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个凶手 作者:青杧
分卷阅读52
“去哪?”孙建和还有点没反应过来,直到鲁东暗地里踢了他一下,小声说:“当然是去现场。”
尸体是在一个烂尾楼被发现的,发现尸体的是几个在烂尾楼玩耍的小孩子,由于是刚刚被发现,这次情况又比较特殊,不好直接把尸体带回局子里去,只好先在周围拉了警戒线,线外头站满了围观群众,跟堵明星似的。
“不好移动尸体?”顾北城眉头一皱,他身旁的法医方炜文点点头,脸上的表情有点奇怪,“对,尸体被埋在水泥墩子里了,虽然已经腐烂的比较严重了但我看她口腔和指甲里的水泥残留,推断她应该是活着被埋进水泥里的。”
人活着被埋进去,当然会挣扎,挣扎的过程中会忍不住张开嘴巴叫喊,水泥就会在这个时候灌进她的嘴里,指甲里的水泥也是一样的道理。
“这姑娘死的真惨。”刘琴忍不住说。说着,几人到了案发地点。
这是一个烂尾楼,大概一年前刚拆迁下来,大概是想建个楼,结果楼还没建好呢刚一半,老板跑路了,这下子工人们撂挑子不干了,所以这楼便成了烂尾楼。说起来城市里其实有很多这样的烂尾楼,大多因为资金等问题无法继续下去。
虽然已经成了烂尾楼,但这块地原本就是拆迁下来的,大概因为贫穷,居然有好几户搬了住进来的,那几个发现尸体的小孩便是住在烂尾楼的。
这栋楼一共只修了五层,案发地点在二层的一个小角落里,其实每一层楼都会在这个位置修一个圆墩子,小孩子就喜欢坐在上面玩耍,蹦蹦跳跳什么的,结果就在今天,孩子们踩在圆墩子上玩的时候居然发现水泥裂开了一点点,小孩子好奇心重,见裂缝又大,里头黑漆漆的,就总想掰开来看看里头有什么东西,虽说孩子力气都小,可好几个人齐心协力一起掰的时候还是很顺利的揭开了圆墩子最上面的一块水泥。
接着一个腐烂的头颅便直挺挺的杵在他们眼前,那头颅上面覆盖着一层水泥,却已经湿漉漉的了,但也能看出来是个圆溜溜的脑袋形状,虽说看不出什么表情,但能看到它长大的嘴和动作扭曲的姿势。
当时就吓晕了一两个孩子,剩下的几个也是腿软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不以,没有一个孩子敢做什么,还是底下打麻将的大人们听到了这么多孩子的哭声觉得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才匆匆忙忙跑上来,看见了尸体报了警。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啊啊啊啊啊啊我又是辣辣辣辣辣辣辣么久没有更新,唉~其实这章的内容情节啥的早就构思好了,但是没时间写啊……嗯,我快开学了嘛,又是去外地上大学,事情巨多,要置办的生活用品啊也巨多,额……好吧这都是借口orz←_←歇的太久了,我都忘记本来的预想了难过……
最后再死不要脸的求个收藏好了,嗯。蹬鼻子上脸的我决定今天求个作收好了233333
最后感谢一下“美少年”和“山川以山”(是这个名字吗?我总记不住你的名字)两位妹子一直的支持~么么么么么么哒
☆、top:45
“尸体为女性,尸长163厘米,死因系窒息死亡,并且……在女尸的喉咙部分发现一根手指,根据检测是一根男性的小拇指,至于原因,按照女尸牙齿的磨损情况来看,应该是被女尸在临死之前咬下来的。”方炜文合上检测表,缓缓道。
“那截手指头呢?送去做对比了吗?”顾北城问。
方炜文点点头道:“但已经腐烂的很严重了,无法印出指纹,所以……想靠手指头确认身份很难。”
他这话一说,几乎所有人都露出了失望的神情,要知道,只要知道了那截手指头的主人,说不定就能知道凶手是谁了。
“但我有另一个发现。”方炜文这时候说。
“什么发现?”鲁东急匆匆的问道。
“女尸的阴-道有撕裂伤,但没有发现精-斑,所以,不排除她的死和这个也有关系。”
刘琴却在此时皱了皱眉,“这也太惨了吧……”同样身为女人,她简直无法想象这个女人是如何承受这一切的,她到底是招惹上了怎样的人?还是说,这根本就是一场无妄之灾?
……
梦里的东西都是不合逻辑的,但从半年前开始,他的梦就开始像一场老式电影的回放一样,正叙、倒叙、插叙,各种手法,好像连潜意识都在叫嚣着有些东西不可以被忘记,今天晚上的夜和那天非常相似,耳旁永远回响着无数孩子的哭声、喊声……
突然,许月的脸出现在他面前,她皮肤很白,眼睛很大,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他好像有一个很多人都羡慕的女朋友,但有一个很多人都同情的家庭。
从小他就是就是留守儿童,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父母离婚,家里捉襟见肘,到了该上学的时候没有学上,跟着村里几个“孩子王”瞎混,后来没过多久,爷爷奶奶相继去世,他十几岁的时候跟着村里的“大哥”去城市里打工,一开始的时候是在工地上做些活计,工资足够他们生存,但几个十几岁的少年,正是对任何事都感到新鲜的时候,他们很快厌倦了工地上那种枯燥乏味的日子。失去了工资,没有了资金来源,俗话说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都各自飞,何况是几个非亲非故的少年呢?眼看着日子越过越苦,四个少年绞尽了脑汁想法子赚钱,最后发现——由于他们还没有成年又没有身份证,想要靠自己的劳动赚钱非常困难,很少有老板会冒着罚款的危险雇佣他们。
他们也想过,要不,回去算了?可死狗第一个不同意,村子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除了一栋破房子,爷爷奶奶的丧事都是他拿了家里的一点点薄田抵给了邻居,才能避免了爷爷奶奶死后都没法入土的尴尬局面。
“要不?咱们去抢?”一个孩子提议。
“抢啥?抢谁?抓……抓起来咋办?”这几个孩子其实没见过多少世面,但提起警-察却有种本能般的畏惧感。
“笨!反正咱们还没成年,抓到了也顶多吃十天半个月牢饭,不会坐很久牢的。再说了。咱也不……不害人,就是抢点钱来花花……”那个孩子又道。
死狗左看看,右看看,好像其余三个人都同意了这个主意。
他们还真的很顺利,第一次打劫了一个小学生,那孩子哇哇大哭,死狗看了于心不忍,他说:“算了吧……”那么小的孩子。谁知道其他人皆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厉声教训道:“放了他?这可是咱们开张做的第一单生意!再说了,好几天没吃饭了!”
那孩子很有钱,打劫来的钱足够他们几个挥霍好几天了,死狗坐在快餐店里,吃着从未吃过的香喷喷的饭菜,却总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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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孙建和还有点没反应过来,直到鲁东暗地里踢了他一下,小声说:“当然是去现场。”
尸体是在一个烂尾楼被发现的,发现尸体的是几个在烂尾楼玩耍的小孩子,由于是刚刚被发现,这次情况又比较特殊,不好直接把尸体带回局子里去,只好先在周围拉了警戒线,线外头站满了围观群众,跟堵明星似的。
“不好移动尸体?”顾北城眉头一皱,他身旁的法医方炜文点点头,脸上的表情有点奇怪,“对,尸体被埋在水泥墩子里了,虽然已经腐烂的比较严重了但我看她口腔和指甲里的水泥残留,推断她应该是活着被埋进水泥里的。”
人活着被埋进去,当然会挣扎,挣扎的过程中会忍不住张开嘴巴叫喊,水泥就会在这个时候灌进她的嘴里,指甲里的水泥也是一样的道理。
“这姑娘死的真惨。”刘琴忍不住说。说着,几人到了案发地点。
这是一个烂尾楼,大概一年前刚拆迁下来,大概是想建个楼,结果楼还没建好呢刚一半,老板跑路了,这下子工人们撂挑子不干了,所以这楼便成了烂尾楼。说起来城市里其实有很多这样的烂尾楼,大多因为资金等问题无法继续下去。
虽然已经成了烂尾楼,但这块地原本就是拆迁下来的,大概因为贫穷,居然有好几户搬了住进来的,那几个发现尸体的小孩便是住在烂尾楼的。
这栋楼一共只修了五层,案发地点在二层的一个小角落里,其实每一层楼都会在这个位置修一个圆墩子,小孩子就喜欢坐在上面玩耍,蹦蹦跳跳什么的,结果就在今天,孩子们踩在圆墩子上玩的时候居然发现水泥裂开了一点点,小孩子好奇心重,见裂缝又大,里头黑漆漆的,就总想掰开来看看里头有什么东西,虽说孩子力气都小,可好几个人齐心协力一起掰的时候还是很顺利的揭开了圆墩子最上面的一块水泥。
接着一个腐烂的头颅便直挺挺的杵在他们眼前,那头颅上面覆盖着一层水泥,却已经湿漉漉的了,但也能看出来是个圆溜溜的脑袋形状,虽说看不出什么表情,但能看到它长大的嘴和动作扭曲的姿势。
当时就吓晕了一两个孩子,剩下的几个也是腿软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不以,没有一个孩子敢做什么,还是底下打麻将的大人们听到了这么多孩子的哭声觉得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才匆匆忙忙跑上来,看见了尸体报了警。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啊啊啊啊啊啊我又是辣辣辣辣辣辣辣么久没有更新,唉~其实这章的内容情节啥的早就构思好了,但是没时间写啊……嗯,我快开学了嘛,又是去外地上大学,事情巨多,要置办的生活用品啊也巨多,额……好吧这都是借口orz←_←歇的太久了,我都忘记本来的预想了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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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为女性,尸长163厘米,死因系窒息死亡,并且……在女尸的喉咙部分发现一根手指,根据检测是一根男性的小拇指,至于原因,按照女尸牙齿的磨损情况来看,应该是被女尸在临死之前咬下来的。”方炜文合上检测表,缓缓道。
“那截手指头呢?送去做对比了吗?”顾北城问。
方炜文点点头道:“但已经腐烂的很严重了,无法印出指纹,所以……想靠手指头确认身份很难。”
他这话一说,几乎所有人都露出了失望的神情,要知道,只要知道了那截手指头的主人,说不定就能知道凶手是谁了。
“但我有另一个发现。”方炜文这时候说。
“什么发现?”鲁东急匆匆的问道。
“女尸的阴-道有撕裂伤,但没有发现精-斑,所以,不排除她的死和这个也有关系。”
刘琴却在此时皱了皱眉,“这也太惨了吧……”同样身为女人,她简直无法想象这个女人是如何承受这一切的,她到底是招惹上了怎样的人?还是说,这根本就是一场无妄之灾?
……
梦里的东西都是不合逻辑的,但从半年前开始,他的梦就开始像一场老式电影的回放一样,正叙、倒叙、插叙,各种手法,好像连潜意识都在叫嚣着有些东西不可以被忘记,今天晚上的夜和那天非常相似,耳旁永远回响着无数孩子的哭声、喊声……
突然,许月的脸出现在他面前,她皮肤很白,眼睛很大,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他好像有一个很多人都羡慕的女朋友,但有一个很多人都同情的家庭。
从小他就是就是留守儿童,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父母离婚,家里捉襟见肘,到了该上学的时候没有学上,跟着村里几个“孩子王”瞎混,后来没过多久,爷爷奶奶相继去世,他十几岁的时候跟着村里的“大哥”去城市里打工,一开始的时候是在工地上做些活计,工资足够他们生存,但几个十几岁的少年,正是对任何事都感到新鲜的时候,他们很快厌倦了工地上那种枯燥乏味的日子。失去了工资,没有了资金来源,俗话说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都各自飞,何况是几个非亲非故的少年呢?眼看着日子越过越苦,四个少年绞尽了脑汁想法子赚钱,最后发现——由于他们还没有成年又没有身份证,想要靠自己的劳动赚钱非常困难,很少有老板会冒着罚款的危险雇佣他们。
他们也想过,要不,回去算了?可死狗第一个不同意,村子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除了一栋破房子,爷爷奶奶的丧事都是他拿了家里的一点点薄田抵给了邻居,才能避免了爷爷奶奶死后都没法入土的尴尬局面。
“要不?咱们去抢?”一个孩子提议。
“抢啥?抢谁?抓……抓起来咋办?”这几个孩子其实没见过多少世面,但提起警-察却有种本能般的畏惧感。
“笨!反正咱们还没成年,抓到了也顶多吃十天半个月牢饭,不会坐很久牢的。再说了。咱也不……不害人,就是抢点钱来花花……”那个孩子又道。
死狗左看看,右看看,好像其余三个人都同意了这个主意。
他们还真的很顺利,第一次打劫了一个小学生,那孩子哇哇大哭,死狗看了于心不忍,他说:“算了吧……”那么小的孩子。谁知道其他人皆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厉声教训道:“放了他?这可是咱们开张做的第一单生意!再说了,好几天没吃饭了!”
那孩子很有钱,打劫来的钱足够他们几个挥霍好几天了,死狗坐在快餐店里,吃着从未吃过的香喷喷的饭菜,却总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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