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晴日方好 作者:蓉岛

    01、我与棉花糖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下午的3点40分,镶嵌在墙壁上的方形电子钟自动转换成乡野田园的背景,红色的数字在屏幕上一闪一闪的,将时间有形化地显示出来。我不知道人类最先创造出钟表,是因为对时间的珍惜还是敬畏,或者说两者都有。我只知道,对我而言,无论是时间还是钟表,都没有任何意义。我能做的而且一直都在做的,只是活着,没有目的的、单纯的活着。

    水蓝色的落地窗帘被风扬起,温热的阳光从窗外斜洒在床上,与米色的被褥融为一体。我裹着薄薄的被子在柔软的大床上翻滚了几下,终于决定起床洗漱觅食然后开店。我的小店在一所理工大学旁,不起眼的小巷中间,平时光顾的大多是大学里的学生,以及附近的小孩。

    赚的钱不多,有时甚至连店租都不够,我的房东太太曾经好奇地问过我,这样没有钱途的小店为什么能维持那么久。我记得当时我一脸深思地回答道:存在即合理。然后她用一种匪夷所思的眼神看着我,大概是觉得我的大脑结构和常人有点不同。不过这种事情她也许见得多了,毕竟这里有全美国最好的理工大学,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高科技人才,你知道的,高智商的人总喜欢做一些令人费解的事,他们称之为“超乎世界的天才的思维”。

    当然,我不是高智商的人,我的智商只够在这个世界上平凡地活着,像绝大多数人一样。之所以一直维持着那个近乎亏本的小店,只是因为我没有一定要去的或是想去的地方,而这个人口不多的小镇,恰好有我钟爱的阳光和蓝天。于是就这样留了下来,三年来没有离开过。

    我走到与住处隔了一条街的小店时,刚好听见旁边大学放学的铃声,那是学生开始狂欢的兴奋剂,可是对我来说,一个小时之内都别想安静地看书了,三三两两勾肩搭背的学生不断从店门前走过,打打闹闹的欢笑声一直传到耳底。

    我从手提袋里掏出钥匙来开门,门后的风铃叮当作响。这家店叫bsp; dy,从字面上就很容易看出,店里经营的商品是棉花糖。通俗一点来说,我在一条不起眼的小巷中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店里卖棉花糖,各种口味五颜六色的棉花糖。

    风铃又响了,有人推门而入。我一向不喜欢说“欢迎光临”“多谢惠顾”“请慢走”这些把顾客奉为上帝的言辞,所以有客人来的时候我通常说一句“请随意”,便低头做自己的事,除非他们有问题问我。店里有自动收款机,客人选好商品后只需把钱投进去就可以了,偶尔也会有人拿了棉花糖就想溜走的,这个时候店门会自动锁上,然后提醒付款。科技是个好东西,至少在我的生活中是。

    “下午好啊,cicely。”进来的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白发青年,总喜欢眯着眼睛笑,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他是店里的熟客,说起来还是我的第一个顾客,据说从意大利不远万里来到这里念书,是因为觉得美国的女孩子很像棉花糖。我不知道他这样的认知从何而来,可是在我看来,这里的女孩子更像她们国家的特产汉堡。

    “下午好啊,白兰。”我应道,侧着身把新出的棉花糖摆上货架。这人长得很不辜负他的名字和发型,像一朵绽放着的妖艳的花,荡漾着摇啊摇啊。这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甜食控,经常把棉花糖当饭吃,虽然我曾怀疑他会不会得个高血压啊糖尿病啊之类的,但看他一脸乐在其中的无所谓样子,我也不好多说什么。

    “啊咧,是新出的棉花糖呢。”他将我刚摆好的棉花糖一把扫下来抱在怀里,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直接撕开封口一颗一颗地塞进嘴里。我说过的,他把棉花糖当饭吃。

    我早就习以为常,于是继续忙我手中的事,反正他走的时候自己会去收款机那里投币。其实白兰这个人虽然有时说话毒舌了点恶趣味了点,总体上还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只要给他一台电脑和若干包棉花糖,他可以在角落的椅子上静坐一个上午或下午,对着电脑屏幕莫名其妙地笑得花枝招展。

    平时无聊的时候我们会讨论一下“世界真无趣不如把它毁灭了玩玩”这样的话题,白兰似乎很热衷于这种事情,据他说,他已经想好了毁灭世界的9999种方法。我没有听他一一列举,因为数量太多,等他列举完可能这个世界早就被外星人毁灭了。

    “可以毁灭世界的可不只是外星人哦。”他咬着蓝莓味的棉花糖说道,紫罗兰色的瞳孔里满是轻松的饶有兴致的笑意。

    “比起毁灭世界,你不觉得去统治外星人的星球更有创意么?”我说,想要毁灭世界的大有人在,不过还没见过成功的。什么原子弹啊氢弹啊随便往地上扔几颗的话,世界不就没了,又简单又方便。

    白兰听完后哈哈哈地笑,把棉花糖弹上半空然后用口接住,“说不定我就是从外星球来统治地球的王子呢。”

    我白了他一眼淡淡说道:“棉花糖星球的王子么?”

    我们之前聊起世界历史的时候,白兰很遗憾地说要是他再早生几十年就好了。我说,几十年前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大家都忙着逃亡活命去了,谁还有空给你制造棉花糖啊。他说世界大战时期才好呢,那样他就可以杀了希特勒,然后接管他的事业。以他的相貌才华能力,比起希特勒一定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是这样说的。还有,大不了等他统治世界后再建立一个棉花糖王国。

    “哦,原来你是个想做国王的王子啊。”我说。

    “不,”他摇摇食指,眼睛眯成一条缝,“我只是想成为新世界的神而已。”

    我忍不住自己一个人在笑了很久,缓过气来才说道:“需要给你烧香或是做祷告么?”这孩子果然属于高智商人群,理想比那些普通人的找个好工作娶个好老婆之类的高远伟大得多了。不过,也许他本来就不是普通人,因为我从水晶球里看不到他的过去和未来。

    这么多年来与我形影不离的是一个淡紫色的水晶球,我不知道它是幼时的我从哪里偷来的抢来的或是捡来的,从我有记忆开始它就一直在我身边,尽管失窃被抢这种事没少发生,但很奇怪,它从来不曾丢失。现在我把它摆放在店里临窗的桌子上,平时没事的时候我就坐在那里,窥看别人的人生。

    很早以前我就发现,只要有意愿,那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球可以倒映出一个人的整个人生缩影,从过去到未来,还有各个平行世界。所以我每天坐在水晶球旁,看一幕幕的喜剧悲剧滑稽剧不断上映,只有这样,我才能感觉到活着的真实感。特别是,看到平行世界里的自己一个个死去,谋或者意外,对仅存的这个世界的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那是既定的事实,没有人能够改变。

    我愿意就这样继续在这个世界上苟延残喘。

    房东太太来收店租的时候,我正在看刚才进来买糖的小孩20年后杀了监狱长越狱,从现在孩童时代的小男生纯真的笑容来看,完全看不出他以后会是一个掌控着全美不法军火的走私商,统治了美洲最大的地下军火集团。

    “dear  cicely,今天是交租的日期了哦。”房东太太挤弄着两道短短的眉,故作亲热地笑着拖长尾音,一口金灿灿的假牙让我想起对面五金店里沉甸甸的铜锁。她之所以在叫我名字的时候加上dear,大概是因为我总会按时交租,不像隔壁的内衣店老板。我曾经见过房东太太与内衣店的老板破口对骂,一个在巷头,一个在巷尾,中气十足。

    当然,我也从水晶球里看过房东太太的命运缩影。还有五年,她将死于一场车祸,原因是在红灯时闯过马路捡一张10美元的钞票。她的丈夫在葬礼的半个月后娶了小他20岁的法国情人。

    不过,我按时交租并没有夹杂着同情她的意思,只是纯粹的怕麻烦而已。况且,我在水晶球里见过她丈夫私房存折的密码,交租的前一天把刚好的金额划过我的账户,3分钟足矣。

    白兰第一次进入我的小店时,我诧异地发现水晶球里居然还是一片莹透,几分钟后才慢慢浮现出青年俊美的脸,没有其余剧情的,一张一张相同的俊脸不断掠过,带着三分邪魅的笑意。后来我试过很多次,无论怎样集中力,都看不到任何有关这个青年的画面,除了那张微微嘲讽的笑眯眯的脸。

    水晶球的灵力并不足以窥探他的生命轨迹。

    我并不是有意要窥视别人的人生,只是无聊而且顺便罢了。所以,预知不了的东西,不必强求,任由其自然发展就好了。

    白兰倒是成了店里的常客,时常翘课窝在坐垫柔软的椅子上,一刻不停地咀嚼着棉花糖,说起他要统治世界的美好梦想。

    对我来说,世界被谁统治都无所谓,我只是一个卖棉花糖的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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