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入豪门 作者:公子寻欢
分卷阅读29
跟在宁寒栖身后,他长的高模样又生的好,一进苗木市场就惹来一阵阵侧目。尤其是年轻小姑娘,见了他都是脸红加害羞的。宁寒栖有点后悔,万一被人惦记上可如何是好。
宁玹低声道:“好了,别计较那么多了。赶快把该买的都买了,早点回去要紧。”
宁寒栖点头,对旁边的石榴树又产生了兴趣。最后又买了不少观赏性的苗木,他决定在山脚下种些观赏性的花木,如果这些花木能养起来,说不定也能像锦狸镇一样,来个旅游示范区域。到时候宁家村估计就不会被人家嘲笑穷乡僻壤了,说不定在外漂泊的青年们也能回来。
几人转了半天,把该买的各种苗木都买好,并让店家准时送到村子里后便出了苗木区。出门的时候宁寒栖看到了卖藕苗的,宁寒栖想到了宁家村前后山那些干了的山谷溪流,就想试试能不能将莲藕也种出来。于是执意买了些藕苗,打算回去种在山谷的塘子里。
可是养莲藕就会把塘子里灌满水,到时候塘子里有水了,肯定就要养鱼。于是他又拉着卫则炎和宁玹去了鱼苗市场,买了不少鱼苗。观赏性的,食用性的,都各自买了些。之前宁玹拿给他做嫁妆的钱,现在都让他拿来置办这些东西了。不过好在这些东西的投资成本并不算高,这些钱还够他得瑟挺长一段时间。
回到家的时候,宁寒栖虽然挺累,可是心情特别好。和卫则炎一人抱着一瓶泉水喝了个痛快,他发现卫则炎喝了这泉水以后身体越来越好了。之前的几天还见他身上总是泛起出血点,近几天那些出血点竟然都消失了。宁寒栖觉得如果让他长期喝这个水,说不定能控制他身上的血友病!
宁玹回来以后没歇着,他身上有不少宁寒栖给他的泉水,也喝了点泉水恢复了□□力便马不停蹄的安排人手去山脚下刨树坑了。又安排村子里剩下的为数不多的两个年轻人,让他们去把后山的枯谷里灌满水。
好在这些工作都不需要他亲自做,作为村长,把事情安排下去就可以了。大家也都知道宁玹的身体,常年喝着中药,也是被大家当做重点保护对象来保护的。
晚饭是宁寒栖在市场买回来的小河虾,锦鲤镇的小河鲜特别鲜美,不论是煎炸还是炒都是难得的美味。大爷爷买了韭菜,打算做韭菜炒河虾。
宁寒栖则拉着卫则炎在院子里玩儿,葡萄藤已经开始发芽了,抽着丝儿打着卷儿,春天的气息越来越浓重。院子里的桃花开得也是十分旺盛,难得的一派欣欣向荣,给人满眼的生命气息。宁寒栖总觉得这些春意象征着希望,前几天在两个村姑耳朵里打听到,从前宁家村并不是什么都不长。他觉得,宁家村的土地应该是仰仗着宁家的泉水少活着的。如果没有泉水,就会寸草不生。
那么如果想让宁家村恢复从前的繁荣景象,就必须要把泉水养起来。爸爸说过,伴侣情感情越亲密,行过的亲密之事越多,泉水就会越多。宁寒栖转头望着在一旁乖乖欣赏桃花的卫则炎,心中有那么一片恍惚。
啊……要不要勾‘引他?
宁寒栖的心中挣扎了良久,终于还是没下定决心。卫则炎却忽然上前来抱住他亲了一口,一脸呆萌的说道:“栖栖,你刚刚的样子真好看。”
宁寒栖:……啊啊啊又被调戏了。
心里噗通噗通跳个不停,脸上又浮上了粉色。
赶了一夜的路,秦韬略终于赶到宁家村,将车停在宁玹家门前的时候,却又有些“近乡情怯”的感觉。
他在路上想了很多,想告诉他自己有多想他,当年的事自己有多冤。可临门一脚了,他却犹豫了。自己在特种部队这十几年,先后做了几次面部调整,他见了自己,也未必还认得。再说,二十年过去了,自己恐怕早就不是那个头角峥嵘的少年人模样。这十几年来枪林弹雨死里逃生,怕是已经成了一个壮汉。
再有,告诉了他又怎样?自己能活个几天还是未知数,难道让他守着遗憾过剩下的几十年?
秦韬略在宁家门前徘徊了十几分钟,仍然没有勇气上前敲门。不知道是一路奔波劳顿,还是脑壳里的子弹发生了什么位移,他忽然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宁家门前。
第22章
等他再次清醒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略微有些硬的木床上。这木床古色古香,竟然还是个雕花架子床。一看这质地就知道有些年头了,恐怕是个老物件儿。
他扭头打量着这房间里的陈设,墙上挂着不少字画儿,竟然还都是名家之作。房间陈设虽简陋,却处处透着古朴。他坐了起来,刚要起身,就听到旁边传来一个声音:“你醒了?”
秦韬略回头,只见一个穿着青色朴素衣裤的中年男人朝他走了过来。
这男人拥有一双清俊毓秀的眉眼,模样生的甚是出众。冷俊的脸上是近乎透明的,病弱般的白晰。黑色的发在黄昏晚霞的映衬下竟然染上了几分昳丽,发丝整理的温柔而整齐。发际线处的美人尖更是将他的容貌恰到好处的点缀着,每个出众的五官凑在一起,便是一幅江南烟雨里精雕细琢的美人画。也许是因为眉心常年略微皱着,总有那么几丝若隐若现的愁绪在他心头萦绕着似的。这个如玉一般的中年男子,与他记忆里那个小哭包就这么重合在一起。
是他。
秦韬略的心被攫住,有那么一瞬间竟然看呆了,二十年不见,第一次重逢,他就能再次不讲道理的深深跌入自己内心深处。打上爱的烙印,一辈子都不想再放开。
他……是他把自己带回家的?那他是不是已经不生气了?就在秦韬略内心深处狂喜,忍不住想要挑起唇角的时候,只听宁玹说道:“老哥哥,你这是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怎么就晕倒在我家门前了?看你身上穿着的这身病号装,应该是从医院跑出来的吧?你这样,儿女肯定会担心的。你孩子的电话号码多少?我帮你打给他们?”
秦韬略愣住了,等等,他刚刚叫自己……老哥哥?
也是,自己风里来雨里去那么多年,模样肯定老了许多。虽然没有白发,可比起天生就一副美人胚子的宁玹,自己……确实当得起一声老哥哥。
这么说来,他根本就没认出自己。也难怪,他原来的模样太扎眼,早就在几次面部调整中改头换面。虽然现在的模样,也能当得起一句英俊,可现在的秦韬略,再也不是原先的秦韬略了。他心里有些失望,却又不敢自报家门。左思右想,张口说道:“我……不记得了。”
宁玹怔了怔,说道:“哦,你昏迷一天了,饿不饿?我去给你煮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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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在宁寒栖身后,他长的高模样又生的好,一进苗木市场就惹来一阵阵侧目。尤其是年轻小姑娘,见了他都是脸红加害羞的。宁寒栖有点后悔,万一被人惦记上可如何是好。
宁玹低声道:“好了,别计较那么多了。赶快把该买的都买了,早点回去要紧。”
宁寒栖点头,对旁边的石榴树又产生了兴趣。最后又买了不少观赏性的苗木,他决定在山脚下种些观赏性的花木,如果这些花木能养起来,说不定也能像锦狸镇一样,来个旅游示范区域。到时候宁家村估计就不会被人家嘲笑穷乡僻壤了,说不定在外漂泊的青年们也能回来。
几人转了半天,把该买的各种苗木都买好,并让店家准时送到村子里后便出了苗木区。出门的时候宁寒栖看到了卖藕苗的,宁寒栖想到了宁家村前后山那些干了的山谷溪流,就想试试能不能将莲藕也种出来。于是执意买了些藕苗,打算回去种在山谷的塘子里。
可是养莲藕就会把塘子里灌满水,到时候塘子里有水了,肯定就要养鱼。于是他又拉着卫则炎和宁玹去了鱼苗市场,买了不少鱼苗。观赏性的,食用性的,都各自买了些。之前宁玹拿给他做嫁妆的钱,现在都让他拿来置办这些东西了。不过好在这些东西的投资成本并不算高,这些钱还够他得瑟挺长一段时间。
回到家的时候,宁寒栖虽然挺累,可是心情特别好。和卫则炎一人抱着一瓶泉水喝了个痛快,他发现卫则炎喝了这泉水以后身体越来越好了。之前的几天还见他身上总是泛起出血点,近几天那些出血点竟然都消失了。宁寒栖觉得如果让他长期喝这个水,说不定能控制他身上的血友病!
宁玹回来以后没歇着,他身上有不少宁寒栖给他的泉水,也喝了点泉水恢复了□□力便马不停蹄的安排人手去山脚下刨树坑了。又安排村子里剩下的为数不多的两个年轻人,让他们去把后山的枯谷里灌满水。
好在这些工作都不需要他亲自做,作为村长,把事情安排下去就可以了。大家也都知道宁玹的身体,常年喝着中药,也是被大家当做重点保护对象来保护的。
晚饭是宁寒栖在市场买回来的小河虾,锦鲤镇的小河鲜特别鲜美,不论是煎炸还是炒都是难得的美味。大爷爷买了韭菜,打算做韭菜炒河虾。
宁寒栖则拉着卫则炎在院子里玩儿,葡萄藤已经开始发芽了,抽着丝儿打着卷儿,春天的气息越来越浓重。院子里的桃花开得也是十分旺盛,难得的一派欣欣向荣,给人满眼的生命气息。宁寒栖总觉得这些春意象征着希望,前几天在两个村姑耳朵里打听到,从前宁家村并不是什么都不长。他觉得,宁家村的土地应该是仰仗着宁家的泉水少活着的。如果没有泉水,就会寸草不生。
那么如果想让宁家村恢复从前的繁荣景象,就必须要把泉水养起来。爸爸说过,伴侣情感情越亲密,行过的亲密之事越多,泉水就会越多。宁寒栖转头望着在一旁乖乖欣赏桃花的卫则炎,心中有那么一片恍惚。
啊……要不要勾‘引他?
宁寒栖的心中挣扎了良久,终于还是没下定决心。卫则炎却忽然上前来抱住他亲了一口,一脸呆萌的说道:“栖栖,你刚刚的样子真好看。”
宁寒栖:……啊啊啊又被调戏了。
心里噗通噗通跳个不停,脸上又浮上了粉色。
赶了一夜的路,秦韬略终于赶到宁家村,将车停在宁玹家门前的时候,却又有些“近乡情怯”的感觉。
他在路上想了很多,想告诉他自己有多想他,当年的事自己有多冤。可临门一脚了,他却犹豫了。自己在特种部队这十几年,先后做了几次面部调整,他见了自己,也未必还认得。再说,二十年过去了,自己恐怕早就不是那个头角峥嵘的少年人模样。这十几年来枪林弹雨死里逃生,怕是已经成了一个壮汉。
再有,告诉了他又怎样?自己能活个几天还是未知数,难道让他守着遗憾过剩下的几十年?
秦韬略在宁家门前徘徊了十几分钟,仍然没有勇气上前敲门。不知道是一路奔波劳顿,还是脑壳里的子弹发生了什么位移,他忽然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宁家门前。
第22章
等他再次清醒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略微有些硬的木床上。这木床古色古香,竟然还是个雕花架子床。一看这质地就知道有些年头了,恐怕是个老物件儿。
他扭头打量着这房间里的陈设,墙上挂着不少字画儿,竟然还都是名家之作。房间陈设虽简陋,却处处透着古朴。他坐了起来,刚要起身,就听到旁边传来一个声音:“你醒了?”
秦韬略回头,只见一个穿着青色朴素衣裤的中年男人朝他走了过来。
这男人拥有一双清俊毓秀的眉眼,模样生的甚是出众。冷俊的脸上是近乎透明的,病弱般的白晰。黑色的发在黄昏晚霞的映衬下竟然染上了几分昳丽,发丝整理的温柔而整齐。发际线处的美人尖更是将他的容貌恰到好处的点缀着,每个出众的五官凑在一起,便是一幅江南烟雨里精雕细琢的美人画。也许是因为眉心常年略微皱着,总有那么几丝若隐若现的愁绪在他心头萦绕着似的。这个如玉一般的中年男子,与他记忆里那个小哭包就这么重合在一起。
是他。
秦韬略的心被攫住,有那么一瞬间竟然看呆了,二十年不见,第一次重逢,他就能再次不讲道理的深深跌入自己内心深处。打上爱的烙印,一辈子都不想再放开。
他……是他把自己带回家的?那他是不是已经不生气了?就在秦韬略内心深处狂喜,忍不住想要挑起唇角的时候,只听宁玹说道:“老哥哥,你这是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怎么就晕倒在我家门前了?看你身上穿着的这身病号装,应该是从医院跑出来的吧?你这样,儿女肯定会担心的。你孩子的电话号码多少?我帮你打给他们?”
秦韬略愣住了,等等,他刚刚叫自己……老哥哥?
也是,自己风里来雨里去那么多年,模样肯定老了许多。虽然没有白发,可比起天生就一副美人胚子的宁玹,自己……确实当得起一声老哥哥。
这么说来,他根本就没认出自己。也难怪,他原来的模样太扎眼,早就在几次面部调整中改头换面。虽然现在的模样,也能当得起一句英俊,可现在的秦韬略,再也不是原先的秦韬略了。他心里有些失望,却又不敢自报家门。左思右想,张口说道:“我……不记得了。”
宁玹怔了怔,说道:“哦,你昏迷一天了,饿不饿?我去给你煮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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