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肉,HE) 作者:膏药狐
分卷阅读75
跟前坐下,沈默了片刻,问道:“伯父知道了吗?”
陈母摇摇头:“哪敢让他知道。老头子有心脏病,知道了估计就一下过去了。”
“那就继续瞒著吧。”
“不然能怎样?”陈母抓了抓头发,“可是他妈的这能瞒多久?老头子最近已经一直在催儿子回来了。再这样下去,他迟早会发现。”
陈父不如陈母,被他知道儿子被气走,估计会直接拿枪崩了他。
陈母其实已经不大生气了,这半年来,这小子是怎麽找自家儿子的,他都亲眼目睹了。饶是再大的过错,也不忍心再责怪,更何况,儿子消失这事还不清不楚。
陆知书没有再说话,回头看向窗外。
窗外春光明媚,园子里的花都开了,!紫嫣红。从前,还在深秋时,他问过陈泽,一年四季中,最爱的是哪个季节。陈泽想了想,说:“最喜欢春天。”
他问为什麽。
陈泽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因为春天有花啊。”
还是童心未泯,还喜欢春天里的花。那时就觉得他好可爱,想著等到来年春天,一定要带他去郊外野游,看很多很多的春天里的花。
还有窗台边摆著的那一组奥特曼模型。
那一次,他们俩的关系闹的很僵,陈泽辞去了工作,要去法国。他们在超级市场碰到了面,超市里有冰激凌促销,买二送一只奥特曼模型。陈泽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看著,想要又不好意思上前去买。最後还是自己上前给他买了,他拿到之後,笑的很开心的样子,还告诉自己,小时候最想要的就是一套奥特曼模型了。
那时候自己答应了什麽呢?
哦,自己对他说:“我有一整套奥特曼模型,都送给你好不好?”
陈泽就害羞的垂了垂眼,轻声道:“不必了。”
然後这事情就一直被搁置下来了,自己太忙,竟就忘了。
那麽久远的画面,现在回想起来,却还是鲜明如初。
近来用眼过度,盯著有光的地方看,时间久了,就会酸痛难忍,泛起水光。
水光中,阳光下,他似乎看见了一个人,站在花中看著自己。
那人有一双清明至极的双眼,风流妖豔都只是表象,那双眸里面却是如清澈见底的湖水,一头扎进去,就不想再出来。他站在花中,人似可随风而去,就像小时候听到的花仙子的故事。
陆知书不知这是表象,以为是陈泽回来了,手一颤,就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喃喃:“陈泽?陈泽?”
陈母微惊:“什麽?我儿子?在哪里?”
陆知书指了指窗外。
陈母顺著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却什麽都没有看见。
忽然之间,陈母似乎明白了些什麽,脸色稍暗,拍了拍青年的肩,语气有些担忧:“孩子,你是不是……该好好休息一下了?”作家的话:=_=|| 先上一更,下班回来就赶稿了,还没来得及吃饭。我先去吃点东西再接著赶……2更有可能……会晚一点。
(11鲜币)第七十三章
= =||| 冰天雪地果体跪下,任你们抽打。
昨天写著写著,趴在电脑前睡著了……t t 实在是太累了……你们抽我吧!
──────────────────────
第七十三章:
其实陈泽并没有消失,他甚至从头到尾都没有离开过这座城市,而是一直就生活在陆知书的附近。
当一个人真心想躲著一个人的时候,那是无论如何都找不到的。更何况他从前混过特种部队,对於掩藏身份这种事,熟稔的如同家常便饭。
现在,他的名字不叫陈泽,叫陈忘生。
忘却往事,获得新生。
到底有没有如同名字一样,真的忘却往事,却只有他本人才知道了。
春天的午後,他裹著大衣,懒洋洋地卷缩在阳台上晒太阳,像只倦怠的大猫。
睡意是没有的,人却总有些懒洋洋,骨头软的连动一动的力气都没有。
五个月前,他离开了陆知书,瞒著所有的人,在这里租下了一所小公寓,将自己关了整整两个多月。那两个月的时间是他这辈子里经历过的第二次黑暗时光,每天都寝食难安,不能想很多事,尤其不能想关於陆某人的事。
心肝对狗肺。
不是所有付出都能得到回报的。也不是所有的真心,都能换来真心的。
那人不过是贪恋自己肉体的新鲜感,最後选择的,却还是女人。
他都不记得对方有没有那样温柔的亲吻过自己,印象里每次的亲吻都是带著色欲的。陈泽不想承认自己在吃醋,但是事实上,他已经完全不能再回想那副画面了。只要一回想起来,想撕碎的人不是陆知书,而是那个受到陆知书温柔对待的女人。
她长的那麽丑,脸蛋的颜色甚至不及自己三分之一,腰肢也不够纤细,两条腿不够白皙修长,还不如他上过的女人中,姿色最差的玛丽。拿自己跟她对比,简直是在侮辱自己。
陈泽揉了揉眼睛,有些黯然。
其实,现在再想这些,又有什麽用呢?那个人,又怎麽会懂“人心”这个词呢?当初把自己的心交出去给他,不过是选择被践踏而已。他犯过两次错误,不想再犯第三次了
这些日子,他也不是没有听到消息,什麽陆知书为了找他,把整个a市都搅翻了。
他有些不太理解,甚至觉得可笑。
找到自己又有什麽用?他已经不再是那个2货陈泽了。而之所以选择躲起来,也无非是不想见到而已。
这半年来,他谁都没有联系过,甚至连父母,都只打过一次电话给母亲报平安。陈泽知道母亲的手段,他一向懂自己,肯定不会出卖自己。电话里母亲倒也没说什麽,只道:累了就回家,妈妈等你。
母亲才是那个永远最懂自己的人。
母亲在电话里也提到过陆知书,说他来家里找人了,说他为了找自己而如何如何魂不守舍。陈泽听了心里挺不是滋味。母亲道:“也许是有什麽误会在里面,说开了就好了。”
陈泽摇摇头,他只是突然倦了而已。真相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一个人的生活,其实挺简单的。储蓄足够自己坐吃到老,无聊时就看会影片,困了就睡觉,饿了就叫外卖。外卖的味道永远都一个样,偶尔在吃腻了的时候,嘴巴也会很不争气地怀念怀念那个人做的菜。
也只是怀念了。
晚上睡得也还不错,很少做梦,就算偶尔做梦,梦里出现的人,也不是那个人。
最近,他时常梦见一个小婴儿,在梦里叫自己妈妈。奶声奶气的声音,望著自己咯咯地笑,小脸是那样的天真无邪。每次从梦里醒过来时,陈泽的心都是软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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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前坐下,沈默了片刻,问道:“伯父知道了吗?”
陈母摇摇头:“哪敢让他知道。老头子有心脏病,知道了估计就一下过去了。”
“那就继续瞒著吧。”
“不然能怎样?”陈母抓了抓头发,“可是他妈的这能瞒多久?老头子最近已经一直在催儿子回来了。再这样下去,他迟早会发现。”
陈父不如陈母,被他知道儿子被气走,估计会直接拿枪崩了他。
陈母其实已经不大生气了,这半年来,这小子是怎麽找自家儿子的,他都亲眼目睹了。饶是再大的过错,也不忍心再责怪,更何况,儿子消失这事还不清不楚。
陆知书没有再说话,回头看向窗外。
窗外春光明媚,园子里的花都开了,!紫嫣红。从前,还在深秋时,他问过陈泽,一年四季中,最爱的是哪个季节。陈泽想了想,说:“最喜欢春天。”
他问为什麽。
陈泽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因为春天有花啊。”
还是童心未泯,还喜欢春天里的花。那时就觉得他好可爱,想著等到来年春天,一定要带他去郊外野游,看很多很多的春天里的花。
还有窗台边摆著的那一组奥特曼模型。
那一次,他们俩的关系闹的很僵,陈泽辞去了工作,要去法国。他们在超级市场碰到了面,超市里有冰激凌促销,买二送一只奥特曼模型。陈泽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看著,想要又不好意思上前去买。最後还是自己上前给他买了,他拿到之後,笑的很开心的样子,还告诉自己,小时候最想要的就是一套奥特曼模型了。
那时候自己答应了什麽呢?
哦,自己对他说:“我有一整套奥特曼模型,都送给你好不好?”
陈泽就害羞的垂了垂眼,轻声道:“不必了。”
然後这事情就一直被搁置下来了,自己太忙,竟就忘了。
那麽久远的画面,现在回想起来,却还是鲜明如初。
近来用眼过度,盯著有光的地方看,时间久了,就会酸痛难忍,泛起水光。
水光中,阳光下,他似乎看见了一个人,站在花中看著自己。
那人有一双清明至极的双眼,风流妖豔都只是表象,那双眸里面却是如清澈见底的湖水,一头扎进去,就不想再出来。他站在花中,人似可随风而去,就像小时候听到的花仙子的故事。
陆知书不知这是表象,以为是陈泽回来了,手一颤,就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喃喃:“陈泽?陈泽?”
陈母微惊:“什麽?我儿子?在哪里?”
陆知书指了指窗外。
陈母顺著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却什麽都没有看见。
忽然之间,陈母似乎明白了些什麽,脸色稍暗,拍了拍青年的肩,语气有些担忧:“孩子,你是不是……该好好休息一下了?”作家的话:=_=|| 先上一更,下班回来就赶稿了,还没来得及吃饭。我先去吃点东西再接著赶……2更有可能……会晚一点。
(11鲜币)第七十三章
= =||| 冰天雪地果体跪下,任你们抽打。
昨天写著写著,趴在电脑前睡著了……t t 实在是太累了……你们抽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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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其实陈泽并没有消失,他甚至从头到尾都没有离开过这座城市,而是一直就生活在陆知书的附近。
当一个人真心想躲著一个人的时候,那是无论如何都找不到的。更何况他从前混过特种部队,对於掩藏身份这种事,熟稔的如同家常便饭。
现在,他的名字不叫陈泽,叫陈忘生。
忘却往事,获得新生。
到底有没有如同名字一样,真的忘却往事,却只有他本人才知道了。
春天的午後,他裹著大衣,懒洋洋地卷缩在阳台上晒太阳,像只倦怠的大猫。
睡意是没有的,人却总有些懒洋洋,骨头软的连动一动的力气都没有。
五个月前,他离开了陆知书,瞒著所有的人,在这里租下了一所小公寓,将自己关了整整两个多月。那两个月的时间是他这辈子里经历过的第二次黑暗时光,每天都寝食难安,不能想很多事,尤其不能想关於陆某人的事。
心肝对狗肺。
不是所有付出都能得到回报的。也不是所有的真心,都能换来真心的。
那人不过是贪恋自己肉体的新鲜感,最後选择的,却还是女人。
他都不记得对方有没有那样温柔的亲吻过自己,印象里每次的亲吻都是带著色欲的。陈泽不想承认自己在吃醋,但是事实上,他已经完全不能再回想那副画面了。只要一回想起来,想撕碎的人不是陆知书,而是那个受到陆知书温柔对待的女人。
她长的那麽丑,脸蛋的颜色甚至不及自己三分之一,腰肢也不够纤细,两条腿不够白皙修长,还不如他上过的女人中,姿色最差的玛丽。拿自己跟她对比,简直是在侮辱自己。
陈泽揉了揉眼睛,有些黯然。
其实,现在再想这些,又有什麽用呢?那个人,又怎麽会懂“人心”这个词呢?当初把自己的心交出去给他,不过是选择被践踏而已。他犯过两次错误,不想再犯第三次了
这些日子,他也不是没有听到消息,什麽陆知书为了找他,把整个a市都搅翻了。
他有些不太理解,甚至觉得可笑。
找到自己又有什麽用?他已经不再是那个2货陈泽了。而之所以选择躲起来,也无非是不想见到而已。
这半年来,他谁都没有联系过,甚至连父母,都只打过一次电话给母亲报平安。陈泽知道母亲的手段,他一向懂自己,肯定不会出卖自己。电话里母亲倒也没说什麽,只道:累了就回家,妈妈等你。
母亲才是那个永远最懂自己的人。
母亲在电话里也提到过陆知书,说他来家里找人了,说他为了找自己而如何如何魂不守舍。陈泽听了心里挺不是滋味。母亲道:“也许是有什麽误会在里面,说开了就好了。”
陈泽摇摇头,他只是突然倦了而已。真相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一个人的生活,其实挺简单的。储蓄足够自己坐吃到老,无聊时就看会影片,困了就睡觉,饿了就叫外卖。外卖的味道永远都一个样,偶尔在吃腻了的时候,嘴巴也会很不争气地怀念怀念那个人做的菜。
也只是怀念了。
晚上睡得也还不错,很少做梦,就算偶尔做梦,梦里出现的人,也不是那个人。
最近,他时常梦见一个小婴儿,在梦里叫自己妈妈。奶声奶气的声音,望著自己咯咯地笑,小脸是那样的天真无邪。每次从梦里醒过来时,陈泽的心都是软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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