至有些不搭调。
明明是红木的桌子,上面却铺着水蓝色的桌布,边上镶着的,又是明黄色的吊穗,桌上放的,是水窑的青壶。
沈沐彦喜欢喝茶,桌上原来放的是紫砂壶,可是花净初非说不好看,愣着换成了廉价的青壶,他说青壶映出来的酒,格外透亮好喝。
明明是茶壶,却非要喝酒,花净初就是那么任性,偏偏他的任性,是沈沐彦一手纵容的。
桌上放着上好的五粮液,这是花净初最喜欢的酒,若说皇宫什么琼浆玉液没有,可是花净初偏偏喜欢,够烈。
你看,分开两年,他对花净初的事还是记得很清楚,而且时刻派人悄悄跟着他,对他的事了若指掌。
知道他的一切,知道他昨天晚上……
“好香的酒!”
沈沐彦正走着神,就听到花净初的声音,他回头看他。
他的净初今天真是格外好看啊,他本就适合穿鲜艳的颜色,今天这身衣服更是好看,不,应该说这身衣服因为穿在了他的身上,才格外好看。
太阳每天都有升起,无论天晴与否是否看到,太阳都存在在那里,也许阳光对于一个人来说并不经意,可是阳光就像空气,谁离了也活不了。
花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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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沐彦这才放心,拔出长刀指天——
“出发!”
花净初被小兵扶着向马车走去,他使劲扭着头回头看着沈沐彦,沈沐彦却没有回头一次。
他们越走越远,直到消失不见,只能看到那明黄色亮眼的战旗在风中飞扬。
花净初没有想到,这一别,就是两年。
为了让花净初放心,沈沐彦每十天送回一封信报平安,两年来从不间断,或是关心他的伤势,或是诉说军中的趣事,或是诉说战事的胜利。
却没有说过半点忧愁。
根据沈沐彦信上所说,此次与藩国征战两年,藩国已经吃不消了,连连战败,他们已经大获全胜班师回朝,已经便会到达京城。
花净初换了好几套衣服,终于换了套颜色最绚丽最张扬最为俊美的衣服,早早地就去城门口等着去了。
看着花净初那满含期待又故作不在意的脸,薛唐忍不住热泪捧心。
“什么时候我谈完生意回家,也有这么一个媳妇在家门口等我。”
薛秦睨他一眼,假装没听到。
隔得老远,花净初就看到沈沐彦的队伍。
他渐渐逼近,两年不见,沈沐彦已不像当初那般羸弱,许是两年征战,他健硕了许多,脸庞也再不似原来白皙,黑了些。
他的眼底冰冷,不再像是当年那个温润如玉的太子。
老远见到他,花净初就急急下了城门楼,大开城门去迎接。
沈沐彦自然也见到他,莞尔下马,轻唤:“净初。”
花净初本想与他亲近些,可是两年未见,他竟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也不敢上前,只是微微笑道:“太子哥哥,你回来了。”
“彦哥哥,不给我介绍吗?”
花净初这才发现,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那女子娇俏可爱,一身打扮似乎不是中原女子,倒有些番邦风情。
“金铃,他就是我跟你经常提起的,我最好的兄弟花净初。”沈沐彦对她介绍,他对她说话的时候声音很温柔,看她的眼神也满是慈爱,甚是宠溺。
“哦,”金铃恍然大悟,对着花净初甜甜一笑,“原来你就是净初哥哥啊。”
花净初后背一僵,无论他之前设想过千次万次,想过他们重逢的场景,想过自己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以报当年断腿之恨,却独独没有想到会是眼前这副场景。
他看着这个金铃,有些不太友善,“你谁啊?”
作者有话要说:
☆、桃花劫篇10占了她身子
沈沐彦开口介绍,“她叫金铃,是藩国公主,此次随我回来,是……”他没有说完,有些回避着花净初的视线。
“是来跟彦哥哥和亲的。”金铃笑吟吟地替他说完,“我是奉父王的命令来跟南朝和亲,我先跟彦哥哥回来,我父王随后就到。”
所有的表情都僵在花净初的脸上,他张了张嘴,看着沈沐彦,半天没有出声,好一会儿,他才僵硬地扯了扯嘴角。
“你要娶亲了?”
沈沐彦拍了拍金铃的肩膀,这才回头看向花净初,点头,“是的,这次和亲的事情,还要麻烦净初你多多帮忙。”
花净初又是愣了下,半晌才反应过来,笑着捶了下沈沐彦的肩膀,“咱俩这关系,这不是应该的嘛,对吧嫂子。”
他很不经意、很不经意、很不经意地看着金铃,淡然地唤出那句“嫂子”。
金铃乐开了花。
“好了,你们赶紧进宫吧,皇帝叔叔……”花净初顿了顿,改口继续说道:“陛下还在等着你们呢。”
沈沐彦点点头,对他微笑了下,扶着金铃的肩回身上马,绕过花净初,领着身后的队伍浩浩荡荡地进了城。
花净初看着他的背影,这是第二次了,自己第二次这样看着他的背影,离开自己。
花净初和沈沐彦之间有种独有的默契,虽然他俩貌合神离,可是两个人如果太久没有见面,其中一个总会有办法出现在另一个面前。
两年没见面了,花净初不知道那种默契还在不在,所以即使沈沐彦已经回来了,他迟迟不敢去找他,然而果不其然,沈沐彦也没来主动找过自己。
金铃公主?和亲?怎么他信中从未提过?
藩国国主已经来到了南朝,和亲一事已成定局,金铃公主一定会是太子妃,现在举国上下都在忙着太子大婚的事情。
两年前,他要抢自己喜欢的女人,两年后这人却要自己成亲了,花净初喝了口酒,可是口里的酒还没咽下去,就把手中的酒坛狠狠地摔在地上。
想得美!
大婚的事依然在忙着,沈沐彦和花净初自从回城那天之后也再没见过,可是花净初知道,他今天一定会见自己。
果然,入夜之后,太子的贴身公公来到花府,要他连夜入宫。
花净初有些惊讶,他的太子哥哥果然定性惊人,这都沉得住气。
入宫也好,自从两年前他腿伤好之后,他就搬出了皇宫,好久没去过东宫了。
他又挑了身鲜艳好看的衣服,跟着那公公进了宫。
东宫已经两年没有主人,太监宫女们还是每天打扫,东宫还是保持着当年的摆设模样,东宫的每一处摆设,都是当初花净初要求的,每样东西,都为了迎合花净初的喜好。
沈沐彦喜静,喜欢素净简单的布设,可是花净初偏偏喜欢张扬,喜欢五颜六色的跳色,导致整个东宫看起来色彩缤纷甚至有些不搭调。
明明是红木的桌子,上面却铺着水蓝色的桌布,边上镶着的,又是明黄色的吊穗,桌上放的,是水窑的青壶。
沈沐彦喜欢喝茶,桌上原来放的是紫砂壶,可是花净初非说不好看,愣着换成了廉价的青壶,他说青壶映出来的酒,格外透亮好喝。
明明是茶壶,却非要喝酒,花净初就是那么任性,偏偏他的任性,是沈沐彦一手纵容的。
桌上放着上好的五粮液,这是花净初最喜欢的酒,若说皇宫什么琼浆玉液没有,可是花净初偏偏喜欢,够烈。
你看,分开两年,他对花净初的事还是记得很清楚,而且时刻派人悄悄跟着他,对他的事了若指掌。
知道他的一切,知道他昨天晚上……
“好香的酒!”
沈沐彦正走着神,就听到花净初的声音,他回头看他。
他的净初今天真是格外好看啊,他本就适合穿鲜艳的颜色,今天这身衣服更是好看,不,应该说这身衣服因为穿在了他的身上,才格外好看。
太阳每天都有升起,无论天晴与否是否看到,太阳都存在在那里,也许阳光对于一个人来说并不经意,可是阳光就像空气,谁离了也活不了。
花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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