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杀手的窘迫生活 作者:菊文字
39第9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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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几天后郑爷耐不住寂寞问:“你怎么不问问我关于那位和你有几分像的故人的事?”
梅宝说:“你说,我会听。”
郑爷愣了下,摇头笑说:“连个方面也很像——她外表也是冷淡的子,实际上我后来才了解有一种叫外冷内热。”
梅宝知道这是老先生要讲古了,果真接下来郑爷就开始讲起往事来。
将近四十年前,郑爷那时候很年轻,想必样貌也是一顶一的好,就一样——他出身不好,祖上是豪族,到他这一辈已经翻天覆地蜗居在小弄堂里,但凡求学、工作什么好事都没有他的份,只能混迹牛鬼蛇神一族,做个小流氓。
但是小流氓也有谈恋爱的机会,他上初中的时候就对自己同伴的一个女孩有好感。等到初中毕业他去工厂工作,而女孩则进入市舞蹈团成为舞蹈演员,前途无量。
按说这两个人社会地位天壤之别,在那个年代不是一路人不该走到一起,然而年轻人谈起恋爱没轻没重又是没有准的事。
那女孩家庭出身是极好的,父亲是公职人员,母亲是舞蹈教师,到了及笄年纪追求者无数,可是她偏偏对姓郑的小混混青眼相待。
这当然也算不上什么无缘无故的爱,郑某人出身的不好都在他的样貌上找回来了,身上有祖上几辈子荣华富贵攒下来风流俊俏,又有当过大家闺秀的母亲言传身教,骨子里透出来的东西和一般的小混混毕竟不一样。
他追求人的手段也有那个时代人想不出来的浪漫——人家谈革命理想,他谈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人家谈仕途前程,他就畅谈神世界的啊大自在;人家秋天送菠菜,他就在春天送一把不花钱的野花。
反正是如此种种打动了姑娘的芳心,就给暗许了。
这段姻缘自然遭到了姑娘娘家的极力反对,紧接着就是一对青年男女的抗争和生死相许之类常见的戏码。
女孩的父母眼看独生女的前途尽毁心里自然恨极,然而还算比较理智,提出让郑小混混在工厂好好工作,争取保送个工农兵大学,等他脱胎换骨的时候风光来娶,他们家必然是嫁的。
郑某虽然是混混,可是文化水平并不低,他想这就是忽悠人啊,凭他的出身想要上大学在当时的情况下比登天还要难,这不是吐口,本就是刁难。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地把女孩拐走私奔了。
事情传出去闹得满城风雨,女孩的父母想不到一个乖乖女养到十八岁竟然做出这样离经叛道有辱门楣的事情,悲愤之下报警说女人被流氓拐走。
当时正是严打,郑某被ga机关抓了个典型,定了个流氓罪要枪毙。
被关在家里的姑娘绝食明志,说自己已经是郑家的人了,要死就一起死。
父母又气又恨,最后伤心欲绝下把她赶出家门,断绝关系,让她想怎么样随便,将来好赖也不要再回这个家。
姑娘就搬到郑家住,照顾郑妈妈,为营救郑某而积极奔走,跑到ga机关说自己是自愿的,不存在拐卖一说云云,费了很大一番周折,在郑被羁押一年后终于把人救出来。
郑某出狱后俩人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俩人都丢了工作成了待业青年,生活无着落。
当时的社会氛围已经有所松动,小商小贩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大,为了生计郑某开始做倒爷,倒买倒卖,这在当时还是属于钻法律的空子打政策的擦边球,一旦有个风吹草动就会被抓进去罚一大笔钱。
因为罚款他们家的生活入不敷出,为了补贴家用妻子也想出去谋份工作,然而她舞蹈出身,什么都做不了,唯一能找到的职业就是当时新兴起来的一个行当——舞厅。
郑太太最后就栖身舞厅做起了第一批舞女,陪一些最先富起来的老板大款跳舞。
那时候跳的还算是比较讲究的交际舞,两个人搂得很近边跳便谈,偶尔的小动作比如贴面已经算是大尺度奉陪。
郑某当然觉得没面子,让妻子陪别的男人跳舞,渐渐也就想通了,自己是个混混,配个舞女,就当是门当户对了。
适逢几次严打把当地一些老牌的流氓团伙打了个七零八散,地盘无人管,郑某思前想后,把心一横,觉得如果这个时候没有胆色只能一辈子让老婆在舞厅让别的男人,于是铤而走险利用之前多年积累下来的人脉招兵买马组织了一伙人,开始干大买卖,此后胆量越来越大,什么赚钱做什么,几年下来他在此地竟然成了些气候,b市开始有人知道“郑哥”的名头。
郑太太此时当然已经不做舞女了,她丈夫出资开了家歌舞厅她去做经理领班。
她回去娘家找父母,被父母撵出来,说已经断绝关系就不要再来往,以后怕受她连累。又过了一阵子再去,二老已经移居海外投奔亲友,再也没有联络。
郑太太伤心之余开始打算要一个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孩子。
然而事情竟然不顺利起来。
这时离他们结婚已经过去七八年,这么多年来他们先是因为生活条件不允许、后又因为生活动荡、工作繁忙等等原因而没有要孩子,郑太太为此不止一次堕胎。
现在这个时候想要反而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夫妻两个埋头苦干了三个月没有动静,忍不住去看医生,医生说女的那方面受到了损害需要调养,开了一大堆中药回来。
郑夫人每天谨遵医嘱熬药服药,喝了近一年也没什么好转,背地里哭了不知道多少场。
郑某人劝她说这么多年不要孩子也过下来了,不要就不要算了。
可是郑夫人不能认同,她说不要和不能要、没有和没有能力有是不同的,一个女人要是不能为丈夫生孩子就失去了一大部分价值。
郑某人说不在乎是假的,他心理是认同妻子的话的,只是不好意思明说罢了。
又过了一两年,郑某人在外面的事业越来越大,社会风气已经彻底改变,他幸运起赶上了一个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时代,有太多可以占领的地盘和市场,有太多可以发展的空间,时势造英雄,他觉得自己就是应运而生的那个人。
可是回到家里面对的却是一个被不孕症折磨得有几分心理扭曲的妻子,她甚至逼他吃一些莫名其妙的药“配合治疗”。
两人为此吵了几次,收效甚微,郑太太一如既往地沉迷在要孩子的执念中。
这种情况下郑某遇到了一位貌美的电视台女主持人,开始了人生的又一春。
当然,他自诩眼界高,不是随便什么女人都行的。这个女主持人具体好在哪里很容易就能说清楚——她非但年轻,而且颇有几分郑太太十年前少女时代的风情,一颦一笑有几分温婉坚韧的气质。
郑某人觉得这个就是自己的类型,英雄难过美人关。
他觉得自己已经是对得起妻子的,像他这样身份地位的人,远的不说,他周围的朋友,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甚至妻妾成群的,他直到现在才和另外一个女人谈情说爱已经算是难得的钟情了。
然而他是没有抛妻打算的,毕竟他们识于微时,这些年没有爱情也还是有亲情的。他和女主持人郑重地谈过这样的想法,她表示可以理解,并说对他是有真感情,不需要一纸保证,只要他的心里有自己的位置就好。
是男人就无法不为这样纯粹的真爱而动容,他把当如夫人一样养着,所有人都知道他有这么一个外室,除了正牌的郑夫人——她一心都在钻研如何生孩子上。
然而人算毕竟不如天算,一个是辗转求之而不得,一个是无心柳竟成荫。女主持人身怀有孕,一下子母凭子贵,在郑某人这里地位有所提升。没有子息的时候无法想象这种心情,一旦确实知道有了,体会到初为人父的忐忑和欣喜,就再也放不下,他对怀着自己孩子的女人越发认真起来。
而这个时候郑夫人才察觉丈夫的心思已经不放在自己身上,略一留意才惊觉原来自己早已经成了旧人。
她脆弱的神经崩溃了,跑到女主持人的家里歇斯底里地大闹,女主持人此刻已经没有身为小三的谦卑,对郑夫太太的年龄容貌到无法生育的死一一拍打一番,结论就是她还没有被休掉已经该偷笑,鹊巢鸠占怎么还有脸来闹。
郑太太彻底发狂,不顾体面和女主持人扭打在一起。两人各有损伤,然而女主持人今时不同往可以大战三百回合,打人的时候伤了胎气,当场见红,孩子最后还是没有保住。
郑某人最后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一切已经电光火石地发生,他再怎样也无济于事。虽然对太太不能说不心虚愧疚,然而一想到和她过了这许多年连个孩子也没有,现在他好容易要品尝当父亲的滋味又被这女人葬送,不禁大为恼火,杀子之痛不可原谅!
何况,他又想起心中多年前埋伏的一刺——郑太太毕竟在风月场所做过舞女的,当年般配的身份,今天已经不配。
他也不是不念从前她为自己做的牺牲,可是长痛不如短痛,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如此等等,男人只要变了心总有一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他思来想去,觉得必须趁此做个了断。
他回到家里,没有吵闹打骂,而是心平气和地递给太太一纸离婚协议。
他是做好了先礼后兵的打算的,不管是文斗还是武斗他要为自由抗争到底,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郑太太什么也没说,木着脸签了字,看都不看他一眼。
到这个时候他心里又不是滋味起来,回想起从前恩爱种种,仿佛自己的青春岁月随着一纸婚书的毁约而受到全盘否定。
他问她要去哪,她冷笑说要去找父母,然后就从家里走出去再也没回头。
怅然之后是释然,此后郑某人注意力全在小产的女主持人身上,给了她名分,接进家里,正式做起夫妻。
他决定翻开人生崭新的一页了,然而几个月后偶尔听人说起曾经在路上遇到过一个大着肚子的捡垃圾的疯女人似乎很像他前妻,他不相信,却也不甚放心,这才想起来去打听下前妻的具体去向。
结果出人意料,当初说要去找父母的前妻实际上本就没有离开这个城市,也许是找不到人,也许是因为她的神经已经坏掉了。她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虽然离婚的时候得了笔赡养费,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没有领取,邻居们甚至没有注意到从哪一天开始她从租住的房子里消失了,不过他们注意到她隆起的小腹说明似乎是怀了孕。
算算如果她真的怀孕那该是自己的孩子,一个姗姗来迟的孩子。
他派人去找前妻,然而只在民政部门找到一张火化单,说这个女人神志不清胡言乱语说自己丢了儿子,不小心掉进河里溺水而亡。
郑某人追悔莫及,正当他想进一步追查那个可能存在的孩子的时候,新婚妻子听闻风声展开眼泪攻势,每日用幽幽的眼神望着他,不时哭诉自己是多么怀念失去的那个孩子,并且柔柔地靠在他肩膀上说自己一定会为他再生一个孩子,而且一定是个儿子。
郑某觉得还是要惜取眼前人,维护好现在的家庭优先。为了安抚新人,他暂时把寻找那个可能存在并且失踪的孩子的事情放到一边,想等过一阵子再说。
谁知道过了一阵子又一阵子,似乎总是有事情拖住他的后退,何况托人找了两次也没有下文,于是这么多年的心就淡了。
直到最近,他才又兴起了寻找那个失落在外的孩子的心。
“这真是一个很长的故事。”梅宝说,“你说我像的那个故人是你的……前妻?”
郑爷缓缓点头,“她曾经是个漂亮女人……平生无憾事,但负心上人。”
梅宝忍住打哈欠的**,这种人这种事听过见多,已经无感,“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事?就是因为我和她有几分相像?”
郑爷自己斟茶喝,“也许吧。年纪大了爱唠叨几句,朋友故旧零落,能聊天的人没有几个,太熟了有些话又没法说,遇到投缘的就有倾诉的想法——真是不好意思,耽误梅小姐你很多时间。”
梅宝说:“没关系。”她觉得应该适当表演出一点好奇心来表示礼貌,“那么你现在的太太就是当年的主持人?”
郑爷说:“是她。经过上一次婚姻,我也不想再折腾了,何况折腾来折腾去未必如意。我一生在其他事情上倒还好,活到这个年纪也乐天知命,就只有一样——子息单薄,现在膝下就只有一个儿子,而且天幼稚顽劣,孺子不可教!”想起什么长吁短叹。
梅宝说:“这就是为什么你现在想起找儿子的原因吧——那么你找到了吗?”
郑爷叹气,“那孩子据说十分聪明,样貌也好。”他从随身带着的皮夹子里抽出一张照片,“你看看,是不是和你还有几分相似。”他递过去。
梅宝并不是多想看不想干人的照片,仍旧礼貌地接了,随意地看了一眼,然而就是这一眼,她却立刻怔住。
郑爷说:“怎么?”
梅宝缓声说:“……我看不出来像,而且这是个男孩。”她把照片还给郑爷。
郑爷说:“我觉得眼睛还有哪里很像……可惜了这个好孩子。”
梅宝说:“他怎么了?”
郑爷沉默了半晌,最后说:“他死了。”
梅宝当然知道照片上这个男孩的下场,他在官方的记载是死于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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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宝说:“你说,我会听。”
郑爷愣了下,摇头笑说:“连个方面也很像——她外表也是冷淡的子,实际上我后来才了解有一种叫外冷内热。”
梅宝知道这是老先生要讲古了,果真接下来郑爷就开始讲起往事来。
将近四十年前,郑爷那时候很年轻,想必样貌也是一顶一的好,就一样——他出身不好,祖上是豪族,到他这一辈已经翻天覆地蜗居在小弄堂里,但凡求学、工作什么好事都没有他的份,只能混迹牛鬼蛇神一族,做个小流氓。
但是小流氓也有谈恋爱的机会,他上初中的时候就对自己同伴的一个女孩有好感。等到初中毕业他去工厂工作,而女孩则进入市舞蹈团成为舞蹈演员,前途无量。
按说这两个人社会地位天壤之别,在那个年代不是一路人不该走到一起,然而年轻人谈起恋爱没轻没重又是没有准的事。
那女孩家庭出身是极好的,父亲是公职人员,母亲是舞蹈教师,到了及笄年纪追求者无数,可是她偏偏对姓郑的小混混青眼相待。
这当然也算不上什么无缘无故的爱,郑某人出身的不好都在他的样貌上找回来了,身上有祖上几辈子荣华富贵攒下来风流俊俏,又有当过大家闺秀的母亲言传身教,骨子里透出来的东西和一般的小混混毕竟不一样。
他追求人的手段也有那个时代人想不出来的浪漫——人家谈革命理想,他谈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人家谈仕途前程,他就畅谈神世界的啊大自在;人家秋天送菠菜,他就在春天送一把不花钱的野花。
反正是如此种种打动了姑娘的芳心,就给暗许了。
这段姻缘自然遭到了姑娘娘家的极力反对,紧接着就是一对青年男女的抗争和生死相许之类常见的戏码。
女孩的父母眼看独生女的前途尽毁心里自然恨极,然而还算比较理智,提出让郑小混混在工厂好好工作,争取保送个工农兵大学,等他脱胎换骨的时候风光来娶,他们家必然是嫁的。
郑某虽然是混混,可是文化水平并不低,他想这就是忽悠人啊,凭他的出身想要上大学在当时的情况下比登天还要难,这不是吐口,本就是刁难。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地把女孩拐走私奔了。
事情传出去闹得满城风雨,女孩的父母想不到一个乖乖女养到十八岁竟然做出这样离经叛道有辱门楣的事情,悲愤之下报警说女人被流氓拐走。
当时正是严打,郑某被ga机关抓了个典型,定了个流氓罪要枪毙。
被关在家里的姑娘绝食明志,说自己已经是郑家的人了,要死就一起死。
父母又气又恨,最后伤心欲绝下把她赶出家门,断绝关系,让她想怎么样随便,将来好赖也不要再回这个家。
姑娘就搬到郑家住,照顾郑妈妈,为营救郑某而积极奔走,跑到ga机关说自己是自愿的,不存在拐卖一说云云,费了很大一番周折,在郑被羁押一年后终于把人救出来。
郑某出狱后俩人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俩人都丢了工作成了待业青年,生活无着落。
当时的社会氛围已经有所松动,小商小贩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大,为了生计郑某开始做倒爷,倒买倒卖,这在当时还是属于钻法律的空子打政策的擦边球,一旦有个风吹草动就会被抓进去罚一大笔钱。
因为罚款他们家的生活入不敷出,为了补贴家用妻子也想出去谋份工作,然而她舞蹈出身,什么都做不了,唯一能找到的职业就是当时新兴起来的一个行当——舞厅。
郑太太最后就栖身舞厅做起了第一批舞女,陪一些最先富起来的老板大款跳舞。
那时候跳的还算是比较讲究的交际舞,两个人搂得很近边跳便谈,偶尔的小动作比如贴面已经算是大尺度奉陪。
郑某当然觉得没面子,让妻子陪别的男人跳舞,渐渐也就想通了,自己是个混混,配个舞女,就当是门当户对了。
适逢几次严打把当地一些老牌的流氓团伙打了个七零八散,地盘无人管,郑某思前想后,把心一横,觉得如果这个时候没有胆色只能一辈子让老婆在舞厅让别的男人,于是铤而走险利用之前多年积累下来的人脉招兵买马组织了一伙人,开始干大买卖,此后胆量越来越大,什么赚钱做什么,几年下来他在此地竟然成了些气候,b市开始有人知道“郑哥”的名头。
郑太太此时当然已经不做舞女了,她丈夫出资开了家歌舞厅她去做经理领班。
她回去娘家找父母,被父母撵出来,说已经断绝关系就不要再来往,以后怕受她连累。又过了一阵子再去,二老已经移居海外投奔亲友,再也没有联络。
郑太太伤心之余开始打算要一个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孩子。
然而事情竟然不顺利起来。
这时离他们结婚已经过去七八年,这么多年来他们先是因为生活条件不允许、后又因为生活动荡、工作繁忙等等原因而没有要孩子,郑太太为此不止一次堕胎。
现在这个时候想要反而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夫妻两个埋头苦干了三个月没有动静,忍不住去看医生,医生说女的那方面受到了损害需要调养,开了一大堆中药回来。
郑夫人每天谨遵医嘱熬药服药,喝了近一年也没什么好转,背地里哭了不知道多少场。
郑某人劝她说这么多年不要孩子也过下来了,不要就不要算了。
可是郑夫人不能认同,她说不要和不能要、没有和没有能力有是不同的,一个女人要是不能为丈夫生孩子就失去了一大部分价值。
郑某人说不在乎是假的,他心理是认同妻子的话的,只是不好意思明说罢了。
又过了一两年,郑某人在外面的事业越来越大,社会风气已经彻底改变,他幸运起赶上了一个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时代,有太多可以占领的地盘和市场,有太多可以发展的空间,时势造英雄,他觉得自己就是应运而生的那个人。
可是回到家里面对的却是一个被不孕症折磨得有几分心理扭曲的妻子,她甚至逼他吃一些莫名其妙的药“配合治疗”。
两人为此吵了几次,收效甚微,郑太太一如既往地沉迷在要孩子的执念中。
这种情况下郑某遇到了一位貌美的电视台女主持人,开始了人生的又一春。
当然,他自诩眼界高,不是随便什么女人都行的。这个女主持人具体好在哪里很容易就能说清楚——她非但年轻,而且颇有几分郑太太十年前少女时代的风情,一颦一笑有几分温婉坚韧的气质。
郑某人觉得这个就是自己的类型,英雄难过美人关。
他觉得自己已经是对得起妻子的,像他这样身份地位的人,远的不说,他周围的朋友,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甚至妻妾成群的,他直到现在才和另外一个女人谈情说爱已经算是难得的钟情了。
然而他是没有抛妻打算的,毕竟他们识于微时,这些年没有爱情也还是有亲情的。他和女主持人郑重地谈过这样的想法,她表示可以理解,并说对他是有真感情,不需要一纸保证,只要他的心里有自己的位置就好。
是男人就无法不为这样纯粹的真爱而动容,他把当如夫人一样养着,所有人都知道他有这么一个外室,除了正牌的郑夫人——她一心都在钻研如何生孩子上。
然而人算毕竟不如天算,一个是辗转求之而不得,一个是无心柳竟成荫。女主持人身怀有孕,一下子母凭子贵,在郑某人这里地位有所提升。没有子息的时候无法想象这种心情,一旦确实知道有了,体会到初为人父的忐忑和欣喜,就再也放不下,他对怀着自己孩子的女人越发认真起来。
而这个时候郑夫人才察觉丈夫的心思已经不放在自己身上,略一留意才惊觉原来自己早已经成了旧人。
她脆弱的神经崩溃了,跑到女主持人的家里歇斯底里地大闹,女主持人此刻已经没有身为小三的谦卑,对郑夫太太的年龄容貌到无法生育的死一一拍打一番,结论就是她还没有被休掉已经该偷笑,鹊巢鸠占怎么还有脸来闹。
郑太太彻底发狂,不顾体面和女主持人扭打在一起。两人各有损伤,然而女主持人今时不同往可以大战三百回合,打人的时候伤了胎气,当场见红,孩子最后还是没有保住。
郑某人最后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一切已经电光火石地发生,他再怎样也无济于事。虽然对太太不能说不心虚愧疚,然而一想到和她过了这许多年连个孩子也没有,现在他好容易要品尝当父亲的滋味又被这女人葬送,不禁大为恼火,杀子之痛不可原谅!
何况,他又想起心中多年前埋伏的一刺——郑太太毕竟在风月场所做过舞女的,当年般配的身份,今天已经不配。
他也不是不念从前她为自己做的牺牲,可是长痛不如短痛,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如此等等,男人只要变了心总有一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他思来想去,觉得必须趁此做个了断。
他回到家里,没有吵闹打骂,而是心平气和地递给太太一纸离婚协议。
他是做好了先礼后兵的打算的,不管是文斗还是武斗他要为自由抗争到底,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郑太太什么也没说,木着脸签了字,看都不看他一眼。
到这个时候他心里又不是滋味起来,回想起从前恩爱种种,仿佛自己的青春岁月随着一纸婚书的毁约而受到全盘否定。
他问她要去哪,她冷笑说要去找父母,然后就从家里走出去再也没回头。
怅然之后是释然,此后郑某人注意力全在小产的女主持人身上,给了她名分,接进家里,正式做起夫妻。
他决定翻开人生崭新的一页了,然而几个月后偶尔听人说起曾经在路上遇到过一个大着肚子的捡垃圾的疯女人似乎很像他前妻,他不相信,却也不甚放心,这才想起来去打听下前妻的具体去向。
结果出人意料,当初说要去找父母的前妻实际上本就没有离开这个城市,也许是找不到人,也许是因为她的神经已经坏掉了。她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虽然离婚的时候得了笔赡养费,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没有领取,邻居们甚至没有注意到从哪一天开始她从租住的房子里消失了,不过他们注意到她隆起的小腹说明似乎是怀了孕。
算算如果她真的怀孕那该是自己的孩子,一个姗姗来迟的孩子。
他派人去找前妻,然而只在民政部门找到一张火化单,说这个女人神志不清胡言乱语说自己丢了儿子,不小心掉进河里溺水而亡。
郑某人追悔莫及,正当他想进一步追查那个可能存在的孩子的时候,新婚妻子听闻风声展开眼泪攻势,每日用幽幽的眼神望着他,不时哭诉自己是多么怀念失去的那个孩子,并且柔柔地靠在他肩膀上说自己一定会为他再生一个孩子,而且一定是个儿子。
郑某觉得还是要惜取眼前人,维护好现在的家庭优先。为了安抚新人,他暂时把寻找那个可能存在并且失踪的孩子的事情放到一边,想等过一阵子再说。
谁知道过了一阵子又一阵子,似乎总是有事情拖住他的后退,何况托人找了两次也没有下文,于是这么多年的心就淡了。
直到最近,他才又兴起了寻找那个失落在外的孩子的心。
“这真是一个很长的故事。”梅宝说,“你说我像的那个故人是你的……前妻?”
郑爷缓缓点头,“她曾经是个漂亮女人……平生无憾事,但负心上人。”
梅宝忍住打哈欠的**,这种人这种事听过见多,已经无感,“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事?就是因为我和她有几分相像?”
郑爷自己斟茶喝,“也许吧。年纪大了爱唠叨几句,朋友故旧零落,能聊天的人没有几个,太熟了有些话又没法说,遇到投缘的就有倾诉的想法——真是不好意思,耽误梅小姐你很多时间。”
梅宝说:“没关系。”她觉得应该适当表演出一点好奇心来表示礼貌,“那么你现在的太太就是当年的主持人?”
郑爷说:“是她。经过上一次婚姻,我也不想再折腾了,何况折腾来折腾去未必如意。我一生在其他事情上倒还好,活到这个年纪也乐天知命,就只有一样——子息单薄,现在膝下就只有一个儿子,而且天幼稚顽劣,孺子不可教!”想起什么长吁短叹。
梅宝说:“这就是为什么你现在想起找儿子的原因吧——那么你找到了吗?”
郑爷叹气,“那孩子据说十分聪明,样貌也好。”他从随身带着的皮夹子里抽出一张照片,“你看看,是不是和你还有几分相似。”他递过去。
梅宝并不是多想看不想干人的照片,仍旧礼貌地接了,随意地看了一眼,然而就是这一眼,她却立刻怔住。
郑爷说:“怎么?”
梅宝缓声说:“……我看不出来像,而且这是个男孩。”她把照片还给郑爷。
郑爷说:“我觉得眼睛还有哪里很像……可惜了这个好孩子。”
梅宝说:“他怎么了?”
郑爷沉默了半晌,最后说:“他死了。”
梅宝当然知道照片上这个男孩的下场,他在官方的记载是死于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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