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回 作者:初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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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杨浅紫霸屏。无数分析帖,大致看了遍,明雁已知道杨浅紫的未婚夫是某位地产大亨的独子,据说家资无数。明雁看得眉毛都皱了起来,不懂杨浅紫怎么想。据他那天去何元家的所见所闻,便可得知宁休家一定不简单,杨浅紫与宁休谈恋爱这么久居然不知道?居然放下这条大鱼,找小虾?

    尤其在他看到那位大亨独子的照片时,他默默地拿起水杯多喝了几口水,也许杨浅紫是真爱吧。

    能够放着那么帅那么有气质那么优秀性格又那么好还那么有钱的宁休不要,却选择了这个空有一点钱长相极其恐怖的人,一定是真爱。

    明雁今天本来极其低落的心情,因为这么一个惊天大八卦,奇异地被治愈了。他抓着手机,反复犹豫是否需要安慰宁休。毕竟在偷听到他们吵架的那晚,他可以看出,宁休是爱杨浅紫的吧。可是想到两人交情也不过如此,尤其最近几个月,何元不闹腾着要见他了,他也没了使用价值,他们更加没有一点交集。

    念及此处,明雁还是放下了手机。

    而此时,宁休与何临轩一起喝酒。

    “杨浅紫那娘们儿眼光还真不怎么样。”

    “我和她和平分手已很久了,你别说那么难听。”

    “什么才叫难听?骂爹骂娘才叫难听吧?我膈应她,真想给她使绊子,要不是你拦着,我早使了。”

    宁休喝了口酒:“她跟我六年,给我的是她最好的时光,女人的青春都短暂,好聚好散。”

    “我说你不是傻吧?她跟你之后得了多少好处,你没数?”

    宁休笑了笑,懒得再说话,虽然他也的确觉得杨浅紫眼光出了问题。何临轩还在喋喋不休,宁休的电话突然响,他拿起一看,扔给何临轩:“你儿子。”

    “我不接,你的电话,别说跟我在一块儿,这儿子跟我老子似的天天管着我。”

    宁休滑开手机:“元元?”

    “小叔叔,我爸爸今天去找你了吗?”

    “没有啊。”宁休最终还是站在了自家兄弟这面。

    “哦。”何元语气中满满的失落:“小叔叔,你什么时候再带明雁来我家玩?”

    “他这几个月很忙,等他忙过了好不好?”

    “好几个月前你就说他忙,我生日那天你还说他忙,你天天说他忙,是不是其实你跟他说了,他不愿意来找我玩,不愿意和我做朋友?”

    “怎么会,你生日哪天他祝你生日快乐了吧?他很喜欢你,他亲口和我说的,只是他工作真的很忙。”

    “真的吗?”

    “真的,等他忙过了,我就带他找你玩。”

    “好吧。那我爸爸如果去找你了,小叔叔你要告诉我。”

    “好——”

    宁休挂了电话,何临轩“哼”了声:“你跟这小子倒好得很,他就听你话。”

    “谁让你这爸爸这么不负责?”

    “他如今迷那个明雁迷得很,当真那么忙?带去家里玩玩能占用多少时间?”

    “你当人家是你?那孩子不容易,就比元元大一个月,都已经独自一个人在娱乐圈打拼了。”

    何临轩想了想,如果何元一个人会是什么场景,别说打拼娱乐圈了,出个门估计都能迷路,点头道:“是挺厉害,人家这孩子怎么教育的,怎么我家这个就跟个小宝宝似的。都怨我妈,宠得厉害,还有宋姨!还有你!”

    “好了好了,这个问题打住。”

    “既然元元喜欢,那孩子,能帮就帮吧,这么小岁数,不容易。”

    宁休点点头,心中想的却是,也得人家领情才是。宁休看得出来,明雁其实是个十分独立的人,很有想法,这样性格的人,怎么能够忍受别人给予过多的帮助。或者说,他其实很享受孤独获得的过程。这样性格的人终将会成大事,只是挫折也多,因他不愿求助于人,样样只靠自己。更直接点说,他只相信自己。

    一周之后,明雁去试镜,这几天,他已得知自己即将要演的电视剧是根据这几年十分火的一本小说改编的——《早爱你好》,明雁特地买了这本书来看,从校园至职场。他要饰演的是男主角从小的邻居,与大部分狗血的言情小说一样,他也爱上了女主角,但女主角只爱男主角。

    明雁从小到大基本就没看过言情小说,即便看,也是《呼啸山庄》、《简爱》那类,因此他倒看得津津有味,觉得书里面男男女女爱得那样有些不可思议,居然还有自杀。小说并不太长,明雁很快就看完了,随后便是仔细研究了一遍他那个角色。这样还不够,又翻出宁休十年前演的一部爱情电影,他恰好演的也是一个高中生,虽然性格和明雁要饰演的并不相同,但看一看,总归只有好处。

    明雁连着在家琢磨了两天,第三天跟毛小雨一起去见那位导演。

    到达工作室外面,才知道原来过来试镜的人还是挺多的,大约五六个,基本都是些新人,因为明雁几乎不认识。他们倒是认识明雁,见他进来了纷纷朝他笑了笑,明雁自然也有礼貌地笑着与他们打了招呼。他挑了个位子坐下,毛小雨出去找工作人员,他拿出手机心不在焉地看着。正看着,旁边有个影子,他抬头一看,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长得十分漂亮,跟个精灵似的。

    不过明雁也没有太惊讶,毕竟这个圈子里最不缺美人。

    “你今天来试哪个角色?”那个男孩子是混血的长相,脸十分小,真正的巴掌脸,身上衣服十分普通。明雁之前过了几年的苦日子,看得出来他身上穿的就是地毯上随处可见的t恤衫。但最要命的是,即便这样,这个男孩子还是十分漂亮,就是说出的话有点唐突,这样的问题本就不适合现在拿来问。

    明雁想了想,说道:“我还不清楚。”

    “哦,我是来试付旭文的。”他居然相信了,还老老实实地把自己要试的角色说了出来。

    明雁心中一跳,他今天来试的也是付旭文。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毛小雨早说了试镜只是过场,他现在有些可怜眼前的男孩子,恐怕要空来一场了。

    “我叫安歌。”他见明雁不说话,便自报家门。明雁正要说话,他立刻笑道:“我知道你是谁,你是明雁嘛!”

    看到他的笑容,明雁终于有些傻了起来,他的瞳孔本就不是中国人的深褐色,偏灰蓝□□,眼睫毛十分长,笑起来,明雁都能看到他的睫毛像蝴蝶翅膀一样颤动,看得明雁好想伸手去摸一摸,并且他的右脸颊还刚好有一个小酒窝。

    “你是觉得我太好看,看傻了吗?”安歌又开口说。

    “……”

    “很多人都这样。所有人都说我就应该做明星的!”安歌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明雁心想,好一个单纯的孩子。

    两人没能够再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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