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宋 作者:从小不会爬
第二十七章 伦理禁忌
不过最夸张的还是宋代舆论对于跨辈份(含师生关系)结合的戒惧,即使是皇室成员也不能例外。而对大臣来说,即使是没有证据的空穴来风都足以令其引咎辞职,一代文豪欧阳修就吃过这个亏,也算是他陷害名将狄青的报应吧。
所以说,《神雕侠侣》中杨过公布他与小龙女之间的关系后,在场诸人的反应是完全正常的,而若完全按照宋代的风俗律法来看,郭靖最终没忍心杀死杨过,那么他也应该会跟着身败名裂,但金庸如果这么写,那小说就不好看了
对于伦理的极度重视,使得宋朝皇帝没有像唐朝那样乱伦成风,准确地说宋代虽然也有好色如命的昏君,却没有一个在伦理方面犯禁,这应该算是很大的进步。
唯一有一点嫌疑的,倒正是赵旉的父亲,历史上赵构即位初期与孟太后、以及后来与接回的生母韦太后之间关系过于亲近,曾经引起不少非议,最后赵构迫于压力不得不改换寝宫,不过在赵旉看来,这一切都不过是文人无聊的捕风捉影罢了。
虽然宋朝这方面的改变,显然要比伦理关系普遍乱七八糟的唐代进步得多,但赵旉却并不认可。在他看来,伦理道德与法律的职权范围应该是分开的,而宋代却重叠得很厉害。由于伦理道德在民众和士林中的影响力本就远远大过法律,在这种环境下,法治完全成了空谈,而人治的比重必然大大增加,想要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并发展壮大,谈何容易?
其实欧洲中世纪的情况也差不多,甚至更加严重,毕竟中国可没有什么火刑柱,但欧洲国家多啊!而资产阶级的兴起,和后来工业革命的爆发,本就是小概率事件,中国虽然底子较好,但中国是大一统的状态,与国家众多的欧洲迥然不同。大变革首先出现在中国的几率,也许高于(只是因为中国太大,但也高不了多少,欧洲国家的中央集权程度低,非常有利于变革的出现和扩散。)同时期的任何一个欧洲国家,但最多也不过是一两倍而已,而欧洲有几十个国家。
另外,欧洲只要一个国家变革成功,就会立即传播开来,使整个欧洲的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而东方是中国一家独大,根本形不成良性的交流
微服私访收获极大,玩得也非常开心,但一个意外事件却使得赵构父子兴致全无,面色阴沉地返回了宫中。一行人在市集中见到连片的小地摊正在售卖一种从未见过的肉脯,还将其分类命名,分别称之为“不羡羊”、“和骨烂”。那些卖肉的摊主老的老、小的小,一个个衣衫褴褛,缺胳膊少腿的也不在少数,看上去煞是可怜。
赵构虽然能够下达非常残酷的命令,但在亲眼见到的情况下,还是不由自主地生出了恻隐之心,因为这是人类的本能啊!除了极少数人渣中的人渣(历史上的成吉思汗属于此类,年幼时为了一条鱼被抢的小怨,而在对方不愿还手伤害自己的情况下,杀死了自己的异母兄弟,自古到今有记载的,恐怕再无第二个了。),即使再狠辣的政治家也有富于同情心的一面,但只限于亲眼见到的情况,例如后世的那位伟人,而孟子对“君子远庖厨”的解释,也正是指的这种情况。
于是赵构便打算出钱买下那些肉脯,以帮助一下那些潦倒不堪的肉贩们,谁知却听到一位老人劝阻道,“公子别买,那是人肉!”
知道真相的赵旉当场呕吐不止,而赵构因为是成年人,表现得没有那么激烈。
原来这些老弱病残本是登州人范温组织的抗金义军,因为食物缺乏不得不以敌我双方的尸体为食,为了防止变质还将剩余的人肉制成了肉脯作为干粮,但即使如此他们最后还是不得不从海路撤到南方。南宋小朝廷虽然接纳了他们,但现在财政并不宽松,只能收编其中的精壮入伍,而像赵旉眼前的这些老弱病残却无人问津。
这些人几乎都丧失了劳动能力,在朝廷根本给不出抚恤的情况下只有死路一条。因此他们不得不继续啃着人肉干苦捱,最后有人出了个主意,越州城内粮价奇高,也许这些人肉干还能卖出一点小钱
登州义军一开始吃人肉只是为了活下去,但吃着吃着就习惯了,甚至还开始区分起人肉的优劣来。他们将老瘦男人的肉叫做“饶把火(意即烧这种人肉要多加把火)”,青年妇女叫做“不羡羊(意即味美超过羊肉)”,幼小儿童称为“和骨烂(意即连肉带骨均可食)”,很明显
他们的心态已经出现了扭曲。当一个人连人肉都敢吃,而且还能慢慢品味的时候,他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这些昔日的抗金义士见那位老人搅了他们的生意,唿哨一声便扑了上去。好在他们在被收编时已被解除了武装,要不仅凭赵构这次微服私访时带出的几名侍卫根本无力救人。在侍卫们大开杀戒之后,那些“暴徒”纷纷四散逃窜,最后基本都被抓住,但赵构父子却根本笑不出来。
在赵旉看来,吃人是人类社会基本伦理中最大的禁忌,其实质性的危害甚至要大大超过近亲通婚,而历史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吃人果腹是出于人类求生的本能,不宜过分苛责。但古今中外,以人肉为爱好的部族,没有一个能够长存,如羯人等族全都亡族灭种;而长期近亲婚配的犹太人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民族之一,这无疑是最好的对照。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是由于吃人突破了疫病传播的种间障碍,使得该族成员患病几率大大增加。例如,疯牛病的蔓延正是因为农场主为了节约成本,搞出了“牛吃牛(即以牛身上的不可食部分制成牛的饲料)”的类似之举,才使得这一本该自生自灭的疾病迅速传播,甚至还危害到了人类;而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人吃人若成为习惯,势必打破人与人相处的底线,而令该族陷入没有节制的自相残杀之中,这一点同样为历史所证明。
因为人类是社会性动物,虽然也一样存在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现象,但强者需要弱者为其创造财富,所以并不会对其斩尽杀绝。
在这种前提下,贫穷的弱者在强者眼中没有掠杀的价值,只需要老实听话、勤恳劳作,便能存活繁衍下去。但吃人若成为习惯,弱者便具备了一点基本价值——被吃,人与人之间将因此丧失所有的信任,社会体系便难以维持。
正因为这样,文明程度越高的社会,便越是贬斥吃人的行为。而在中国古代,只有宋朝没有权贵嗜好吃人而可以免于惩罚的记载。另外,由于宋朝经济上较为富裕,再加上赈灾的措施也比较齐备,而极少出现因为饥荒而“人相食”的情况。
因此,吃人也第一次成为了中华文化最重要的伦理禁忌,这本来是文明开化的标志之一。但金军的入侵轻而易举地令中华大地回到了从前,战争的破坏力之大简直难以想象,而那些因饥荒而被迫吃人的各色人等之中,不少人都会因此滋生出严重的心理问题,对社会的危害极大,而其中那些于国有功之人,则又像烫手的山芋一样难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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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最夸张的还是宋代舆论对于跨辈份(含师生关系)结合的戒惧,即使是皇室成员也不能例外。而对大臣来说,即使是没有证据的空穴来风都足以令其引咎辞职,一代文豪欧阳修就吃过这个亏,也算是他陷害名将狄青的报应吧。
所以说,《神雕侠侣》中杨过公布他与小龙女之间的关系后,在场诸人的反应是完全正常的,而若完全按照宋代的风俗律法来看,郭靖最终没忍心杀死杨过,那么他也应该会跟着身败名裂,但金庸如果这么写,那小说就不好看了
对于伦理的极度重视,使得宋朝皇帝没有像唐朝那样乱伦成风,准确地说宋代虽然也有好色如命的昏君,却没有一个在伦理方面犯禁,这应该算是很大的进步。
唯一有一点嫌疑的,倒正是赵旉的父亲,历史上赵构即位初期与孟太后、以及后来与接回的生母韦太后之间关系过于亲近,曾经引起不少非议,最后赵构迫于压力不得不改换寝宫,不过在赵旉看来,这一切都不过是文人无聊的捕风捉影罢了。
虽然宋朝这方面的改变,显然要比伦理关系普遍乱七八糟的唐代进步得多,但赵旉却并不认可。在他看来,伦理道德与法律的职权范围应该是分开的,而宋代却重叠得很厉害。由于伦理道德在民众和士林中的影响力本就远远大过法律,在这种环境下,法治完全成了空谈,而人治的比重必然大大增加,想要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并发展壮大,谈何容易?
其实欧洲中世纪的情况也差不多,甚至更加严重,毕竟中国可没有什么火刑柱,但欧洲国家多啊!而资产阶级的兴起,和后来工业革命的爆发,本就是小概率事件,中国虽然底子较好,但中国是大一统的状态,与国家众多的欧洲迥然不同。大变革首先出现在中国的几率,也许高于(只是因为中国太大,但也高不了多少,欧洲国家的中央集权程度低,非常有利于变革的出现和扩散。)同时期的任何一个欧洲国家,但最多也不过是一两倍而已,而欧洲有几十个国家。
另外,欧洲只要一个国家变革成功,就会立即传播开来,使整个欧洲的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而东方是中国一家独大,根本形不成良性的交流
微服私访收获极大,玩得也非常开心,但一个意外事件却使得赵构父子兴致全无,面色阴沉地返回了宫中。一行人在市集中见到连片的小地摊正在售卖一种从未见过的肉脯,还将其分类命名,分别称之为“不羡羊”、“和骨烂”。那些卖肉的摊主老的老、小的小,一个个衣衫褴褛,缺胳膊少腿的也不在少数,看上去煞是可怜。
赵构虽然能够下达非常残酷的命令,但在亲眼见到的情况下,还是不由自主地生出了恻隐之心,因为这是人类的本能啊!除了极少数人渣中的人渣(历史上的成吉思汗属于此类,年幼时为了一条鱼被抢的小怨,而在对方不愿还手伤害自己的情况下,杀死了自己的异母兄弟,自古到今有记载的,恐怕再无第二个了。),即使再狠辣的政治家也有富于同情心的一面,但只限于亲眼见到的情况,例如后世的那位伟人,而孟子对“君子远庖厨”的解释,也正是指的这种情况。
于是赵构便打算出钱买下那些肉脯,以帮助一下那些潦倒不堪的肉贩们,谁知却听到一位老人劝阻道,“公子别买,那是人肉!”
知道真相的赵旉当场呕吐不止,而赵构因为是成年人,表现得没有那么激烈。
原来这些老弱病残本是登州人范温组织的抗金义军,因为食物缺乏不得不以敌我双方的尸体为食,为了防止变质还将剩余的人肉制成了肉脯作为干粮,但即使如此他们最后还是不得不从海路撤到南方。南宋小朝廷虽然接纳了他们,但现在财政并不宽松,只能收编其中的精壮入伍,而像赵旉眼前的这些老弱病残却无人问津。
这些人几乎都丧失了劳动能力,在朝廷根本给不出抚恤的情况下只有死路一条。因此他们不得不继续啃着人肉干苦捱,最后有人出了个主意,越州城内粮价奇高,也许这些人肉干还能卖出一点小钱
登州义军一开始吃人肉只是为了活下去,但吃着吃着就习惯了,甚至还开始区分起人肉的优劣来。他们将老瘦男人的肉叫做“饶把火(意即烧这种人肉要多加把火)”,青年妇女叫做“不羡羊(意即味美超过羊肉)”,幼小儿童称为“和骨烂(意即连肉带骨均可食)”,很明显
他们的心态已经出现了扭曲。当一个人连人肉都敢吃,而且还能慢慢品味的时候,他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这些昔日的抗金义士见那位老人搅了他们的生意,唿哨一声便扑了上去。好在他们在被收编时已被解除了武装,要不仅凭赵构这次微服私访时带出的几名侍卫根本无力救人。在侍卫们大开杀戒之后,那些“暴徒”纷纷四散逃窜,最后基本都被抓住,但赵构父子却根本笑不出来。
在赵旉看来,吃人是人类社会基本伦理中最大的禁忌,其实质性的危害甚至要大大超过近亲通婚,而历史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吃人果腹是出于人类求生的本能,不宜过分苛责。但古今中外,以人肉为爱好的部族,没有一个能够长存,如羯人等族全都亡族灭种;而长期近亲婚配的犹太人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民族之一,这无疑是最好的对照。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是由于吃人突破了疫病传播的种间障碍,使得该族成员患病几率大大增加。例如,疯牛病的蔓延正是因为农场主为了节约成本,搞出了“牛吃牛(即以牛身上的不可食部分制成牛的饲料)”的类似之举,才使得这一本该自生自灭的疾病迅速传播,甚至还危害到了人类;而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人吃人若成为习惯,势必打破人与人相处的底线,而令该族陷入没有节制的自相残杀之中,这一点同样为历史所证明。
因为人类是社会性动物,虽然也一样存在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现象,但强者需要弱者为其创造财富,所以并不会对其斩尽杀绝。
在这种前提下,贫穷的弱者在强者眼中没有掠杀的价值,只需要老实听话、勤恳劳作,便能存活繁衍下去。但吃人若成为习惯,弱者便具备了一点基本价值——被吃,人与人之间将因此丧失所有的信任,社会体系便难以维持。
正因为这样,文明程度越高的社会,便越是贬斥吃人的行为。而在中国古代,只有宋朝没有权贵嗜好吃人而可以免于惩罚的记载。另外,由于宋朝经济上较为富裕,再加上赈灾的措施也比较齐备,而极少出现因为饥荒而“人相食”的情况。
因此,吃人也第一次成为了中华文化最重要的伦理禁忌,这本来是文明开化的标志之一。但金军的入侵轻而易举地令中华大地回到了从前,战争的破坏力之大简直难以想象,而那些因饥荒而被迫吃人的各色人等之中,不少人都会因此滋生出严重的心理问题,对社会的危害极大,而其中那些于国有功之人,则又像烫手的山芋一样难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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