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掌之上 作者:李暮夕
分卷阅读28
悚然。
这几天,她都注意着一彦的一行一动,他都非常正常。当清河都快放弃的时候,这天早上,一彦一反常态,没有赖床睡懒觉,而是很早就出了门。
二十二.圈套
这天早上,姜别也很早就起了床。
警署。
“是不是已经有进展了?”陈键锋搓着手,坐立不安,直接从椅子上站起来。牛莉站在他身边,神色有些闪烁。
姜别的目光在她身上缓缓移过,然后看着陈键锋,“我已经有了结果。杀死高廖云的人,我认识,你也认识。”
牛莉的神经一下子紧绷起来,拳头在身侧握紧却又松开,勉强支撑着,让自己看起来平静一点。
陈键锋明显诧异地发问,“这怎么可能?”
姜别没有再看她,在屋子里走了两步,“有什么不可能,那天我去高廖云家里的时候,他已经死了,但是厨房里还有两杯热过的咖啡,是现磨的。如果不是熟人,怎么会让人进门,还给她泡咖啡?如果不是熟人,以他的身手,屋子里怎么会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显然是猝不及防下被杀死的。”
陈键锋道,“到底是谁?”
“是我!”牛莉大声喊出来,把姜别的话堵住,“全都是我做的!”
陈键锋目瞪口呆。
姜别缓缓说,“凶手是周玉。”
屋子里一瞬间安静下来,只有他平静的声音,像流水一样寂静流淌,“我知道你和她是好姐妹,也很同情她,但是,人始终都是她杀的,你不可能代替她受过。”
牛莉一句话也说不出了,眼中隐约带泪。
“吱呀”一声,门从外面开了。
周玉被几个警员押解着进来,脸上却没什么惊慌,只是有些遗憾,和习惯的冰冷。
“阿玉——”牛莉想扑过去,却被后来的警员制住。
姜别走到周玉身边,“你为什么要杀了高廖云?还要杀了那几个学生?”
周玉没有开口,姜别道,“我替你说吧。你憎恨欺负女人的男人,恨不得他们全都去死。因为当年在那个监狱里,死过一个你最重要的人。”
在西北被黄沙弥漫的地方,有过那么一座监狱。
里面关着从全国各地运送过去的人——一些不能公诸于人前的案件涉及人,或者是政界的敏感人员,又或者是必须隔离的病变体和一些超乎常理、拥有奇怪能力的人……
几年前,一个独自离家的年轻人到了那里,做了一个普通的狱警。也许是正出于叛逆期,想做点与众不同的事情,也许,他是出于好奇心,也许还是因为别的。
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年轻的女孩。
那个地方,四周只有一片荒凉的沙漠,那个监狱,是全然封闭式的,平时不准任何人外出。在那里,除了狱警就是犯人,他们自然而然就成为了朋友。
监狱是用方砖堆成的,里面是一条条黑暗的廊道,四通八达。
晚上,男孩和女孩坐在地上喝酒。因为,那天是他们值班。
女孩喝地多了,醉醺醺地问他,“你有没有喜欢过我?”
男孩脸颊绯红,不敢回答她。借着酒力,女孩一直追问他,男孩被逼得没有办法,只好点头。女孩很开心,但是,这种开心还没有持续多久,走廊里就被人堵满了。
那是一群从北面逃出来的逃犯,因为找不着路,撞到了这里。
一帮匪徒,被关了那么多年,这下子有乐子,就像蚂蝗见了血。
领头的男人一脚把男孩踩在脚下,“给你一个机会,在我们面前干了这贱货,就饶了你。”
男孩怎么肯?
女孩吓得躲在角落里。
但是,人就是那么奇怪的东西。在生死边缘的时候,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因为那时候,你已经不是你自己了,只是遵循着一种本能。男孩当着一帮歹徒的面强ュj了女孩,完事以后提着裤子站起来。
其中一个歹徒踢了踢他委掉的下t,哈哈大笑,“小鸟呢。”
另一个歹徒推了他一把,他的裤子就掉了地,光着下半身被他们围观着。
“这尺寸,堪比细针啊!”
“难为这贱货还叫的那么淫,有感觉不?”
“平时撸多了吧。”
……
女孩双眼无神地躺在地上,双腿大张。雪白的腿根处不断流出血,她是第一次。和自己最喜欢的男孩,却被一帮肮脏的人围观着,还有不断的言语羞辱。
一个一个的男人扑上来,在她身上发泄兽^yu,把肮脏的粘液射到她身上。一次又一次,她已经记不清了,体内换了一根又一根,被撑开又抽出,被插得麻木……
那个时候,他就在旁边看着,因为畏惧,没有上前。
最后,一帮歹徒满足了,让他带他们出去。
第二天,女孩被发现死在监狱的走廊上,全身赤~luo,下面一片狼藉。
这个案子,因为涉及不能公开的那几个穷凶极恶的歹徒,最后不了了之,那个男孩也到了别的地方,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最后,姜别看着周玉,“她就是你的女儿吧?”
经过多方查证,姜别终于确定,那三个抢劫银行的歹徒也是从监狱里出来的,只是中途离开,和其余人分道扬镳。不过,到底是一路人。在不久之前,他们又在这个小镇重逢,为了不暴露其余人的身份,才要杀清河灭口。
不出他的意料,幸存的那个头巾歹徒和其余那帮歹徒在一起,还滞留在这个小镇上。
姜别到了高廖云的家里,进行最后一次搜索。
那三个歹徒到了这里以后,一直和高廖云联系,通过他的帮助计划劫持银行。高廖云不想再受他们控制,最后开了枪。
之后,周玉为了复仇,杀了他。而那几个男生,只是她为了宣泄不平的牺牲品。
不过,也确实死有余辜。
只要和那帮歹徒有过联系,就一定有突破点。
姜别翻遍了高廖云的家,最后在鞋柜里找到了一只鞋。
——这本来是一双军靴,现在却只剩下一只。用了点关系,他终于在附近的鞋店找到了另外一只。
老板因为有事回家了,鞋子还没有清洗,在柜台上推着老花眼镜,“不好意思,本来在这个星期之前,我就答应了那位先生要帮他换了鞋底,只是临时有事,实在抽不出时间,这次我就不收他钱了,请您代为转告他。”
“换鞋底?”
姜别把鞋子翻过来,鞋底没有破损,凹槽处却沾满了红色的土壤,还夹杂着一些珍珠色的碎石。
这是——珍珠岩?
夹着红壤的珍珠岩,只有城北太平山脚下的一个大型牧场附近才有。
没有破的鞋子,为什么急着换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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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她都注意着一彦的一行一动,他都非常正常。当清河都快放弃的时候,这天早上,一彦一反常态,没有赖床睡懒觉,而是很早就出了门。
二十二.圈套
这天早上,姜别也很早就起了床。
警署。
“是不是已经有进展了?”陈键锋搓着手,坐立不安,直接从椅子上站起来。牛莉站在他身边,神色有些闪烁。
姜别的目光在她身上缓缓移过,然后看着陈键锋,“我已经有了结果。杀死高廖云的人,我认识,你也认识。”
牛莉的神经一下子紧绷起来,拳头在身侧握紧却又松开,勉强支撑着,让自己看起来平静一点。
陈键锋明显诧异地发问,“这怎么可能?”
姜别没有再看她,在屋子里走了两步,“有什么不可能,那天我去高廖云家里的时候,他已经死了,但是厨房里还有两杯热过的咖啡,是现磨的。如果不是熟人,怎么会让人进门,还给她泡咖啡?如果不是熟人,以他的身手,屋子里怎么会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显然是猝不及防下被杀死的。”
陈键锋道,“到底是谁?”
“是我!”牛莉大声喊出来,把姜别的话堵住,“全都是我做的!”
陈键锋目瞪口呆。
姜别缓缓说,“凶手是周玉。”
屋子里一瞬间安静下来,只有他平静的声音,像流水一样寂静流淌,“我知道你和她是好姐妹,也很同情她,但是,人始终都是她杀的,你不可能代替她受过。”
牛莉一句话也说不出了,眼中隐约带泪。
“吱呀”一声,门从外面开了。
周玉被几个警员押解着进来,脸上却没什么惊慌,只是有些遗憾,和习惯的冰冷。
“阿玉——”牛莉想扑过去,却被后来的警员制住。
姜别走到周玉身边,“你为什么要杀了高廖云?还要杀了那几个学生?”
周玉没有开口,姜别道,“我替你说吧。你憎恨欺负女人的男人,恨不得他们全都去死。因为当年在那个监狱里,死过一个你最重要的人。”
在西北被黄沙弥漫的地方,有过那么一座监狱。
里面关着从全国各地运送过去的人——一些不能公诸于人前的案件涉及人,或者是政界的敏感人员,又或者是必须隔离的病变体和一些超乎常理、拥有奇怪能力的人……
几年前,一个独自离家的年轻人到了那里,做了一个普通的狱警。也许是正出于叛逆期,想做点与众不同的事情,也许,他是出于好奇心,也许还是因为别的。
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年轻的女孩。
那个地方,四周只有一片荒凉的沙漠,那个监狱,是全然封闭式的,平时不准任何人外出。在那里,除了狱警就是犯人,他们自然而然就成为了朋友。
监狱是用方砖堆成的,里面是一条条黑暗的廊道,四通八达。
晚上,男孩和女孩坐在地上喝酒。因为,那天是他们值班。
女孩喝地多了,醉醺醺地问他,“你有没有喜欢过我?”
男孩脸颊绯红,不敢回答她。借着酒力,女孩一直追问他,男孩被逼得没有办法,只好点头。女孩很开心,但是,这种开心还没有持续多久,走廊里就被人堵满了。
那是一群从北面逃出来的逃犯,因为找不着路,撞到了这里。
一帮匪徒,被关了那么多年,这下子有乐子,就像蚂蝗见了血。
领头的男人一脚把男孩踩在脚下,“给你一个机会,在我们面前干了这贱货,就饶了你。”
男孩怎么肯?
女孩吓得躲在角落里。
但是,人就是那么奇怪的东西。在生死边缘的时候,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因为那时候,你已经不是你自己了,只是遵循着一种本能。男孩当着一帮歹徒的面强ュj了女孩,完事以后提着裤子站起来。
其中一个歹徒踢了踢他委掉的下t,哈哈大笑,“小鸟呢。”
另一个歹徒推了他一把,他的裤子就掉了地,光着下半身被他们围观着。
“这尺寸,堪比细针啊!”
“难为这贱货还叫的那么淫,有感觉不?”
“平时撸多了吧。”
……
女孩双眼无神地躺在地上,双腿大张。雪白的腿根处不断流出血,她是第一次。和自己最喜欢的男孩,却被一帮肮脏的人围观着,还有不断的言语羞辱。
一个一个的男人扑上来,在她身上发泄兽^yu,把肮脏的粘液射到她身上。一次又一次,她已经记不清了,体内换了一根又一根,被撑开又抽出,被插得麻木……
那个时候,他就在旁边看着,因为畏惧,没有上前。
最后,一帮歹徒满足了,让他带他们出去。
第二天,女孩被发现死在监狱的走廊上,全身赤~luo,下面一片狼藉。
这个案子,因为涉及不能公开的那几个穷凶极恶的歹徒,最后不了了之,那个男孩也到了别的地方,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最后,姜别看着周玉,“她就是你的女儿吧?”
经过多方查证,姜别终于确定,那三个抢劫银行的歹徒也是从监狱里出来的,只是中途离开,和其余人分道扬镳。不过,到底是一路人。在不久之前,他们又在这个小镇重逢,为了不暴露其余人的身份,才要杀清河灭口。
不出他的意料,幸存的那个头巾歹徒和其余那帮歹徒在一起,还滞留在这个小镇上。
姜别到了高廖云的家里,进行最后一次搜索。
那三个歹徒到了这里以后,一直和高廖云联系,通过他的帮助计划劫持银行。高廖云不想再受他们控制,最后开了枪。
之后,周玉为了复仇,杀了他。而那几个男生,只是她为了宣泄不平的牺牲品。
不过,也确实死有余辜。
只要和那帮歹徒有过联系,就一定有突破点。
姜别翻遍了高廖云的家,最后在鞋柜里找到了一只鞋。
——这本来是一双军靴,现在却只剩下一只。用了点关系,他终于在附近的鞋店找到了另外一只。
老板因为有事回家了,鞋子还没有清洗,在柜台上推着老花眼镜,“不好意思,本来在这个星期之前,我就答应了那位先生要帮他换了鞋底,只是临时有事,实在抽不出时间,这次我就不收他钱了,请您代为转告他。”
“换鞋底?”
姜别把鞋子翻过来,鞋底没有破损,凹槽处却沾满了红色的土壤,还夹杂着一些珍珠色的碎石。
这是——珍珠岩?
夹着红壤的珍珠岩,只有城北太平山脚下的一个大型牧场附近才有。
没有破的鞋子,为什么急着换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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