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龙[种田] 作者:万山横
分卷阅读70
些什么内容时,大脑里一片空白,就记得那个温暖的怀抱和那些或激烈或缠绵或温柔或调皮的吻。
美色误人呀真是!
过了两天,就到了秋禾的生日。沈琳到底没能赶回来,只好在头天晚上打了个电话,说了一大堆甜言蜜语,中心意思是老娘很忙,当儿子的要多支持,不能支持也得创造条件支持。
秋禾已经习以为常,以往过生日,沈琳通常也只能当个提款机,放笔款子让秋禾跟朋友们出去嗨皮,也没什么不好。倒是沈宝成,听说孩子过生日当娘的都不回来,很是嘀咕了几句。
当天早上,沈宝成做了一大盆手擀面,还用瘦肉香菇豆干炒了臊子,在秋禾碗上铺了厚厚一层,又把白川也叫过来,说是爷仨要热热闹闹地给秋禾庆个生。
凉石镇的规矩,碗里的长寿面是不能剩的。秋禾吃完一小碗,简直要撑死。回头看白川,那家伙把盆里的都吃得干干净净,一根不剩。吃完后就抹抹嘴,跑得没影了。
到中午时他才回来,把秋禾叫出屋外,神神秘秘地从外套里抱出一团毛茸茸的东西来,竟然是一条小狗。
那狗估计才出生没多久,满身灰白色的蓬松软毛,一双眼睛黑琉琉一般,水汪汪的,正遑遑然朝四周看,还不时呜呜地哼。秋禾见了,心都要萌化,热泪盈眶地接过来,抱在怀里再也舍不得撒手。
他小时候一直渴望养条宠物,狗或猫都好,但沈琳担心动物毛发会引发哮喘,提到这事儿就没什么好脸色。没想到十七岁生日这天大愿得偿,当下抱着狗就朝白川脸上叭唧了一口。
白川摸着亲过的地方笑,问:“喜欢吗?”
“喜欢!太喜欢了!”秋禾大力点头,抱着小毛团子,又亲又摸。
“喜欢我吗?”
秋禾习惯性地点头,反应过来后,忍不住挑眉,问:“林同学,你这是在讨我欢心吗?”
“嗯!”白川点头,严肃道:“我不讨我媳妇欢心,讨谁欢心?”
秋禾脸红红的,推了他一把,说:“去你的!谁是你媳妇!”
白川咧着嘴笑,十分英气的眉目间,满满都是温柔和欢喜。
等亲够摸够了,秋禾进屋把狗抱给沈宝成看,沈宝成也喜欢,寻出个旧篾筐,又找出些旧衣服,垫得暖暖的,给狗做了个窝,三个人蹲在窝边,看着那小毛团把鼻子藏在腿里睡觉。
“从哪儿弄来的?”沈宝成端详着毛团子,疑惑道:“尖耳朵,长腿子,看起来倒象是老丁家那条狗的崽。”
白川微笑不语,沈宝成怔了怔,诧异道:“真是从老丁家抱来的?”
白川点头,说:“我上回从他家旁边经过,看见那条狗大着肚子,估计快生了。今天去问,说是下了三只崽,还没满月。我等不得,就先抱了一只回来了。”
他每次说起丁老头,话里话外都表示对此人的不屑,没想到这次为了一条狗,竟然前去俯就。但沈宝成更吃惊的是,老丁竟然还把狗给他了,“那条母狗老丁看得跟祖宗似的,只差供起来。我听说有好几个人跟他要崽,他都舍不得。他怎么就舍得给你?”
白川一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跟他说,这狗抱回家送您,他不舍得也舍得了。”
这一说,沈宝成觉得自己也很有面子,点头道:“老丁那人,确实很有义气!”
秋禾在旁边听了,插嘴道:“丁爷爷家的狗是什么名种吗?为什么这么多人想要他家的崽崽?”
“名不名种的我不懂,但那狗特别通人性,长得也威风,看家护院是把好手!”沈宝成摸了摸小狗,说:“老丁一个孤老头子,也幸亏有那条狗做伴儿。……给这小毛毛取个啥名?”
秋禾想了半天,不得主意,沈宝成建议道:“干脆叫旺财!”
“不好,镇上已经有个旺财了,”白川说:“就叫二毛!”
秋禾仔细一回味,怒了,推了他一把道:“那你说,谁是大毛?”
白川咧着嘴笑。秋禾想了想,说:“叫它沈大圣!”
沈宝成咂嘴,“这是条狗,又不是猴子!”
“我不管,我就要叫它大圣!”
秋禾一锤定音,从此沈家又多了一口子,一条名叫沈大圣的狗。
☆、大圣
沈大圣年纪虽小,饭量已经显示出甩他哥一条街的趋势。
起初沈宝成以为它没满月,只能吃流食,于是把自己没舍得喝的奶粉贡献出来。没想到忒不顶饿,一次喂一大碗,一个时辰后沈大圣就饿得嗷嗷叫。沈宝成又拿猪油拌饭喂它,这狗倒是不挑,摇着尾巴吃得喷香。不上十天,个头大了一圈,一身毛养得蓬松柔软,人人看了都喜欢,——除了沈琳。
沈琳回家那天,沈大圣身为一条小奶狗,忠心耿耿担负起看家职责。看到有人靠近,立刻跑到大门口,呲牙裂嘴地朝外汪汪了几声。秋禾听到动静,出门一看,高兴坏了,欢天喜地把沈琳迎了进去。
沈琳进屋看了她爹,在院子里歇脚,看秋禾摸宝贝似的摸那条狗,就不高兴了,皱眉说:“你离那狗远点!”
喝斥完了,又回头问沈宝成:“这谁家的狗?上次回来怎么没看见?”
秋禾看他妈脸色不豫,直觉大圣有危险,忙讨好地说:“这是才抱回我们家的,叫大圣!我给它取的名字!妈,它超乖的!这么小点就能听懂我的指令了!不信你看,大圣,坐下!”
“我不看!”沈琳转身往屋里走,说:“找人把它送走!”
秋禾一听,如遭雷击,跟在后面嚷嚷:“妈,你讲讲道理!这是我的狗,凭什么送走!”
“凭我是你妈!”沈琳不耐烦地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准养狗养猫!很多带毛发的动物都是哮喘的过敏源,你是生怕自己不会发病还是怎么的?”
“我好了!我现在都不咳嗽了!”秋禾说完,一个劲儿地冲沈宝成使眼色,示意外公拿出当家人的权势来镇压镇压。沈宝成被他可怜兮兮的小眼神看得受不了了,只好硬着头发帮腔说:“我看孩子来这儿,也确实一直没发过病,就养条狗,至于这么大惊小怪的吗?”
“你就惯着他!”沈琳咆哮道:“你是没看过他发病那样儿!那是能开玩笑的吗?哮喘搞不好连命都送掉!你这儿又这么偏僻,万一出点事连跑医院都来不及!送走送走!”
沈宝成现在正致力于改善父女关系,听了这话,又转过头去劝秋禾,“你妈说得也有道理,毕竟你身体要紧,咱听她的,好不好?”
“不好!”秋禾眼看外公这墙头草靠不住,也急眼了,“这是白川送我的,怎么能说送人就送人?再说你当时也同意了的!”
沈琳不屑道:“你外公在这件事上说了不算,得听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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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什么内容时,大脑里一片空白,就记得那个温暖的怀抱和那些或激烈或缠绵或温柔或调皮的吻。
美色误人呀真是!
过了两天,就到了秋禾的生日。沈琳到底没能赶回来,只好在头天晚上打了个电话,说了一大堆甜言蜜语,中心意思是老娘很忙,当儿子的要多支持,不能支持也得创造条件支持。
秋禾已经习以为常,以往过生日,沈琳通常也只能当个提款机,放笔款子让秋禾跟朋友们出去嗨皮,也没什么不好。倒是沈宝成,听说孩子过生日当娘的都不回来,很是嘀咕了几句。
当天早上,沈宝成做了一大盆手擀面,还用瘦肉香菇豆干炒了臊子,在秋禾碗上铺了厚厚一层,又把白川也叫过来,说是爷仨要热热闹闹地给秋禾庆个生。
凉石镇的规矩,碗里的长寿面是不能剩的。秋禾吃完一小碗,简直要撑死。回头看白川,那家伙把盆里的都吃得干干净净,一根不剩。吃完后就抹抹嘴,跑得没影了。
到中午时他才回来,把秋禾叫出屋外,神神秘秘地从外套里抱出一团毛茸茸的东西来,竟然是一条小狗。
那狗估计才出生没多久,满身灰白色的蓬松软毛,一双眼睛黑琉琉一般,水汪汪的,正遑遑然朝四周看,还不时呜呜地哼。秋禾见了,心都要萌化,热泪盈眶地接过来,抱在怀里再也舍不得撒手。
他小时候一直渴望养条宠物,狗或猫都好,但沈琳担心动物毛发会引发哮喘,提到这事儿就没什么好脸色。没想到十七岁生日这天大愿得偿,当下抱着狗就朝白川脸上叭唧了一口。
白川摸着亲过的地方笑,问:“喜欢吗?”
“喜欢!太喜欢了!”秋禾大力点头,抱着小毛团子,又亲又摸。
“喜欢我吗?”
秋禾习惯性地点头,反应过来后,忍不住挑眉,问:“林同学,你这是在讨我欢心吗?”
“嗯!”白川点头,严肃道:“我不讨我媳妇欢心,讨谁欢心?”
秋禾脸红红的,推了他一把,说:“去你的!谁是你媳妇!”
白川咧着嘴笑,十分英气的眉目间,满满都是温柔和欢喜。
等亲够摸够了,秋禾进屋把狗抱给沈宝成看,沈宝成也喜欢,寻出个旧篾筐,又找出些旧衣服,垫得暖暖的,给狗做了个窝,三个人蹲在窝边,看着那小毛团把鼻子藏在腿里睡觉。
“从哪儿弄来的?”沈宝成端详着毛团子,疑惑道:“尖耳朵,长腿子,看起来倒象是老丁家那条狗的崽。”
白川微笑不语,沈宝成怔了怔,诧异道:“真是从老丁家抱来的?”
白川点头,说:“我上回从他家旁边经过,看见那条狗大着肚子,估计快生了。今天去问,说是下了三只崽,还没满月。我等不得,就先抱了一只回来了。”
他每次说起丁老头,话里话外都表示对此人的不屑,没想到这次为了一条狗,竟然前去俯就。但沈宝成更吃惊的是,老丁竟然还把狗给他了,“那条母狗老丁看得跟祖宗似的,只差供起来。我听说有好几个人跟他要崽,他都舍不得。他怎么就舍得给你?”
白川一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跟他说,这狗抱回家送您,他不舍得也舍得了。”
这一说,沈宝成觉得自己也很有面子,点头道:“老丁那人,确实很有义气!”
秋禾在旁边听了,插嘴道:“丁爷爷家的狗是什么名种吗?为什么这么多人想要他家的崽崽?”
“名不名种的我不懂,但那狗特别通人性,长得也威风,看家护院是把好手!”沈宝成摸了摸小狗,说:“老丁一个孤老头子,也幸亏有那条狗做伴儿。……给这小毛毛取个啥名?”
秋禾想了半天,不得主意,沈宝成建议道:“干脆叫旺财!”
“不好,镇上已经有个旺财了,”白川说:“就叫二毛!”
秋禾仔细一回味,怒了,推了他一把道:“那你说,谁是大毛?”
白川咧着嘴笑。秋禾想了想,说:“叫它沈大圣!”
沈宝成咂嘴,“这是条狗,又不是猴子!”
“我不管,我就要叫它大圣!”
秋禾一锤定音,从此沈家又多了一口子,一条名叫沈大圣的狗。
☆、大圣
沈大圣年纪虽小,饭量已经显示出甩他哥一条街的趋势。
起初沈宝成以为它没满月,只能吃流食,于是把自己没舍得喝的奶粉贡献出来。没想到忒不顶饿,一次喂一大碗,一个时辰后沈大圣就饿得嗷嗷叫。沈宝成又拿猪油拌饭喂它,这狗倒是不挑,摇着尾巴吃得喷香。不上十天,个头大了一圈,一身毛养得蓬松柔软,人人看了都喜欢,——除了沈琳。
沈琳回家那天,沈大圣身为一条小奶狗,忠心耿耿担负起看家职责。看到有人靠近,立刻跑到大门口,呲牙裂嘴地朝外汪汪了几声。秋禾听到动静,出门一看,高兴坏了,欢天喜地把沈琳迎了进去。
沈琳进屋看了她爹,在院子里歇脚,看秋禾摸宝贝似的摸那条狗,就不高兴了,皱眉说:“你离那狗远点!”
喝斥完了,又回头问沈宝成:“这谁家的狗?上次回来怎么没看见?”
秋禾看他妈脸色不豫,直觉大圣有危险,忙讨好地说:“这是才抱回我们家的,叫大圣!我给它取的名字!妈,它超乖的!这么小点就能听懂我的指令了!不信你看,大圣,坐下!”
“我不看!”沈琳转身往屋里走,说:“找人把它送走!”
秋禾一听,如遭雷击,跟在后面嚷嚷:“妈,你讲讲道理!这是我的狗,凭什么送走!”
“凭我是你妈!”沈琳不耐烦地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准养狗养猫!很多带毛发的动物都是哮喘的过敏源,你是生怕自己不会发病还是怎么的?”
“我好了!我现在都不咳嗽了!”秋禾说完,一个劲儿地冲沈宝成使眼色,示意外公拿出当家人的权势来镇压镇压。沈宝成被他可怜兮兮的小眼神看得受不了了,只好硬着头发帮腔说:“我看孩子来这儿,也确实一直没发过病,就养条狗,至于这么大惊小怪的吗?”
“你就惯着他!”沈琳咆哮道:“你是没看过他发病那样儿!那是能开玩笑的吗?哮喘搞不好连命都送掉!你这儿又这么偏僻,万一出点事连跑医院都来不及!送走送走!”
沈宝成现在正致力于改善父女关系,听了这话,又转过头去劝秋禾,“你妈说得也有道理,毕竟你身体要紧,咱听她的,好不好?”
“不好!”秋禾眼看外公这墙头草靠不住,也急眼了,“这是白川送我的,怎么能说送人就送人?再说你当时也同意了的!”
沈琳不屑道:“你外公在这件事上说了不算,得听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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