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轶闻录 作者:花花肠子

    CHAPTER 6

    这家饭店坐落在非常繁华的路段上,虽然店面不大,不过卫生干净,四十多岁的老板娘非常热情,厨师做的家常菜比平常的好吃,所以每到吃饭的高峰时间总是人很多,甚至可能找不到位置。

    苏寄带着陈默进入的时候,正好有一桌靠窗的客人结完帐准备离开,两人面对面坐下,一个年轻的服务生小姑娘赶紧把桌子收拾了,重新铺了块一次餐布。

    老板娘把点菜的菜单拿过来,又拎过来一壶茶,笑呵呵的说道:“小苏啊,好久没来吃饭了,今天有空来,我给你多加一个菜怎么样?”

    苏寄弯弯嘴角笑道:“老板娘,我可是带朋友来光顾您生意了,您先去忙吧,我点完菜直接去厨房找师傅就可以了。”

    老板娘拍了下苏寄的肩:“好吧,反正这里你也熟,自己去就成了。”说完,就招呼其他生意去了。

    苏寄对着陈默说:“我上的xx解放军大学就在y市,上大学的时候就经常到这里改善伙食,厨房的师傅是老板娘的丈夫,做的菜又好吃又不贵,吃了几年就混熟了。”

    陈默拿过菜单,说道:“你学的什么专业?”

    “电子通讯和心理双专业,后来把通讯读到硕士,再学了德语。”苏寄帮两人拆开一次餐具,提起茶壶倒了两杯大麦茶,一杯放在陈默面前,一杯拿起来喝了一口。

    恩?陈默微微有些诧异的看了苏寄一眼,“听说部队很苦,要花很多时间锻炼,你有空学那么多东西?”

    “在学校因为是科技型的应用人才,所以体制弱点无所谓,不过后来部队改革,我们的那个特种部队的领导说了,不能都是一群莽汉,四肢发达,要招进几个技术型人才,我就去了,进入后才知道,这还真不是人受的!”

    “很难?”

    “现在的队长,一开始给我们做教官,可是把我们这些新兵蛋子往死里!背着十公斤的负重跑十圈,蛙跳一千米,渡河,然后越野到山头看太阳!啧,现在想想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忍下来的。”苏寄貌似有些不堪回首的摇摇头,然后轻轻一笑,“我现在可是黑多了,也胖多了,现在就算训练再翻一倍我也不怕!”

    即时如此,苏寄看上去还是像一个搞学术的,不说出来的话本猜不出来是部队的特种兵一个。

    陈默半弯起上身,伸出手捏捏苏寄的上臂和肩膀,那里的肌虽然没有鼓出来,但是也硬的像块石头,这种强制的对身体超负荷锻炼总是有损伤,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是用中药调养一下比较好,他想道。

    “恩。我上的大学开学就有半个月军训。”陈默扯开领口,身子后仰靠在椅子上,把菜单还给苏寄道:“你看着办吧,不过我不吃荤菜。”

    “只吃素菜会营养不良的,类包括了很多蔬菜没有的物质。”苏寄眼光往陈默身体从上到下扫了一遍,怪不得那么瘦,看上去没几两的,再胖点就好了。

    小苏,人家陈默可是标准身材,你怎么能把他和部队里那群熊比呢?

    “动物体内杂质太多——我不喜欢。”陈默一点也不让步,只是定定的看着苏寄。

    在那双即使有眼镜遮盖也掩饰不了的深邃眸子让苏寄下意识的答应了,无奈的拿着菜单去厨房点了几个菜。

    认识的话上菜总是比较快的,不一会儿小姑娘就端了几个菜过来,三素一荤一汤,两碗白米饭。

    陈默尝了口,果然不错,自己本身对口腹之欲不是很注重,修道有成达到辟谷后几乎不食五谷杂粮,偶尔吃点素菜,难得这家店做的不错,以后想吃的话还可以来。

    “小生没带你来错地方吧?”苏寄调笑道,夹了块番茄放到陈默碗里,看陈默点头,又夹了个兰花菜。

    吃饱喝足后,苏寄叫来老板娘结了帐,看着小姑娘收拾桌子,两人又坐着喝了会茶。

    陈默想了想,手伸进裤子口袋,装作从口袋里掏出其实是从储物手镯里面拿出之前买的羊脂玉佩做成的符箓,取了红绳穿过玉佩,递给苏寄:“送你,贴身带着,对身体有好处。”

    玉佩里面的阵法是个防护阵,因为蕴含了灵气,贴身佩戴可以改善身体状况。

    苏寄一眼就看出这玉佩是羊脂玉,可不便宜,把玉佩推了回去:“小默自己留着吧,太贵重了。”

    “算是请我吃饭的谢礼。”陈默眼中露出不容拒绝的意味。

    坐了会,陈默的手机响了。他拿出手机看了看,是个不认识的号码。

    这几天怎么电话那么多……

    “喂……”陈默把手机放到耳边说。

    “小兄弟吗?还记得半个月前你在我摊上买了一个夜明珠和一块羊脂玉?最后给了我号码让我有事打给你的?”

    哦,是那个啊……陈默顿了顿,问道:“你朋友怎么样了?”

    手机里传来的声音有点失真:“今天我才知道,他十天前就失踪了!”

    “失踪?人现在还没找到吗?”

    “是啊,他家人一直在找他,可是一直没有找到,已经报警了,诶,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小兄弟看来知道些什么啊,我很担心他,你明天有空吗?空的话我在老位置等你!”

    电话也讲不清楚,陈默答应了,明天去古平巷一趟,看来老板朋友是彻底变成僵尸,活体变僵尸会马上长毛变毛僵,没有理智只知道到处咬人,放在人群密集的市区真是危险。

    被咬到的人会在数天之内神志不清,血停止流动,五感消失,浑身冰冷,如果最后心脏停止跳动的话,真是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杀了他,杀不掉就封印,总之是万万不能放了它的。用它来表示,僵尸已经不是算是人了。

    苏寄送陈默回到家,就回了部队,陈默打了一晚上坐,到早上又洗了个澡,换身衣服,看看九点多,店铺都开了,就骑车往古平巷去。早在半个月前,陈默就在小区对面的大型购物中心挑了辆男式自行车,深蓝近黑色的,很像陈默摘下眼镜在镜子里看到的眼珠子的颜色。

    到了古平巷,一大早就很热闹了,路口还有好几个卖早点的摊子,围了一群人。在巷子里不好骑车,陈默就在路口锁上车子,绕过人群往老板的固定铺位走去,就看到老板皱着眉头焦虑不安的坐在小板凳上。

    老板看到陈默来了,赶快搬了个可折叠的帆布凳子招呼他坐下,从包里拿出一个厚厚的本子,“我昨天晚上又去了我那个朋友的家里一趟,这是他的日记本,昨晚在书桌的柜子里发现的,你看看吧。”说完,叹了口气。

    这本有些年代的厚本子说是日记本,不如说是盗墓笔记,讲的都是一些经验体会,盗墓的过程和发现了什么之类的,陈默快速的翻过去,直到最后的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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