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作者:七六二
分卷阅读17
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作者:七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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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擎风:“把他叫上来。”
金麟儿摘下系在长生辫上的铃铛,对准陈云卿扔去,招手让他上来。
陈云卿自幼修道,认为万物有灵,众生平等,不论是对于魔教或是妖族,都从来不带成见,忽然见到金麟儿,只有久别重逢的亲切感,并不觉得惊异。
他把旁人打发走,纵身跃上屋顶,先向孙擎风表达了敬慕。当年青明山一战,孙擎风从数千人中突围,却不杀一人,绝世武功、豪迈气概,都令他久久难忘。
金麟儿拉着陈云卿叙旧,告诉他,自己一直不曾做过坏事。
陈云卿八尺身长,浓眉俊目,常面带微笑,看起来温和无害,很容易让人信任。孙擎风一反常态,同他说了不少话,请他帮忙追查傅筱的下落。
陈云卿听完后,当即满口答应,表明缉拿妖物是缉妖司的职责所在,自己必当倾尽全力。
孙擎风难得遇到一个看得顺眼的人、说话痛快的人,觉得陈云卿像军营里的兄弟,不由开他玩笑,特意强调说,傅筱是傅青芷的亲弟,若能尽快找到此人,傅青芷必定高兴。
孙擎风的话还没说话,陈云卿已是脸颊羞红。
孙擎风趁机指使陈云卿,让他跑到戍边的卫所里,帮自己和金麟儿,按照“孙风”“孙林”的名字,各办一块户籍牌。
陈云卿很快把事办好,来到小巷里的馄饨摊,把户籍牌递给孙擎风。
天色已暗,长街上唯有几点零星的灯火。
金麟儿已经吃饱喝足,沐浴在灯笼昏黄的火光中,趴在孙擎风怀里睡着了,鼻尖挂着一个泡泡。
陈云卿忍俊不禁,伸手捏了捏金麟儿的脸,对孙擎风说:“孙大侠,二位往后有什么打算?”
孙擎风诚心谢过陈云卿,道:“过日子,没甚打算。傅筱很可能是我找了许久的一个妖怪,此事关系到麟儿的生死,烦请陈兄费心。”
陈云卿才十八岁,才比金麟儿大五岁,能得孙擎风这等人物唤一声“陈兄”,感觉自己活生生地升了一辈,连连点头:“承蒙大哥看得起,小弟一定尽力。只是,狐妖变化万千,我怕不能很快给你答复。”
孙擎风摆摆手:“无妨,有劳你。”
陈云卿吃罢馄饨,把金麟儿的铃铛还给孙擎风。
孙擎风点头,起身告辞,未至辰时便已赶回石屋。
金麟儿终于睡醒,问孙擎风要自己的铃铛。
孙擎风把铃铛捏在手里,道:“这东西响声太大,容易暴露行踪,往后不要再戴。”
金麟儿很是不舍:“那是娘亲留给我的,说是保平安。”
孙擎风指尖发力,将一颗金铃铛捏得变了形,铃铛里的金珠掉了出来,落在地上。他把铃铛壳子还给金麟儿,金珠自己收着,因为动作太快,已经把东西捏坏,只能顾左右而言他:“陈云卿性子纯良,是个豁达不俗的人,你往后可与他交往。但傅青芷那样的,你应当远离。”
金麟儿点点头,盯着掌心里被捏得变形的铃铛壳子,两眼瞪得滚圆,像个被没收心爱玩物的小孩,仿佛下一刻,硕大的泪珠就会从他眼眶滚落下来。
孙擎风见金麟儿沉默不语,心里不是滋味,不由虚张声势道:“有我在,还保不了你平安?”
“过去的事情,都已过去,爹和娘都在天上看着我呢。”金麟儿摇摇头,转而开心起来,拿着铃铛壳看了半天,大声赞叹,“连黄金做的铃铛都被你捏爆了,孙前辈,你的手可真厉害!”说着捧起孙擎风的手,当个宝贝似的摸来摸去,甚至还哈了两口气,扯着衣袖去擦。
孙擎风无语,怀疑金麟儿是个傻的,或者并非赵朔亲生。
实际上,孙擎风心里还是后悔,担心金麟儿会难过,半夜跑到屋外,摘了几根狗尾巴草,蹲在屋顶弄了半天,终于扎好一只小狗,悄悄扔到金麟儿枕边。
第二日,金麟儿醒来,看见枕边摆着样新鲜玩意儿,难过烟消云散,顿时开心得不行。他拿着草扎的小狗,冲到孙擎风面前,对他发出怪声:“哼哼哼。”
孙擎风只用一个巴掌,就捂住了金麟儿的整个脸,把他推开,没好气道:“瞎叫唤什么?”
金麟儿不解道:“这不是猪吗?”
孙擎风气急:“这是狗,是狗!猪哪有这样长的尾巴?”
金麟儿:“对,是狗,是我眼拙了。可是,狗要怎么叫?”
“蠢东西。”孙擎风冷哼一声,对上金麟儿那两只泛着水光、乌溜溜的眼睛,梗着脖子,勉为其难地“汪汪”叫了两声。他叫完立马就后悔了,尤其是,当他看见金麟儿努力憋笑的模样,怀疑自己可能被耍了,简直气不打一处来。
“孙前辈给我做小狗儿喽!”金麟儿举起小狗,在孙擎风脸颊上“啄”了一口,撒腿就跑。
孙擎风愣在原地,琢磨着这句话,知道自己是真的被耍了,越想越气,简直五内俱焚。可他能怎么办?他只能冲到灶台边,拿起菜刀“咄咄咄”地砍肉切菜。
此后,每当孙擎风察觉到,自己的怪脾气可能惹得金麟儿不开心,就会偷偷做一只草扎的小狗,趁夜放在金麟儿床头。
金麟儿知道,这小狗不仅仅是一个小玩具,更是孙擎风在别扭地向自己妥协。他甚至隐约能听见,这个绝世高手红着脸“汪汪”叫,如此一想,就会笑出声来,心里只有快乐,没有任何烦恼。
春去秋来,又是一年。
这一年,金麟儿饮血的量,由原先的三合增至四合。期间,他因为饮下了不太干净的野禽的血,又大病了一场。
为了治病,孙擎风背着金麟儿,来回跑了不下十次,每次都是在小半日间跋涉三十多里。有时候,他看着金麟儿苍白脆弱的面容,握着他那仅有自己半个巴掌大的手,不禁要想,干脆不再让他饮血。
可当他扯开衣襟,看见自己胸前的伤疤时,又很明白地知道,若金麟儿不饮血,鬼煞之气必将从破体而出,自己死了倒没什么,他早就活够了,但若鬼煞为祸人间,必将令生灵涂炭,这件事,无论是他或是金麟儿,都绝对不愿意看到。
孙擎风担心金麟儿因病不愿意继续喝血,琢磨着如何劝道他,让他明白道理。
金麟儿却因为看到孙擎风为难的模样,看到他背着自己来回跑,磨破了好几双鞋,心中忍不住自责,努力收起玩心,请孙擎风教自己武功强身健体,以免总是生病。
孙擎风心里不好受,时时陪在金麟儿左右,与他一同练功。他面上郁色消失无踪,皮肤虽仍苍白,眼里的神采却日益增长。
这一年,天气比从前和暖。
年关将至,杏花沟只有细雨,没有风雪。屋外飘着霏霏雨丝,屋里烧着旺火,橘红的火光笼罩着石屋,像一个暖意融融的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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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麟儿摘下系在长生辫上的铃铛,对准陈云卿扔去,招手让他上来。
陈云卿自幼修道,认为万物有灵,众生平等,不论是对于魔教或是妖族,都从来不带成见,忽然见到金麟儿,只有久别重逢的亲切感,并不觉得惊异。
他把旁人打发走,纵身跃上屋顶,先向孙擎风表达了敬慕。当年青明山一战,孙擎风从数千人中突围,却不杀一人,绝世武功、豪迈气概,都令他久久难忘。
金麟儿拉着陈云卿叙旧,告诉他,自己一直不曾做过坏事。
陈云卿八尺身长,浓眉俊目,常面带微笑,看起来温和无害,很容易让人信任。孙擎风一反常态,同他说了不少话,请他帮忙追查傅筱的下落。
陈云卿听完后,当即满口答应,表明缉拿妖物是缉妖司的职责所在,自己必当倾尽全力。
孙擎风难得遇到一个看得顺眼的人、说话痛快的人,觉得陈云卿像军营里的兄弟,不由开他玩笑,特意强调说,傅筱是傅青芷的亲弟,若能尽快找到此人,傅青芷必定高兴。
孙擎风的话还没说话,陈云卿已是脸颊羞红。
孙擎风趁机指使陈云卿,让他跑到戍边的卫所里,帮自己和金麟儿,按照“孙风”“孙林”的名字,各办一块户籍牌。
陈云卿很快把事办好,来到小巷里的馄饨摊,把户籍牌递给孙擎风。
天色已暗,长街上唯有几点零星的灯火。
金麟儿已经吃饱喝足,沐浴在灯笼昏黄的火光中,趴在孙擎风怀里睡着了,鼻尖挂着一个泡泡。
陈云卿忍俊不禁,伸手捏了捏金麟儿的脸,对孙擎风说:“孙大侠,二位往后有什么打算?”
孙擎风诚心谢过陈云卿,道:“过日子,没甚打算。傅筱很可能是我找了许久的一个妖怪,此事关系到麟儿的生死,烦请陈兄费心。”
陈云卿才十八岁,才比金麟儿大五岁,能得孙擎风这等人物唤一声“陈兄”,感觉自己活生生地升了一辈,连连点头:“承蒙大哥看得起,小弟一定尽力。只是,狐妖变化万千,我怕不能很快给你答复。”
孙擎风摆摆手:“无妨,有劳你。”
陈云卿吃罢馄饨,把金麟儿的铃铛还给孙擎风。
孙擎风点头,起身告辞,未至辰时便已赶回石屋。
金麟儿终于睡醒,问孙擎风要自己的铃铛。
孙擎风把铃铛捏在手里,道:“这东西响声太大,容易暴露行踪,往后不要再戴。”
金麟儿很是不舍:“那是娘亲留给我的,说是保平安。”
孙擎风指尖发力,将一颗金铃铛捏得变了形,铃铛里的金珠掉了出来,落在地上。他把铃铛壳子还给金麟儿,金珠自己收着,因为动作太快,已经把东西捏坏,只能顾左右而言他:“陈云卿性子纯良,是个豁达不俗的人,你往后可与他交往。但傅青芷那样的,你应当远离。”
金麟儿点点头,盯着掌心里被捏得变形的铃铛壳子,两眼瞪得滚圆,像个被没收心爱玩物的小孩,仿佛下一刻,硕大的泪珠就会从他眼眶滚落下来。
孙擎风见金麟儿沉默不语,心里不是滋味,不由虚张声势道:“有我在,还保不了你平安?”
“过去的事情,都已过去,爹和娘都在天上看着我呢。”金麟儿摇摇头,转而开心起来,拿着铃铛壳看了半天,大声赞叹,“连黄金做的铃铛都被你捏爆了,孙前辈,你的手可真厉害!”说着捧起孙擎风的手,当个宝贝似的摸来摸去,甚至还哈了两口气,扯着衣袖去擦。
孙擎风无语,怀疑金麟儿是个傻的,或者并非赵朔亲生。
实际上,孙擎风心里还是后悔,担心金麟儿会难过,半夜跑到屋外,摘了几根狗尾巴草,蹲在屋顶弄了半天,终于扎好一只小狗,悄悄扔到金麟儿枕边。
第二日,金麟儿醒来,看见枕边摆着样新鲜玩意儿,难过烟消云散,顿时开心得不行。他拿着草扎的小狗,冲到孙擎风面前,对他发出怪声:“哼哼哼。”
孙擎风只用一个巴掌,就捂住了金麟儿的整个脸,把他推开,没好气道:“瞎叫唤什么?”
金麟儿不解道:“这不是猪吗?”
孙擎风气急:“这是狗,是狗!猪哪有这样长的尾巴?”
金麟儿:“对,是狗,是我眼拙了。可是,狗要怎么叫?”
“蠢东西。”孙擎风冷哼一声,对上金麟儿那两只泛着水光、乌溜溜的眼睛,梗着脖子,勉为其难地“汪汪”叫了两声。他叫完立马就后悔了,尤其是,当他看见金麟儿努力憋笑的模样,怀疑自己可能被耍了,简直气不打一处来。
“孙前辈给我做小狗儿喽!”金麟儿举起小狗,在孙擎风脸颊上“啄”了一口,撒腿就跑。
孙擎风愣在原地,琢磨着这句话,知道自己是真的被耍了,越想越气,简直五内俱焚。可他能怎么办?他只能冲到灶台边,拿起菜刀“咄咄咄”地砍肉切菜。
此后,每当孙擎风察觉到,自己的怪脾气可能惹得金麟儿不开心,就会偷偷做一只草扎的小狗,趁夜放在金麟儿床头。
金麟儿知道,这小狗不仅仅是一个小玩具,更是孙擎风在别扭地向自己妥协。他甚至隐约能听见,这个绝世高手红着脸“汪汪”叫,如此一想,就会笑出声来,心里只有快乐,没有任何烦恼。
春去秋来,又是一年。
这一年,金麟儿饮血的量,由原先的三合增至四合。期间,他因为饮下了不太干净的野禽的血,又大病了一场。
为了治病,孙擎风背着金麟儿,来回跑了不下十次,每次都是在小半日间跋涉三十多里。有时候,他看着金麟儿苍白脆弱的面容,握着他那仅有自己半个巴掌大的手,不禁要想,干脆不再让他饮血。
可当他扯开衣襟,看见自己胸前的伤疤时,又很明白地知道,若金麟儿不饮血,鬼煞之气必将从破体而出,自己死了倒没什么,他早就活够了,但若鬼煞为祸人间,必将令生灵涂炭,这件事,无论是他或是金麟儿,都绝对不愿意看到。
孙擎风担心金麟儿因病不愿意继续喝血,琢磨着如何劝道他,让他明白道理。
金麟儿却因为看到孙擎风为难的模样,看到他背着自己来回跑,磨破了好几双鞋,心中忍不住自责,努力收起玩心,请孙擎风教自己武功强身健体,以免总是生病。
孙擎风心里不好受,时时陪在金麟儿左右,与他一同练功。他面上郁色消失无踪,皮肤虽仍苍白,眼里的神采却日益增长。
这一年,天气比从前和暖。
年关将至,杏花沟只有细雨,没有风雪。屋外飘着霏霏雨丝,屋里烧着旺火,橘红的火光笼罩着石屋,像一个暖意融融的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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