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七世桃花一世情 作者:当归陈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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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上好的选择。

    慕容玦虽然挽留了几句,但见他去意已绝,便也不再多说。事实上,一朝天子一朝臣,朝廷中新生的力量早已在他的培植之中。

    倒是芮央离开之时,慕容玦生了几分感慨,他轻叹道:“十年前,朕年少不查,那些冤死之人,朕是不能还给他了。唯有在你们重建星月山庄之时,出一份力,还有,还他一个终身伴侣。”

    一年后,一个全新的星月山庄落成,并迎来了庄主和庄主夫人的大婚之期。

    据说,大婚那日,除了以上官霖为首的各路江湖人士前来道贺外,还来了一位便衣简从的慕容公子······

    次年,慕容玦册立云麾将军之女李曼为后,执凤印,掌管后宫。

    芮央最终为自己所爱之人放弃了荣华,选择了江湖。

    星月山庄在夜寒的领导之下日渐壮大,可是江湖中人皆知,星月山庄庄主一生最钟爱的,便是自家的夫人,为了让夫人安心,他一生从不涉险。

    他们青梅煮酒,策马江湖,再没有权谋之争,一生过得恣意洒脱!

    芮央常常会缠着夜寒教她练剑,可是也不知道是何故,任凭师傅剑术再高,任凭他教得多么尽心尽力,她却多少年来,于武功上并没有半分长进。

    她只是单纯地喜欢让他教她练剑,他教了一世,她也练了一世······

    且以此生共韶华,剑染芳菲嗅桃花。

    她日日练剑虽然并没有练成什么绝世的好剑法,却到底达到了强身健体的目的,最突出的表现便是——她这一生中为他生了四个孩子,两儿两女。

    岁月如梭,时光荏苒,当他们雪鬓霜鬟走到这一世的尽头时,她如当年一般十指交叉地握了他的手,对他说:“我会在下一世等着你,去给你下一个圆满······”

    ☆、第二十三章小生有礼

    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可是让芮央感到太没有新意的是, 这一次穿越过来,她居然又在水里!

    更强些的是,她是站在水里的, 没有被淹;更糟些的是, 她此刻,竟然没有穿衣服。

    这里,是山谷中的一处河流,翠竹掩映, 十分地清幽。河水虽然有点儿凉,但是在这炎炎夏日中,却是让人分外地舒服。

    由于河边绿树青竹颇多, 小飞虫自然也少不了,此刻,灵萝就在空中上下飞舞着,与那些胆敢纠缠于她的小飞虫作着顽强的斗争。

    芮央没好气地问道:“搞什么鬼?我的衣服呢?”

    灵萝终于在“斗争”中全身而退, 凑过来对她说道:“洛大小姐, 你忘了么,你是在这儿洗澡呢!”

    芮央搜索了一下自己的记忆, 她想起来了:自己这一世,是江湖中广灵门门主洛北华之女洛芮央,她擅使一柄大刀,少年时便已是江湖中有名的侠女了。

    她心中暗暗腹诽着:洗澡?历史真是惊人的相似啊,上一世是我偷看了人家洗澡, 这一世,可别从哪里跑来个偷看我洗澡的,那才是亏了血本······

    刚想到这儿,便突然听见一年轻男子的叫声:“哎哟,我的天!”

    芮央心中暗骂,自己几时竟成了乌鸦嘴,这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啊!

    她一面蹲下身子,用河水来遮羞,一面转过身去,便见河边站着个书生模样的男子。他身着青色长衫,墨发用一根普通的带子束成个标准的书生发髻,只觉得身材略有些单薄,却是看不见脸。

    因为,他此时正用自己的衣袖遮挡着自己的脸,做出一副非礼勿视的模样,大约是听见水声,猜想她是转过身来了,于是,一面捂着脸未松,一面弯腰说了句:“小生有礼!”

    真是个书呆子!她杏目一瞪,吼道:“礼什么礼!既知道本姑娘在此洗澡,还不快走!”

    那书生被她突然一吼,唯唯诺诺地应了两声,转头便要走,可是不知道怎的,走了两步,他又停了下来,背对着她站住了脚。

    芮央见他停住,不耐地问道:“你又要干嘛?”

    他在她十足不客气的质问下仍然保持了彬彬有礼的风度,他不紧不慢地说道:“这位姑娘,你······可不可以快些洗?小生,赶着要跳河。”

    啥?这下,芮央来了几分兴趣,她走到河中一块光滑的大石边趴着,也不嫌累,摆出一副听说书的架势来,向他说道:“书生啊,你到底是碰见了什么伤心事,让你这般痛不欲生啊?反正你也准备跳河了,便说来让本姑娘开心开心吧!”

    那书生也不恼,只是幽幽叹了口气,答道:“还不是为了亲事。”

    “亲事啊!”这一说可算是戳中了芮央的痛处,她感同身受地说道,“我太理解你了!你可知我为何要跑到这荒山野岭之中来?我是为了逃婚啊!”

    月前,洛北华突然向芮央提起,说是她小时候便与一个叫楼语生的,定过娃娃亲,打算早些为他们把婚事办了。

    楼语生的父亲也不知道是多少年前与洛北华相识的一个江湖郎中,这么多年过去了,两家一直不曾见面,芮央连对方长什么样、四肢是否健全都不知道,她怎肯嫁他!

    更可气的是,她悄悄找人打听了一下她这位未婚夫,不打听还好,一打听完,她二话不说地跑了人。

    她一肚子苦水,无比委屈地诉说着:“你不知道啊,我爹为我订的是个娃娃亲,我没见过那个楼语生不说,而且,我打听过了,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啊,他不仅是个无用的书生,而且,他还是个傻子!”

    芮央这样说,可是有依据的。

    她打听之下方知,原来这楼语生竟然是江湖中十分有名的傻子,他的傻之所以这般有名,那是因为他的傻,与他家传的三颗赫赫有名的还魂丹有关。

    传言中,那还魂丹无比的珍贵,具有起死回生,化腐朽为神奇之功效。可是,楼家祖传下来一共就三颗,全败在了楼语生的手中。

    第一颗,他用来救活了明明已经断了气的马老夫人,马家庄的老爷马有才惊喜之下,自愿将小女马雯凤下嫁于他,以答谢他救母之恩。

    那日,马有才邀了楼语生游湖饮酒,酒过三巡后,两人捶胸顿足,称兄道弟。马有才正高叫着“哥俩好啊······”就被楼语生一巴掌拍进了湖里。

    楼语生的酒顿时醒了一半,奈何他不会游泳,只能高呼救人!

    来了个一身邋遢的渔夫,不仅把马有才从水里捞了上来,还在大庭广众之下任劳任怨地为他做了人工呼吸。

    马家庄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富甲一方的人家,事后,马有才虽是捡回一条命,却是看见楼语生脸都绿了,当即悔了婚。

    还魂丹的神奇威力让楼语生名声大噪,他被宣进了宫,用这第二颗还魂丹,治好了病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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