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努力码字的艺人不是好魔王 作者:女丑之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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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数量却只有两百多,平均每章10个点击,收藏也是刚过十位数,评论……

    【居然还有插图,作者好敬业。】

    【小哈巴加油,么么哒!】

    【此文不火,天理难容!】

    【恩利尔好讨厌!!!恩基快点灭了那个小婊砸!】【有没有人注意到主角栏上的名字写的是巴尔?话说二十多章了,为何主角的影子还没有看到?】很好,多五条评论,一共九条评论了!九条!马上就要破十啦!

    林哈在随之一阵的小激动之后又陷入了长长的失落中,看id,留下评论的基本还是之前那几个读者,也就只多了一个新读者而已,这样的增长真的好慢。再看看一下粉丝数量早已经开始用万为计算单位的“巴尔82君”……

    落差好大!我也要学安努躺一躺!_(:зゝ∠)_林哈抱着小笔电躺倒在沙发上,累觉不爱。

    不是说jj网的男作者都会引人关注吗?比女作者涨粉速度快很多倍吗?为什么完全没有感觉到啊!

    林哈现在恨不得用自己d站id来宣传一下自己的小说,可是每次当他想要怎么干的时候,理智却提醒他,让他把已经写好的宣传语和文章链接一字字给删了……

    这篇文是他自己为了吸收信仰力而写的,所以文章的正牌主角当然必须是巴尔,而文章的作者名……

    当然就不能叫巴尔啦!

    试问一篇文的作者名和主角名完全一致会给人什么感想?玛丽苏、自恋狂、天然雷!

    人对事物的第一印象往往是左右一个人初期判断喜好的关键,在主角名和作者名那里设置那么大的一个天雷,谁还会觉得作者是个正常的好青年?谁还能开心愉悦的点开第一章跳坑?!

    就是担心相同的作者名和主角名会吓跑读者,林哈在注册时特地将作者名设置成了“林家小哈巴”这种看起来、读起来都像是条丑脸汪汪的作者名。

    作为一只牛牛的神,林哈背叛了真爱的小奶牛们,忍辱负重背负起了狗狗的名字,现在要是在用大号宣传一下……那不是白背负了?!

    哪怕借着“朋友写的小说”这类蹩脚的名义进行宣传,脑洞巨大的粉丝们一看主角名还不得分分钟揭露真相?!

    林哈甚至能想象到,从此以后在他视频上刷得满满当当的口号,一定会从“82小土豪是我的,谁都不许抢!”转变成“这只小哈巴由我承包了!”

    绝对不要!宁可叫奥巴牛,也不要被叫哈巴狗!

    林哈坚定的摇头,可是再看看小说底下惨淡的收藏与评论,他又开始动摇了……话说,他现在把主角名从巴尔改成哈达德还来得及吗?

    其实在苏美尔,强大而特别的神,比如像他这样的,都有两个名字,这是真的!

    只不过,一提到哈达德……林哈又免不了想起了那座处在战火包围圈内的失落神殿……嗷,我真爱的大神杖,你一定要在那里乖乖的等我,千万不要被地雷炸了,也千万不要被人挖走啊!!!

    【神杖:我只是根被尘土淹没了的棍子,能不能别交代我那么多任务。】

    ☆、第22章 22

    论:天蝎座的报复心理为什么那么强?

    根据符号学的定义,m代表冥界。而在十二星座中,只有两个星座的符号与m有关,分别是:,天蝎座;,处女座。所以这两个星座的守护神恰恰就是冥王哈迪斯与冥后珀耳塞福涅。

    众所周知,在希腊神话中,哈迪斯作为长子原本是最有机会获得神王之位的人,但是在母亲的偏帮和宙斯的欺骗之下他失去了奥林匹斯之巅的王座,不得不待在最危险的幽冥中,直至今日。

    因为此事哈迪斯一生都在嫉恨,一生都在渴望着复仇,但是却一生都没有实现。作为天蝎座的守护神,哈迪斯大仇未复的怨念彻底的映射到了每一个天蝎座身上,使得天蝎座成了复仇心理最强的星座,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宋思甜原本只是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可是在被林哈甩了一巴掌之后,她身上的天蝎座开关彻底打开,蜕变成了一个标准的天蝎女,外表迷人低调,但是内心却好似无底洞,攻击力强,战斗力强,报复心当然更强!

    而宋思甜这辈子记挂的最深的“大仇”就要数林哈给她的那一巴掌了。尽管前不久她已经成功复仇了。可是这个仇复得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完美,虽然打完的时候非常爽非常开心,单过了没几天,宋思甜又陷入了巨大的矛盾中。

    一来,天蝎座的本性告诉她,那一巴掌打得太轻太少了,这么多年积累在哪里连利息都算不上;二来,作为亲妈的母性又在问她,林哈毕竟是自己的儿子,是自己和林鸿义唯一的骨肉,那一巴掌会不会把林哈打痛了?要不要去问问他感觉怎么样?要不要去安慰一下儿子,免得儿子嫉恨自己。

    总之,打完那一巴掌之后,宋思甜的开心没有维持多少时间,纠结却反而一直跟随到现在。

    直到她看到宋丞轩发过来的那张林哈被打扮完之后满脸无奈和不开心的表情,宋思甜突然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能让自己开心让林哈遭罪,但是同时有能让林哈感受到来自自己浓浓母爱的超级好方法!

    给林哈买衣服!

    一个爱打扮的漂亮妈妈除了打扮自己,最大的爱好就是扮靓自己的孩子;一个成年的男孩子最容易厌烦的事情就是配女人逛街,无论这个女人是自己女友还是自己老妈。

    于是当个林家的小哈巴听着大闸蟹的诱惑声敲开宋宅大门时,早已等候多时的宋思甜一把拽过林哈的胳膊说,“走,妈给你买衣服去。”

    “阿咩?不是吃螃蟹吗?” >﹏<

    “晚上再吃一样的,走先去陪我买衣服去。”

    “到底是给我买还是陪你买呀!”

    “一块儿买!”不差钱!

    听到宋思甜这样的回答,林哈已经幻想出了接下来的行程会有多苦闷多无聊,回头幽怨的望了一眼宋宅,林哈只想说,就不能让张妈给我先蒸一只螃蟹尝尝味吗?

    而在把林哈塞进汽车前,宋思甜也有一句特别想说的话。捏着林哈软软的小脸蛋,作为美容界大亨的妈妈不禁要问,“你最近到底用什么老实交代!”

    “全是你寄给我的!”妈咪手劲儿轻点儿,你比表哥掐的还疼。

    “效果有那么好?”宋思甜仔细的看着林哈的脸,寄给林哈的那些东西,她自己也一直在用,而且用的时间比林哈久得多,虽然效果是不错,但是绝对没有林哈用得这么好啊,而且她自己的保养工序绝对比林哈那种乱摸乱涂要更加精细啊,怎么可能输了。

    “原因只有一个。”林哈伸出一根手指,“我比较年轻!”

    这潜台词不就是在说,妈妈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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