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的第三类生活 作者:阿半

    第十二章

    从家里回到学校,曲词接连赶工三天,每天只睡四个小时。第一天柳枚到她的房间来睡,宣布自此在贾丹的床上安家落户。但是第二天她就搬了回去,因为他们俩的作息时间实在太不和谐了。柳枚和大多研究生一样有晚睡的习惯,通常12点以后才会上床。而曲词11点准时睡觉。柳枚早上没课的时候都要睡到8点以后。而曲词定了闹钟3点钟就起来看书写材料。柳枚临走前对曲词说: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贾丹一停课就第一时间回家了。原来她不是想老公和孩子,而是实在受不了你了。曲词也很无奈,她要为参加丁一的婚礼准备时间啊!所以,虽然曲词和柳枚间的阶级感情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但是她们还是有默契的决定维持原来的生活习惯。

    订了周五早上的机票。周四是她预留出的买礼物时间。她想一天时间无论如何应该可以买到合适的了。坐在床上在要不要给沈天行打电话这个问题上稍微挣扎了一下。一种想法是:别为了省那几个钱麻烦人家了,毕竟又没有什么深交。另一种想法是:既然有那么便宜的地方何必花冤枉钱呢,何况不只是浪费这一次,以后买东西都可以去那里呀,那就不是一笔小数字了。最后她决定试一下,如果他有空而且态度很诚恳她就过去。否则哪怕他有一点为难,就不去。

    结果是她听完一首钢琴曲电话都没有被接听。曲词果断的决定第一站去最近的当代商场。

    今天天有些凉,穿了件白色长款五分袖衬衫 ,下面配了条黑色瘦腿七分裤。看看镜子里似乎太素了些。天的时候鲜艳的颜色能让人的心情少些霾。于是配了桃红色小羊皮的平底船鞋和一只桃红色的大包。头发用宝石蓝的发圈束成个简单的长马尾。转身照了照,还不错,出发。

    没想到刚出东门走上过街天桥,就接到沈天行的电话。

    “曲词,你给我打过电话?手机忘在车上。”

    曲词看看近在眼前的当代商城,犹豫了下才说:“我明天要去参加婚礼,现在正在去买礼物的路上。打电话是想问你是否方便……”

    “你现在哪儿?我去接你。”语气斩钉截铁。

    “不用那么麻烦,我打车过去更快些。你只要告诉我到哪儿就行了。”

    “我在航天桥,如果你在人大,我去找你很方便。”

    “哦,那好吧,我在人大东门等你。”说完,怕他对人大不熟,补充道:“就是当代商场对面那个门。”

    “我知道,马上就来。”

    在人行道边缘找了个醒目的位置站定,拿出ipod听电影。最近她迷上了伦敦音,从huey那儿借了几张英国电影copy进来,不失时机的磨耳朵。

    沈天行一转入辅路就看到了她。只觉得她身边来往的行人车辆全都变成了灰色的幕布,只有她安静的站在聚光灯下。滑行到她面前,安静的女孩丝毫没有被打扰。降下车窗探头一看,嫩红的嘴唇蠕动着,像是嘟囔着什么。叫她的名字,还是没反应。她这老僧入定的功夫真是练到火候了,竟然在熙来攘往的大街上进入无我境界。无奈的走下车轻拍她的肩膀才看清原来是在听音乐。

    曲词不喜欢何人近距离接触,尤其是异。感到有人触碰本能的侧退一步,抬头一看是他。知道自己肯定又走神了,竟然他走到旁边了都没发现。扯出个大大的笑容,以示抱歉:“不好意思,我竟然没看到。”

    这一笑当真是春暖花开。被她这样一笑,不要说是这样的小事,就是当真犯了错误,谁还会有一丝怨言呢。不自觉也牵动嘴角,给她打开车门。“没关系,上车吧,这儿不能停车太久。”

    曲词坐上车,觉得还是先问一下比较保险。忙说:“先等一下,我想买女士内衣和旗袍,你确定你说的地方有卖吗?”万一没有岂不是白跑一趟浪费时间?她可只有这一天时间了。

    “放心吧”这两样东西稍微大点的购物场所都会有吧。“但是旗袍好像最好本人试一下吧?”

    “旗袍是给我自己买,我是要跟在新娘身边当准伴娘的,总不能穿的太随便给新娘丢脸吧。”曲词今早把自己的衣服翻了个遍,没发现一件适合当准伴娘穿的衣服。所以决定顺便给自己买一件。

    “准伴娘?婚礼中还有这么个角色吗?”还真没听说过,看来他有点落伍。

    曲词拿出茶杯喝了两口,才慢悠悠的答:“是我自己定义的。据说不设伴娘职位但是要做伴娘的工作,比如陪着敬酒、帮忙换礼服和拎包之类的。我也是第一次,没什么经验。所以保险起见还是不要太随便的好。礼多人不怪嘛。或者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貌似旁边这位见多识广。

    “呵呵,我更没有经验了,而且这辈子恐怕都不会有这个机会。”一回生二回熟,说的还真没错。他明显感觉今天的相处要比第一次见面气氛随意和融洽很多。

    “呵呵,没想到你还挺幽默。”他明明看起来很酷的样子,竟然也会说调侃的话。

    “怎么我看起来很古板吗?”这可不是什么好印象。至少他隐隐觉得不希望给她这样的印象。

    “不是,只是你一看就是个成功人士。而且是那种酷酷的、严肃的、习惯于发号施令的成功人士。”

    “我一直以为成功人士是个褒义词,怎么听起来似乎不是。”

    “呵呵,确实是褒义词啊,怎么我把它注释成了贬义吗?”

    “那我就把它听作是褒奖好了。”

    “其实……你知道,现在结婚基本都是送红包的。”沈天行从来不是多管闲事的人。事实上恰好相反,他对和自己无关的事情从不花心思。但是不知怎么他就是忍不住想去提点这个小丫头。虽然读到了博士,可是她看起来那么单纯,好像还停留在中学时代。他竟然会为她的人际交往担心。

    “我知道。我通常也是送红包的。但是对于亲近的人我更喜欢亲自给他们选礼物。总觉得红包无论装的多厚,都会把感情推的很远。我知道这种想法可能有些理想主义的不合时宜,甚至幼稚。好在我的朋友对我都很包容。”

    沈天行忍不住认真的看了眼旁边的曲词。她,原来并不是不谙世事,而是有自己的坚持。轻描淡写的一番话,却让沈天行的心泛起波澜。这些真挚的感情和对心灵的守护他也曾有过,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被遗忘。像他这样自以为成熟而深谙社交规则的人,其实在她看来不过是世故和虚伪吧。但是难道不是吗?看似他们这些人掌握这个社会的规则,事实却是他们被规则所掌控,早已失去了自己。而她才是那个真正清醒的人。她知道自己要什么。她用那双清澈的眼睛把一切看透,然后优雅的在这些规则中挑挑拣拣。

    沈天行突然觉得自惭形秽起来。她并不是像她说的那样不合时宜,毕竟她只是把“纯粹”留给了她认为值得的人。她在适应社会规则的同时,为自己保留了一分净土。固执却不顽固。他发现这个看似单纯的小姑娘,其实有着不为人知的狡猾。但是这样的发现不仅不让他讨厌,相反很是令他心喜。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感觉就是:她是个灵。他的感觉是对的,她是个灵而不是天使。而他很想保护她的这种灵一样的单纯和狡黠。同时更向往到达她的那片净土。虽然现在的他之于她,还属于送红包的群体。

    送红包,原本他习以为常的方式,现在竟让他觉得有些挫败。

    “现在你还在上学,时间比较宽松。等你工作了,恐怕就很难抽出时间为每个朋友选礼物然后亲自去参加婚礼了。那时候你怎么办呢?也不送红包吗?”他还是忍不住探问。

    “嗯,你说的这些对我好像不会成为问题。首先我的朋友不多,就那么几个总不可能扎堆儿结婚。选礼物参加婚礼的时间应该还是抽的出来。而且目前来看,我毕业以后八成就是要在高校工作了,所以时间也还是相对比较宽松。退一步讲,就是真的没有时间,那就什么也不送好了。其实礼物只是我的心意。对我的朋友来讲,最重要的是我能参与并见证她人生最重要的那一刻。红包说白了不就是钱么。难道钱能代表我吗?当然,如果我的朋友经济上有困难,需要钱,那就另当别论了。”

    他倒是还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好吧,不得不承认,她与他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不能拿来对比。他想她的朋友是幸福的,在这物欲横流的世界有幸遇到了她。反过来说她也是幸运的,遇到了懂得欣赏她的朋友。毕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坚守住不被物欲主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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