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妇归来(重生) 作者:红叶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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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而陆栖行一走,他就立即跑来向傅芷璇讨主意了。

    傅芷璇明白他的顾虑,就是她自己也很发愁。摄政王用过的东西,即便在他本人看来极其普通,但对于他们这些平头老百姓来说,那也是无比稀罕之物。他们见都没见过,更别提好好收拾了,万一给他弄坏了怎么办?就是把她的客栈卖了都赔不起。

    按住太阳穴,傅芷璇头大地说:“先留着吧,你把那间屋子锁了,不能让任何人进去,以后由我和小岚去打理那间屋。”

    得了主意,史哥终于放心了,遂即说起另外一件事:“东家,你让我去查苗夫人的事有眉目了。苗家自上一代开始掌握南北漕运这条商线。他们家总共有百余艘大船,光是载重四千石到六千石的就有十艘之多,一千石到四千石的更是有五十艘之巨。南北行商多租借他们家的船只,就连官府也曾有多次租借他们家船只的记录。”

    这一点,傅芷璇也有所耳闻。新朝初建,连年征战,人丁锐减,国库吃紧,前朝的漕运制度逐渐无法维持,加之朝廷也不重视这一块儿,南北运河的运输权遂落到了富商大贾手中。不过苗夫人的公公能啃得这块肥肉,也是手眼通天。

    苗家自得了这天大的聚宝盆后,并不高调,相反,做事越发小心谨慎,凡是朝廷要借他们的船只运送物资,他们都出人出力,并且分文不取。因而倒是没引起朝廷的敌视与反对,相反,还与朝廷中不少官员交好。

    史哥打听来的情况与她听得的差不多。傅芷璇颔首,问道:“其他的呢?”

    史哥知道她想听什么,一一道来:“苗家在城中名声甚佳,不说其他,就城里许多商户与他们家关系都非常融洽。丰源商行每次南下北上的货物都是经由苗家的船只运送。此外,苗家的伙计掌柜都是做了许多年的老人,这些人提起苗家也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只是……”

    迟疑片刻,史哥照实道:“只是,苗夫人的风评不是很好。她与苗家宗族的关系很紧张,双方都极不待见对方,甚至,苗夫人提起过好几次,要脱离宗亲,苗氏族人提起她都是用‘那个贱人’来称呼。东家若是要涉足苗家,得当心引起苗氏族人的敌视。”

    傅芷璇早从苗夫人的只言片语中猜到,她与族人的关系不会有多好,但没想到差到这种地步,苗夫人竟多次提出要脱离宗族,这倒是有点出乎她的预料。

    “史益,那你觉得我该不该答应她?”傅芷璇见史哥说得井井有条,想到他也是能组织起几十人来劫粮的扛把子,顿时起了征询他意见的心思。

    史哥眼珠子一转,笑道:“若是张柳在这儿,一定会劝东家别掺和进去。不过换了我,那我肯定是建议东家答应苗夫人。现在苗夫人与宗族割裂,偌大的船王世家,其实就苗夫人母子,苗公子是个书痴,除了读书什么都不爱。苗夫人既然有意培养东家,就算不能做苗家的总掌柜,寻个分掌柜当也是可以的。”

    苗夫人的公公当初为了笼络跟随他一起建立这船运帝国的诸多有才之人,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做法,凡是掌柜以上者皆能分到一定数量的干股。

    拥有干股者并不能分得本金和左右东家的决策,但每年都能从中分到相应比例的红利。这就相当于把苗家所有掌柜以上的人都绑在了苗家这艘战船上。就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也会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得不说,已过世的苗老爷子真是个奇才,难怪苗家能屹立这么多年不倒。

    傅芷璇明白史哥的意思,她若能进苗家,只要做到掌柜以上,每年的红利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比她守着两家小店慢慢经营有前途多了。

    当然,史哥也能跟着她进入苗家这个巨无霸,获得大展身手的机会。

    傅芷璇也颇为心动,她自己是野路子出身,并不懂经营之道,只是看了一些杂书,谨记诚信为主,客人至上的原则。比起苗家来始终差远了,若是能进苗家见识一番,对她来说应该是莫大的一番造化。

    “好,回头我捎个信,你送去苗家。若是能带人,你就与我同行吧。”傅芷璇沉吟片刻,承诺道。

    史哥脑子聪明,胆子大,比之小岚和张柳都更适合去苗家。他既有这个心思,不如成全了他,若有一天他能在苗家出人头地,也算结了一番善缘。

    史哥当即喜笑颜开:“多谢东家。”

    ***

    解决了盘旋在心里已久的问题,傅芷璇彻底放松下来,决定晚上带着小岚去看她念念不忘的上元节灯会。

    今天是正月十五,上元节灯会的最后一天。

    晚上,圆月高悬,天上莹白的月光与地上灿烂的灯火交相辉映,上万种各色花灯齐齐绽放,整个燕京城好似一颗遗落在凡间的明珠,从高处望去美不胜收。

    傅芷璇和小岚穿梭在灯海人山中,感觉眼睛都不够用。

    “夫人,你看这盏灯,上面的画会动呢!”小岚惊喜地指着一站走马灯道。

    这盏走马灯设计颇匠心独具,灯身轻悠悠的转动着,上面画的几个骑马的武将,你追我赶,连贯成一幅追马图,生动活泼有趣,傅芷璇看了也觉得颇为新奇,主仆俩围着灯打量了半晌。

    后来两人又见到了许多罕见的花灯,比如骰子灯、五彩羊皮灯、白玉灯、无骨灯、丝灯,不过最引小岚好奇的是万眼灯,它以碎罗红白向间砌成,功夫妙天下,点燃蜡烛后,放射万道光芒,故此得名。

    这种灯尤其得孩童喜欢,因而,外面围了一圈小孩子。

    小岚踮起脚尖往里探,傅芷璇扶着她,问道:“看见了吗?”

    小岚遗憾地点点头:“看到了,这盏灯的颜色好奇怪,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不停转换,像是雨后的彩虹。”

    傅芷璇今晚已经大饱眼福,见怪不怪了,遂道:“看过了咱们就走吧,时候不早了,咱们也该回去了!”

    小岚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两人转身,突然撞入一双深色的黑瞳中。

    傅芷璇诧异地看着突然冒出来的陆栖行,他今天罕见地穿了一身黑色窄袖骑装,乌发束冠,手上还牵着一个孩童,身后只跟了章卫和另外一个不认识的男子。

    几人都是一身常服打扮,傅芷璇思量了几瞬,估计他们是不想暴露身份,便没有出声,只是微屈身,简单地行了一礼。

    可陆栖行仅仅瞥了她一眼,就神色自若地收回了目光,然后直直地从她面前走过了。

    直到他神色淡然冷漠地从面前走过,傅芷璇从反应过来,莫非这位王爷的老毛病又犯了,也不知道他这究竟是健忘呢还是记不住人?

    傅芷璇暗暗猜测了半天,心道,这毛病还真是稀奇,连太医都治不好。

    可章卫就没那么平静了,他刚才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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