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明珠 作者:倦枕厌夜

    分卷阅读53

    掌上明珠 作者:倦枕厌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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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着悯之去看音乐剧,看歌剧,偶尔也看看戏剧,对学业突然有了异乎寻常的热爱。

    转眼就到了夏天。

    过完这个夏天,悯之就迈入大三的行列了,她和十一位同学一起去做四个半月的交换生。

    大三一开学她就要走了。

    夏天快过完的时候,大哥哥和陈翎分手了。

    那天下着暴雨,天气阴沉沉的,风在半空打着旋,枝叶疯狂摆动着。

    悯之一下课就看见陈翎姐姐撑着伞站在教学楼下。

    她问她,“方便一起去吃个饭吗?”

    悯之“嗯”了声,发短信给宋易说,不用来接她了。

    爱情开始得太容易,维持起来却难。

    “我妈妈瞒着我问遥之要钱,”陈翎说这话的时候,眼眶就开始泛红了,她感觉自尊正在被人狠狠地放在地上践踏,碎成一片一片,混入泥土,捡都捡不起来,让她觉得痛苦,作呕。

    “他值得更好的,我这样的家庭,只会拖累他。或许一开始还好,我妈妈对金钱的需求对他来说或许只是举手之劳的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对我来说,已经是全部的尊严了。长久下去,还会有更多我意想不到的事,他也会厌烦,会失望,我会更无措,我妈妈就是那样的人,我没办法摆脱,也在时刻希望她能够明达一点,但她很难改变了,所以我害怕。就这样吧!希望你大哥可以找到一个更好的。”陈翎把一个厚厚的信封放在推到悯之面前,“我没脸再去见你大哥,你帮我还给他吧!我对不起他,代我向他道歉。”

    “这件事,我大哥哥也做得不对,他应该征询你的意见的。或许他只是因为你想讨好你的家人?但他做法确实是不太恰当。虽然我不知道你们之间的关系怎么样了。但我还是希望姐姐你再给我哥哥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好不好?我哥哥你别看他整天好像很厉害似的,其实感情方面就是个白痴呢,他可是母胎单身,连和女生说话都很少,演戏因为演不来亲热戏,至今连部爱情片都没演过呢!……”

    可以说是真的毫无经验了,以悯之对大哥哥的了解来说,他对陈翎姐姐,真的已经是非常喜欢了,但可能性格原因,他总是显得不那么热情。

    悯之说了好多,但陈翎姐姐还是觉得这份感情已经无法维持下去了,为了以后不变得面目全非,在还算美好的时候,就这样放手好了。

    她希望两个人还能保持点儿美好的回忆。

    虽然很遗憾,但悯之还是选择尊重她的选择。

    只是打电话给大哥哥的时候,骂了他一句,“大哥哥你是笨蛋吗?”

    作为一家五口脑子最不灵敏的悯之,她很少有机会去说大哥哥笨蛋的。

    同样陆遥之作为智商明显高于平均水平,做任何事都如鱼得水的人,也很少有机会被骂笨蛋。

    但他知道自己没办法去反驳。

    在感情方面,他确实是个笨蛋。

    悯之开学没多久就去了奥地利。

    据说那里已经是秋天了,秋天会很短暂,冬天会很冷,但具体的不知道,妈妈塞了很多钱给她,让她到那里看着买些日用品。

    爸爸联系了一个在因斯布鲁克的朋友,让他帮忙照顾一下女儿,因为并不算太熟悉,这样麻烦人家很抱歉,爸爸甚至答应,以后有任何需要,可以随时来找他。

    爸爸其实最讨厌欠人人情了。

    所以悯之知道自己备受宠爱。

    妈妈总担心她在那边会不习惯,一遍一遍去查攻略,叮嘱她要记得买厚衣服,那边冬天很冷,叮嘱她生活上的各项小事。被唠叨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据说妈妈年轻的时候是个乖宝宝,但也最不耐听外婆唠叨,看来妈妈们到了一定年纪,唠叨是必修技能。

    大约是因为太爱了。

    悯之这样想。

    走的那天,宋易开车来机场,当着陆季行同志的面抱了抱悯之,深情款款地说:“记得打电话给我。我有空了去看你。”

    悯之偷偷瞥了一眼爸爸。

    爸爸轻哼了声,一副受不了的表情,但却没有其他表示了。

    悯之开心地亲了下宋易的脸,“嗯!”

    这下爸爸不耐地拍了宋易一巴掌,“好了,别腻歪了。”然后催悯之,“该安检了。”

    悯之冲爸爸吐了个舌头。

    然后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飞机起飞之后,悯之透过窗户看见越来越远越来越小的地面建筑,终于感觉到了一缕愁绪。

    好像还没走,就开始思念了。

    第29章 如果离别二

    悯之走的第二个月。

    国庆节后没多久, 天气渐渐转凉, 因为合作了一个大项目, 加班已经第三周了。

    宋易把穿了两天的衣服换掉, 装进洗衣袋里让干洗店的员工来拿。

    他洗了个头,打算今晚回家去休息, 出来的时候碰见肖恩慈。

    用周乔的话来说,那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姑娘, 有着水墨画一般的气质, 浓淡相宜的面目。很温柔, 说话轻声细语。

    她是合作方派来的监工,和他们一同工作,她经常捧着热水杯像个小老爷一样弯着腰查看每个人的电脑, 但很少说什么。她会买咖啡分给大家喝。

    她喜欢穿长裙, 头发偏到一侧,公司里的小年轻都很喜欢她, 暗戳戳地谋算着约她去看电影。

    她总是能礼貌又不失体面地拒绝。

    慢慢的, 大家都知道她对他们不敢兴趣。

    或者说,她只对宋易感兴趣。

    她从来不查看宋易的电脑。

    她给每个人买大杯的美式, 唯独给宋易买双份的意式浓缩。

    她在路上碰见任何人都礼貌地点头, 唯独碰见宋易时会笑。

    她经常在楼下的意式餐厅吃焗饭,因为宋易经常会去那里。他总是坐在靠窗的位置, 肖恩慈会在他对面坐下来, 说:“好巧啊!”

    宋易吃饭很快, 五分钟搞定一盘意面。他喝水很大口, 既不斯文,也不赏心悦目。他付完款就走,经常全程只在她坐下的时候抬头看一眼她,冷淡又不失礼貌地回一句“嗯”。

    他从不好奇她为什么会在这里,也不好奇她为什么喜欢坐在他对面。

    更不想知道,她任何的信息。

    这很简单地可以归结为四个字:不感兴趣!

    但肖恩慈乐此不疲。

    她今天又遇见他,看见他洗头发,她就知道,她今晚要回家。——这是观察多天的结论。

    有一股强烈的冲动驱使着她,让她口干舌燥,心跳加快。

    “可以载我一程吗?我就租住在你家附近。我很会做夜宵的,作为回报,我可以请你去我家吃夜宵。”她眨了下眼睛,是一副半开玩笑的俏皮表情。

    她知道自己很漂亮,漂亮有时候是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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